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课程论文《谁保护消费者》——弗里德曼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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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保护消费者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 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是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其中存在许多缺陷。扰乱市场秩序的多种违法行为和消费者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直接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主体的利益,给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安定因素。 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消费者权利保护提供了理论上的有力支持。 保护消费者权利, 是国家的干预手段, 为了扶持消费者,抑制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强势地位,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从消费者合同制、产品责任制、消费者社团制、产品质量监管制、广告监管制等方面,平等自由的协调规制生产者与经营者,扶助消费者。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处于信息劣势的消

2、费者利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 一个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加强消费教育,通过消费教育减少信息不对称。同时,诚信机制和法律制度建设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最重要的途径,政府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关键词: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权益;国家干预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9 页一、浙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架构(一) 国际“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各主要发达国家的战后重建工作大规模展开,经济也开始快速增长。 随着各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和结构不断调整,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 而

3、消费者权益损害问题也变得愈加严重。始自美国,继而蔓延欧洲、日本的风起云涌的现代保护消费者运动推动下,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 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为了更好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巨鼎将每年的 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正式成立,它是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的,当时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 现已迁移至英国的伦敦。 这是一个独

4、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组织。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促进对产品比较方面的国际合作:收集、整理、交换各国有关消费者运动的情况:出版刊物,开展消费教育; 组织各国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研讨会;在国际机构中代表消费者说话, 协助世界上不发达地区的消费者组织开展工作等。该组织现有成员涉及到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有 215个消费者组织。每年到这一天, 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 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 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 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

5、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二) 消费者保护的组织体系架构充分利用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 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在美国, 各级政府中都设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9 页有消费者保护机构。 其中,联邦政府中涉及消费者保护的行政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食品药物管理局 (FOA)、消费者商品委员会 (CPSE)等30余个。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内设的“消费者保护司”,充当消费者的辩护人,并在消费者保护、 贸易管制和帮助消费者起诉方

6、面向公众提供信息。各州政府也都设有诸如消费者防欺诈处、消费者事务部等专门机构。在日本,由经济企划厅、 通产省、厚生省等十几个内阁官厅的部门首长组成的“全国消费者保护协会” ,是专门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高行政机关。该协会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落实则由经济企划厅负责。协会下设国民生活中心, 独立行使职权, 提供有关改善国民生活的情报,从事消费者教育与培训活动, 宣传各种生活消费知识与信息,接受消费者申诉和提供援助等。另外,在各都、道、府、县,还设有地方性的消费生活中心,作为地方消费者保护行政机构。其他国家,如英国 1959年在商务部属下成立了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负责消费者保护问题, 提出消费者

7、保护立法的改革提案,并于1974年专门成立了物价及消费者保护部。 法国政府设立了竞争消费局主管消费者问题,其他政府部门如财政经济部的竞争、 消费者与缉私总司, 农业部下属的卫生检疫司,卫生部、工业部、内务部等也都承担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能。为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利益, 各国的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业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等, 在客观上也起到了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作用。如在日本, 其糕点糖果业协会、广告审查协会、汽车协会、化纤协会、人寿保险协会、银行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都设有接待消费者投诉、处理纠纷的机构。消费者保护民间组织主要是指消费者自发形成的群众组织。在发达国家,这种组织很普遍, 有些甚至已经发展为

8、一种职业性组织。消费者组织由于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影响大,其活动越来越系统化、正规化,不同程度地得到各国政府的支持, 对不法生产者、 经营者有很大的威慑力量。 以日本为例,日本仅全国性的消费者团体就有29个,各种民间性消费者团体近4000个。在消费者组织中,通常设有公众利益、汽车安全,保健问题、追究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9 页企业责任等专门的委员会或咨询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帮助; 此外,消费者组织还承担着消费者教育、消费知识和信息传播等重要职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消费者保护已成为

9、一种国际潮流。 加强国际合作与监督, 在全世界范围内实施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己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为此,各国政府、各国保护消费者组织都在积极地探询有效的监督和合作方式,并成立了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国际反冒牌货联盟等国际组织,以采取联合行动抵抗有损消费者权益的不法经营活动。综上所述,消费者保护经历了一个从自发的群众性活动到政府干预、从无序到形成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体系、 从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放任到全社会共同维护的历史过程。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国民生活,保护消费者权益及其相关制度标准的建设,已经成为各国社会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政府行为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10、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们经历了从短缺经济到买方市场再到消费社会、从有计 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转折;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出台,以及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 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 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而这种变化同时也将不同地域不同社会阶层消费行为的差距迅速拉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315”宣传活动的深入人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日益增强: 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

11、的物业公司;从有人因为出国游的服务不够到位而愤愤不平到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我们明显的感觉市场的力量 那只看不见的手使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消费者依然没有完全享有其应该享有的所有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9 页权利。消费者权益仍旧屡屡受损的现实,说明必须加强消费者维权研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 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不断健全,市场景象日趋经济繁荣。 但由于多种原因, 也不难看出在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12、主要是市场主体行为不标准;不正当竞争及地方封锁、部门垄断行为大量存在;市场交易行为不标准; 走私贩私制售假冒商品、 知识侵权对市场环境的污染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部分生产、经营者道德水准较低,行为短期化,市场规则不完善, 生产、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 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和行政干预, 部分市场监管不力, 执法主体行为不标准等等。 经过工商管理部门多年不懈的努力, 整顿和标准市场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没有实现根本性的好转。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保护还在某些领域面临着法律体系不完善、 少数经营主题缺乏诚信、 有些方面行政监管还不到位,以及部门消费者消费意识还不够合理等问题,这

13、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率,也给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带来了一定的阻力。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形商品市场监管不足随着中国加入 WTO ,使市场监管的任务更加重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社会主义大市场是相对于传统的有形商品市场而言的,是针对目前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范围较小、 层次较低而提出来的。 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 生产要素市场和服务市场四个组成部分。 生产要素市场和服务市场大多是无形商品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过去对生活消费品市场管得多,对生产资料市场管的较少,对生产要素市场和服务市场管得更少,或者说过去对市场的监管主要是作用于有

14、形商品市场的, 对无形商品市场的监管作用还不明显,甚至可以说还基本没有较有效地对无形商品的交易市场实施监管的职能。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提法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监管无形商品交易市场是一种全新的认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监管,并没有使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产生质的变化,也没有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实施国家对市场的经济管制这一根本社会功能,而是从监管有形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9 页商品交易市场向无形商品交易市场延伸,但它说明这种市场监管职能向深度、广度和高层次发展,要求管理者要更

15、新思想观念,提高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随着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世界性的知识经济时代的临近,我国的信息市场、技术市场等无形商品市场迅速发展,对现有存在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思考。2政府部门执法尚欠准确法律的执行基本上还是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说话,对经营者卖假的行为多有偏袒纵容,造成打假活动声势大,但假货却屡禁不止的局面。企业(经营者)还是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看成是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由此产生了我国一些垄断性企业的恣意妄为。 与企业这样的一种思维逻辑相适应,政府也很自然地把企业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正如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科尔纳所说的“父子关系”。可见,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

16、消费者的九大权利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发生偏差,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没有兼顾消费者的权利,也就无法形成一种均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力就会大打折扣、增加了执行的成本。 鉴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在政府与消费者、 经营者的关系中,政府应首先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政策、法律、计划的制定应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出发, 一切经济决策符合消费者根本利益、从而改变消费者在和生产者单独对抗过程中的弱势地位, 使消费者在政府的支持下和生产者形成相对均衡的力量比照。( 三)造成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政府行为失灵的原因1信息的严重失真导致政府的失灵这方面首先包括政府部门统计数据的掺假失真。由于考核地方官员以经济增长为主要指标, 这就鼓

17、励了各地官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来对付上级政府的考核, 而中央往往根据这些层层上报的有严重水分的失真数据做出形势判断, 并制订相应的政策, 这种政策供给的无效率可想而知。其次是一种出于部门利益驱动目的而提供的一种信息“负供给” ,最危险的建议已被少数人当作可行方案提出来:如证券界部分人士认为增发货币维持股市的泡沫式增长会带来一种财富效应。还有出于企业利益考虑提出的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9 页减免亏损企业的债务, 出于财政考虑提出扩大货币发行量以缓解财政困难等等。而这些建议如当真被采纳实行, 则等于玩

18、火自焚: 减免亏损企业债务等于彻底摧毁社会的道德信用堤坝,既然拖欠银行的钱可以获得减免,那么今后所有的借款者都可以采用这种逃债的方式躲避银行债务,银行的信用链条将会因此断裂:而提出依靠增发大量货币来缓解中央财政困难的建议如假设不是缺乏经济史方面的常识, 就是对社会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因为这一政策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打通中央财政与中央银行这两只钱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的财政困难, 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财政从来都是困难的,如最富有的美国政府都只能通过赤字财政来维持开支,并依靠发展经济与合理地扩大税基,而不是靠从其 “中央银行” 这只口袋过量攫取来满足财政的无止境需求。更何况中国的政府现在还承担投资者

19、主体的大量责任,其对资金的需求几乎没有限量, 在这种情况下, 建议打通中央银行这只口袋,让其不受限制地向政府供给货币是非常危险的政策建议。信息的虚假供给, 还由于某些政府主管部门不当政策的鼓励加大了趋势。3政府对经济过程的监管及事后监督缺乏力度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为的一大特点可以概括为权力市场化与政府行为企业化。各级政府官员现在都将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视为一种稀缺资源,将前来办事的公民视为“客户”,以各种手段迫使客户进行“权钱交换”。而叠床架屋式的反贪机构的膨胀根本赶不上贪污腐败行为膨胀的速度,运动式的反贪污也早已出现边际效益下降的现象:反贪污腐败的口号越响亮, 贪污腐败的数额越来越大,卷入腐败

20、丑闻的高官越来越多,所谓“阳光法”处于虚设状态,这一点已从经济犯罪案件的直线上升得到证明。这种情况下, 根本不能指望政府还能对经济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有效监督。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优化政府行为的对策政府对某些服务质量关系重大, 而一般消费者又缺乏足够专业知识的服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9 页务业(如医疗、家电维修、美容、农机、农资等) 即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的行业实行专业执照管理, 甄选合格人员, 严格把关。 在企业年检中经常遇到一些中小型企业在经营不景气、企业信誉不佳、遭到重大处罚、负债等情况下,会以不参加年检的形式自

21、动放弃经营资格,这样他们重新申领营业执照的成本远远小于以上各种情况所负的责任。企业的这种主动退出、 逃避了管理又会给国家税收、 国有资产、 债权人带来损失, 而工商部门采取种种对策打击这种行为也力度不大, 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 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专业执照管理势在必行。企业是现代经营者最常用的形式,无论是股份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大多仅承担有限责任, 即使承担无限责任, 也不必付出身家。 但消费者往往会因为商品的质量而付出财产甚至生命的安全一般来讲,企业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消费者个体的力量薄弱,遇有不公,很难抗衡,往往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所以,消费者的生存权和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

22、利。同时,消费者在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非因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而使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具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实立和不断完善,面对中国已经加入WTO 和中国市场全面开放的新形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暴露出它不适应现实的经济生活和落后于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诸多缺陷。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确立的赔偿制度,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偏轻。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应该“乱世用重典”,结合中国经济文化生活的实际水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具体实践,在赔偿范围上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在法律上支持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和间接损失赔偿的主张。 这是对消费者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也是对违法者的有力打击,从而更好地保障基本人权, 维护公序良俗, 促进经济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单个消费者对诸如食品、 药品、交通工具等产品的消费安全程度难以凭个人知识、经验加以鉴定, 而一旦鉴定错误, 其后果往往是以生命或健康为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9 页代价。因此,政府必须制定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安全标准检验。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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