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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安6-1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是增强职工自我防护的能力,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任务,为了使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几项规定》,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 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经企业、基层(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后,才能进行岗位作业。
(一)、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l、按法律、法规、条例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教育,讲清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的教育,使其弄清劳动纪律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二)、二级安全教育内容:
1、项目安全工长或安全员,讲授生产性质和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
2、项目部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注意事项。
3根据工程的特点、重点部位、危险处的注意事项及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教育) 内容:
1、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等。
2、工具、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和安全使用问题,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工作环境的安全。
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三、日常的安全教育
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结合本班组工作情况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三、 安全教育应做好记录。內容:教育时间;教育內容;教员签名;受教人签名。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
安6-1-1
一、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第一级教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1、 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2、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二)第二级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 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第三级教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附:安全生产须知:
一、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二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从事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机操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操作时思想集中,不得离岗。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和带钉的鞋和赤脚、赤膊等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四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五临边”(阳台、框架、屋面、跑(斜)道卸料平台),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4、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5、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U“型卡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6、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7、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8、不准在井架(龙门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龙门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19、脚手架上霜、雪、泥和建筑垃圾等要及时清扫。
20、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探头板。
21、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N,即在脚手架上堆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层高。
脚手架连墙点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等高处、临边、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危险。
22、梯子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3、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4、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5、高空:
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对登高作业的人员要每年体格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防护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警示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支撑移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情况,确立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沟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 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绝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 ~ 15千伏
20~40千伏
60~110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低距离(米)
垂直
1.5
3
4
5
6
水平
1
1.5
2
4
6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融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X光和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 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箱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准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3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搭架的挑粱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派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装物上下。
第四节 季节施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二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四、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五、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粱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六、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一)高处作业防护
1、塔机吊砖:使用砖夹(下面必须设兜网)或网罩式砖笼。
2、塔机吊砌块:使用磨擦式砌块夹具。
3、安全网:
平网或密目式安全网:
(1)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面1米以上。
(2)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厘米。
(3)网之间拼接严密。
4、圈梁施工:
搭设操作平台或内脚手架,楼梯间搭操作平台。
(二)洞口临边防护
1、预留洞口:
(1)边长或直径在20~50厘米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厘米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厘米要另外加密。
(3)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护栏高1米设二道水平杆,并设踢脚板。
(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原则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垃圾井道、烟道,随楼层砌筑或安装管道洞口可参照预留洞口要求加以防护。
(6)管道施工时,四周设防护栏,并设明显标志(尺寸同上)。
2、电梯井门口:
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3、楼梯口:
(1)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
(2)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杆。
(3)顶层楼梯口,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4) 杆件应涂刷色标。
4、阳台临边:
利用正式阳台栏板,随楼层安装或装设临时护栏。间距大于2米设立柱(尺寸同上)。
5、框架结构:
(1)施工时,外脚手架不低于操作面,内设操作平台。
(2)周边架设钢管护身栏。
(3)周边无柱时,板口预埋短钢管,供装钢管临时护栏立管用。
(4)高层框架无外脚手架时,外设挑网(平网加密目网)。
6、深坑防护:
深坑顶周边设防护栏杆,行人坡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深度2米以上)。
7、底层通道口:
固定出入口通道,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棚长3米,高层5米,多层建筑棚顶满铺木板,高层建筑棚顶须双层铺设。
8、杯型基础、钢管桩上口:
未填土的钢管桩上应及时加盖,杯型基础深度在1.2米以上拆模后及时加盖。
(三)垂直运输设备防护
1、井架(龙门架):
(1)井架(龙门架)下部三面搭防护棚,正面场长度不小于3米,两侧不小于1米,井架(龙门架)高度超过30米棚顶须双层。
(2)井架(龙门架)底层入口处设有“自落门”,楼层通道口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设护栏,下设踢脚板。
(3)井架(龙门架)吊篮装设内落门,高度限位、断绳、楼层停靠等安全防护装置。
(4)井架(龙门架)底部设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且成组。
(5)井架(龙门架)本身腹杆及连接螺栓齐全,缆风绳及建筑物的硬支撑按规定搭设齐全牢固。
(6)临街或人流密集区,在防护棚以上三面用安全立网封闭防护。
2、脚手架:
(1)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木混搭,高层脚手架应经专门设计计算。
(2)立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
(3)按规定设置连墙点,剪刀撑用钢管,接头搭接不小于40厘米,用两只旋转扣件。
(4)施工层下,每隔10米要铺隔离封闭,伸足墙面;二步架起及以上外侧设挡脚板和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5)要设登高斜道,在外侧配置防护栏杆。转弯平台须设二道水平栏杆,并设踢脚板。
(6)高层脚手架外侧,从第二步架应全部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区则从第二步架起全部设硬防护和安全网,脚手架四周均设接地保护和防雷装置。
3、人货两用电梯:
(1)电梯下部三面搭设双层防坠棚,搭设长度正面不小于3米,两侧不小于1.8米,搭设高度为4米。
(2)必须设有楼层通讯装置或传话器。
(3)楼层通道口须设防护门及明显标志,电梯吊笼停层后与通道之间的间隙不大于10厘米;通道桥两侧须设有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4)必须装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底部排水畅通。
(5)吊笼门上要挂设起重量,乘人限额说明牌。
4、塔吊:
(1)“二保险”、“四限位”齐全有效。
(2)夹轨器齐全。
(3)路轨纵横向高低差不大于1‰,路轨两端设缓冲器,离轨端不小于1米。
(4)轨道横拉杆两端各设一道,中间杆距不大于6米。
(5)路轨接地两端各设一组,中间间距不大于25米,电阻不大于4欧姆。
(6)轨道内排水畅通,移动部位电缆严禁有接头。
(7)轨道中间严禁堆杂物,路轨两侧和两端外堆物必须距离塔吊回转台尾部50厘米以上。
(四)现场安全用电
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1)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33米,低压配电间应紧靠高压变压器间,其面积不小于33米,天棚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室内地坪满铺素砼,室外四周做80厘米宽砼散水坡。
(2)配电板背面凸出部位,须有不小于80厘米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盘侧面维护宽度不小于1米,正面操作通道宽2米。
(3)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少于1.3米,不大于1.5米。
2、现场分配电箱:
(1)电箱应装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禁止使用木制电箱。
(2)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零端子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零保护。
(3)电箱内分路凡采用空气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设单独分断开关。
(4)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器,现场使用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配用单相三眼插头。
(5)凡手提移动开关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接地),内设一机一闸一漏。
(6)要明显分开“动力”、“照明”、“电焊机”等的使用。
3、用电线路:
(1)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像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在通道或道路处可采用加保护管埋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或设接头箱。
(2)手持移动电动工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距开关箱不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3)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
(4)现场临时设施的电线安装,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柱明线架设,开关设置合理。
4、接地、接零装置:
(1)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不少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体之间距离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接地(接零)线用绝缘铜芯线,严禁使用铝导线作接地(接零)线,接头处应采用焊接、压接等可靠电气连接。
(3)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5、高压线防护:
(1)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须搭设楠竹防护架。
(2)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龙门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防护棚)。
6、手持或移动电动机具:
开关箱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漏电动作电流30m A/0.1S,潮湿作业15m A/0.1S(包括下列机具:振动机、磨石子机、打夯机、潜水泵、手电刨、手电钻、砂轮机、切割机、套丝机、移动照明灯具等等)。
7、搅拌机及灰浆机:
(1)必须有防雨、防物体打击的防护棚。
(2)排水必须畅通,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3)搅拌机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4)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装置。
(5)砂石堆场的围挡必须坚固牢靠。
(6)卧式灰浆机拌筒防护棚齐全。
8、卷扬机:
(1)露天操作应搭设防雨、防物体打击的操作棚,正面设防断绳栅栏。
(2)必须配备绳筒保护。
(3)开关箱的位置必须正确放置,禁用倒顺开关,操作视线必须清晰。凡用按钮开关,在操作人员处设有断电开关,移动按钮开关必须采用低压控制线路。
9、电焊机:
(1)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焊机触电保护器)并装了随机开关。
(2)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罩,一、二次线使用线鼻子,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二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0米。
10、乙炔瓶、氧气瓶:
(1)压力表应保持灵敏准确。
(2)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乙炔瓶严禁平卧放置,不准放在高压线下,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乙炔皮管为“黑色”、氧气皮管为“红色”,皮管头子用轧箍扎牢。
11、木工机械:
(1)必须有可靠灵活的安全防护装置,,圆盘锯设有防护罩,压刨设回弹安全装置,外露传动部位,均须有防护罩。
(2)木工房内必须有消防器材和禁烟(火)标志。
八、其它还需要补充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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