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招投标计划方案.doc

上传人:一*** 文档编号:2549685 上传时间:2020-04-19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20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电缆招投标计划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电力电缆招投标计划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力电缆招投标计划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力电缆招投标计划方案.doc(4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_招标项目编号:2016-YG-CLCG-01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材料采购本卷:电力电缆招 标 文 件招标单位: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时间: 2016 年 6 月 日招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总 目 录招 标 公 告.3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7第 2 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14合同条款16第 3 章履约保函格式 . .21第4章技术规范26第 5 章投标书格式.30第 6 章资格证明文件33格式1 营业执照.34格式2 法人代表授权书 35格式3 商务及技术偏离表.36格式4 经营状况及履约历

2、史承诺37附件:评标办法.38 附件A:投标报价明细表.43附图 电缆敷设图 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材料采购电力电缆招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YG-CLCG-01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材料采购电力电缆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北京市长安街古城路口往西-首钢东门往东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投资预算:9860000.00元工程概况:项目招标人已中标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根据项目工期要求全部采购的电力电缆于2016年11月

3、30日到场。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材料采购电力电缆,包括但不限于电缆运输到施工现场的价格,报价都必须包括制造、运输、保险和到施工交货地点的其他费用、检验、试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中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为具备生产供货能力的电缆制造商;2、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的电力电缆为国家合格产品,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满足北京市供

4、电公司验收标准;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的相类似的(电力电缆供应)业绩;6、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一)发售时间和地点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0日(不含周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2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815(二)购买方式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1)营业执照

5、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本人身份证。(三)购买招标文件及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闫旭手 机:13911290871E-mail: (四)其它事项1. 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2. 此公告仅在北京市发改委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截标/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09:00(北京时间)截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一六年五月十五日第 1 章

6、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一1.1项目名称: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材料采购电力电缆2一1.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9号7层 3一1.3招标代理公司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3座815 4三4.4投标报价: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由招标人支付5三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6三8.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7三8.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8三10.1副本的份数:二份9五

7、1.1投标书递交至: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7层会议室 投标项目名称: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材料采购电力电缆 10五1.1开标日期:2016年06月06日 时间: 上午09时00分 地点: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7层会议室11五5.4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12五 5.4.1工程概算9860000.00元。超过此金额(不含)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13六2.1数量变更: 30 14六5.1合同签字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9号7层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材料采购电力电缆1.2 资金来源:根据招标人统筹计划、为确

8、保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施工任务顺利完成,对本项目电力电缆择优选择供应商。货物支付资金由招标人具体筹措。1.2 招标单位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招标代理公司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在本投标公告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的联系。2.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为具备生产供货能力的电缆制造商;2.2、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3、投标的电力电缆为国家合格产品,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满足北京市供电公

9、司验收标准;2.4、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的相类似的(电力电缆供应)业绩;2.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2.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 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合同条款及前附表4履约担保格式5技术规范6投标书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89电力电缆招标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明细表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

10、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25.2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2招标文件的澄清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7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17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招标文件的修改3.1 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

11、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3.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三、投标书的编制1投标书的语言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2投标书构成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第6章要求填写和提供投标书;(2)按照第7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按照第5章要求提供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和详细说明;(4)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5条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书格式3.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

12、标文件中投标书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价格。4投标报价4.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为本项目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指运输到施工现场的价格,报价都必须包括制造、运输、保险和到施工交货地点的其他费用;同时必须包括到场后按照北京市供电公司对电缆验收要求每盘截取1.5米电缆进行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4.3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4.2条要求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4.4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由招标人支付。5投标货币5

13、.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6.1 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6.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6.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应该是自己制造的。(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缺陷处理等义务。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7.1 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

14、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投标保证金8.1 投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8.2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用现金或汇款形式。帐户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汇款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站支行, 银行帐号:0200064719006528328 ,如果采用

15、汇款形式,汇款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的48小时到帐。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注明所投项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8.3 在开标时,凡没有随附附业主收取现金保证金收据或经银行盖章的汇款回单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按照第7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在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办理退款时,投标人应对业主开具相应金额的税务统一收款收据。8.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34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8.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9投标有效期9.1 所投的标应从第22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9.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同时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有效期作相应的延长。10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10.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9.1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

17、,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0.2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10.3 投标书任何一处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小签和盖法人章。四、投标书的递交1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应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封装一个外信封中。1.2封套均应:(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注明的地址递交招标人;(2)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注明的标志字样,以及注明“根据第22条规定的时间和日

18、期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3 如果信封未按第1.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投标截止日期2.1 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2 招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3迟交的投标书3.1 按照第19条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3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书面通知招标

19、人。3.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3.3 根据第15.6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第19条)至招标人在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 按照第21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1.3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1.4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

20、,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书的澄清3.1 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等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4投标书的初步评审4.1 初步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21、4.2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1)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盖有单位公章;(3)投标书附录的所有附表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5)投标人在一份投标书中,只能有一个报价;(6)投标书上的投标人与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招标人将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4.3 通过资格审查的强制性标准为: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为具备生

22、产供货能力的电缆制造商;2、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的电力电缆为国家合格产品,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满足北京市供电公司验收标准;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的相类似的(电力电缆供应)业绩;6、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以上要求,只要有一条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4.4 招标人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5投标书的详细评审5.

23、1 招标人将按照第4.3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5.2 本工程不要求清标。5.3通过详细评审的条件为:(1)投标人未增加买方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2)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3)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6)供货方案可行,供货时间满足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时间;(7)良好的信誉、业绩和售后服务;(8)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招标人将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5.4

24、评标价评分:5.4.1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投资预算为9860000.00元,超出此金额的报价(不含)为无效报价,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4.2 经5.4.1款评审后的有效报价评标价:评标的基础应是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的投标价,算术性修正后(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六、授予合同1合同授予标准1.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招标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将合同授予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同时满足1.2和1.3款规定的评标价低的投标人。1.2合同授予时,招标人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有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的原则。在授予合同的同时,当投标人运抵工地货物的运杂费报价和出

25、厂单价不平衡时,在不影响到货单价和总价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对报价组成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接受上述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招标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2.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除合同总价外,该类增加和减少不造成单价和服务条款的改变。3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1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中标通知书4.1 在投

26、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书面通知入围的中标人中标。4.2在中标人按照第34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5签订合同5.1本次电力电缆由招标人与材料供货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具体供货项目的业主有权对合同纠纷进行协调,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以确保招标人的全部工程使用优质货物。6履约担保6.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提交3万元的履约担保。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7腐败和欺诈行为7.1 合同项下的双方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

27、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第 2 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 号条款号内 容1.61.71.810.318.1 买方: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卖方:指为本工程提供货物供应的公司或厂家实体。施工现场:指买方指定的工地交货现场。付款方式:买方与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并由买方根据

28、合同条款进行付款,业主对合同进行协调监督,如因买方延迟付款,业主将采用代扣代付方式向卖方支付材料货款。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2)交货结算:收到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正式发电后,按照10.2条规定提交所需单据后结算实际款额95%;(3)最终验收付款:相应交货的工程最终验收合格二年后二十八(28)天支付货款其余的5 的。 履约担保:卖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以现金、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业主提供3万元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具体供货工程交工验收后为止,具体有效期为 。如果卖方提供的是银行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是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

29、及以上级别的银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签署的,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材料等。(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又比如安装、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业主”系指*公司。(6)买方系指*工程施工中标单位。(7)卖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实体。(8)“施工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

30、定的地点。(9)“天”指日历天数。2来源地2.1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2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注册所在地。3技术规格3.1 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技术要求相一致。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单位。4专利权4.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5包装要求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6包装标志6.1 卖方应用不褪

31、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a) 买方(收货人): (b) 合同号: (c) 买方(收货人)代号: (d) 施工现场: (e) 规格(直径,以毫米或mm计): 7装运条件7.1 供应的货物:7.1.1 卖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杂费。7.2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8装运通知与交货8.1 卖方应按照合同交货期规定,在接到买方的通知后二(2)天内,由卖方承运至合同规定的地点分批(或一次)交货,卖方和买方现场验收交接。9保险9.1 卖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货物在运抵施工现场途中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10付款10.1 本合同

32、以人民币付款。10.2 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然后按合同规定对下列事项审核后付款:1发票;2卖方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3验收证书。10.3 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安排付款。11伴随服务11.1 卖方要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中心试验室的货物抽检,并提供有关货物检测的各项配合工作,包括有关文件和抽检样品。为此而发生的费用应含在投标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2质量保证12.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

33、意的性能。到本项目一期土建工程交工验收后为止,卖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业主或买方在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2.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1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1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业主或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业主或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3检验13.1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

34、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3.2 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后,卖方提交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由监理工程师出具检验证明。14索赔14.1 业主或买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4.2 在合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业主或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业主或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

35、业主或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业主或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业主、买方和卖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业主和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的质量保证期。14.3 如果在业主或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业主或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

36、天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业主或买方同意,业主或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或向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银行索要赔偿金。15卖方履约延误15.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表”中业主或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担保,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业主或买方。业主和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误期赔偿16.1

37、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业主或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业主或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承担。18履约担保18.1 卖方应以现金、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买方提供3万元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后为止。18.2 卖方

38、提供的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业主或买方有权从履约担保中得到补偿。19争端的解决19.1 买方与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五(15)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后十五(15)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9.2 仲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

39、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违约终止合同20.1 在业主或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业主或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及业主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业主和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欺诈行为。20.2 如果业主或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的规定,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业主或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

40、1破产终止合同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业主或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业主或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2便利终止合同22.1 业主或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业主或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2.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当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业主或买方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业主或买方可:(1)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2)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

41、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3转让和分包23.1 除业主或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4适用法律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5合同生效25.1 本合同应在双方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后生效。26主导语言26.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27合同修改27.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 3 章履约保函格式中标通知书 致投标人: 货物采购 (货物名称)。有关贵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上述工

42、程的货物采购投标书,经分析研究,并与贵单位对投标书内容进行协商后,现正式通知贵单位,基于调整后的货物采购总价及下列条款,我们已选定贵单位为上述合同段的中标单位,并接纳贵单位的货物采购投标书。1、货物采购中标总价为: 。上述中标总价是由货物采购投标书中明确,经双方协商修改后作为本货物采购计算合同总价的依据。2、贵单位须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按本招标文件及时与招标人(买方)签订供货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3、本通知书连同贵单位提交的货物采购投标书及货物采购招标文件、双方在协商期间的往来补遗书及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补充的文件和附件将作为本货物采购的有效合同文件。 谨此函告! 招 标 人:代表

43、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履 约 保 函 格 式致: 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已成为长安街西延6#标配迁工程电力电缆的材料供货商。根据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供货商(卖方)应向业主提交一家由国有商业银行支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及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卖方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业主提出的因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 14 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业主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业主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业主应首先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施工组织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