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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 年) 文本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2.9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1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 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 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 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9 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2 第五节 市域旅游规划 .14 第六节 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5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区规划规划区规划 .17 第五章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性质与规模 .20 第六
2、章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1 第七章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3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23 第二节 城市道路系统 .23 第二节 公共交通系统 .25 第三节 公共停车场 .28 第八章第八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29 第一节 布局原则 .29 第二节 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29 第九章第九章 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规划 .33 第十章第十章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34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景观绿地系统规划中心城区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36 第一节 景观系统规划 .36 第二节 绿地系统规划 .39
3、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1 第一节 规划目标 .41 第二节 环境功能区划 .41 第三节 污染物控制 .42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 1 条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落实中部崛起战略,适应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发建设的需要,实施 湖北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战略,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 适应宜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修改原宜昌市城市总 体规划(2005-2020) ,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下称“本规划” ) 。 第第 2 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7 年 12 月 29 日)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 ; (6)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设部令第 146 号) ; (7) 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 年) ; (8)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第 3 条条 规划层次规划层次 本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5、。 1、市域:宜昌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夷 陵区、点军区 5 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 3 市,秭归县、兴山县、 远安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5 县,总面积约 21230 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小 溪塔街道、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鸦 鹊岭镇、枝江市、宜都市陆城街道、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 五眼泉镇、枝城镇、秭归县茅坪镇等地的行政辖区,总面积约 4331 平 方公里。 3、中心城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道、 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
6、、龙泉镇、鸦鹊岭镇、白 洋镇、安福寺镇、顾家店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行政辖区,总面积 约 2840 平方公里。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2 第第 4 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11-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1-2015 年,中期为 2016-2020 年,远期为 2021-2030 年。 第第 5 条条 关于强制性内容关于强制性内容 文中“黑体字”条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城乡建设必 须遵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对于 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建设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7、2030 年) 文本 3 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第 6 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1、市域协调发展目标 (1)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基 本目标,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城镇 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宜昌从大城市向特大 城市的转变,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成为带动鄂西南地区发展的主导 力量。 (2)到 2015 年,宜昌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 4500 亿元;城镇化率达到 59%。 (3)到 2030 年,宜昌市城镇化率达到 70%。 2、城市发展总目标 发挥资源优势,凸显城市特色,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8、提升公共服 务设施系统服务水平,加大城市在区域内的辐射能力,促进经济、社 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使宜昌市成为宜居、宜业、宜旅、具有较强 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世界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 市和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在未来的二十年内,全面达到与超越小康 社会目标,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实现城市规模与城市质量的跨越式 发展;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集约、高效、生态型发展新模式,打 造宜昌成为可持续发展、环境协调、景观优美的生态型城市。 第第 7 条条 发展策略发展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 加强与上游的重庆、下游的武汉、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的联系,在 长江中游“中三角”城市集群中构筑次中心城市;重
9、点加强与荆州、 荆门在产业、交通以及旅游等方面的联系,构建“宜荆荆城市群”,将 枝江市作为城市群合作的试点,承接合作项目。 2、市域统筹策略 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跨越行政区的城镇协调机制,借鉴白洋镇的行 政托管机制,对沿江区域进行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上至坝区、下至 枝江的新型城镇连绵带;构建分工协作、良性互动的协作体系,建立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4 各县市之间、城镇之间网络型关系,统筹全市工业园区建设,鼓励“飞 地园区”的经济发展模式,建设沿江现代产业密集带;统筹市域生态环 境保护,重点实施江河流域规划,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协调沿江上 下游城镇的取水口与排水口,
10、依据生态环境容量,制定合理的城镇发 展规模,提高工业园区的生态控制标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带;按照 地形环境特征,划分城镇类型,制定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目标和策略, 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系统化布局,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之 间的协调发展。 3、生态环境保护与培育策略 (1)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理念,指导坝区与长江中上游经 济带的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生态的多样性,使城乡土地、水 资源、能源、物产资源得到节约、集约与可持续的利用。 (2)创新绿色发展新机制。完善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 差别化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机制建设,强化区域绿色合作力度,建立健 全统筹协调机制。 (3)从区
11、域角度出发,改善三峡大坝建成并运行后的长江流域环境; 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连续性和多样性;注重区域性生态廊道保留; 合理进行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调配。 (4)在市域范围内制定与实施生态分区规划,确定各分区的生态目标 与主要职责;加强对水土流失的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地质灾 害敏感点的监控和治理,预防与降低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 (5)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防止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出现。 (6)在城镇规划与开发建设中,注重保护重要的区域性生态绿地,注 重保护与恢复原有的水网系统, 注重保持原有自然地形风貌的协调。 (7)有效防止工业化、城镇化所
12、可能导致的环境质量的下降。污染防 治与生态建设并重,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制定必要的环境分区及 控制指标和准入条件,对城镇地区的产业经济发展提出环境控制要求; 注重对城镇建设密集区、工业区内绿地系统及其他生态防护系统的建 设。 (8)处理好生态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在各类生态保护区、风 景旅游区内提倡“负责任的旅游”。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5 4、产业发展策略 (1)第一产业走生态化、多样化、效益化的道路,以保障农民收入的 增长为基本出发点,改善农业在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条件与 农业服务环境
13、,支持各类经济合作社的成长,支持农业产业链的延伸。 (2)工业发展应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已有的产业基础,发挥长江沿岸 的物流和交通设施优势,建设宜昌沿江万亿产业走廊;大力发展生物 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人力资本结构,在产业转移中寻求升级;坚 持环境影响评价和提升工业生产技术,保护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创新 与促进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民营企业互动机制,实现产业集群的形 成。 (3)物流业借助长江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优越条件,结合港 口码头、货运站场等交通设施,建设三峡物流中心,提升宜昌的国家 物流网络区域中心地位。 (4)旅游业实施
14、“产品综合化、品牌个性化、服务国际化、区域一体 化、城市游憩化”总体战略,强化宜昌旅游软环境建设,整体提升宜昌 旅游竞争力,将宜昌建设成为三峡旅游最佳目的地城市、中国最佳旅 游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 5、市政基础设施引导策略 结合城乡规划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适度 超前、避免重复;充分发挥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实现区域市政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城市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章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第一节 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城镇化战略 第第 8 条条 市域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市域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1、人口规模 市
15、域常住人口 2015 年为 480 万人,2020 年为 506 万人,2030 年为 538 万人。 2、城镇化水平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6 市域 2015 年城镇化水平为 59%,城镇人口为 283 万人;2020 年城镇化 水平为 65%,城镇人口为 329 万人,2030 年城镇化水平为 70%,城镇 人口为 377 万人。 第第 9 条条 市域城镇化目标市域城镇化目标 市域内沿江平原城镇、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和山区城镇 (乡) ,应采取差异化的城镇化目标。 1、以扩大经济总量、完善社会服务、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为 城镇化的基本方向;以产业
16、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变促进城镇化进程, 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就业;结合地方实际,在城乡统筹中创新社会管 理机制,实现城镇和农村的和谐发展。 2、加强中心城区的中心集聚作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市公共 配套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保证生活质量提高的基础上扩大 城市人口规模。2015 年城镇化率达到 80%,2020 年城镇化率达到 84%,2030 年城镇化率达到 90%。 3、鼓励长江城镇聚合带上的沿江平原城镇的集聚与优先发展,非中心 城区的沿江平原城镇的城镇化率 2015 年达到 55%,2020 年达到 60%,2030 年达到 70%。 4、保持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的平稳发展
17、与常态增长,2015 年城镇化率达到 45%,2020 年城镇化率达到 51%,2030 年城镇化率达 到 63%。 5、合理控制山区城镇(乡)的人口规模,人口逐步向中心城区和沿江 平原乡镇,2015 年城镇化率达到 36%,2020 年城镇化率达到 43%,2030 年城镇化率达到 53%。 第第 10 条条沿江平原城镇化策略沿江平原城镇化策略 1、保护沿江平原城镇的生态环境资源,统一规划用地功能与布局,实 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同步发展。 2、促进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吸引山区人口及返乡人口在这一地 区的集聚。 3、统一划定长江经济带内的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分类集中入园; 采取“飞地”策略
18、,支持山区县、乡镇招商引资项目进入沿江工业园区, 重点建设猇亭区、白洋镇、红花套镇至枝城镇、董市镇之间沿江两岸 的工业园区。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7 4、规划配置各类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保证商品住房 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良性推进,满足原城镇及移入人口的居住需求, 实现安居乐业。 5、采取多种方式,公平、有序地推进该地区村庄的就地或近地城镇化; 保留必要的农业生产区,鼓励与发展都市农业。 第第 11 条条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城镇化策略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城镇化策略 1、保护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为适度城镇化地区重要的生态 环境资源
19、,兼顾效率与公平,合理确定该地区市区(县级) 、中心城镇 的镇区与产业园区发展的空间边界,形成以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 为主导的城镇化方式。在产业发展方面,以环境保护为前提,支持三 次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与纵向产业链的形成;鼓励第一产业实现合作经 营,形成规模化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2、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通过产业的发展与配套服务的完善,吸引 本地区部分人口的集聚。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周边村庄有条件地 实现就地城镇化。 3、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参照城镇标准规划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保证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住房建设的合理 发展,满足本地城镇居民的居住需求。 4
20、、一般乡镇的发展以保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方便为原则,保证交通 出行、医疗、教育、基础设施服务等基本服务功能,鼓励人口适度聚 集。 第第 12 条条山区城镇(乡)城镇化策略山区城镇(乡)城镇化策略 1、山区城镇(乡)为弱城镇化地区,该地区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农 业的持续发展为基础,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第一产业和旅游业为主 导的发展方式;积极鼓励以第一产业为基础的合作经营,形成规模化 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2、县城和中心城镇通过完善配套服务和发展无污染的特色产业,吸引 本地区部分人口的集聚。 3、县城和中心城镇参照城镇标准规划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 施与市政设施;保证县城住房建设的
21、合理发展,满足本地城镇居民的 居住需求。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8 4、一般乡镇的发展以保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方便为原则,保证交通 出行、医疗、教育、基础设施服务等基本服务功能,鼓励人口向沿江 平原地区或市区(县级)转移。 第第 13 条条城镇化配套政策城镇化配套政策 1、建立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城乡统筹、公平共享机制。 2、健全城乡统筹的医疗、教育、文体、金融等社会服务体系。 3、完善市域多级交通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域的公共交通服务系统。 4、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保证农田质量和面积;完善农村集体土地 流转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第二节第二节 市域资源与环境保
22、护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第第 14 条条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 市域划分为 4 个生态区,分别为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西北部森林 生态功能区、中部生态建设区和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 第第 15 条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1、生态建设指标:至 2030 年,自然保护区面积比 8%,森林覆盖率 60%, 水土流失面积比 25%。 2、生态产业发展指标:至 2030 年,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90%,工业固 废处置利用率 95%,绿色 GDP 综合指数 0.20。 第第 16 条条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1、主要包括五峰和长阳(除高家堰镇、龙舟坪镇外)两个土家
23、族自治 县以及宜都市南部山区和秭归县杨林桥镇等。 2、生态控制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好 市域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等重要 生态资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严格限制工业门类, 加强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依托自身良好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加强无 污染的资源型产业的开发。 第第 17 条条西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西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1、主要包括兴山县、远安县、夷陵区和秭归县大部分乡镇。 2、生态控制要点: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逐 步治理改造或搬迁现有污染企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
24、030 年) 文本 9 极发展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库区所有市县(区)和沿江建制镇 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的污水收集系统;重点控制三峡库 区的水土流失,减少入库的泥沙量,库区和影响区内 25 度以上的坡耕 地应逐步还林还草;建立岸边生态保护带。 第第 18 条条中部生态建设区中部生态建设区 1、主要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秭归县的茅坪镇、 夷陵区的小溪塔街道、龙泉镇、鸦鹊岭镇、三峡坝区、太平溪镇、乐 天溪镇、三斗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高家堰镇、龙舟坪镇、枝江 市的安福寺镇和宜都市的红花套镇。 2、生态控制要点:加强城镇组团间生态区域的保护和控制,防止城镇 建设无序蔓延
25、,不得随意填占溪、河、渠、塘;严格限制污染型项目 的建设;实行工业污染的集中处理和集中控制,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 物的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第第 19 条条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 1、主要包括枝江市大部分乡镇、当阳市全部乡镇和宜都市陆城街道、 高坝洲镇、枝城镇、姚家店镇。 2、生态控制要点: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种类型的工业项目,严格实施 污染控制和环境监管。 第第 20 条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市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总规模约为 2959.05 平方公里。 第第 21 条条空间管制原则空间管制原则 1、禁止建设区是指生态条件极为敏感、需要进行严格生态保护或历史 文
26、化保护的地区,在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需要严格控制的 地区,地质条件不允许开发建设的地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 区、自然保护小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 源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历史文化保护核心区、坡度大 于 25 度的水土保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区绿线控制范围、大型基 础设施通道控制带、水体河流控制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 禁止建设地区作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行为。对于位于禁止建设地区的 农村居民点,应实行农村宅基地总体规模控制的原则,严格限制非农 村居住性功能的建设活动,有限度地许可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体的休 旅业活动。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27、2030 年) 文本 10 2、限制建设区主要是指需要进行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或具有一定 安全防护要求的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 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森林公园及经济林、一般农田、地表水源二 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坡度介于 15 度和 25 度的水土保持区、 机场净空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行滞洪区、乡村风貌保护区等。 城镇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限制建设地区,对于列入限制建设地 区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对于位于限制建设地区 的农村居民点,应制定相应的村庄集镇规划,严格控制其建设活动。 3、适宜建设区是指可进行开发建设的城镇建设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及
28、独立工矿用地等,主要为中心城区和发展廊道上主要城镇的可建设用 地;以及功能较为单一、发展规模较小镇、乡的镇区或中心村的发展 建设用地。 第三节第三节 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第第 22 条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 形成“一主五副、一带四廊”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 “一主”为宜昌市中心城区。 2、 “五副”包括秭归县的茅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龙舟坪镇、当 阳城区(玉阳街道、玉泉街道、坝陵街道) 、枝江城区(马家店街道、 董市镇)和宜都城区(陆城街道、枝城镇、姚家店镇) 。 3、 “一带”指长江城镇聚合带。 4、 “四廊”指沿香溪河、沮漳河、清江、渔洋河
29、的四条流域城镇发展廊 道。 第第 23 条条城镇级别结构体系城镇级别结构体系 规划中心城市-次中心城镇-三级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级别 结构体系。 1、中心城市:中心城区。 2、次中心城镇:当阳城区、宜都城区、枝江城区。 3、三级中心城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龙舟坪镇) 、秭归县城(茅 坪镇) 、兴山县城(古夫镇) 、远安县城(鸣凤镇)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县城(渔洋关镇) 。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11 4、重点镇:夷陵区雾渡河镇,宜都市松木坪镇,枝江市问安镇,当阳 市半月镇、两河镇、庙前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磨市镇、 都镇湾镇,秭归县归州镇、
30、沙镇溪镇、郭家坝镇,兴山县峡口镇、昭 君镇,远安县洋坪镇、旧县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长乐坪镇。 5、一般镇:乡村区域的管理中心与商品集散地。 第第 24 条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至 2030 年,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分 4 级,形成 1 个特大城市, 3 个 20-50 万人的中等城市,5 个 5-20 万人口的小城市,45 个 5 万人 口以下小城镇;突出重点培育中心城市及县(市)城区,形成特大、 中等、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表表 2-1: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城镇等级城镇规模(万人)数量城镇名称 一级城镇300 1 中心城区
31、二级城镇 20-503 枝江城区(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当阳城区(玉阳街道、 玉泉街道、坝陵街道)、宜都城区(陆城街道、枝城镇、 姚家店镇) 三级城镇 5-205 秭归县茅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远安县鸣凤 镇、兴山县古夫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四级城镇5 45 五峰镇、半月镇、问安镇、昭君镇、磨市镇、洋坪镇、高 家堰镇、松木坪镇、峡口镇、归州镇、两河镇、庙前镇、 榔坪镇、沙镇溪镇、雾渡河镇、郭家坝镇、淯溪镇、河溶 镇、百里洲镇、七星台镇、王店镇、仙女镇、资丘镇、都 镇湾镇、荷花镇、水月寺镇、屈原镇、樟村坪镇、分乡镇、 茅坪场镇、黄粮镇、渔峡口镇、两河口镇、贺家坪镇、长 乐坪镇、
32、杨林桥镇、仁和坪镇、旧县镇、湾潭镇、聂家河 镇、南阳镇、花林寺镇、草埠湖镇、五眼泉镇、九畹溪镇 合计 54 第第 25 条条市域经济区划市域经济区划 市域划分为 6 个功能不同的经济区,分别为: 1、中心综合服务区:承担全市及周边地区的金融商贸服务、科研教育、 文化娱乐等各项职能,适宜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物流业等相关 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外围城镇的支持作用。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12 2、东部产业促进区:宜昌市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地区,适宜发展先进 制造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科技、新材料、化工等,承接中心 综合服务组团以及全国其他地区的
33、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 3、东部农业生产区:全市基本农田的集中分布区,承担全市粮食生产 基地功能。 4、西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自然生态状况良好,矿产资源丰富。 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育,限制高污染产业;此区域中矿产开 采及林业生产应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适度发展旅游业。 5、三峡清江休闲旅游区:包含了三峡坝区以及清江流域的众多旅游资 源,景色秀美,拥有发展旅游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是宜昌市旅游 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6、西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自然生态状况良好,山林茂盛,在 进行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山林特产,发展旅游业。 表表 2-2:市域经济区划范围:市域经济区划范围 区划
34、名称城镇名称 中心综合服务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桥边、联棚)、小溪塔街道 东部产业促进区 庙前镇、玉泉街道、龙泉镇、王店镇、鸦鹊岭镇、半月镇、问安镇、仙女镇、 安福寺镇、猇亭区、白洋镇、顾家店镇、董市镇、马家店街道、红花套镇、高 坝洲镇、姚家店镇、五眼泉镇、枝城镇、陆城街道 东部农业生产区河溶镇、淯溪镇、玉阳街道、坝陵街道、百里洲镇、七星台镇、草埠湖镇 西北部资源生产及旅 游发展区 荷花镇、洋坪镇、河口乡、旧县镇、花林寺镇、茅坪场镇,九畹溪镇、鸣凤镇、 樟村坪镇、雾渡河镇、分乡镇、黄花乡、下堡坪乡、邓村乡、水月寺镇、榛子 乡、古夫镇、南阳镇、黄粮镇、昭君镇、高桥乡、峡口镇、水田坝乡、屈原
35、镇、 归州镇、泄滩乡、沙镇溪镇、郭家坝镇、两河口镇、梅家河乡、杨林桥镇、莫 坝乡、榔坪镇、何家坪镇 三峡清江休闲旅游区 傅家堰乡、渔峡口镇、资丘镇、火烧坪镇、鸭子口镇、都镇湾镇、大堰乡、磨 市镇、龙舟坪镇、高家堰镇、土城镇、三斗坪镇、茅坪镇、乐天溪镇、太平溪 镇 西南部资源生产及旅 游发展区 牛庄乡、采花乡、湾潭镇、五峰镇、长乐坪镇、渔洋关镇、仁和坪镇、潘家湾 乡、聂家河镇、王家畈乡、松木坪镇 第第 26 条条城镇职能结构类型城镇职能结构类型 市域城镇职能划分为“综合、工矿、旅游、农业”四种类型。重点加强 各级中心城镇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培育功能各异的重点城镇;完善综 合型城镇的职能,形成区域性
36、经济、文化和综合服务中心;发挥农业 型城镇对农业发展的服务作用。规划期末,市域城镇体系形成以综合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13 型城镇为枢纽,工矿、旅游和农业型城镇为发展支点,不同类型城镇 间互补协作的职能结构。如表 2-3: 表表 2-3:市域城镇职能类型:市域城镇职能类型 职能类型城镇名称 一级 中心城区、当阳城区(玉阳街道、玉泉街道、坝陵街道)、枝江城区(马家店 街道、董市镇)、宜都城区(陆城街道、枝城镇、姚家店镇)、秭归县城(茅 坪镇)、长阳县城(龙舟坪镇)、远安县城(鸣凤镇)、兴山县城(古夫镇)、 五峰县城(渔洋关镇) 综合型 二级半月镇、问安镇、高家堰镇
37、、磨市镇、五峰镇、洋坪镇、昭君镇、沙镇溪镇 工矿型 仙女镇、两河镇、庙前镇、王店镇、樟村坪镇、水月寺镇、花林寺镇、茅坪场 镇、荷花镇、松木坪镇 旅游型 峡口镇、归州镇、屈原镇、长乐坪镇、都镇湾镇、郭家坝镇、旧县镇、五眼泉 镇、九畹溪镇、雾渡河镇、聂家河镇 农业型 七星台镇、百里洲镇、河溶镇、淯溪镇、分乡镇、渔峡口镇、榔坪镇、两河口 镇、贺家坪镇、杨林桥镇、仁和坪镇、湾潭镇、南阳镇、黄粮镇、资丘镇、草 埠湖镇 注:本表不含建制乡。龙泉镇、桥边镇、艾家镇、安福寺镇、鸦鹊岭镇、顾家店镇、白洋镇、红花套镇、 高坝洲镇纳入中心城区;董市镇接近枝江城区,纳入枝江城区统筹考虑;枝城镇、姚家店镇纳入宜都城区
38、统筹考虑。 第四节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市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 第第 27 条条铁路铁路 规划 7 条铁路,其中已建成铁路 3 条,包括焦柳铁路、宜万铁路和汉 (武汉)宜(宜昌)城际铁路;规划新建设铁路 4 条,包括十宜铁路、 宜石铁路、宜张铁路和紫云铁路。 规划铁路客运站包括宜昌东站、宜昌站、小溪塔站、枝江站、当阳站、 五峰站和兴山站;货运站包括宜昌南站、太平溪站、茅坪站、枝城站、 白洋站、鸦鹊岭站和紫金岭站,其中太平溪站、茅坪站、枝城站、白 洋站和紫金岭站作为水铁联运货运站。 第第 28 条条高速公路高速公路 规划 10 条高速公路,其中已建成的高速公路 4 条,包括沪渝高速汉宜 段(即汉宜高
39、速公路,含三峡专用公路) 、沪渝高速宜恩段、沪蓉高速 荆宜段(即荆宜高速公路)和宜岳高速翻坝段(即三峡翻坝高速公路) ; 在建中的高速公路 2 条,包括沪蓉高速宜巴段(即宜昌至巴东高速公 路)和保宜高速(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 ;规划新建设的高速公路 4 条,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文本 14 包括宜张高速(即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 、太张高速(即太平溪至张 家口高速公路) 、宜岳高速(即宜昌至岳阳高速公路)和宜来高速(即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 。 第第 29 条条公路公路 现有国省道按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进行改造;中心城区与各县城(市 区)之间、各县城(市区)之间、各县城(市区)与重点镇之间主要 联系公路均应达到二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