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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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掘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掘进打眼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掘进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 钻眼前应清除完工作面余渣,露出实底。 第3条 按测量给定的井巷中线、腰线延伸至工作面,并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用量具确定炮眼圈径和每圈炮眼眼位。 第4条 每圈炮眼应钻至同一水平位置,掏槽眼应按要求增加深度。 第5条 钻眼时应避开残眼和岩层裂隙。每个炮眼钻完后应及时封住眼口,防止掉渣堵眼,装药前应用压风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污水。 第6条 检修钻具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钻具。 第7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层裂缝中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

2、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迎头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岩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附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9条 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效果良好。 二、其它要求 第1

3、0条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临时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 2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1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凿岩机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握紧手把操作。 第12条 开眼时,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启动开关二、三次,使钻头钻进岩体。 第13条 钻头钻进岩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 第14条 打够眼深后, 移除钻头或钻杆并及时封住眼口,防止掉渣堵眼。 第15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

4、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棍或竹扁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16条 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收好钻头,然后切断风源。 第17条 将钻具、风水管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需检修的钻具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第18条 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放炮员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放炮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二、领、退雷管炸药的规定 第2条 必

5、须按规定,持符合要求的手续到炸药库领、退雷管、炸药。在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 第3条 运送途中“七不准”: 1不准将雷管炸药混装(或混拿);雷管与炸药应分别用非金属器盛装。 2不准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去乘坐乘人器或坐矿车。 3不准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时运送雷管、炸药。 4不准将雷管、炸药放在溜子、皮带机上传送。 5不准将雷管交非放炮人员代运、代拿。 6运送雷管、炸药人员不准与旁人打闹、嬉戏。 7不准在途中逗留。 第4条 运到工作地点附近,应将雷管炸药放在无垮塌、碰撞、挤压以及无电缆、金属物(防杂散电流)的安全、通风、干燥处,并分别入箱上锁,专人看守。 第5条 当班未用完的以及失效的雷管、

6、炸药,应全部退交库房,不准随身携带回家、更不准私自借用或隐藏在库房以外的任何地方;失效的雷管炸药严禁私自处理。 三、装配引药 第6条 装配引药必须在离工作面30米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通风干燥、避开电器设备、导电体和放炮地点的安全地点进行。 第7条 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班用完为准,不得多做。 第8条 先检查炸药,如含水量超过0.5%或硬化成块,手捏不散的,不能用。用细木棍在符合要求的炸药一端扎一小孔,然后将雷管轻轻全部送入孔中,不准用雷管代替木棍扎孔,不准斜插或裸露部分在药卷外,不准在药卷中腰部扎眼,不准将雷管捆在药卷外面,装好后将雷管脚线轻轻缠绕在药卷外,并将脚线端头短路扭结。 第9条 从

7、成捆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应先将脚线打散、理顺,然后手持雷管体依次轻轻抽出,严禁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严禁手拉管体硬拽脚线,防止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其绝缘层。 四、装药 第10条 不准边打眼边装药,待工作面人员全部撤退后才能装药。 第11条 先用挖耳掏尽炮眼中的煤(岩)粉,待检查瓦斯后,再用木棍将炸药轻轻推入炮眼,不准不掏粉末,严禁用金属物硬顶、捣实。 第12条 炮眼内药卷与药卷之间必须紧密接触。 第13条 装药时,要将雷管脚线悬空而扭接短路,严禁脚线触及电缆或金属物体。 第14条 炸药装好后,再装水炮泥,最后封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浮渣、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代替粘土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

8、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封炮泥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不得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在0.6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在1米以上,封泥长度不小于0.5米。 4深孔爆破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由面时,在煤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7严禁放糊炮。 五、放炮 第15条 放炮前要把放炮地点的设备、支护材料、电缆等搬开或作妥善的遮掩,使之不被破坏。再次检查瓦斯符合要求

9、后,瓦检员将发爆器(处于非工作状态)的钥匙带在身上,不准交给他人。 第16条 班组长安排专人在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布置好警戒点,设置警戒标识,警戒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未接到放炮结束的通知,不得擅离警戒点或打瞌睡。 第17条 临时铺设带绝缘的放炮母线应远离电缆和金属导电物。不准使用固定母线,严禁用电缆、钢轨、溜子或大地作回路。 第18条 将放炮母线端头扭结短路后,分别连上需要放炮的各炮眼的雷管脚线,接头必须悬空,再由放炮员逐个检查一次联通情况,保证接触良好、导通,放炮员要最后离开放炮地点。 第19条 一切就绪后,由班(组)长清点人数,待全部人员搬离至安全距离,经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三方

10、确认清点无误后(直线100米以外,曲线80米以外),由班(组)长向放炮员和警戒人员发出明显的放炮信号。放炮员将母线联在发爆器桩头上,发动发爆器,检查导通情况,再等待10秒钟后,并分3次提醒现场人员“放炮啦!”,才用钥匙旋转发爆器放炮。严禁不清点人数放炮;严禁边撤人边连接母线在发爆器上;严禁不用钥匙,以其他物件拨弄发爆器(除操作放炮外,不准将钥匙留在发爆器匙孔中);严禁用发爆器以外的任何电源放炮。 第20条 当班装的炮眼,应当班放完。如放不完,应由班(组)长和放炮员向下一班的班(组)长和放炮员现场逐一交代。 第21条 操作发爆器后,炮不响,可再发动发爆器,如再不响,放炮员应将钥匙取下,从发爆器桩

11、头解下放炮母线,将其短路联接,再等15min后,才能沿母线查找原因。 第22条 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会同瓦检员进入放炮作业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如及时恢复放炮崩倒的支柱等)。 第23条 工作面放炮后15min以上,待炮烟吹散、隐患排除后,才能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下达撤回通知,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六、瞎炮和残爆的处理 第24条 处理瞎炮和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的班(组)长、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第25条 由于连接线不良的瞎炮,可以重新连线放炮。

12、第26条 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残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第27条 严禁用工具挖、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缩空气吹这些炮眼。 第28条 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从炸落的煤矸中收集未爆的雷管。 第29条 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段从事与处理瞎炮无关的作业。 七、放炮“五不准” 第30条 掘进工作面的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准放炮。 第31条 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不准装药,不准放炮。 第32条 在放炮地点20米以

13、内,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时,不准装药、不准放炮。 第33条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水、透老空等现象时,凡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逐级上报,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停止作业,不准装药,不准放炮。 第34条 无发爆器不准放炮,发爆器无钥匙不准放炮。砌碹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砌碹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碹墙的基础,应清理浮矸直到实底,基础槽内不得有流水和影响砌体质量的积水,砌墙时应立标杆、挂边线。 第3条 碹胎的架立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碹胎架立应与巷道轴线垂直。 2碹胎两侧的拱基应在同一

14、水平上。 3碹胎的架立,必须牢固,碹胎的下弦不得做工作台用。 4碹胎之间应设拉杆。 5碹胎的间距,宜为1.01.5m。碹胎和拱板的强度,应能满足荷载的要求。 6碹胎、碹板重复使用时,应进行整修和清理。 7在倾斜巷道中架立碹胎,应有适当的迎山角。 第4条 砌拱时,应由两侧的起拱线同时向中间对砌。砌块间的灰缝应饱满。最后封顶的砌块宜位于正中。 第5条 砌体与岩帮之间的空间应充填严实。当拱部砌体与岩顶之间的空间高度在不超过0.5m时,可采用矸石充填,等于或小于2.0m 时,应砌0.5m 厚的缓冲层,当其空间高度大于2.0m 时,应砌0.8m 厚的缓冲层,其余空间部分可用矸石或袋装炉渣充填,也可用木垛

15、接顶。缓冲层可用砂浆片石、砂浆矸石或毛石混凝土等砌筑。 第6条 碹胎的拆模时间不宜少于3天。 第7条 浇筑混凝土支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墙模板应安设准确、牢固,板面应平整。 2碹胎宜用槽钢制作,木制碹胎的厚度不得小于30mm,跨度大于5.0m 时,碹胎双层木板的结合应用螺栓连接。 3拱顶部分的充填,应在混凝土初凝后进行。 4拱胎的拆模时间不宜少于5天。 5每天配料前应对配料的计量器具标定一次,并对计量器具进行零点校核。 6经过水洗和雨淋后的骨料,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依据测定结果,调整拌和用水和骨料的用量。 7在混凝土搅拌地点,每

16、班应作三次混凝土坍落度试验,作为调整水灰比的依据。 8碹胎的架立及壁后充填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8条 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门设计适合泵送工艺所需的流动性、不离析、少泌水的混凝土配合比。 2泵送混凝土水泥用量的最小值为280kg/m3 混凝土。 3石子的粒径不宜大于40mm。 4坍落度不应小于100mm,允许误差30mm。 5水灰比宜为0.40.6。 6砂率宜为38%45%。 二、操作注意事项 第9条 进班前要在井口装好砌碹所需的砌块和材料。装车时,有规则地轻放,以免碰撞,或造成矿车重心过高,在斜井发生翻车事故。不符合规格与质量要求的砌块不得装运下井。 第10条 到达作业点,首先

17、检查安全状况。若有危岩,应处理好后才能动工;其次检查巷道毛断面,是否符合砌碹的要求,如果接着上一班的碹体继续砌,要检查上一班所砌的碹体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11条 找准巷道中、腰线,定好基墙边界线。先按边界线修巷道毛断面的两帮和碹顶高度的顶板,必要时可打眼放炮,扩帮、挑顶卧底,再按基墙边界线要求清除浮渣,掏实顶板、两帮及底板。 第12条 砌基墙必须根据作业规程和施工图纸要求;基墙的第一轮基石要安在符合深度的硬底板上,打平座缝,做到不拱、不跛、不刀、不翘、不扭腰、不搭桥;每轮碹石必须坐砂浆灰,严禁出现瞎缝、裂缝、重缝、干缝现象。 第13条 安好基墙校正中线后,再搭拱架。拱架要搭牢固,防止翻

18、倒伤人。 第14条 按左右各一块的顺序,逐块将碹石搬上拱架,碹石之间垫设减压块(薄木板或旧皮带制成的减压块);碹块结合面如有凹凸,应修平整,以免应力集中,降低寿命。砌最后一块刹尖石时,要做到接触严密,受力良好。如果发现刹尖石过大、过小,要逐块调整碹石,除砌碹尖子外,不准任意减小刹尖石的体积,严禁不拓宽顶棚,以减薄碹石来将就砌碹。 第15条 拱基线或腰线的误差不超过3mm,拱中心线与巷道中心线的误差不超过5mm。凡使用拱板砌碹的巷道,应错缝安砌。错缝长度不少于碹块长度的五分之二。 第16条 需要灌浆砌筑的拱,应按规定的比例调制砂浆,现用现配,边砌边灌浆,保证砂浆均匀分布于每个结合面上。 第17条

19、 碹背上应用砂块充填严实,与顶板密切接触,不准留空隙。 第18条 砌好碹后,收净流砂,保持水沟畅通。锚杆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锚杆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锚杆的孔深和孔径应与锚杆类型、长度、直径相匹配,在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金属锚杆的杆体在使用前应平直、除锈和除油。 第3条 安装锚杆时,当围岩为块状或破碎岩石时,锚杆轴线与巷道的轮廓面的夹角应75;当围岩为层状岩石时,锚杆轴线与岩体主结构面或滑移面的夹角应75;当岩体主结构面与水平面夹角为-15+15时,不在此限。 第4条 锚杆孔内的积水和岩粉应清理干净。 第5条 锚杆尾端的托板应紧贴岩面或初喷面,未接触部位应背紧。宜

20、用力矩搬手拧紧螺帽,扭矩应不小于设计规定。作用于同一范围内的各锚杆螺帽的扭矩差,不宜超过设计值的10% 。 第6条 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二、操作注意事项 第7条 打眼前首先要“敲帮问顶”、检查作业场地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顶板破碎有危岩、片帮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先处理完毕后再打眼。第8条 锚杆的间距、排距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用尺量标记定位,顶板破碎处,适当加大锚杆密度。 第9条 打眼时,要严格控制钻孔深度,深度要小于锚杆长度60mm80mm,防止钻孔过深过浅。钻孔打好后,用锚杆体送到锚杆眼底检查锚杆眼孔是否畅通和孔深是否合格,不合格的钻孔必须重新补打。 第10条 每个锚杆孔在

21、钻好后,应用压风吹扫干净钻孔内岩屑、煤(岩)粉和积水,以保证树脂胶泥固化后,把岩石与锚杆胶结在一起,起到锚固作用;没有清理的锚杆孔严禁安装锚杆。 第11条 树脂锚固剂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发现失效(结块或变硬)的锚固剂不能用。 第12条 安装时,启动安装机升降器,用杆体锚头将锚固剂缓缓送入孔底,待锚固剂前端刚好接触孔底时,启动搅拌器全速旋转搅拌同时启动搅拌计时,升降器匀速将杆体推进到孔底。搅拌时间为815秒。 第13条 待达到搅拌时间后立即停止搅拌,但安装机升降器维持上升状态直到卸下安装机,搅拌结束卸下安装机前应在孔口将杆体楔住,在等待时间1060秒之前禁止杆体位移和晃动,达到等待时间后即可上紧

22、螺母和托盘。 第14条 树脂锚杆的安装操作应一次完成,途中禁止停息后二次完成安装。 第15条 锚固剂表面在使用前不得沾有油垢,若沾染上油垢可用干净布片、纸壳等擦拭干净后再使用。 第16条 锚固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轻搬轻放,防止摔撞,严禁放在有淋水的地方。对未用完的锚固剂必须装回用塑料桶或箱内封闭好,以保证锚固剂的质量。凿岩机操作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凿岩机操作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支护及顶帮完好情况。检查压风、供水管路、凿岩机及其连接是否完好,并进行试运转。 二、正常操作 第3条 掌钎工站在钻机一侧,两手抓稳钻杆,对准标好的眼位,向操作者发出开机

23、信号。 第4条 开眼时,把钻机操纵阀开到轻转位置,待眼位固定并钻进2030mm以后,打开水阀门,掌钎工两手松开,退到机身后侧监护,操作者把操纵阀板到中转位置钻进,当钻进50mm左右,全速钻进。 第5条 打眼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帮顶,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要经常检查风、水管路的连接头及钻眼机具运转情况,出现异常,必须停钻处理。 第6条 当杆体钻进至设计深度时撤钻,关闭水阀门,小开风阀门,同时收缩气腿,使钻杆在旋转中退出钻孔,关闭风阀门。 第7条 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封护好,防止煤岩块把钻孔堵塞。 第8条 依次打完眼后,关闭风、水管路,将水管、风管从钻机上卸下来,打开钎

24、卡,取下钻杆。锚喷支护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锚喷支护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第2条 原材料: 1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MPa。 2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6。 3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宜大于20mm。 4速凝剂或其他外加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 5混凝土的拌合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 第3条 混合料的配合比应准确。称量的允许偏差:水泥和速凝剂均为2%,砂和碎石均为3% 。 第4条 干混合料宜随拌随用。不掺加速凝剂的混合

25、料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掺加速凝剂的混合料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第5条 混合料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应严防雨淋、滴水及石块等杂物混入,装入喷浆机前应过筛。 第6条 作业区应有良好的通风和足够的光照亮度。 第7条 喷射前应清除墙脚的岩渣,找掉浮石,基础达到设计深度,冲洗受喷岩面,对遇水易受潮、泥化的岩层,应用压风吹扫岩面。 第8条 喷射前应设置控制喷厚的标志。 第9条 分层喷射时,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当间隔时间超过2小时,应先用风、水吹洗湿润喷层表面。 第10条 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率,边墙不应大于15%,拱部不应大于25%。 第11条 喷射的混凝土终凝2小时后,应喷水

26、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喷水的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潮湿状态。 第12条 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污锈。 2钢筋网不得外露,保护层的厚度不宜小于20mm。 3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锚定装置联结牢固。 4钢筋网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5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第13条 钢支架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先喷射钢支架与岩面之间的混凝土,后喷射钢支架之间的混凝土。 2刚性钢支架宜喷射混凝土覆盖,可缩性钢支架应待受压变形稳定后喷射混凝土覆盖。 二、操作注意事项 第14条 执行国家现行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

27、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15条 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子。 第16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管、水管、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 第17条 喷射前应用巷道中、腰线检查掘进断面尺寸,并埋设喷浆厚度标志点。 第18条 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 第19条 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进老空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 第20条 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第21条 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

28、洗受喷面。 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喷头对准人员。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管内;处理堵管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22条 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拌匀。 第23条 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喷支护。 第24

29、条 锚喷支护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的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水泥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检查临时支护,清理浮(煤)渣,平整施工场地。 6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的规格、尺寸,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7根据中腰线确定锚杆眼的眼位,做出明确标记。 第25条 喷浆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风管、水管、电缆是否完好,有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2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风。 3检查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有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

30、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5喷浆前,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尺寸,清理巷道基础、挖地槽,并安设喷厚标志。 6有明显涌水点时,打孔埋设导管导水。 第26条 锚喷支护操作顺序: 1备齐施工机具、材料。 2安全质量检查,处理危矸。 3初喷。 4打锚杆眼。 5安装锚杆。 6复喷。 7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第27条 处理工作面危岩、浮矸立即进行初喷等临时支护。 第28条 打锚杆眼执行锚杆支护工的规定。 第29条 安装锚杆分别执行锚杆支护工的规定。 第30条 喷射混凝土: 1配、拌料:(1)利用筛子、斗检查粗、细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2)检查骨料含水率是否合格;(3)按设计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入拌

31、料机,上料要均匀;(4)检查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握成团,松开手似散非似散,吹无烟;(5)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掺入量在喷射机上料口均匀加入速凝剂。 2、喷射:(1)开风,调整水量、风量,保持风压不低于0.4MPa。(2)喷射手操作喷头,自上而下冲洗岩面。(3)送电,开喷浆机、拌料机,上料喷射。(4)根据上料情况再次调整风、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滩。(5)喷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墙后拱的顺序进行喷射。(6)喷射时喷头尽可能垂直受喷面,夹角不得小于70。(7)喷头距受喷面保持0.61米。(8)喷射时,喷头运行轨迹应呈螺旋形,按直径200300mm、一圆压半圆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9)应配合

32、两人,一人持喷头喷射,一人辅助照明并负责联络,观察顶帮安全和喷射质量。 3停机:喷浆结束时,按先停料后停水,再停电,最后关风的顺序操作。 第31条 喷射工作结束后,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部的灰浆或材料,盘好风、水管。 第32条 清理、收集回弹物,并将当班拌料用净或用作浇筑水沟的骨料。 第33条 喷射混凝土2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28天后取芯检测强度。 第34条 每班喷完浆后,将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拆开喷浆机清理内外卫生,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支架支护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支架支护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支架应按中线和腰线架设,支架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

33、立柱埋入底板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支在浮渣上。 第3条 支架的顶部及两帮应与岩面背紧。 第4条 金属支架之间应加设35 根拉杆,木支架之间应加设24 根撑杆。 第5条 倾斜巷道支架之间应设拉杆或撑杆。 第6条 支架与岩面之间不得使用易自燃的材料作充填物。 第7条 可缩性支架节点连接的螺栓,应用力矩扳手按规定的力矩拧紧,各节点拧紧螺栓的力矩应基本相等。 第8条 可缩性钢支架不宜使用密集的钢筋混凝土背板。 第9条 倾斜巷道的支架架设,应有适当的迎山角。迎山角的数值,可参照以下参数确定。倾斜巷道支架迎山角:巷道倾角 510、1015、1520、2025支架迎山角 12、 23、34、 45 二

34、、正常操作 第10条 架设支架前首先要“敲帮问顶”、检查作业场地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顶板破碎、片帮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先处理完毕后再作业。 第11条 架设支架应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应先按巷道中线、腰线和设计支架间距确定柱腿柱窝边线位置,按设计要求挖够柱窝深度见实底。 第12条 架立柱腿、梁腿结合部加上垫板、接着架梁。 第13条 按验收标准调整支架梁水平度、支架梁扭距、支架间距、立柱斜度、棚梁接口位置。 第14条 按设计要求安设背板,背帮接顶严实后,安装上撑(拉)杆。混凝土喷射机操作工 一、一般工作 第1条 混凝土喷射机操作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检查风水管路、输料管、喷浆机及其

35、连接的完好情况;对喷浆地点的电缆、管线、风筒及各种设备器材要妥善保护、遮盖;用高压风、水将受喷面吹洗干净。 第3条 全面检查巷道断面尺寸、中腰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设置好五道喷浆边线。 第4条 人工搅拌的混合料必须均匀,配比正确,两次过筛。 第5条 开机前准备: 1检查机器各部分的联结紧固是否正确可靠。 2启动电机检查旋转方向是否与箭头方向相同。 3检查施加于橡胶密封板和夹紧力,先用手锁紧装置杆的螺母,直到压紧为止,然后再使用扳手上紧23圈, 直到橡胶密封板处不漏气为止。弯折输料管,打开风路阀门,压力大约在0.4MPa时, 橡胶密封板处没有风压泄出,说明压紧程度正好。 二、正常操作 第6条 喷

36、射机操作:先开风后给水,调整好风压和配水量,最后送电给料;停止时,先停料,待料缸中的存料喷完后,再停电,最后关水停风。 第7条 喷头操作:先开水后开风,及时调整水灰比,适宜的水灰比介于0.40.45,尽量使喷头与喷射面保持垂直,并与喷射面保持1m左右距离;喷射顺序应由下而上呈螺旋轨迹移动,轨迹直径为200300mm,一圈压一圈,严格按照所挂边线施工,先顶后帮。 第8条 喷后喷射砼的表面应平整、湿润,发现砼的表面干燥松散、下坠、滑移或裂纹时,应及时清除补喷。 第9条 终凝2小时后应喷水养护。 三、收尾工作 第10条 交班前,将残料刮吹干净,并用水清洗有关喷浆设备,最后将风、水、电开关关好,准备交

37、班。掘进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能熟练、准确地操作机器,并懂得一般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知识。 第3条 必须坚持使用掘进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 第4条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器控制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第5条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第6条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第7条 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

38、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第8条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兆帕,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兆帕;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兆帕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第9条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交接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第10条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11条 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第12条 机器必须配备正副两名司机,正司机负责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

39、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第13条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日志,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 第14条 切割头变速时,应首先切断截割电机电源,当其转速几乎为零时方可操作变速器手柄进行变速。严禁在高速运转时变速。 第15条 司机工作时精神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工作面人员指挥。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二、操作准备 第16条 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掘进司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第17条 开机前、对机器必须

40、进行以下检查: 1各操纵手把和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 2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丝应齐全、紧固。 3电器系统各联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4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的管接头应无破损、泄漏。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将所有延长的电缆、水管沿工作面准备好,悬吊整齐,拖拉在掘进机后方的电缆和水管长度不得超过10米。 5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并按技术要求给机器注油、润滑。 6转载胶带机应确保完好、托辊齐全。 7切割头截齿、齿座应完好,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

41、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在顺槽开关箱上挂停电牌后再进行更换。 8装载爬爪、链轮要完好。刮板链垂度应合适,无断裂丢销现象,刮板齐全无损,应拧紧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动。转载机的胶带和接口无破裂,胶带松紧程度适当。 9履带、履带板、销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10水雾化(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照明应良好。水质,水压,流量应符合规定,喷水管路、喷嘴应畅通。 第18条 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起动。 三、正常操作 第19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合上隔离开关,按机器技术操作规定顺序起动。一般起动顺序是:

42、液压泵-胶带转载机刮板输送机(装载机)截割部。 第20条 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切割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煤岩,确定最佳的切割方式。 第21条 岩石易破碎的,应在巷道断面顶部开始掘进;断面为半煤岩,应在煤岩结合处的煤层开始掘进。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1 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割煤,后截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的程序。 2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下部开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切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 4切割全煤,应先四面刷帮,再破碎中间部分。 5对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对较破碎的顶板,应采取留顶煤或截割断面周围的方法。 第2

43、2条 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棚。 2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则的浮(煤)渣,扫底时应一刀压一刀,以免出现硬坎,防止履带前进时的越垫越高。 3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立即放开手柄,避免溢流阀长时间的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4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5 装载机、转载机及后配套运输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6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机声响以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的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7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不准作业。 8截割电机长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却水,应等电机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9发现危急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 按规定操作顺序停机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并将装载铲板、截割臂放于底板上,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第24条 清除机器上的煤块和粉尘,不许有浮煤留在铲板上。 第25条 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将机器垫高,确保电机不被淹没。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26条 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松离合器,切断电源,关好供水开关。 第27条 全面检查掘进机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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