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监察旁站方案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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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报业集团印务厂区续建工程深圳报业集团印务厂区续建工程 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安全旁站监理方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0 日 . 一、一、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深圳报业集团印务厂区续建工程 设计单位: 深圳市建筑设计总院 勘察单位: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汕头建筑工程总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深圳市报业集团 建筑面积:约 76683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 15275 平方米) 二、各专业概况二、各专业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深圳报业集团印务厂区续建工程 2、

2、工程用途:厂房,车库,办公和宿舍 3、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清湖工业园 4、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地面积17798m2 总建筑面积76683m2 结构类型基础为钢筋砼预制管桩,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 / 建筑耐火等级 / 人防工程等级 / 基坑安全等级二级 2011 年 11 月开工,计划于 2012 年 6 月竣工(指基础工期,主体工期于基础工程 完后另招标) (二)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旁站监理依据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实行施工旁站监理的通知” 有关现行施工规范 . 工程 施工监理规划 相关的监理细则

3、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旁站监理内容 (一) 、土方工程 (二) 、起重吊装工程 (三) 、模板工程 (四) 、深基坑工程 (五) 、脚手架工程 (六) 、高处作业工程 (七) 、焊接工程 五、安全旁站监理实施办法 ( (一一) )、土方土方工程工程 1、土方开挖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审批,机 械进场是否报批,土方开挖方案是否合理。 2、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进行,当采用局部或 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 3、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软土基坑无可靠措施时应分层均衡开 挖,层高不宜超过 1m。土方每次开

4、挖深度和挖掘顺序必须按设计要求。坑(槽)沟边 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 4、严格控制每次开挖深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放坡及边坡支护。 5、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 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 6、施工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 地有关部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7、挖土机作业的边坡应验算其稳定性,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在停 机作业面以下挖土应选用反铲或拉铲作业,当使用正铲作业时,挖掘深度应严格按其 说明书规定进行。有支撑的基坑使用机械挖掘时,应防止作业中碰撞支撑。 8、配合挖土

5、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 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 9、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减少暴露时间。如 . 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预留 300mm 厚的覆盖层。 10、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 2m 时,坑边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作 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基位、 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 11、从事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按照批准的允许经 营范围并严格遵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二) 、起重吊装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一) 、起重吊

6、装作业 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 员。 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 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 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 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

7、扒杆按方案 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 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 时,应减载使用。 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7)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 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8)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 事项。 9)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

8、置信号 传递人员。 . 10)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得 抛掷物品。 11)构件吊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2)应根据建筑工程结构的跨度、吊装高度、构件重量以及作业条件和现有起重 机类型、起重机的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半径、起重臂长度等工作参数选择起重机。 二) 、多塔交叉作业 1、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和试运转: 1)轨道基础应平直无沉陷,接头联结螺栓及道钉无松动; 2)各安全装置、传动装置、指示仪表、主要部位连接螺栓、钢丝绳磨损情况、 供电电缆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转。 2、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处于

9、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 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 2M 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 点)与低位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 2M。 3、两台以上塔吊存在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碰撞措施,制订防碰撞方案: a)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高低错位安装,不得在同一水平面发生交叉碰撞,顶升 加节时也必须保持一定高差,以确保大臂任何时候都不会发生碰撞。 b)塔吊运转应按同一方向旋转,避免两台塔吊发生反方向碰撞,运转至交叉范 围内,应发出防碰撞警告,以提示对方塔吊司机。 c)吊臂如交叉作业时应由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应停止运行, 保证交叉部位无碰撞时,才能旋转吊臂经过交叉部位。 d)采

10、取安装限制旋转角度装置,控制碰撞。 e)低塔让高塔原则,交叉时高塔优先运行。 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5、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 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 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7、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 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 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 顶端 23M 处。 9

11、、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 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 空指示灯。 三) 、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 1、防止起重机事故措施 1)应尽量避免超载吊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措施,如: 在起重机吊杆上拉缆风或在其尾部增加平衡重等。起重机增加平衡重后, 卸载或空载时,吊杆必须落到与水平线夹角 60 度以内。在操作时应缓慢进 行。 2)禁止斜吊。 3)起重机应避免带载行走,如需作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 重量的 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 50,并将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 控制构件摆动。 4)双机抬吊

12、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各单机载荷 不得超过其允许载荷的 80%,并在操作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密切配合。在 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5)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 检查。 6)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或设备。 7)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8)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起重机驾驶员密切配合, 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 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10)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

13、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 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更换。 2、防止高处坠落措施 .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2)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3)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4)从事屋架和梁类构件安装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操作台。需在梁上行走 时,应设置护栏横杆或绳索。 3、防止高处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 随意向下丢掷。 3)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

14、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 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 除临时固定工具。 6)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4、防止触电措施 1)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现场电气线路及设备位置平面图。现场 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 改。 2)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架设的高压线应距建筑物 10 米以外,距地面 7 米以上。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 2.5 米。 3)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4)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起重臂的其他类

15、型起重机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施。 5)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四)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与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进行安全交底,现场安全负责人是否在现场,是 否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签证手续; 2、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是否适应其 . 从事的作业,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 3、施工前,核查施工单位在大型机械设备周围是否设置安全禁区,是否设置 围栏,标志是否明显; 4、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安装; 5、核查新钢丝绳、架体等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旧

16、的钢丝绳是否经过严格检查, 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检查卷扬机位置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7、督促施工单位在安装前,必须对架体的杆件逐节进行检查,完好无损才能 安装; 8、检查机械设备与建筑物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按专项的搭设方案执行; 9、督促检查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架设的避雷针和防雷按地是否符合要求; 10、严格检查机械设备搭设完毕后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并督促进行试运转, 及时组织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 11、严禁在台风、雷雨天进行安装与拆卸工作; (三)(三) 、模板工程、模板工程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编制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报监理审批,如属于高支 模或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水平混凝土构件

17、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 m,或跨度超过 18 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 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 K Nm 的模板支撑系统的) , 须有 5 人及以上的专家论证意见; 2、严格核验进场模板及支撑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检查模板的施工情况,明确模板安装顺序,保证结构几何 尺寸,确保模板体系的牢固性; 5、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采用 36V 的低电源或采用其 它有效的安全措施; 6、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内,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以防掉

18、落; 7、钢模板用于高耸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 8、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或脚手架,高度超过 3 米时必须搭设脚手 . 架。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挂上安全 带。 9、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牢固,防止倾覆; 10、模板及其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措施; 11、严格执行模板验收制度,对安装的模板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下道 工序施工; 12、模板拆除顺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13、模板支撑拆除前,必须有砼强度报告,且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报 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模板的拆除工作; 14、拆除较大跨度梁下支柱时,应先

19、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多层楼 板支柱时,应确认上部施工荷载不需要传递的情况下方可拆除下部支柱。 15、当水平支撑超过二道以上时,应先拆除二道以上水平支撑,最下一道大横杆 与立杆应同时拆除。 16、拆除高度在 5m 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 同一垂直面操作; 17、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高处拆下的模板及支撑应用垂直升降设备运至地面,不得乱抛乱扔; 18、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 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 必须经过核算,

20、加设临时支撑。 19、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是否真实、全面。 (四)(四) 、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工程 1、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基坑工程监理 应对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全天候监理; 2、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5 m(含 5 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 5 m(含 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应检查施工单位是 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是否具备专家论证意见,有无报监理审批; 3、基坑工程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边开挖、边支撑、分层进行;边施工边监测, 动态指导施工。严禁坑边超载,严禁相邻基坑施工不防范、相互干扰等做法; 4、基坑施工

21、除降低地下水水位外,基坑内尚应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 . 和其他突然而来的明水倒灌,基坑边坡视具体情况可覆盖塑料布、水泥砂浆或钢筋网 细石砼护面,防止大雨对土坡的侵蚀; 5、如遇膨胀土场地应在基坑边缘采取抹水泥地面等防水措施,封闭坡顶及坡面, 防止各种水流(渗)入坑壁;不得向基坑边缘倾倒各种废水并应防止水管泄露冲走桩 间土; 6、如遇软土基坑、高水位地区应做止水帷幕,应防止单纯降水造成基土流失。 止水结构的设计,必须根据地质、水文资料及开挖深度等条件进行,止水结构必须满 足隔渗质量,且支护结构必须满足变形要求; 7、为保证基坑安全,及时掌握基坑稳定及土方开挖后对周边建筑的影响情况, 基坑

22、支护需进行信息化施工,必须进行支护结构、周边建筑物及管线的变形监测。对 基坑变形监测布置及周期,监测单位必须有资质,同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 监测; 8、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当监测值达到报警值和警戒值时,应及时按设计处理措 施进行处理; 9、应急措施:基坑开挖及支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有塌方、基坑变形过 大(超过允许值) 、基坑变形引起周围建筑、管线出现破坏等;出现变形过快或塌方 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坡脚反压、坡顶卸载等措施,并对基坑进行加固;周边建 筑物或管线变形过大时,应停止基坑开挖,并及时进行坡脚反压等措施,加密变形监 测频率。在分析实际情况后,采取基坑加固、地下水回灌、基础

23、高压灌浆等措施; 10、应当建立健全的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资料档案,内容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 及监理等方面的有关资料; (五)(五)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 1、根据审定的脚步手架搭拆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并落实特种人员到位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 2、对于悬挑式外脚架,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是否具备专 家论证意见,有无报监理审批; 3、检查进场钢管及配件是否有合格证,其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4、现场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坚实牢固,如遇回填土,必须打夯密实,加砼垫块; 5、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严格监控施工单位脚手

24、架的搭设质量,钢管脚手架必须设置避雷针; . 7、督促施工单位对外脚手架分段组织验收,质安员必须跟班检查验收; 8、督促施工单位拆外脚手架前,必须检查桥上是否有杂物、电缆水管等临时设 施,必须先清除干净; 9、检查施工单位拆脚手架时是否设置警戒线,相关通道是否封闭,是否挂设危 险标志,是否派专职人员执勤值班; 10、督促施工单位拆外脚手架时必须按程序进行,由上而下,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1、督促检查拆下材料堆放在桥上或平台其重量是否超载,停台装料时必须打讯 号降落,严禁从高空抛掷料具落地; 12、督促检查附在外脚手架上的安全网是否随脚手架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板时 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六

25、)(六) 、高处作业工程、高处作业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 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安全带 (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 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 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 收确认符合要求; 7、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8

26、、工作边缘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 800mm 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9、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 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 防护栏杆; 10、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应符合规范要求; 11、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 . 平台) ,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2、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 架上下; 13、浇注离地 2m 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 作;

27、 14、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拦板上作业,且必须挂牢安全带,并将 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 15、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 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6、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 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 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 17、设置悬挑物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 建筑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物料平台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进行连接。

28、 (七)(七) 、焊接工程、焊接工程 1、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 2、焊钳必须采用合格产品,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与电缆连接牢靠。 严禁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3、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按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次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 压保护器触电保护器。 4、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 PE 线相连接; 5、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6、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 7、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8、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 5

29、m,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 柱上部应有防护罩; 9、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 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 . 代替导线使用; 10、焊接场所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否则应予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11、焊修其它机电设备时必须首先分断该机电设备的电源,并暂时拆除该机电设 备的 PE 线后,方可进行焊修; 12、下列作业情况应先分断电源: 1)改变焊机接头; 2)更换焊件、改接二次回路; 3)焊机转移作业地点; 4)焊机检修; 5)暂停工作或下班时。 六、安全旁站监理程序 七、安全旁站监

30、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有专家 施工单位按监理方案施工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监理员到现场旁站监理 发现问题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或向监理工程师和总监报告 总监采取应急措施或暂停施工 问题处理后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旁站人员及施工企业人员签字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论证意见,并报监理审批; 2、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 料的准备情况; 3、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情况; 4、 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旁站监理情况; 5、 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监

31、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6、 八、安全旁站监理制度 1、制定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或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旁站监理人员 的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或方案,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 理的旁站、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行; 4、实行旁站监理的工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范围(试行) 方案的要 求执行。旁站监理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方予以纠正,发现其施工活动已 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 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5、实行安全旁站监理的工序,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技术(或安 全)交底; 6、对于重大危险源部位,应有针对性的旁站、巡视监理方案,并明确各专业工 程的安全旁站、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7、检查承包商是否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通过旁站监理, 可以随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 8、旁站监理人员应将旁站监理情况填入安全旁站记录及监理日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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