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方案计划环评招投标协议合同文本(三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方案计划环评招投标协议合同文本(三份).doc(3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平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服务平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服务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编号:编号: SC7.7/4.8.5-SC7.7/4.8.5-FWFW-20150-20150913913 建设单位:平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平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 0 一五年九月一五年九月 . 目 录 第一章第一章 竞标须知竞标须知 .2 2 一、竞标须知前附表 .2 二、投标须知 .4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说明.5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6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9 (五)开标.10 (六)评审.11 (七)授
2、予合同.13 (八)其他.13 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合同 .1515 第三章第三章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2020 一、项目概况 .20 二、服务原则及要求 .20 三、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的监督管理 .21 四、成果要求 .22 第四章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2323 一、投标函格式 .23 二、唱标单 .24 三、投标报价表 .25 四、投标报价分析表 .25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6 六、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27 七、合同条件响应情况表 .29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0 九、本项目负责人简况表 .31 十、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 .32 十一、近三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3、.33 十二、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33 十三、服务承诺 .33 第五章评分办法第五章评分办法 .3434 . 第一章第一章 竞标须知竞标须知 一、竞标须知前附表一、竞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项目名称平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服务 2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让庄铺村西 3建设规模 平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 2 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 准。 4建设单位和代理单位 建设单位:平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勇军 电话:18660137832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4、人:徐菲 电话:0531-87063536 传真:0531-87063538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 年 9 月 14 日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9 时至 17 时发售招标文 件。 6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审、聘请专 家、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7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评证书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2 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具有 2 万 m3/d 及 以上处理规模中水(或污水)处理厂、中水站(或污水站)项目 的经验); 4、本次招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工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签订合同后 40 天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获环保有关部门批文 10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 勘 . 11投标人疑问及澄清 质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 9 月 24 日 12:00 时前 质疑文件请发送至以下邮箱:jlzb001 12 服务费计价标准 及竞报内容 (1)各投标单位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25 号环境影响 咨询收费问题通知收费标准,结合企业自身力量及市场行情就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费用自行报价。 (2)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括包含环境影
6、响报告书编制、环境质 量现状监测、公众意见调查、评估专家费、场地费、评估费等 通过环保部门评估的所需所有费用。及其应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 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利润、税金和政策文件规定应计取的 合法取费等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13报价采用的币种人民币 14招标有效期从招标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15保证金额5 万元 16招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17 招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济南市经二路 131 号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 时 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 8:309:00 时 18开
7、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 9:00 时 地 点: 济南市经二路 131 号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19评审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 . 二、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组织实施。 (一)总则(一)总则 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1.1 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 审、聘请专家、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1.2 工作要求 1.2.1 收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基础资料; 1.2.2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3 负责邀请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
8、书进行评审及承担相关费用; 1.2.4 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前公示等各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1.2.5 负责项目立项到建设各环节的环评服务,并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 1.2.6 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手续,负责取得环保局的批文。 2、资格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2 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2.3 投标人须从招标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其他未购买招标文件并 未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4 资格后审审查资料 2.4.1
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 职称证、业绩等材料的复印件。 2.4.2 “近三年类似项目情况表(2012 年)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 2.4.3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复 . 印件。 3、现场踏勘、现场踏勘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二)招标文件说明(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除以上内容外,建设单位在投标期间
10、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 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 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 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 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的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11、澄清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 jlzb001 并电话通知。无论是建设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建设单位都将于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 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 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可对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 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12、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建设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 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投标语言 建设单位与投标人之间与本招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 用中文。 8、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13、,均应使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两部分组成。 9.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2.1 投标函; 9.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2.3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9.2.4 合同条件响应表; 9.2.5 投标人概况(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财务状况、投标人业绩一览表、近三年类似项目一览表、 近三年获奖情况、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等) ; . 9.2.6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有关文件; 9.2.7 证明投标人业绩及信誉的有关文件; 9.2.8 服务工作大
14、纲(包括:环评工作内容、工作方案、进度计划) ; 9.2.9 拟投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9.2.10 拟投入主要技术力量及技术服务保障; 9.2.11 本工程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9.2.12 服务承诺。 9.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3.1 投标报价表; 9.3.2 投标报价分析表; 10、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9 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 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 按同样格式扩展) 。 1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11.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15、项所规定的方式进 行报价。 (1)各投标单位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25 号环境影响咨询收费问 题通知收费标准,结合企业自身力量及市场行情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费 用自行报价。 (2)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括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 测、公众意见调查、评估专家费、场地费、评估费等通过环保部门评估的所需 所有费用。及其应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利润、税金和 政策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1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专家评审会 通过后 5 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取到批复后
16、5 日,内甲方支付至合 同价款的 100%。 12、投标货币、投标货币 . 12.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 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 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 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建设单位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在延长的
17、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 (2)支票; (3)现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段店支行 帐 号:90104024020100106994 1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建设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 文件而予以拒绝。 1
18、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 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在 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捌仟元计取) ,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14.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的签署 16.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 A4
19、 幅面的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不得采用活夹页。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唱标单是正本的组成部分,当唱标单 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唱标单为准。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否则,建设单位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 任。投标文件封面和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6.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
20、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果必须对投标文件修改,修改处 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电子文档应单独密封。 17.2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7.2.1 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和地址; 17.2.2 注明下列识别标记: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3
21、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盖章。 . 18、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建设单位在投标截 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3 建设单位可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 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 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补充、修改 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有关规定密封、 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 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五)开标 20、开标、开标 20.1 建设单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3、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 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0.2 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0.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评审会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0.3.1
2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 20.3.2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加盖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 20.3.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0.3.4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0.4 开标程序 20.4.1 开标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4.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建设单 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0.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工作周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5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25、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6 建设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审(六)评审 21、评审委员会与评审、评审委员会与评审 21.1 建设单位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建设单位和有关技术、经 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 21.2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评审的内容与程序、评审的内容与程序 22.1 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22.2 评审程序如下: 组建评审委员会 评委预备会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完成 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对进入详细
26、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推荐中标候选人。 2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3.1 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 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 23.2 评审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3.3 评审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3.4 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 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 如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
27、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 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评审委员 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审 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5.1 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 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25.2 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 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5.3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依据
28、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 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推荐第 1 名为中标人。 25.4 建设单位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1 名中标人。 25.5 评审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 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招标。 26、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工作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 有关的其他情况。 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
29、同的过程中,投 标人向建设单位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 26.3 中标人确定后,建设单位不对未中标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 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 的情况和材料。 (七)授予合同(七)授予合同 27、建设单位拒绝投标的权力、建设单位拒绝投标的权力 27.1 建设单位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建设单位在发出中标通 知书前,有权依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8、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确定后,建设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建设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30、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29、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 29.1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9.2 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29.1 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 合同,则建设单位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 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作,不得将中标 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其他(八)其他 30、变更任务、变更任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因建设单
31、位原因发生建设位置、交通组织、室外环 境等的变更,中标单位应完全响应并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31、废标条款、废标条款 31.1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携带法 . 定代表人证书,无法证明其身份的; 31.2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1.3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1.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统 一招标项目抱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
32、除外; 31.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31.6 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1.7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1.8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1.9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 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 章的。 . 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合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
33、方(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 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 共同执行。 一、项目建设内容 1、生产规模: 2、项目总投资: 二、环评收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环评费用确定方式: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税、监测费、编制费、 评审费、评估费、专家费、食宿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 。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专家评审会 通过后 5 日内,
34、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取到批复后 5 日,内甲方支付至合 同价款的 100%。 三、报告书的评审和交付时间 1、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审单位是 市环保局。 2、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交编制环评报告书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个工 作日内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包括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完成) ,并提交环保局 的合格审批意见。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全乙方所需的资料。 3、乙方负责对所提交的环评报告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修改 或补充时间已包含在以上的提交期限内。如因不可抵抗外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 期履约,合同期限应顺延,延长的时间由双方重新商定。 4、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审批的环境影
35、响评估报告(环保局审批通过稿)正 . 式版 10 份(环保部门存档的由乙方提供) ,电子版一份。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 、工程可行性研 究报告(含电子版本)和地勘报告、厂区平面图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 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2、为乙方顺利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环评费用。 (二)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该项目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分析该项 目的建设对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得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编写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安排
36、、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审会。 3、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要求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进行修改。 4、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 乙方要妥善 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送审、报批及召开专 家技术评审会的有关事宜。 (协助甲方拿到环保局批复) 6、协助设计单位在有关设计文件中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与内容。 7、乙方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时间要求时,每延误一 天,乙方
37、向甲方支付 1000 元/天的违约金。 8、乙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乙方应负责 修改、完善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合同约定时间延误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事宜 1、环境影响评估现状监测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评审费、环境影响技术 评估费由乙方承担。 . 2、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评审相关资料,如未按时提交,在编制、评 审期间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造成的项目不能正常审批,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要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因乙 方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项目进展延期损 失费用。 . 4、由于乙
38、方原因致使环评报告不能通过环保局及相关部门的审查,乙方必 须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查,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 未按真实情况提供资料导致乙方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提交合格的技术成果和审批 意见,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资料,影响工作进度,乙方完成工期顺延; 如所提供资料不准确,影响评估工作质量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修 订评估工作完成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获悉的甲方的有关资料等不得用于除完成 本合同项下义务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也不得将获知的技术、资料、图纸等告知其 他任何第三
39、方。否则,将追究乙方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损失。 七、合同争议与仲裁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 当调解不 成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 八、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约 定条款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40、 年 月 日 . 第三章第三章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让庄铺村西。 2.建设规模及内容 平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 2 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二、服务原则及要求二、服务原则及要求 1、对掌握政策的要求:投标人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丰富的编制及报批经验。 2、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 开展编审工作;同时按时按质提供编审报告,完成报批工作并取得环
41、保局的备案,对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 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 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有因为编审工作 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支 持;如中标人服务考核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再委托评审业务,终止合同并报有关部 门。 具有丰富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服务人 员。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中标人需在接到委托书后 1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 联 系,开展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服务工作,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5、按规定须编制环境影响
42、报告书的,资料齐备后,在 40 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关环 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文。 6、招标人对每项委托任务进行考核评分,并按考核评分情况计付环境影响评价费。 (合格定义详见环境影响评价考核评分表) . 7、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的保管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涉及的资料,应按委托项 目建立档案,含书面原件、电子文档及软件文档,妥善保管。 8、协议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 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 三方承担。 三、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的监督管理三、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的监督管理 1、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减少风险,招标人将于协议期内对中标人执行协议 情 况进行跟踪核查。 2、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招标 人 有权终止服务协议,招标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 责任 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