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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环境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环境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第三节 环境要素保护法环境要素保护法 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概述环境法概述一、环境法的定义一、环境法的定义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环境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因人类环境关系而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2.环境法要求协调人类环境关系的目标;3.环境法是建立和维护环境法律秩序的主要依据。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1.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可简称为生态环境保护关系。2.污染防治关系在防
3、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可简称为污染防治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环境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环境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一、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一、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一)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概述(一)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概述环境监督管理的体制是规定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是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环境法的规定: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地方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环境污染监督管理机
4、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各级公安部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级铁道(路)部门、民航管理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3.自然资源保护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二、环境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二、环境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一)环境标准制度(一)环境标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是指关于环境标准的制定、管理和实施的各种法律规定的总和。(二)环境监测制度(二)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监测制度,是指关于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监测标准、监测任务和检测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三)环境规划制度(三
5、)环境规划制度环境规划制度,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在调查了解环境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环境质量目标、环境污染、破坏控制指标和基本对策和措施,并对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整体部署,使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轨道的法律规定的总和。(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拟进行的开发建设活动及其他决策行为所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并据此制定出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和措施的法律规定的总和。(五)现场检查制度(五)现场检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是指国家赋予环境监督管理机关以进入权,直接深入现场检查环境法规、行政命令的执行情况,被检查者应当予以协助的一
6、种制度。(六)跨区环境问题政府处置制度(六)跨区环境问题政府处置制度这是指发生于地区之间的环境纠纷的制度。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法律制度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法律制度(一)区域环境质量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一)区域环境质量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区域环境质量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是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各种措施的总和。(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必须采取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制度的总和。(三)海洋环境保护制度(三)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是指保护海洋环境的各项制度的总和。(四)城市规划与城乡
7、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制度(四)城市规划与城乡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制度城市规划与城乡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制度,是指城市规划与城乡建设中必须重视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的总和。四、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制度四、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制度(一)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一)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有关环境保护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管理制度的总称。(二)环境保护设施配套制度(二)环境保护设施配套制度环境保护设施配套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为“三同时”制度。(三)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三)排放污
8、染物申报登记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排污者根据法律规定,向污染源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环境资源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其排污情况并提供有关污染防治的技术资料,由环境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监督的制度。(四)排污费制度(四)排污费制度排污费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其所排放的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征收一定数额的资金的制度。(五)限期治理制度(五)限期治理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给污染治理责任者指定一个期限,责令其在限期内达到规定的治理目标的制度。(六)防止境外污染转嫁制度(六)防止境外污染转嫁制度污染转嫁,是指通过移转生产设备、工具或产品的方式将
9、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破坏转移到其他区域的活动。(七)自动应急措施与强制应急措施(七)自动应急措施与强制应急措施自动应急措施与强制应急措施,是指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的制度。(八)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八)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是指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
10、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的制度。(九)禁止国内污染非法转移制度(九)禁止国内污染非法转移制度禁止国内污染非法转移制度,是指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防治污染能力的单位使用的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环境要素保护法环境要素保护法一、土地保护法律制度一、土地保护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对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做出了全面而详尽的规定。概括起来有以下主要内容:1.土地用途管理制度2.土地调查和统计制度3.耕地特殊保护制度4.土地开发保护制度5.水土保持制度6.防沙治沙制度二、森林保护法律制度二、森
11、林保护法律制度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暂行规定、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关于森林保护的内容可分为以下方面:1.植树造林和绿化制度2.森林保护制度3.森林防火制度4.森林病虫害防治制度5.珍贵木材的出口禁限制度三、草原保护法律制度三、草原保护法律制度草原法的主要内容是保护草原资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确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2.草原自然保护区制度3.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4.禁限制度5.草原灾害防治制度6.草原火灾防止制度四、渔业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四、渔业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渔业资源包括渔业或水域和水产资源。我国的渔业资源保
12、护法主要包括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一些地方性的法。我国有关渔业资源保护的主要制度有:1.合理发展养殖业制度2.合理捕捞制度3.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制度五、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五、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如下:1.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颁布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或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3.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
13、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4.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采取拯救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5.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管理。六、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六、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的水资源保护法主要由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一些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所组成。我国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制度主要有:1.新型管理体制2.水资源规划制度3.水资源开发利用制度4.水资源保护制度5.节约用水制度七、矿产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七、矿产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我国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14、方面:1.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2.在勘查登记和开采审批中必须体现保护矿产资源的精神,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法律禁止的地区开采矿产资源;3.开办矿山企业时必须依照规定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第四节第四节 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污染防治法一、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一、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我国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主要作了如下规定:1.政府防治大气污染的职责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职责。2.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各
15、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3.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包括: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大气污染重点城市的划定制度;酸雨控制区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制度;清洁生产制度;污染设备名录制度;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制度。4.防治燃煤产生的烟尘及其他有害物质对大气的污染包括:锅炉烟尘排放标准管理制度;新建造的工业窑炉、新安装的锅炉烟尘排放控制制度;城市集中供热制度;改进城市燃料结构制度。5.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二、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二、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我国专
16、门制定和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国防治水污染的内容主要有:1.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2.地表水污染防止制度3.地下水污染防止制度三、海洋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三、海洋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主要内容为:1.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2.海洋生态保护制度3.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制度4.在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方面,实行建设项目控制制度和禁限制度。5.在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方面,实行海洋工程建设控制制度,排污控制制度。6.在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方面
17、,实行倾倒许可制度,倾倒废弃物评价制度,倾倒区划定和管理制度,倾倒控制制度,禁止倾倒制度。7.在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方面,实行船舶排污控制制度,海损事故控制制度,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危险货物载运控制制度,特许制度,强制应急制度,报告制度。四、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四、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我国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和危害方面主要有以下一些内容:1.监督管理制度2.防治工业噪声污染3.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4.防治交通噪声污染5.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五、固体废物控制法律制度五、固体废物控制法律制度我国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回收利用制度;2.生产者责任延伸
18、制度;3.特殊区域保护制度;4.禁限制度;5.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名录制度、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贮存控制制度;6.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垃圾处置制度、垃圾产生控制制度、垃圾处理控制制度;7.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特别管理。六、放射性污染控制法律制度六、放射性污染控制法律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防治放射性污染的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实行标准制度,监测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资格资质制度,标识和警示制度;2.国家对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实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3.国家对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实行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实施制度,存放制度,安全保卫制度;4.国家对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设施制度,监测制度,尾矿处置制度,退役计划制度;5.国家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实行标准控制制度,处置制度,废物处置场所控制制度,许可证制度,禁止转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