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二及答案【供参考】.docx

上传人:h****i 文档编号:24207664 上传时间:2022-07-0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二及答案【供参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二及答案【供参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二及答案【供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二及答案【供参考】.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二及答案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考核形式: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一、单项选择题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C)。A.形成之诉B.给付之诉C.确认之诉D.赔偿之诉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A.既得权和期待权B.财产权和人身权C.主权利和从权利D.绝对权和相对权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C)。A.有限清偿责任B.无限清偿责任C.元限连带清偿责任D.按份责任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D)。A.法人机关

2、成员B.法人代理人C.上级主管机关D.法人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二、多项选择题6.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AC)。A.支配权B.请求权C.抗辩权D.形成权7.以下民法保护方法中适于财产所有权保护的是(ABD)。A.请求排除妨害B.请求恢复原状C.请求赔礼道歉D.请求返还原物8.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是(ABD)。A.没收B.劳动生产C.赠与D.收益9.下列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有(全选)。A.矿藏B.森林C.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10.公民依法对其所

3、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享有完全的(全选)。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三、填空题11.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_两大类。行为1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_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追缴1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_权。留置1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_手续。变更登记1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_。国有土地使用权四、名词解释16.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

4、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17.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元限连带责任。18.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19.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20.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21.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五、问答题2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答: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其主要特点在于:(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5、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思想意志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23.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种类。答: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24.简述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答: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4)请求停止侵害。(5)请求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六、案例分析(16分)25.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井,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参考答案:(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事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成人自考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