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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电力内蒙古电力( (集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两票两票”管理执行细则管理执行细则 ( (试试 行行) ) 内蒙古电力内蒙古电力( (集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20062006 年年 6 6 月月 目 录 一、总 则.1 二、工作票制度执行细则.1 1 工作票管理规定.1 2 工作票执行规定.5 3 各种工作票填写规定.8 3.1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8 3.2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12 3.9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14 3.1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16 三、操作票制度执行细则.17 1 倒闸操作票的管理规定.17 1.1
2、操作票的管理职责.17 1.2 倒闸操作的安全规定.17 1.3 倒闸操作的技术规定 .19 1.4 操作票的实施规定.21 2 倒闸操作执行标准.24 2.1 倒闸操作的分类.24 2.2 运行人员监护操作规定 .24 2.3 单人操作规定.25 2.4 检修人员操作规定.2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工作票样票 .30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操作票样票.34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检修人员操作流程.35 一、总一、总 则则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 2005 年颁发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进一步 规范工作票、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 )制度的执行与管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及
3、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程、标准、条例,结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内蒙古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票”管理执行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2、 细则包括总则、工作票制度执行细则、操作票制度执行细则三个部分。其中工作票制度执行细 则分工作票管理规定、工作票执行规定和工作票填写规定;操作票制度执行细则分倒闸操作票的管理规 定和倒闸操作执行标准。 3、 细则适用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 上的工作(包括基建安装、农电等)。 4、各单位应根据安规和本细则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以保证“两票”制 度
4、的严肃执行和作业安全。 5、 细则解释权归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作票制度执行细则二、工作票制度执行细则 1 1 工作票管理工作票管理规定规定 1.1 工作票制度是安规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两票”管理制度之一。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证人 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 要求、严格执行、严格考核。 1.2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的书面指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 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措施的书面依据。 1.3 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有 11 种,见本细
5、则附录 A-1-11。工 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顺序编号,各种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应分别编号,未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 每个签发单位同类工作票一年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1.4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1.4.1 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工作票管理的负责人。 1.4.2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执行。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监督、考核。 1.4.3 用户工作票制度的管理应由相应的用电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 1.5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1.5.1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3.2.9 和安规(电力线 路部分)2.3.10 的规定。 1.5
6、.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要进行一次安规培训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 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并在春查工作开始前以文件形式公布。工作班成员由基层单位负责培训、 考试,并将考试成绩报本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1.5.3 公司系统内的施工单位应将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名单报设备 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1.5.4 公司系统外的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由熟悉作业现场、具有安全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并报设 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备案。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组成员须经设备运行管理 单位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批准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1.
7、5.5 用户单位工作负责人、用户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应经供电单位用户管理部门(单位)安全教育、培 训和考试合格,名单应报送供电单位,由用户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备案。 1.5.6 供电单位应由安监部门汇总本单位下列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公布: 1.5.6.1 按票种区分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 1.5.6.2 按变电、线路、带电作业区分的有权担任工作负责人名单 1.5.6.3 有权担任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名单 1.5.6.4 有权担任检修操作及许可人名单 1.5.6.5 有权担任变电站单人值班及许可人名单 1.5.6.6 有权担任线路工作许可人的调度员名单 1.5.6.7 有权担任配电线路的分支线路工作许可人
8、员名单 1.6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6.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1.6.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 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 已知晓;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1.6.3 变电站工作
9、许可人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 充。 1.6.5 专责监护人: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交代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1.6.6 工作班成员: 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相互关心
10、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1.7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的职责范围 1.7.1 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范围 1.7.1.1 变电、线路、电缆第一种工作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原则上由设备运行管理部门签发。但 也可由上级供电单位审核批准的修试、基建、安装部门签发。 1.7.1.2 变电、线路、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部门签发,事故应急抢修 单由抢修部门签发。 1.7.1.3 线路施工单位在变电站内工作时,应由变电运行管理部门签发工作票。 1.7.1.4 供电、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工作,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的供电、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1.
11、7.2 工作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1.7.2.1 有权担任工作负责人必须有相关单位文件依据。 1.7.2.2 工作负责人如果是非本单位人员,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派驻专责监护人。 1.7.2.3 用户维护的线路工作,用户管理部门(单位)应设停送电联系人,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职责。 1.7.3 工作许可人的职责范围 1.7.3.1 进入变电站工作,由本站当值值班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 1.7.3.1 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工作,由经批准的检修操作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 1.7.3.3 线路、施工人员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工作,运行管理单位应派驻变电运行人员担任许可人。 1.7.3.4 输电线路、配电线路主干线
12、工作,按调度范围划分,由调度员担任许可人。 1.7.3.5 配电线路装有分断设备的分段线路、支线路工作,按设备管理范围,由区(县)供电局值班员、 基层供电所值班员担任许可人。重要分支线路调度权是否上划,由供电单位确定。 1.8 工作票的格式 工作票应统一票面格式:纸型(A4),边距(上下左右各 2 厘米),字体(标题:黑体三号;栏目标题: 宋体小四号;内容:仿宋体小四号)。符合本细则附录 A-111 的规定。 1.9 工作票的填写方式 1.9.1 通过生产 MIS 系统工作票管理流程生成 1.9.1.1 系统应具有完善的五防闭锁和提示功能,否则按计算机打印工作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本细则 的要求
13、制定具体规定,填写和执行程序符合安规和本细则的要求。 1.9.1.2 计算机生成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运行值班人员,须通过专用的用户名及密码 进入工作票管理系统进行填票、签发和接收确认。 工作许可时,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在许可人计算机收执的工作票上电子签名将工作票打印后,方可 执行。 1.9.2 计算机打印工作票 无法通过工作票管理流程生成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工作票,票内凡是规定签名和时 间的栏目必须手工填写,不得打印代替。 1.9.3 手工填写工作票 手工填写工作票应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若个别字需更改时,在写错处划两横线注销,紧接 后面继续填写,不得在上、下方加添
14、字迹。每种工作票的改写不得超过规定处数,否则应重新填写。计 划停电时间、断路器、隔离开关的设备编号不得涂改,如涂改则此票作废。 1.9.4 工作票中有关人员的签名以及其他手工填写栏目,均应使用黑色中性笔。 1.9.5 已执行的工作票、作废(未执行)的工作票均应在“备注”栏指定位置加盖“已执行”或“作废” 章。作废的工作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1.10 工作票的保管存放 1.10.1 对已执行、作废(未执行)的工作票,收存单位均应妥善保管。每月由专人整理、分类统计、按编 号顺序加封面装订,并应注明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保存期为一年,不得遗失。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 票,应在服务器中保存一年。 1.10.
15、2 变电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变电站或集控中心保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交 回签发单位保存。 1.10.3 线路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一式两份,工作终结后一份留存签发单位,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交回 班组保存。需要进入变电站工作的电力电缆工作票应一式三份,工作终结后一份留存签发单位,一份由 工作负责人交回班组保存,一份由变电站或集控中心保存。 1.10.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签发单位,一份由二次班组自行保存。 1.11 标准典型工作票 发供电单位应组织制定实用的标准典型工作票,便于现场参照运用和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 性的执行工作票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培训。工作票
16、所列人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工作票手工填写写实训 练,并进行总结分析。 1.12 工作票执行过程的监督、分析规定 1.12.1 发供电单位班组(站)每天应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工作票。每月初汇总分析工作票的执行情况, 做好统计分析记录,并报车间(分局、所)保存。 1.12.2 发供电单位的车间运行、检修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应对已执行工作票的 30%进行抽查。 车间(分局、所)领导每月至少应对已执行工作票的 10%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工作票,应在统计分析记录 中予以注明,提出改进意见,并签名。 1.12.3 供电单位安监、生技部门专业人员和部门领导,每月至少抽查 2 个 110 千伏及以上变电
17、站或线路 工区等已执行的全部工作票;生产副局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对 1 个 11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线路工区 等已执行工作票的 50%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工作票,应在统计分析记录中予以注明,提出改进意见,并 签名。 1.12.4 发电厂安监、生技部门有关人员每月检查已执行的全部工作票,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 对已执行工作票的 50%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工作票,应在统计分析记录中予以注明,提出改进意见,并 签名。 1.12.5 发供电单位车间(分局、所)每月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向局(厂)安监部门上报工 作票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局(厂)安全监督部门汇总后,组织运行、检修、生
18、技等部门,综合分析工作票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落实整改。并向主管生产领导提供工作票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 整改报告。 1.12.6 工作票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内容 1.12.6.1 无票工作。 1.12.6.2 检查工作票所列人员签名到位,基本条件、安全责任与职责是否符合规定。 1.12.6.3 检查票面正确性、规范性。 1.12.6.4 检查现场措施是否完备、规范,与票面相符。 1.12.6.5 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延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工作任务、变更安全措施行为。 1.12.6.6 检查工作票合格率。 1.13 为了加强工作票的管理,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负责
19、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考核办法。 2 2 工作票执行规定工作票执行规定 2.1 填用电气各类工作票的工作 2.1.1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2.1.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1.1.2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 2.1.1.3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1)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表 2-1 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安规表 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及以下 (13.8) 3566、110220500
20、 安全距离(m)0.701.001.503.005.00 2)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 做安全措施者; 3) 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 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 做安全措施者; 5) 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1.4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2.1.2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2.1.2.1 控制盘和低
21、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1.2.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1)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 常运行的工作; 2) 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 可以不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3)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 检修及试验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的 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5)
22、 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不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作安全措施者。 2.1.2.3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1.2.4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1.2.5 大于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表 2-1 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 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相关场所的工作:指虽在变电站(发电厂)场区内的工作,但从事的工作与电气设备无关。如:绿化、 下水道疏通、建筑物维护、新改扩建施工等工作。 2.1.7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 带电作业或与临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安规
23、(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表 2-1 规定的工作。事故 抢修的带电作业也应填写带电作业票。 2.1.8 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临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安规(电力线路部分)表 5-1 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 业。事故抢修的带电作业也应填写带电作业票。 2.1.9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 变电站、发电厂发生事故,应急抢修能在 6 小时内完成者,否则填写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2.2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2.3 各类工作需扩大工作任务或需要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应结束原工作票,重新办理、签发新工作
24、票,并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2.5 变电站、发电厂在同一条母线上的多路 35 千伏、10 千伏中置柜、小车开关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且与 母线是否停电无关,只要是在同一楼层、同一高压室内、工作任务相同、同时间停送电的断路器工作, 可填用一张工作票。 2.6 对一个工作班同一天内在同一电压、不同地点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变压器台架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类 型的工作,如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法完全相同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 2.8 工作票送达时间 2.8.1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站内工作)、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 业工作票,工作单位应在工作前一天通过生产 MIS 系统生成工作票
25、流转至变电站(集控中心),或采取电 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但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如遇特殊情况,工作票签发人应 电话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以及安全要求通知变电站(集控中心),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临时工作可 在工作开始前交给运行值班人员。 2.8.2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站工作)、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 抢修单,工作单位可在工作前交运行值班人员。 2.8.6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在工作前签发,并交与工作负责人。 2.9 运行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 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根据工作票和调
26、度令,作好操作和许可准备工作。 2.10 变电站(发电厂)各种工作票的许可、终结及隔日间断工作规定 2.10.1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变电站内工作)、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 应急抢修单的办理一律到工作现场。 2.10.2 常规变电站(包括集控中心)第二种工作票的办理直接到工作现场。 2.10.3 无人值班变电站使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需做安全措施者,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手续直接到 工作现场;相关场所的工作,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手续直接到集控中心。 2.10.4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可以使用十五个 工作日。若超过十
27、五个工作日或跨月,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2.10.5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可以使用二十个 工作日。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或跨月,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2.10.6 常规变电站、集控中心使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多日工作每日收工,工作班人员应清扫工作现场,开 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值班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 方可复工,运行值班人员将工作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2.10.7 无人值班变电站使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多日工作,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没有变动的,每日收工应由 工作负责人电话通知集控中心当值值班负责人,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
28、人应通过电话取得集控中心当值值 班负责人许可并自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并经当值值班负责人确认,方可复工,运行值班人员将工 作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2.10.8 发电厂锅炉、汽机、发电机、水轮机、水泵水轮机等停用检修,只需第一天办理开工手续,每天 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检修期间工作票始终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在工作地点。 2.11 电气事故应急抢修 2.11.1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应设置专责监护人,同时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许可 手续,方可开工。 2.11.2 变电站(发电厂)电气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应记入变电站的“运行日志”中。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工作 应记入“线路
29、运行记录”簿中。 2.12 在二次系统上的工作,除正确填写工作票外,还应依据安规规定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 做好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 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连接片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到工作许可 前的状态。 在执行及恢复过程中,执行人和恢复人不允许变更。二次系统上的工作结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进 行验收,检查各种临时措施是否恢复,记录填写是否清楚、明确并签字,方可予以工作票终结。 3 3 各种工作票各种工作票填写规定填写规定 3.13.1 变电站变电站( (发电厂发电厂) )第一种工作票第一种
30、工作票 3.1.13.1.1 填写与签发 3.1.1.13.1.1.1 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应用计算机或手工填写。填写时应与一次 接线图进行核对。 手工填写改动不得超过三处。填写后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3.1.1.23.1.1.2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 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等记入运行日志。 3.1.1.33.1.1.3 500KV 变电站、110KV 及以上集控中心多班组工作,必要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的方式, 并同时签发。供电单位应制定详细规定
31、由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1.2 填写标准 1)“1)“单位单位”栏:栏: 填写作业单位名称。如:修试公司 2)“2)“变电站变电站”栏:栏: 填写变电站名称。如:110kV 桥西变电站 3)“3)“签发编号签发编号”栏:栏: 填写签发单位签发工作票的编号。统一编为:签发单位简称 20XX 年 XXX 号,如:修 20060001、调 20060001。 4)“4)“编号编号”栏:栏: 填写变电站(集控中心)使用工作票的编号。统一编为 20XX 年 XXX 号,如:2006001 5)“5)“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监护人)”)”栏:栏: 填写工作现场负责人姓名;两个
32、及以上多班组工作填写总工作负责人姓名。 6)“6)“工作班组工作班组”栏:栏: 填写使用本工作票的所有班组名称。 7)“7)“工作班人员工作班人员( (不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栏:栏: 单班组工作,填写参加此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姓名(10 人以上可写 10 人,但应在“人数栏”内注明全 部人数);多班组工作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只填写参加此项工作的各班组工作负责人姓名,应与“班组” 栏内的班组名称一一对应。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不能在同一时间内从事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共共 人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8)“8)“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栏:栏: a “工作
33、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项: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和检修设备双重名称。如:110kV 设备区 1 号主变 101 断路器。全站停电的工作,只填“XXkVXX 变电站”名称,如:220kV 集宁变电站。 b “工作内容”项: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及设备调度编号(名称),如:101 断路器检修、试验、清扫。 9)“9)“计划工作时间计划工作时间”栏:栏: 根据调度批准的计划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 10)“10)“图示图示”: a 应画出施工检修设备所需停电部分和相关带电设备的单线图,带电部分用红色表示,停电部 分用蓝色表示,设备调度编号及接地点用黑色表示。计算机出票,带电与不带电应有明显区分,带电部 分用粗实线表示
34、,停电部分用细实线表示,接地点用细虚线表示。清晰地把停电范围与带电部分明显分 开,并确保工作人员在接地线保护范围之内工作。 b 所画图示的符号应符合标准的电工制图符号的规定,不得随意表示,图示设备必须注明电压 等级和调度号,应画出临时接地线装设位置,若是接地刀闸应注明调度号,以示区别。 c 画图范围的原则是:本工作范围内的停电检修设备应全部画出,与停电检修设备有电气连接 的设备画到明显断开点,明显断开点以外的少部分画出,工作范围以外的设备无论停电与否,均应视为 带电,图示无需标明线路名称; d 单一断路器停电工作,只画本间隔各母线(含旁路母线)及母线侧隔离开关,两侧相邻的带电 运行断路器可以不
35、画。 e 主变停电,画到三侧母线,有消弧线圈的亦应画出。 f 母线停电,画到母联断路器。结线方式是双母线带旁路时,另一条带电母线及隔离开关也应 画出。 g 停电范围内没有来电可能的设备也应画出。如:主变的中性点刀闸,各路出线的 CT、避雷器 等。 h 工作任务只在一路出线或某一设备上进行,可不必将所有设备画出,只画出涉及工作设备部 分,但画图须延伸到该设备各端明显断开点以外的少部分母线或出线。 i 全站停电确无外来电源引入,不画此图,但必须在图示栏内注明“全站停电” 。若进、出线有 外界电源,要画出带电部分。 11)“11)“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栏:栏: 左侧内容,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6、。 “已执行”栏是由工作许可人确认完成左侧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内划“” 。 “安全 措施”栏内的某项安全措施无法完成时,(如:应合接地刀闸,但由于现场接地刀闸不能操作而改为装设 接地线)工作许可人要在相应的“已执行”栏内划“” ,同时在“补充工作地点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实 际完成的安全措施,并加以详细说明。 a “应拉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应断开的二次设备应拉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应断开的二次设备”: 一次设备: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填写前已拉开的断路器和 隔离开关。只填写设备编号,不填写设备名称。 二次设备: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断开的低压交、直流开关、刀闸、PT
37、二次保险、变压器有载调 压电源开关、熔断器及小车开关二次插件、风冷电源开关。 b “应合接地刀闸应合接地刀闸”: 填写因工作需要合上的所有接地刀闸。接地刀闸只填写调度编号,并注明共几组。 c “应装设接地线应装设接地线”: 装设的携带型接地线,要注明装设的地点和组数。接地线的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实际情况在 填写人留出的空格处填写。如:在 2516 隔离开关断路器侧装设 1 号地线 d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绝缘挡板、临时遮栏、围栏、标示旗、警示旗和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等, 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地点或设备名
38、称。绝缘挡板的装设应有编号,并注明装设地点。标示牌的式样和种类 符合安规规定。 现场装设的安全围栏、临时遮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可靠、明显地隔离。围栏 装设规范,出入口要有明显标志。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均应 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在检修范围内的爬梯上设置 “从此上下”标示牌。在安全围栏面向停电检修区,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临近运行设备应 挂“止步高压危险”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警示旗等; 应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填写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的安全
39、措施。许可人根据工作需要在临近运行设备悬挂警示旗和装 设安全遮栏或室内围栏;在调试、检修设备上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对安装在固定遮栏内的检修设备应填写“打开遮栏门” 、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 e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应将工作地点四面及上下方邻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设备的同一 电气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也应填入,并提出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增设专人监护等。 使用吊车工作时注明邻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f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本人姓名、签发日期及时间。 g “补充工作
40、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对施工人员的特殊安全要求,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 分和需要说明的事项。 12)“12)“收到工作票时间收到工作票时间”栏:栏: 运行值班员接到工作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审核无问 题后,立即填入收到工作票日期及时间并签名。如发现问题及时返回,重新填写或补充完善。 13)“13)“确认本工作票确认本工作票 1-71-7 项项”栏:栏: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审核工作票无误,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完善。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双方确认,并分别签名,工作
41、可以开始,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的日期及时间。 14)“14)“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栏:栏: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 行危险点告知,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后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可另附页),以示确知。许可 人收执的工作票,工作班组成员可不签名。 单班组或多班组工作不使用分工作票时,全体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应分别签名;多班组工作使用分 工作票时,各班组工作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各工作班组成员分别在分工作票中签名。 15)“15)“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栏: 工作负责人非特殊情况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由原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工作负 责人只允许变更一次。 a 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 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b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