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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OUR LOGO原 创 文 档 请 勿 盗 版尘肺病防治自查讲演(共4篇)第1篇: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推动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挤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统筹部署尘肺病防治工作.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分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相关尺度,结合现实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乡镇企业主管部分
2、,必需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交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职责,应采用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合达到国家卫生尺度.第二章防尘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合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尺度.第八条尘肺病诊断尺度由卫生行政部分制定,粉尘浓度卫生尺度由卫生行政部分会同劳动等相关部分联合制定.尘肺病防治条例第九条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分会同卫生行政部分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末经上级主管部分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
3、者拆除防尘设施.第十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规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十一条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次体工商户.中、小学校各类校办的实习工厂或车间,禁止从事有粉尘的作业.第十二条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的相关尺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项目项目,防尘设施必需和主体项目同时设计、
4、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需经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加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第十四条作业场合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尺度,又末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保险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第三章监督和监测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分负责卫生尺度的监测;劳动部分负责劳动卫生项目技术尺度的监测.尘肺病防治条例工会组织负责组织职工群众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职工遵守操作规程和防尘制度.第十七条凡有粉尘作
5、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需定期测定作业场合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需向主管部分和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讲演,并定期向职工公布.从事粉尘作业的单位必需建立测尘资料档案.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部分,要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测尘机构强化业务指导,并对测尘人员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第四章健康管理第十九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和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期限和尘肺病诊断尺度,按卫生行政部分相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需贯彻执行职业病讲演制度,定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工会
6、组织和本单位的主管部分讲演职工尘肺病发生和死亡情况.第二十一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己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需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第五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对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就的单位和次人,由其上级主管部分给予奖励.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部分,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但停业整顿的处罚,需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尘肺病防治条例(一)作业场合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尺度,逾期不采用措施的;(二)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的;(三)挪用防尘措施经费的;(四
7、)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末经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擅自施工、投产的;(五)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次体工商户的;(六)不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和测尘制度的;(七)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八)假报测尘结果或尘肺病诊断结果的;(九)部署末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的部分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对停业整顿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上级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监督、监
8、测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情节轻微的,由其主管部分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职责人员的刑事职责.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部分联合进行解释.尘肺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现实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措施.第2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局部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推动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
9、备部)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三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统筹部署尘肺病防治工作.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分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相关尺度,结合现实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乡镇企业主管部分,必需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
10、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职责,应采用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合达到国家卫生尺度.(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二章防尘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合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尺度.(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八条尘肺病诊断尺度由卫生行政部分制定,粉尘浓度卫生尺度由卫生行政部分会同劳动等相关部分联合制定.(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九条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分会同卫生行政部分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分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
11、设施.(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十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规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十一条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次体工商户.中、小学校各类校办的实习工厂或车间,禁止从事有粉尘的作业.第十二条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的相关尺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不满十八周岁的朱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
12、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项目项目,防尘设施必需和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需经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加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十四条作业场合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尺度,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保险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三章监督和监测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
13、生产部、设备部)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分负责卫生尺度的监测;劳动部分负责劳动卫生项目技术尺度的监测.工会组织负责组织职工群众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职工遵守操作规程和防尘制度.(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十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需定期测定作业场合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需向主管部分和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讲演,并定期向职工公布.从事粉尘作业的单位必需建立测尘资料档案.(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部分,要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测尘机构强化业务指导,并对测尘人员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第
14、四章健康管理第十九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和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期限和尘肺病诊断尺度,按卫生行政部分相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二十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需贯彻执行职业病讲演制度,定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工会组织和本单位的主管部分讲演职工尘肺病发生和死亡情况.(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二十一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需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
15、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五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对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就的单位和次人,由其上级主管部分给予奖励.(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部分,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但停业整顿的处罚,需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一)作业场合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尺度,逾期不采用措施的;(二)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的;(三)挪用防尘措施经费的;(四)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未经卫生行政部分、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擅自施工、投产的;(五)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
16、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次体工商户的;(六)不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和测尘制度的;(七)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八)假报测尘结果或尘肺病诊断结果的;(九)部署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理的部分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对停业整顿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上级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监督、监测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17、利益遭受损失,情节轻微的,由其主管部分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职责人员的刑事职责.(本条款采取,适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第六章附则(本章不采取)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部分联合进行解释.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现实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措施.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生效.第3篇:尘肺病防治实施措施河北省尘肺病防治实施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现实,制定本措施.第二条凡本省境内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次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相关管理、服务部分
18、,必需遵守本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统筹部署尘肺病的防治作.第四条单位主管部分应当根据国家职业卫生等相关尺度,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规划,并负责督促施.第二章防尘第五条单位必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防止粉尘危害的相关规定,采用工艺改革、湿式作业、密闭尘源、合理抽等防尘措施,推广使用无尘或者低尘的技术、设备,使作业场合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尺度.禁止在没有防尘设施的作环境中进行敞开式干式粉尘作业.第六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规划,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第七条单位必需建立预防尘肺病方
19、面的相关档案.防尘设备必须编入设备台帐,列入维修规划,坚持正常运转.单位不得任意停止防尘设备运行.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项目项目,防尘设施必需和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使用:(一)规划经贸部分和相关主管部分,在编制和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规划任务书和下达投资规划时,必需同时提出对尘的要求和经费部署;(二)设计单位在项目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写劳动保险卫生专篇;(三)初步设计必需由环保部分会同卫生、劳动部分和工会组织进行审查;(四)凡要进行竣工验收的项日,项目单位应当提前一次月向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劳动行政部分和工会组织提交
20、试产期间劳动保险、职业卫生状况讲演书.验收时,验收委员会必需邀请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劳动行政部分和工会组织加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第九条作业场合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尺度,又没有进行治理,严重影响职工保险健康的,职工有权拒绝操作.1第十条单位进行防尘处理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从国外引进有粉尘作业的设备,如果国内暂时无条件设计和装置除尘设施,必需同时引进除尘设施.第三章监督和监测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分负责对粉尘作业场合职业卫生尺度执行情况,职工健康监护,尘肺病诊断、治疗、疗养的监督和监察.第十三条劳动行政部分负责对粉尘作业场合相关预防和治理粉尘危害
21、的项目技术、组织管理措施及其效果进行监察.第十四条工会组织负责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群众性监督,协助单位开展防尘工作,教育职工遵守防尘规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必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作业场合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和防尘项目技术及效果进行检测,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检测机构,配备检测人员.没有条件进行自测的单位,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认可的职业卫生专业机构申请代测粉尘浓度;向劳动行政部分认可的专门机构申请代测防尘项目技术及效果.卫生行政部分认可的职业卫生专业机构或者劳动行政部分认可的专门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次月内进行代测.逾期意外的,该申请单位不承当由此引起的职责.第十六条
22、粉尘测定方法必需符合国家尺度.凡矽尘、石棉尘等危害非常严重的粉尘作业,每三次月至六次月测定一次;其它粉尘作业每年至少测定一次.第十七条检测结果应当按规定定期向主管部分和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劳动行政部分和工会组织讲演,并向职工公布.各级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行政部分有权对粉尘作业的检测结果随时进行抽查,依照监测范围,实行质量控制.第十八条检测资料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含检测原始资料、专册登记簿、统计报表和作业场合的职业卫生情况资料等.第十九条单位的检测人员,必需经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分按各自检测范围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测定工作.第四章
23、健康管理第二十条单位必需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从事矿石开采、金属冶炼、石棉加工、铸造和陶瓷业的接尘职工,每年体检一次;从事采煤、耐火资料、玻璃制造、2水泥生产、电焊作业的接尘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其他作业的接尘职工每三年体检一次.已经确诊为尘肺病或者经体检发现为可疑尘肺病的接尘职工,每年复查一次.接尘职工的体检及尘肺病患者的复查,由省卫生行政部分指定的职业卫生专业机构进行.第二十一条患有下列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一)活动性肺结核病;(二)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疾病和支气管疾病;(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四)较严
24、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五)医学上认为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第二十二条尘肺病由省卫生行政部分批准的尘肺病诊断鉴定组集体诊断.确诊为尘肺病的,依照国家相关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水平鉴定尺度,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意见,记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第二十三条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需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根据尘肺病期和病情给予治疗和疗养.第二十四条接尘职工生前未确诊为尘肺病,死亡后其家属要求进行病理检查,经病理检查确诊为尘肺病的,由省卫生行政部分批准的尘肺病诊断鉴定组出具诊断证明书,依照国家相关尘肺病死亡待遇的规定处理.检查费用由死亡者所在单位支付.第二十五条单位必需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将粉尘作业职工健康检
25、查、尘肺发病及死亡等情况,向主管部分和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劳动行政部分和工会组织讲演.第五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六条凡执行条例和本措施,在尘肺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就的单位和次人,由其主管部分给予表扬、奖励.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条例和本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对粉尘作业场合进行粉尘浓度定期测定或者假报测尘结果的;(二)未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的;(三)部署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粉尘作业的;(四)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五)未按本措施规定对尘肺病患者部署治疗和疗养或者拒
26、不部署治疗和疗养的.第二十八条凡违反条例和本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的处罚,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没有防尘设施的作业环境进行敞开式干式粉尘作业的;(二)任意拆毁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加重的;(三)擅自挪用防尘设施经费的;(四)部署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五)不按规定对防尘项目技术及效果进行定期检测或者假报检测结果的.第二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项目项目,其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未经卫生行政部分、劳动行政部分和工会组织加入审查,擅自施工投产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劳动行政部分对项目项目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
27、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治理.第三十条作业场合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尺度,逾期不采取防尘措施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和劳动行政部分对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的处罚;并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治理.第三十一条罚款应当出具财政部分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款收入一律上缴同级财政.第三十二条卫生和劳动部分的监督、监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行政复议条例、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
28、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措施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第三十五条本措施自发布之日生效.4第4篇:煤矿尘肺病的防治煤矿尘肺病的防治根据卫生部公布的2009年全国职业病讲演情况尘肺病占当年职业病总数的79.96%是我国患者人数最多的一种职业病.尘肺病是对人体危害最大的职业病,它是长期工作在劳动者一旦得了尘肺,身体健康将受到不同水平的伤害,严重的会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因此,了解尘肺病是怎么回事,了解相关的预防知识,对于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来说非常重要,接下来就来
29、给大家详细介绍: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了云南永安村农民返乡工得了一种“怪病”,这是一种什么“怪病”?永安村史一次偏僻的村寨,2003年以来77名外出打工者中,先后有36人出现咳嗽、咳痰、胸闷、呼吸困难走路非常吃力,明显消瘦,丧失劳动能力,成为活死人.其中有12人先后死亡,更加可怜的是一户景性的人家,先后有2位亲人去世,引起当地村民的恐慌,大家以为是村民得罪了神灵,后来经专家分析原来此病是由一种矽尘的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矽尘的粉尘尘肺病这些人为了改变自己的贫穷状况,先后去到安徽凤阳砂石厂打工,确确实实赚了不少钱,很多人建起了多年梦要的砖瓦房,可万万没要到的是,自己还没来得及享受,就把无限的痛苦留给了
30、小孩、老婆及年迈的母亲.什么叫尘肺病呢?它是怎么形成的呢?尘肺病是由于我们吸入空气中的粉尘损伤了肺组织导致肺失去弹性变硬长成疤痕,就好像“石肺”,它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尘肺病的症状?主要有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也可有喘息、咯血,消化功能减弱,腹胀,大便秘结,全身乏力等,该病起病缓慢,一般是接触一年或几年后才发病,一旦患上尘肺病,即便脱离了粉尘环境,病情仍可以继续发展,而且日益严重,为了吸入更多空气,尘肺病人会把自己的身体缩成一团,甚至会跪在角落里拼命的呼吸,严重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最后因肺功能和呼吸衰竭而死.尘肺病常被人们称之为不转移的肺癌,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我国职业病
31、目录中所罗列出的职业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水泥尘肺,石墨尘肺,炭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尺度和尘肺病病理诊断尺度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有哪些工作我们可能吸入粉尘呢?常见的接触机会有石场石料的开采,粉碎,研磨,铸造行业的铸工清砂,宝石加工行业的切粒,打磨,抛光,家具制造行业中木材的抛锯磨等加工过程,还有塑胶原料的破碎,混料等生产过程.此外还有电焊工,煤矿等都可以接触到粉尘.除开我们肉眼可能看得见的粉尘外,还有很大一局部看不见的粉尘,恰恰是危害我们身体最严重的尽管尘肺病这么严重但它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我们可以采用如下的科学防护措
32、施如片:项目方面:1、密闭,采取机械化密闭性设备防止粉尘外溢.2、湿式作业,就是洒水,粉尘沾上水后就不能进入空气中了.3、局部抽风系统4、隔离,隔离粉尘岗位,防止无关人员接触.管理方面:1,工作场合定期监测,如果空气中浓度超标,就要佩戴次人防护用品.2,需进行上岗前,定期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体检主要目的是要发现我们的身体是否适合做接触粉尘的工作,如果分歧适,就不要做,平时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主要是为了早发现早调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恢复,如果体检时发现肺部疾病,就不要从事粉尘的作业,如果发现有疑似尘肺就应该调离原有岗位积极治疗,平时如发现咳嗽,咳痰,胸痛,出气困难等不舒服,应及
33、时到合格医疗机构就医.比方职业病防治机构.3、厂房定期清洁,防止地上,工作台或机器上的粉尘再次飞扬.4、遵守工厂相关的保险操作规程.5、我们次人方面要做到,要做好次人防护佩戴符合使用要求的防尘口罩做好防尘口罩的维护,定期更换.次人防护用品就是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保险标识防尘口罩,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还有防尘口罩可以用多长时间?防尘口罩选用要注意三点;第一,口罩能不能有效阻止粉尘进入呼吸道,一次有效的防尘口罩必需是能防止微细粉尘特别是对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细小粉尘进入呼吸道,也就是必需是国家认可的防尘口罩.必需指出的是一般的纱布口罩是没有防尘作用的.第二是适合性,就是口罩要和脸型相适应,最大限
34、度的保障空气不会从口罩和面部的缝隙不经过口罩的过滤进入呼吸道,要按使用说明正确佩戴.第三是佩戴舒适,主要是又能有效的阻止粉尘,又要使戴上口罩后呼吸不费力,重量要轻,佩戴卫生,颐养方便.那些纱布口罩不是可以用了防尘的呢?国家对其质量有专门的尺度和要求,早在2000年国家相关部分就明文规定(纱布口罩不得作为防尘口罩使用.因为纱布口罩对危害身体最大的5微米以下的粉尘,阻尘率只有10%左右,结果花了钱,未能起到防止粉尘危害的作用.无纺布防尘口罩可以洗了再用吗?市场见的防尘口罩,其过滤资料都是熔喷无纺布资料,材质多为聚丙烯,是一种超细静电纤维布,可以捕获粉尘,粉尘被超细静电纤维布捕获住后,极不易因清洗二
35、脱离,且水洗亦破坏静电的吸尘能力.因此无纺布口罩是不可以清洗的用后便可丢弃.而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本钱,要求员工口罩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次清洗多次使用,这是不正确的.那带了防尘口罩就不会的尘肺病了吗?不一定首先防尘口罩都有一定的过滤能力,超过它的过滤能力,就不能防尘了.其次,防尘口罩没有正确佩戴也不能防尘,这不仅包含依照说明书佩戴确保每次佩戴位置正确,合适,不泄漏,和必需在接尘作用中坚强佩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水平和粉尘的化学成分,浓度以及粉尘颗粒的大小有密切的关系,此外和年龄,身体状况和接触粉尘的时间是非相关.大家都知道,肺脏是进行人体气体交换和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之一,它的呼吸每分
36、每刻都不能停止,肺部的每次呼吸都有一定量的粉尘被吸入,粉尘经鼻腔、器官、支器官,肺部到达肺泡,人在正常环境下吸入的粉尘量有限,同时通过鼻腔滤尘,气管黏膜分泌物和支气管纤毛作用可将粉尘自外移送出去,并通过咳嗽反射可将97%-99%的粉尘排出体外,只有1%-3%的粉尘排出体外,进入肺组织,粉尘微粒直径5微米以下.其中进入肺泡的主要是2微米以下的颗粒.粉尘的化学成分可直接决定对人体的危害水平,如游离SO2的粉尘也叫矽尘,可引起矽肺含矽量越高,对次体危害越大,而含铅锰有毒物质粉尘可引起相应类别的中毒,而含棉、麻有机粉尘可引起鼻炎、咽炎、气管炎和过敏反应等.粉尘颗粒越小在空气中漂浮的时间越长,被人吸入的
37、机会越多,一般粉尘颗粒在5微米以下才干到达肺部深部,引起肺部疾患.什么叫尘肺病呢?它是怎么形成的呢?尘肺病怎样分类?分别是什么?煤矿尘肺病是指煤矿职工在井下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生产性粉尘(灰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的疾病.尘肺病是一种严重的煤矿职业病,是目前我国职业病中发病率最高、死亡危险性较大、对煤矿职工危害最严重的一类.引起尘肺的主要原因是生产性粉尘,那么什么是生产性粉尘呢?就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较长时间以浮游状态存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生产性粉尘种类繁多,但主要是矿物性粉尘.根据矿物性粉尘的性质,尘肺病可以分为:由游离二氧化硅粉尘为主引起的矽肺,由硅酸盐为主
38、的粉尘引起的硅酸盐尘肺,包含石棉肺、水泥尘肺、滑石肺、云母尘肺和陶工尘肺等,由煤尘及含碳为主的粉尘引起的炭尘肺,包含煤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由金属粉尘引起的金属尘肺,如铝尘肺.我国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的13种尘肺为: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尺度和尘肺病病理诊断尺度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哪些行业易发生尘肺病?生产性粉尘就其发生的行业而言几乎是各行各业,粉尘危害较重的行业主要有:1)矿山的开采,如煤矿、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的开采.2)建筑资料业,如耐火资料、玻璃制造、水泥、采石、陶瓷和搪瓷工业.
39、3)机械工业铸造、粉尘冶金压制、石英砂打磨、电气焊等.4冶炼行业的炼铁炼钢、有色金属冶炼等5)筑路、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运转.6)水电、水利行业中隧道开凿及运转.7)工艺美术品制造业的宝石加工.8)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的镀层喷砂、破粉制取、色浆制造.9)皮革及纸制品业的帮料划裁、绷帮、涂料配制、色浆制造.10)石棉制造及橡胶制品业等.煤炭、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电子、轻工是几大职业病高发行业,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最主要的尘肺病.在我国,绝大多数煤矿工人即裸露于煤尘又裸露于矽尘,其肺组织的病理改变较为复杂,所以将其定义为煤工尘肺.在次别煤矿,工人一生中的工种不变更,只裸露岩尘,引起的尘肺为
40、矽肺.尘肺病的症状有哪些?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示主要是以呼吸系统症状为主的咳嗽、咳痰、胸痛、呼吸苦难、此外尚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矽肺和煤工尘肺是危害吸尘作业工人和煤矿工人健康最严重的职业病,煤厂图片矽肺和煤工尘肺约占各种尘肺病例总数的60%左右,搞好矽肺和煤工尘肺防治,对维护工人健康,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是采割,煤机图片一接触矽尘和煤矿粉尘的作业接触矽尘的作业动画ppt矽尘一般指游离二氧化硅粉尘,采石图片游离.在自然界分布很广,主要存在于石英岩,砂岩、花岗岩、黄沙和一些矿石中,在矿山,凿眼,爆破,装岩,运输,矿石破碎过程中均可发生大量的矽尘.在耐火资料,玻璃等工厂的
41、原料粉碎、研磨、筛分、拌料成型等过程,铸钢车间的的铸造、碾混造型,清砂和喷砂作业中均可发生大量粉尘,此外在兴修水利,开山采石,修筑公路等过程也可能接触矽尘接触煤矿粉尘的作业ppt我国煤炭产量均居世界前列,在煤矿采掘过程中,煤矿工人可接触大量煤矿粉尘,井下彩煤可分为掘进、采煤、运输等采煤图片等工序,掘进包含凿岩、爆破、装岩、运输等工序,都可发生大量的岩尘,岩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一般在30%-50%,采煤,装煤,运输等过程可发生大量煤尘,煤尘中游离.较低一般多在10%以下,粉尘在呼吸道的冷静,清除和沉积.Ppt生产性粉尘能较长时间悬浮在作业场合的空气中,一般认为直径15微米以下才干进入呼吸道
42、,呼吸道图片粉尘随吸入空气进入呼吸道,由于粒径的大小和形状不同,以碰撞,沉降、弥散、截留等方式冷静在呼吸到的不同部位,直径10微米以上的粉尘粒子,被潴留在上呼吸道,这是放大图,红色的为肺泡的泡面,直径为5微米以下的颗粒可到达支气官和肺泡,呼吸道有较强的防御功能,鼻腔咽部,器官和支器官黏膜能潴留吸入粉尘的绝大局部,通过鼻腔滤尘,气管黏膜分泌物和支气管纤毛作用可将粉尘自外移送出去,并通过咳嗽反射可将97%-99%的粉尘排出体外,留在肺内的粉尘,一小局部沉积在肺泡内,大家都知道,肺脏是进行人体气体交换和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之一,它的呼吸每分每刻都不能停止,肺部的每次呼吸都有一定量的粉尘被吸入,粉尘经鼻
43、腔、器官、支器官,肺部到达肺泡,人在正常环境下吸入的粉尘量有限,同时通过鼻腔滤尘,气管黏膜分泌物和支气管纤毛作用可将粉尘自外移送出去,并通过咳嗽反射可将97%-99%的粉尘排出体外,只有1%-3%的粉尘没有排出体外,进入肺组织,粉尘微粒直径5微米以下.其中进入肺泡的主要是2微米以下的颗粒.粉尘在沉积的部位逐渐引起病变,而发生矽肺和煤工尘肺,三、病理改变矽肺的病理改变.矽肺早期的自觉状态比拟少,病人可能没有任何症状,但是随着病情的进展,等到二期、三期时症状日趋严重,出现气短,胸闷,咳嗽、咯血,体力衰退等,检查身体时发现工人有不同水平的肺功能障碍,如果同时有吧并发症的存在,则会有生命症状和体征.尘
44、肺病并发症最重要的是肺结核,特殊是矽肺病发肺结核最为常见,是造成矽肺病死亡的一次重要元素,因为肺结核可使矽肺病病情加速.而且治疗是非常困难的.四、症状矽肺和煤工尘肺的患者有咳嗽,咳痰,胸痛和气短,早期多为轻度咳嗽,痰量较少,晚期患者和有并发症者,咳嗽加重,痰量增加,多数患者都有轻重不同的胸痛,气短往往是逐渐加重,晚期有并发症者qiduan为了防止粉尘的危害,国家公布了一系列政策,法律措施和卫生尺度,这些是改进劳动调节,防止粉尘危害的法规依据,经过多年防尘工作的实践,我国总结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防尘经验,概括为水,密,风,护,管革,查,宣.全面综合运用这些经验会收到良好的防尘效果.组织措施,强化领
45、导是做好防尘工作的关键,防尘工作要纳到企业生产管理,领导要有专人或分工负责,研究安排检查防尘工作,建立健全防尘专业队伍和防尘制度是搞好防尘工作的保障,如建立健全防尘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及粉尘监测制度等,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是搞好防尘工作的群众基础,让工人了解粉尘的危害性,又让他们了解粉尘危害的可防性,充分调动工人,项目技术人员自觉防尘的积极性,技术措施,在工厂改革工艺,革新设备是清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如采用自动送料,自动研磨,湿式作业,是一种经济易行的防止粉尘飞扬的有效措施,对不能才用湿式作业的地方,可采取密闭抽风,除尘的措施,首先将粉尘发生源密闭起来,然后抽风,除尘卫生保健措施,作业场合粉尘检查
46、和卫生评价,对粉尘作业环境中对粉尘浓度定期进行监测,评价,以便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次人防护和次人卫生,接尘作业工人在工作时应配备适合的防尘口罩,在粉尘浓度高的作业场合工作时,应带送风式防尘面罩,就业前健康检查和定期健康检查,检查项目主要包含登记,继往职业史,内科检查拍胸大片等,定期健康检查,要详细登记粉尘作业职业史,一般内科检查拍照胸大片,肺功能测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尘肺病患者,观察病情变更和发现新的粉尘作业检查的时间和间隔根据粉尘的职业性质粉尘浓度,尘肺病的患病情况,有当地主要职业健康机构决定,一般1-3年检查一次,对尘肺患者都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做出妥善安顿,尘肺病防治自查讲演尘肺病防治自查讲演尘肺病防治工作汇报扬尘防治自查讲演安监局尘肺病防治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