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标准版合同协议范文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货物运输标准版合同协议范文3篇.docx(1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铁路货物运输标准版合同协议范文3篇铁路运输合同是一种具体的运输合同,但是作为一种有名的合同,需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表现在承运人、格式合同、履行顺序、责任限制的特殊性,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运输合同,欢迎来阅读。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 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
2、,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 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 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 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3、 6、 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 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 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
4、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5、2 甲方(委托方):_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
6、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
7、、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
8、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
9、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
10、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
11、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12、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
13、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
14、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有限公司 乙方:_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3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
15、。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
16、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17、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
18、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
19、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
20、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
21、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
22、、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
23、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
24、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
25、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
26、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 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7、。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
28、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
29、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