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16西方政治规章课程重要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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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言45-50一、本课程研究的内容和范围1、国体:指的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也就是说,哪些阶级是占统治地位的,哪些阶级是处于被统治地位的,由此决定的国家的阶级属性,或者说,就是国家的性质。国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核心部分,是决定性部分。即一个国家的国体决定的是政治制度的形式。政体是政治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2、政治制度: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整个政治统治形式,不仅包含国体,也包含政体;不仅涉及政体、国家结构和政府制度,而且涉及国家机关、政府机关之外的一切政治单位或政治角色(公民和选民、政党和利益集团、新闻和大众传媒,等等)活动的具体

2、形式和具体环节,等等。3、政治制度的形式:(1)政体,(2)政府制度,(3)国家结构,(4)政治体制(1)政体:指的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即政权组织形式,具体内容是设置哪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如何组织、国家机关如何产生、权力如何划分、如何相互配合和牵制。(2)政府制度: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制度。 (3)国家结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4)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运作的具体方式、具体程序和具体环节。当代政治学划分政体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当代政治学划分政体的主要依据最高权力的构成(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产生方式和任期,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

3、互关系等,尤其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与国家元首和行政机关的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二、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意义(1)有助于分清中国政治制度与西方政治制度的根本区别,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2)是面向世界学习外国的需要。(3)有助于更准确地把握西方各国内政外交及其走向,从而更透彻地理解中国的外交政策。(4)有助完善我们的知识结构。三、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方法:1、历史唯物主义,2、比较研究方法,3、政治制度研究的分析工具。1、历史唯物主义对于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是指导比较政治研究的根本方法。经济因素并不是决定历史过程的唯一因素。(同样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却不

4、相同。)我们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研究政治制度,就应该看到,影响各国政治制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所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是一个国家的国情。国情:所谓国情不仅包括经济制度,而且包括历史特点、文化传统、民族构成和民族习惯、国际环境、阶级力量的对比,甚至人口、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这个国家所特有的,他要适合该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方式,适合这个国家的国情。(一国政治制度与该国国情的关系)2、比较研究方法是研究政治制度的基本方法最早对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他提出了对政治制度进行分类的原则和标准;以及后来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比较政治研究的取向:国别研究;

5、跨国研究3、政治制度研究的分析工具具体研究方法:阶级分析、制度分析、历史分析、文化分析、系统分析。系统分析:是把系统论、信息论等现代科学的方法引进政治学研究而产生的一种分析方法。系统分析对政治制度研究的意义:系统分析对政治制度研究的意义在于把政治制度放在一定的环境中来认识,有助于揭示政治制度与其他系统的关系。第一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51-79第一节 古希腊城邦的政治制度一、城邦: (城邦是西方政治制度的摇篮)(古代希腊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城邦制度)1、城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即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2、代表性城邦:雅典(实行的是民主政体)、斯巴

6、达(实行的是寡头政体)、叙拉古等。3、城邦的社会结构城邦人口划分的三个主要阶级:(1)奴隶、(1)外邦人、(3)公民公民:是城邦的成员,有权参加城邦政治生活,这种特权是根据出身而获得的。公民概念的核心是权力。4、城邦政治制度的多样性:君主制政体;贵族制政体;民主制政体。古希腊出现过多样的不同政体(政体类型): (1)君主制政体:城邦最高统治权掌握在君主一个人手中,即所谓一人统治。克里特岛最早出现。(2)贵族制政体:由少数贤人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的政体形式。(3)民主制政体:指城邦国家中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儹主制(叙拉古)是君主制的变态形式:具有个人独裁色彩的政体。二、雅典的城邦民主制 (雅典

7、城邦民主制的核心特征是主权在民)1、雅典的民主制的形成与发展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制经济)雅典民主制:指在古希腊城邦雅典实行的民主政治制度。(1)雅典民主制的形成:在荷马时代,古希腊的氏族社会开始解体。在阶级分化、阶级对立过程中,雅典城邦产生了。早期的雅典城邦是由:世袭贵族、自由民中的工商业者、农民,三个等级组成。(2)雅典民主制的发展:1)梭伦改革,2)克里斯梯尼改革。1)梭伦改革的具体内容:经济改革:颁布了解除债负令,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度;社会结构改革:打破原有血亲组织;政治改革:剥夺贵族对政治的垄断,规定按等级抽签选官。还创立了陪审法庭。梭伦改革历史意义:奠定了雅典民主制的基础

8、。2)克里斯梯尼改革:以地域组织取代血缘组织作为城邦的行政单位。政治制度上进行一系列改革,议事会规模扩大为500人。建立陶片放逐法制度。克里斯梯尼改革历史意义:宣告了氏族社会的终结和国家的成熟,标志着雅典民主制的最终胜利。梭伦改革后雅典人出现了三个政治派别:平原派(贵族后裔);海岸派(商人和手工业者);山地派(农民)。2、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内容:(1)公民大会;(2)议事会;(3)陪审法庭;(4)十将军委员会。(1)公民大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在公民大会上有权了解真实问题和情况,然后进行辩论和公议,决定城邦所有值得一论的事情和政策。(2)议事会:雅典最重要的统治机构。议事会负责筹备公

9、民大会的召开,准备和起草公民大会讨论的所有议案,执行公民大会的决定,处理城邦的日常事务。500人议事会(常设机构):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力由来自10个部落50名成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轮流行使。(3)陪审法庭:是整个民主城邦制度的拱顶石,以全体公民的名义行使权力,不仅是雅典城邦的最高审判机关,而且可以对各级官吏行使监察权。控制方式有任前检查、任期结束检查、任期结束账目和公款检查。(4)十将军委员会:十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军事机构。在古希腊的雅典,唯一需要依据当选者的才能进行选举的职位是十将军。3、雅典城邦民主制的特征:(1)直接民主;(2)抽签选官;(3)轮番为治(陶片放逐法是全体雅

10、典公民对高级官吏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最严重的手段)三、城邦民主制的意义与困境1、雅典城邦民主制的意义:(1)主权在民原则:体现了自由平等的公民的主权,为后世民主政治理论提供了一个主权在民的原型。(2)法治原则:雅典城邦民主制是和法治联系在一起的。宪法是城邦的最高法律准则。2、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局限和困境(1)雅典城邦民主制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自由公民的民主制度,就其城邦人口总数而言,是少数人的民主。(2)存在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尖锐冲突。(3)强调多数人裁定的时候没有相应的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这很容易导致多数暴政。(4)频繁举行的大规模集会不可避免会导致民主质量的下降。第二节 古罗马国家的政治制度一

11、、古罗马国家的形成和发展1、古罗马国家的形成和发展的三个历史时期:(1)王政时代,(2)共和时代,(3)帝国时代。从罗马建城到末代国王于公元前510年被驱逐,构成罗马国家形成的王政时代(1)王政时代是罗马从氏族社会向国家过渡的时期。罗马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10个氏族组成一个库里亚,10个库里亚组成一个部落,称特里布。(2)共和时代。罗马共和国:指古罗马在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27年之间的政体。罗马共和国的发展的两条主线:平民与贵族的斗争。罗马对意大利的征服和对外扩张。罗马共和时代,平民在政治上的无权地位是由土地问题、债务问题造成的。(3)帝国时代。罗马帝国分为:前期帝国(前27-192

12、)和后期帝国(193-476)476年西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个皇帝被废除,西罗马帝国灭亡。二、古罗马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1、王政时代的政治制度,2、共和时代的政治制度,3、帝国时代的政治制度。1、王政时代的政治制度:(1)库利亚大会,(2)长老会议,(3)王(勒斯克)。这一时期的政治制度表现出军事民主制的色彩。(1)库里亚大会:即罗马的人民大会:主要解决罗马公社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务。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按库里亚分组议事。(2)长老会议:由300个氏族族长组成,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能操纵库里亚大会并对王施加决定性影响。(3)王:主要是军事首长,身兼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公元前32

13、6年通过的彼特留法,规定禁止将负债的罗马公民变成奴隶。古罗马王政时代的平民与贵族的矛盾集中在: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平民向贵族争取政治权利的问题。第六王塞维图里乌进行了两项改革:按财产把罗马公民划分成6个等级。以财产和地域原则设立森杜里亚大会。图里乌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社会向罗马国家的转变。2、共和时代的政治制度:(1)人民大会,(2)元老院,(3)行政官员。这时期的政治制度仍然以大地主占有为基础的新老贵族联袂执政,全体罗马公民有限参与的寡头民主制。(1)人民大会:是罗马共和国时代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存在两种形式,一是森杜里亚大会,即百人队大会,是公民参政性的最高类型的人民大会,其权力有立法权、决

14、定战争与媾和问题的权力、选举权、司法权。二是特里布大会,这是罗马民主程度最高的人民大会,又称平民大会。(2)元老院:是罗马共和国时代最为重要的机构,由王政时代的长老会议发展而成,控制着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在共和国的政制中,元老院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元老院一般由300人组成。(3)行政官员:包括执政官,独裁官,行政长官,监察官,保民官。执政官:共和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由两人组成。独裁官: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下由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职。享有最高军事权和民政权。行政长官:是负责诉讼方面的最高长官。监察官:主要职权是审查元老院的名单、进行公民调查、管理公共财产和公共工程、监督公民道德等。保民官:保民官对其他

15、官员的命令、元老院的决定有否决权共和时代的高级官吏的共同特点:1)除独裁官等特殊职位,所有官吏是经人民选举出来的。2)官吏没有报酬。3)任职都有期限。4)决定必须一致通过。5)除独裁官、监察官和保民官外,对任职期间行为负责。3、帝国时代的政治制度:这时代的罗马实行军事独裁统治,是一种君主专制体制。(1)罗马帝国统治体制的三种类型:元首体制, 四帝共治体制,君士坦丁体制。元首体制:又叫奥古斯都体制,由屋大维(被尊称为奥古斯都)创立的个人独裁体制。特点是保留共和制的形式,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四帝共治体制:由戴克里先创立。把帝国划分为四部分,由四个统治者治理。君士坦丁体制:所

16、有军政高级官员全由皇帝指派,皇帝的意志成为唯一的法律。是彻底的君主专政。元首体制新机构的内容:1)元首的专员督办,2)元首的御前会议,3)元首的内务府罗马元首体制时,作为元首顾问团的是御前会议。四帝共治体制由戴克里先创立。(2)行省制度:指意大利境外那些必须向罗马国家纳贡的地区。古罗马帝国时设有行省制,元老院会向每个行省委派的官员包括总督、副总督、财务官。三、古罗马政治制度的影响: (罗马政治制度对后世的最大影响在于其混合政体)1、共和国的观念与制度形式为后世吸收,成为现代国家的一种重要形态;2、古罗马的混合政体启迪了后世的政治制度设计;3、罗马法是古罗马留给后人的最宝贵的遗产之一。共和国:许

17、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体。混合政体:结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制度因素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体形式。波里比阿(古希腊历史学家)认为混合政体把国家权力合理地分配于元老院、人民大会和执政官三个机构,使之造成既相互抵制又相互配合的分权制衡局面。罗马法: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由“市民法”和“万民法”组成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欧洲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典,提出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第三节 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制度一、中世纪封建制度的形成1、封建采邑制:就是土地分封制。三个基本要素:采邑、领主与封臣。封分土地的是领主,受封者是封臣,封出的土地是采邑。(领主与封臣之间是一种封建契约关系

18、)封臣(大封建主)包括公爵、伯爵、大主教、修道院院长。领主权力有行政权、税收权、司法特权。2、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政治经济特征:1)经济:封建土地占有制。2)政治:裂土而治。二、中世纪封建时期的西欧政治制度:1、封建君主制,2、中世纪自治城市的政治制度,3、基督教教会统治体系1、封建君主制:1)贵族君主制,2)等级君主制,3)专制君主制贵族君主制:又称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早期形态。国王只是形式上的一国君主,诸侯贵族就是领地里的国王。国王和大封建主之间存在强化王权与限制王权的斗争。等级君主制:又称等级代表君主制,国王为了加强王权,削弱大封建主势力,实行等级(议会)君主制,设立等级代表机关,

19、由确定的等级选派代表组成。等级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专制君主制:是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专制君主制的特征:是君主拥有绝对至上的权力,不受限制。法国的等级代表机构称作三级会议,即贵族、僧侣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机构。2、中世纪自治城市的政治制度 (自治城市的典型形态是城市共和国)自治城市:享有行政、司法、财产和军事大权,制定自己特有的城市法律,并组建行会进行自治管理。英国和法国:自由市、自治市或公社城市;意大利:城市共和国;德国:直属皇帝的帝国城市。(1)自治城市的政权组织形式: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2)自治城市的自治权表现形式:所谓自治有三方面内容:人身自由、司法

20、自治、行政自治。人身自由:城市市民摆脱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司法自治:城市摆脱领主司法权和传统法律的束缚。行政自治:城市通过自己的选举,产生议会和公职人员,组成行政自治机构。城市的司法机关主要是:法庭。最高行政机关:长老会议。(3)中世纪自治城市的形成和特征:中世纪欧洲自治城市的形成:商业的复兴导致城市的兴起。中世纪欧洲自治城市的特征:最大特点是自治性,包括司法自治和行政自治两个方面内容;有一部保障城市和平和安全的城市法。自治城市市民社会是中世纪通往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桥梁。3、基督教教会统治体系(1)教会填补权力真空,从事社会管理的世俗事务。(2)宗教裁判所:又称宗教法庭,旨在迫害和镇压一切反教

21、会、反封建的异端,以及有异端思想或同情异端的人。(3)王权与教权的联盟:各国国王为了巩固统治地位需要教会支持,教会因为国王的支持建立了在整个西欧的统治地位。王权与教权的冲突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权的来源;“教权至上”与“君权神授”。三、中世纪封建政治制度的影响1、孕育出现了现代宪政主义:1)封建契约精神促进了现代西方契约政治的形成;2)封建制度的多元权力并存促进了现代有限政府的观念和制度;3)封建等级会议孕育了现代议会。2、自治城市的政治实践对西方立宪制度的影响:城市市民自主的政治活动创造了一整套新的政治、行政与司法制度体系,尤其是城市市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时常通过颁布法规这样重大的发明来进行管理,

22、几乎称得上是最早的宪法试验。第四节 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形成一、近代国家兴起的原因(1)地方性和多元权力中心是封建社会两大景观,由此产生了普遍的战乱及对统一权威的社会需求。(2)资产阶级的三次思想解放运动:1)文艺复兴,2)宗教改革,3)启蒙运动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人文主义者的主张包括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发扬人的个性、要求现世幸福和人间欢乐、提倡科学文化知识。(核心思想是人文主义)宗教改革:是由马了 路德及其后的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直接与上帝交流、不需教会作为中介的改革运动。实际上是文艺复兴运动

23、在宗教领域的继续。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发生在17-18世纪的西欧的一场反封建专制和反教会的思想解放运动。要求建立一个以理性为基础的社会。启蒙运动时期,启蒙思想家著书立说,激励地批判专制主义和宗教愚昧,宣传自由、平等、民主。在欧洲独立主权国家形成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两个事件是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斯宾诺莎、密尔顿、霍布斯、洛克。人权是所有启蒙思想家普遍重视的基本问题。斯宾诺莎认为,人的自然权利中最首要的是生存权。几乎所有的启蒙思想家都以社会契约作为国家和政治制度学说的核心。二、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形成:包括英国议会君主制、美国总统共和制、法国议会共和制。西方政治

24、制度:是以宪法为基础,以人民主权为政治原则,以限制政府权力为内容的宪政制度。1、英国议会君主制的形成:(1)大宪章,(2)英国革命与短暂的共和政体,(3)“光荣革命”与议会君主制的确立(1)大宪章:1215年大宪章,确立了贵族和教会的封建特权,限制了国王权力,其最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王权有限,法律至上的宪政原则。(英国是近代史上第一个确立了宪政制度的国家)1265年,西门国会,大议会由贵族会议发展成为等级代表会议。(2)英国革命与短暂的共和政体:内战,查理一世被废,建立共和政体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查理二世复辟,共和制失败。(3)光荣革命与议会君主制的确立1688光荣革命:荷兰执政的威廉,兵不血刃进

25、入伦敦,废黜詹姆斯二世,提出权力宣言。不流血的政变。光荣革命的历史意义:以不流血的方式结束了复辟王朝的统治,扭转了英国政治发展方向,奠定了英国立宪君主制的基础。1689权利法案:限制了王权,确立了议会地位;规定英国国会议员实行“自由选举”。在议会与王权同兴共荣的时代,英国国王的最高统治权只有在议会中才能体现出来。2、美国总统共和制度的形成:(1)独立战争,(2)联邦条例,(3)1787年美国宪法。美国总统共和制度是继承母国的政治与法律制度、并根据北美的特殊情况运用近代西方宪政理论的结果。(1)独立战争(1775):独立宣言1776,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形式提出人人平等,具有自由和追求幸

26、福的权力,以及政府必须经人民的同意而组成,为保障人民权利而存在,人民有权革命以推翻不履行职责的政府的政治原则。为美国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2)联邦条例:1777年,大陆会议制定,1781年生效。规定13个国家各自享有主权。(3)1787年美国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确立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原则。主要原则:1)分权和平衡原则,2)联邦制原则,3)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美国的议会总统制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直接结果,宪法使美国由一个松散的邦联过渡到联邦制国家。3、法国议会共和制的形成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法国近代政治制度的确立经历了三个阶段:(1)法国大革命,(2)拿破仑法兰西第一共

27、和国和波旁王朝复辟,(3)议会共和制确立 (法国议会共和制的形成是通过暴烈革命的方式实现的)(1)法国大革命:1789.7.14,巴黎人民起义,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爆发。1789,人权宣言: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2)拿破仑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和波旁王朝复辟拿破仑,1799,雾月政变结束督政府统治;1804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战败,波旁王朝复辟;1830,七月革命建立七月王朝;1848年,欧洲革命,工人起义,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51年,路易.波拿巴政变,法兰西第二帝国。(3)议会共和制确立:1870年普法战争,法战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诞生。法兰西第三

28、共和国及1875年宪法标志着共和政体在法国的最终确立。三、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发展:1、政治民主化,2、行政集权化,3、多元共治,4、地方自治1、政治民主化:主要表现为公民自治权利的扩大尤其是普选权的实现。政治民主化表现为在一系列的运动作用下,资产阶级被迫接受了一系列的改革,逐步扩大了民众参与政治的各项权利,实现了普选制,这些运动包括工人运动、女权运动、少数民族争取公民权利运动。2、行政集权化:议会民主开始走向衰弱,在主要西方国家,纷纷走向行政集权。具体表现就是作为行政首脑的总统或总理(首相)的权力扩张上。帝王般的总统:总统对国会立法发挥领导和干预作用,甚至绕过国会的立法采取行动。首相民主:内阁

29、首相控制着国家预算和国家重要政策的制定。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超越一切其他国家机关之上,成为至高无上的权威。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以总统为权力中心的主要表现:他享有召集议会特别会议、公布法律、发布命令、赦免和外交等职权,还可以不通过总理而直接颁布紧急命令、发布总统咨文。他有权要求议会就其通过的法案进行重新审议,有权绕过议会而将一切有关公共权力机构组织的法律草案提交公民投票通过生效,甚至还权解散议会。试论西方国家行政集权化的表现:(1)在美国,总统权力的扩张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时期。为了摆脱经济危机,罗斯福总统实行“新政”,加强政府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制和干预,因而大大扩大了行政权力,政

30、府机构也随之迅速膨胀,总统也因为越来越多地对国会立法发挥领导和干预作用甚至绕过国会的立法采取行动而被视为“帝王般的总统”;(2)在英国,政府权力的变化经历了由上院向下院再由下院向内阁转移的过程。内阁首相不仅控制着对政府中上百名大臣的任命和解职,控制着内阁的议事日程,并且通过控制本党的议员控制和操纵国会的立法,实际上控制着国家预算和国家重要政策的制定,因而被人们称为“首相民主”;(3)在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赋予总统对宪法的“监督”、“仲裁”和“保证”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及遵守共同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地位,使总统超越一切其他国家机关之上,成为整个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威,以至于戴高乐把第五共和国比作是“选举

31、的君主制”。自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发展的一个共同趋势是行政集权,行政集权化使得议会的权力相对削弱。3、多元共治:也称治理,就是多元主体的协同公共管理过程。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就是多元共治。在多元共治中,并非只存在一个唯一的管理主体,而是存在着多个管理主体包括政府、公民团体、个人。统治型政治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国家是处理公共事务的唯一权力主体。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管理。意味着国家合法地垄断公共权力,并垄断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型政府的重要特征:治理是一个多主体间的管理活动。治理是一个互动过程。多元公治意味着社会自主管理。权力依赖:致力集

32、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交换结果不仅取决于资源,也取决于游戏规则及交换环境。4、地方自治:指国家在主权允许范围内,基于地区居民意愿,由作为法人而独立于国家的地域性公共团体的自治机关自主处理一定的地方性事务。 (大陆法系国家的地方自治制度的基础是“团体自治”理论)地方自治制度的发展:地方自治体正式成为获得公共授权的地方公共团体。居民自治原则得以确立。地方自治体与国家行政组织合二而一,成为国家行政系统不可或缺的部分。简述大陆法系国家的地方自治制度:(1)大陆法系国家的地方自治权具有委托性质,中央政府对于自治事务有最终决定权。地方官员不论为中央直接任命或为地方居民选出,部

33、同时兼具中央官员和地方自治机关官员的双重身份,中央政府有权随时撤换他们;(2)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机关的监督以行政监督为主,中央政府可随时向地方机关发出强制性指示,地方机关必须执行;否则,中央政府可采取强制性措施。第二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80-108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在西方各国政治制度背后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追求目标。西方民主制的三大支柱是议会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第一节 主权在民原则主权在民原则:又称人民主权原则,国家被看做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一、主权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国家主权君主主权议会主权人民主权)主权:国家独立

34、自主处理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预或限制的最高权力。神法和自然法先于国家而存在,故高于国家和国家主权是主权论的哲学基础。1、布丹的主权理论(国家主权)布丹是是法国大律师,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创始人。他的最大的贡献是第一次确立“国家”与”主权“的联系,把主权视为国家最本质的特征。布丹提出主权学说实际上是为了论证君主制的至高无上性,张扬的是君主主权。布丹:国家论六卷,明确将国家概念界定为主权者与臣民,将公民视为主权者的服从,主权则是指“不受法律约束的、对公民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最高权力三个方面的涵义:绝对的、永恒的和不可转让的权力。2、从君主主权到人民主权(1)霍布斯的君主主权(君主主权)霍布斯是

35、把主权理论用于论证君主主权的重要代表人物。它是第一个主张把专横的主权限制在政治领域,而把经济领域作为自治的领域留给新生资产阶级的人。霍布斯的利维坦:如果没有一种最高的主权权力存在,人类将生活在自然状态下。这个最高的、不受限制的、不可分割的主权权力,只能掌握在君主手中。(2)洛克的议会主权(议会主权) (议会主权是英国宪法制度的根本特征)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议会主权论的思想家。议会主权论的本义在于分割君权,限制君权。洛克:主张自然权利,强调建立有限政府。认为人民订立契约成立国家时,人民仍保留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三项不可放弃、不可转让的天赋权利。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与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最高权

36、力。议会主权是指在政府权力内部确立立法权对执行权的最高地位,议会有权制定一切法律。在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中,契约一经订立,自然状态立即转化为公民社会。(3)卢梭的人民主权(人民主权)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直接来源于社会契约论,他提出了“公意”的概念,公意就是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他认为,人类为了自身的自由与幸福通过社会契约形式,建立某种政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就是国家。国家主权应属于全体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卢梭的观点,人民主权具有以下原则: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是不能代表的。卢梭主张直接民主制,而反对代议制。他坚持人民主权的绝对性、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二、主权在民原

37、则在西方各国的确立1、最早把民主主权原则写进宪法而确定下来的是法国,法国是主权在民思想的发源地。2、人权宣言成为法国第一部宪法的序言,这部宪法是欧州大陆最早的近代成文宪法;1793年宪法被认为是史无前例的、最民主的、最能体现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一部宪法,显著特点有人民主权原则和分权原则。英国是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构成英国宪法的主要是议会制定的宪法性法律、宪法性判例和惯例。1689年权利法案和1701年王位继承法确立英国的基本宪政,以此达到规范和限制权力的目的。3、主权在民的评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虽然标榜主权在民原则,但人民事实上很难行使国家主权,最高权力照例掌握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少数财

38、团及其代理人手中,广大民众始终处于无权地位。三、主权在民原则与政治合法性 (主权在民是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和关键)1、政治合法性的含义:又叫政府合法性、政权合法性,指某个政权或政府的统治获得社会成员的服从和忠诚的问题。统治的正当性和对统治者的认同的总和就构成了政治合法性。2、政治合法性的意义:1)政治合法性关系到公共权力的顺利行使。2)有助于减少统治和管理成本。3、主权在民与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主权在民是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关键和坚实基础。1)从理论上讲,人民主权理论是一种论证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本身就是一种论证政治合法性的理论。2)从实践上看,建立在人民主权原则基础上的民主政治是一种

39、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制度。它宣称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是一切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之所在;统治者必须是从被统治者中自由选举产生。选举是人民参与政治、表达政治意愿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选举也是人民控制政府的有力武器。只有在选举的时候,人民才担当起统治的角色。政治权利的来源及其获得方式:1)宣称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是一切政治合法性所在。2)选举也是人民控制政府的有力武器。瑞士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公民创制权和复决权的国家之一。天赋人权论所揭示的人民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反抗权。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在人民权利中真正有意义的是财产权和自由权。财产权是解释资本主义历史运动的最具有直接性和实质性的因

40、素。第二节 代议制原则代议制:指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相对之直接民主制度,代议制是间接民主制。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间接民主制:也称代议民主制,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利的政治制度。一、代议制的产生: (英国既是“议会之母”,也是代议制度的发源地)1、代议制产生的历史条件代议制产生的历史条件:到了近代,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人口和城市的扩大,实行直接民主制失去了历史和客观的条件;资产阶级用商品经济摧毁了封建制度的政治特权,建立了资产阶

41、级的社会制度,从而为资产阶级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和民意基础。代议制起源于英国,它的直接起源是大宪章开始的大议会,并经过了从贵族会议到等级会议再到议会的转变。2、代议制被各国普遍接受和采用的原因:(1)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要求实行民主制。(2)现代国家无论是领土还是人口都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由于代议制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民主的规模和民主的实现问题,代议制就成了现代国家普遍采用的政府形式。3、代议制的特点和性质(代议制议会与等级制议会的不同)(1)等级制的议会是与封建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代议制的议会是与资本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在功能上调节和平衡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不同阶级、阶层和利益关

42、系,在本质上则是资产阶级控制国家权力的工具。(2)等级制的议会由不同等级派出的代表组成,他们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代议制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由他们代表生而平等的公民,而在名义上则是代表全体人民。(3)等级制议会仍是主权在君。代议制议会的前提是主权在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一切,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议会则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性质:在本质上议会仍是财产所有者维护其财产权的工具,资产阶级通过议会限制政府权力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二、有关代议制的理论发展 (代议民主制是以“议会主权”为基本特点)1、中世纪代议制民主思想的孕育普选制是代议制的基础,也是议会民主制的基础。没有它

43、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代议制。这是代议制和欧洲中世纪封建的三级代表会议的根本区别。人民参与国家最主要、最通行和最现实的途径是代议民主制。普选制的历史意义:普选制打破了”君权神授”的传统观念;普选制改变了国家最高权力和最高首脑的产生机制,大大提高了公民在此过程中的地位和影响作用。普选制改变了西方国家权力产生的机制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政治文明的发展。普选制在巩固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中的作用:资产阶级提出的普选制以及其他革命口号,对吸引绝大多数民众,特别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的拥护和支持资产阶级革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普选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稳固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普选制在西方国家民主政治的运作中

44、处于重要地位。既防止权力的专横又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的重要的三大发明是代议制、法治、分权制衡。2、近代思想家关于代议制的理论(1)柏克的代议制政府理论,强调政府是由少数精英集团领导下的结构严密的工作机构。现代议会政治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处理国家利益与党派利益的关系问题。柏克主张,议会议员不是其选区代表,而是代表全国人民(2)密尔(系统、全面论证代议制政府理论的思想家),代议制政府论述了代议制以下几个问题:1)理想上最好的与实际可行的政府形式。好政府的标准:政府的统治必须有助于增进被统治者的好的品质。政府必须利用它本身存在的好的性质来实现正当的目的,要符合法律道德的标准。2)代议制政府的

45、本质规定:代议制政府是主权属于集体公民而不属于个人的政府。代议制政府是公民参与政治的平民政府而非贵族政府。代议制政府有两大基本职能:是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机关;是国民教育机关,培育、倡导和维护一种公共精神,应是政府的首要职能。3)代议制政府的两大弊端及建设方案缺陷:议会中的普遍无知无能。可能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的影响。应对方案:实行精英民主。以比例代表制替代多数代表制。保障少数代表在议会的对抗职能。主张扩大选举权。精英民主:就是精英统治基本上的民主。三、代议制通行的具体原则代议制在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实行中遵循的原则:1、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2、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3、

46、代议机关必须遵循严肃的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应符合的要求:1)议事规则必须是事先制定,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2)议事规则要体现平衡原则。3)所有决定都必须经过充分自由的辩论协商后才能做出。4、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原则5、代议民主并不排斥直接民主。西方代议制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代议制体现了现代民主的三个原则:”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原则;体现少数服从多数和保护少数原则;体现”在国民监督和批评下”的会议公开和政务公开原则。从理论上说代议制是资产阶级学说中最富于政治智慧的思想之一,从实践上说,代议制是民主共和制最好的政治形式。第三节 法治原则西方政治制度的一个最根本的宪法原则是法治原则。一、西方法治思想的产生1、法治的含义法制:意为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一套设施和制度,其重点是落实在法的强制性、合法性、技术性。法治:以法律为国家和公民的活动的基本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论、原则与方法治理国家。法治的内涵:(1)法治与自由,(2)法治与自然法(1)法治与自由戴雪,宪法精义指出法治三个特征:1)正常的法律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地位。2)法律面前的平等。3)不是个人权利的来源而是个人权利的结果。(2)法治与自然法自然法:格劳秀斯认为正确理性所下的命令,按其是否符合理性,指出一种行为本身具有道德根据或道义上的必然性。自然法的内容:人是生而具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这些权利被称为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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