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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简介自测题及参考答案第一节民法概述自测题:一、判断改错题错改正: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二、不定项选择题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自测题:一、判断改错题:错改正:一个岁的儿童不能自己去买一条金项链是因为他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错改正:一个9 岁的儿童未经父母同意接受其姑妈给的1 千元压岁钱的行为是有效的。对对错改正: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错改正: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不一定是合法行为。二、不定项选择题: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自测题:一、判断改错题1、 对2、错改正:无效民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无效。3、对4、对二、不定项选
2、择题三、案例分析:1参考答案: 李某应将2000 元“保密费”返还贾某。因为贾某在李某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的情况下,仍答应付2000 元“保密费”,这实质上是受到李某的胁迫,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 另外,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但李某为了钱却隐瞒真相,使贾某逃避法律的惩处,并企图通过协议这一表面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占有贾某财物的目的,因此,他们之间的协议属无效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法院应支持贾某的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 刘某的赠与行为有效。刘某已年满16 周岁,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 刘某是在患病丧失行为能力之前将自行车赠与夏某的,因而精选学习资料 -
3、-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其行为有效。第四节代理自测题:一、判断改错题:对错改正:并非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均可代理。错改正: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对二、不定项选择题: ACD ABCD AD 三、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本案中,张某本来是越权代理,B 公司也授权不明,但当张某将签订的服装合同交给B 公司时, B 公司没有提出异议,而当 A 厂将服装运来时B 公司又盖章验收。这些都说明B 公司已对张某的越权行为加以追认,越权代理一经追认就成为有权代理,因而应由被代理人B 公司独自承担责任。公司的失误之处主要有二:一是没
4、有使用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导致授权不明;二是在知道张某越权后没有及时制止或拒绝。参考答案:(1)委托代理关系。 (2)有效。代理人李某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 (3)合法。代理人越权代理,被代理人有拒绝权。(4)有效,若给木材公司造成损失,由李某和研究所承担连带责任。(5)这是李某与建材公司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研究所利益的行为,合同对研究所无效,给研究所造成损失的,由李某与建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6)合同对研究所有效。因民法通则第66 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第五节时效一、判断改错题错改正: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胜
5、诉权。错改正: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对对错改正:诉讼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只能按法定。二、案例题 参考答案: 因为乙在诉讼时效期间内(1996 年 4 月 1 日至 1998 年 3 月 31 日) ,于 96 年 12 月 31 日写信向甲主张权利,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新诉讼时效期间至1998 年 12月 31 日届满。因此乙于98 年 12 月起诉甲,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从而胜诉。而丙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1996 年 4 月 1 日至 1998 年 3 月 31 日)没有主张权利, 98 年 12 月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了胜诉权,自然要败诉。 参考答
6、案: 王东的主张正确。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原为1998 年 1 月 21 日至 2000 年1 月 20 日。但 1998 年 12 月 13 日,王东归还了部分借款,引起了诉讼时效中断,新诉讼时效期间至2000 年 12 月 13 日届满。而2000 年 2 月 23 日王东进城卖菜,一去不归,下落不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明,并不妨碍李强起诉,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因而在王东20XX 年 3 月 9 日回来后的第二天,李强才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第六节财产所有权自测题一、判断改错题:对错改正:甲收藏有第
7、四套人民币一套,号码末位均为。乙向甲借了该套人民币去展览,却用等面值的第五套人民币进行归还。乙的做法不合法。错改正:无主财产并非均归国家所有。错改正:甲在自己的公寓开舞会,一直开到午夜点还未尽兴,同一栋楼的邻居出来劝止,但甲称房子是他自己的,爱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别人管不着。甲的说法不合理也不合法。二、不定项选择题三、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房子应该归王世友所有,因王世友已到房管机关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其所有权已得到法律认可。但第一个买卖关系也有效,只不过这时刘思宇已履行不能,必须向张童承担违约责任。若假设这时突发地震,该房屋被震塌, 那么损失该由王世友承担,因为意外风险损失应由所有人承担。参
8、考答案: 车行不应返还张某车款。因为库房发生的是意外火灾,造成的损失应由所有人承担。而自行车作为动产,其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张某已推车欲走,只是因天气突变, 风雨大作才将车子委托车行代为保管。因而车子已经交付,所有权已归张某,所以意外火灾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第七节债的一般规定一、判断改错题错改正: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错改正:某甲养的狼狗咬伤了某乙。某甲称自己的狗已被用铁链拴住了,某乙要是不靠近它就不会被咬伤。因此某甲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某甲的说法是不合法的。错改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由国家机关承担
9、民事责任。二、不定项选择题 BC D ABCD D A D BCD 三、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刘大民应负赔偿义务。刘大民主动将尚艳梅的自行车推到自己管的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存车处看管, 属于无因管理, 但后来尚艳梅主动交了存车费,说明尚艳梅对刘大民的行为予以承认,这时成立委托关系,不再是无因管理。车子被偷,说明刘大民没有尽到受托人的看管义务,理应赔偿。 (2)若尚艳梅未交存车费给刘大民,刘大民仍然有赔偿义务。因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的管理,如果因管理人的过失给本人造成损失,管理人有义务赔偿,现在
10、车子在刘大民看管的情况下被盗,刘大民对此负有重大过错,应该赔偿尚艳梅的损失。参考答案 :出租车司机寻找失主归还遗失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因此而造成的合理的空驶损失应由失主偿付。但出租车公司规定失主应按遗失物品价值的一定比例交付补偿费则没有法律根据。另外,结合本案例实际情况分析,遗失物为普通的酒,早一天晚一天归还失主并不要紧, 因而司机没有必要停下生意不做寻找失主,只须在收工回公司时上缴公司等待失主领回即可。因而司机不应有空驶损失。3参考答案:(1)有法律根据。因为法律规定,共同侵权人之间对被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每一个侵权人都有义务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2)有拘束力。 周某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后,可以根据该协议向李某和薛某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4参考答案: 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 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本案中乙单位多取得的450 斤大米,没有法律根据, 给某粮油公司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返还。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