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doc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2415364 上传时间:2020-03-21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doc(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加快推进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是提升我省汽车产业竞争力的战略机遇,是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的新动力,对实现全省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把煤电能源优势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消费红利,降低出行成本,满足多元、便捷出行需求,

2、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二是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三是有利于扩大电力需求,化解煤炭产能过剩矛盾,优化我省能源消费结构;四是有利于带动相关制造产业、信息技术产业以及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我省“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推动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坚持围绕优势创抓机遇、围绕机遇创造需求、围绕需求创新产业、围绕产业创优机制的方针,立足煤电能源优势,发挥汽车产业引领带动作用,构建“煤电车”产业链,加强

3、顶层设计,明确产业路径,强化推进措施,提升电动汽车生产制造水平;推动充换电配套设施全覆盖,创新商业模式,创优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环境,持续扩大电动汽车市场应用领域和规模;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市场应用规模大的电动汽车发展格局。(二)发展目标。1.研发能力。以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链为抓手,围绕电池、电机、电控系统、整车轻量化、系统集成等关键核心技术及领域,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搭建公共研发、检测平台,构建与产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研发及配套体系。2.产业规模。打造太原、晋中、晋城等电动汽车产业基地,以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电动乘用车、核心配件为重点领域,培育若干销售收入百亿元级以上的龙头

4、企业。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以上。3.市场应用。以公共服务领域和城乡结合地区民生领域用车为引导,通过示范应用、完善配套、政策扶持,推动私人领域用车市场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20万辆以上。4.充电设施。按照标准统一、适度超前、快慢互济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2016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全区域覆盖,其他市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18年,实现全省域主干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2020年,形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

5、。三、产业发展重点及路径(一)产业发展重点。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经济圈,立足山西,辐射中西部,面向中、西、南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遵循“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整车与配套相协调、生产与应用相促进”的总原则,按照不同产品发展路径,推进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电动乘用车同步快速发展。 (二)产业发展路径。电动客车:引导促进省内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电动客车企业合作,利用先进企业的品牌、资本、技术优势和商业模式、营销理念等,打造优势品牌。支持省内电动客车生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提升产品技术、安全性能,增强产品市场核心竞争能力。省内优先购置本省电动客车,通过省内市场应用带动产业快速发展。电动专用车:整合我省农用机械

6、、重型装备及专用汽车等领域技术优势,支持相关生产企业研制生产城乡物流、环卫、农用及工矿作业、码头运输等电动专用车,推动相关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同等条件下,省内优先采购,扶持企业开拓市场。引导鼓励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发展需求,积极拓展中西部及国外市场。电动乘用车:探索多元化电动乘用车发展路径。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为指导,内部培育和外部引进并重,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在晋投资建厂,为汽车产业发展集聚技术和人才。同时,积极支持具备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升级拥有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推动大同、朔州、运城等市进行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试点工作,在保障产品质量、运行安全的前

7、提下,为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创造规范宽松的市场运行环境。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充电、质量、安全、行驶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和技术标准,引导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配套等方面逐步规范和提高。同步启动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电动乘用车准入公告工作,促进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四、工作任务(一)推进产业发展。按照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路径,培育壮大重点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太原、晋中、晋城等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加快电动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尽早实现达产达效。(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太原、晋中、晋城市人民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国内外知名电

8、动客车生产企业与省内企业合资合作,提升产业综合竞争能力;积极引进知名品牌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落户我省,配套完善与电动汽车相关的电池、电机、电控、充电设施等协作产业链;积极推进电动专用车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发展需求,拓展省外市场;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全面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二)扩大市场应用。城市公交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电动公交客车应用比例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晋财建一201568号)要求执行。(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太原、晋城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

9、新的车辆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比例不低于30%。2017年以后逐年提高推广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太原、晋城市人民政府)非示范城市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本部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电动汽车应用比例按不低于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477号)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要求的70%执行。2017年以后逐年提高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国资委)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电动汽车应用比例不低于30%,并且逐年提高推广应用比例。(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拓展电动汽车应用领域,结合我省产业优势,鼓励在农用机械、工矿作业及物

10、流、景区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汽车。(责任单位:省农机局、省经信委、省旅游局)在山西科技创新城开展电动汽车区间运营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三)建设配套设施。研究编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等设施,按照城际城市重点区域统筹推进原则,建设覆盖全省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简化审批程序,完善用地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用户居住地、单位及公共建筑等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2016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全区域覆盖,其他设区市实现公

11、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其中,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商业区等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电力公司)在全省主要城市布局建设公共充换电站,根据电力需求对现有城市电网进行改造,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电力公司)以太原为中心,在主干高速公路路段服务区建设城际间快充电站,2018年形成“大”字形城际互联快充服务网络,实现全省域主干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

12、厅、省电力公司)(四)构建创新体系。围绕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链,鼓励企业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加强与国内外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交流合作,引进和培育高端研发团队,突破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瓶颈,以整车产品为牵引,带动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依托现有创新平台,推动建设电动汽车检测中心、电机和驱动系统试验中心、电动客车研究院及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联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五)推动产业协同。着力培育竞争力强的电动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搭建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平台,发挥产业联盟作用,推动省内企业间的协同合作,实现整车企业与零部件配套企业同步发展。(责任单位:省经信委)支

13、持多种汽车后服务领域模式的创新发展,鼓励产业向高端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六)创新商业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创新建设及运营模式,推进“互联网”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电力公司)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建立健全电动汽车融资、租赁、保险、物流、售后、电池利用等服务体系。加强学习交流,推广先进运营经验,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催生新兴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七)完善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及行业标准,支持电动汽车相关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企业标准,转化、提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14、。通过试点运行,逐步完善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相关标准。(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信委)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发挥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责任单位: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确保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财税政策扶持。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给

15、予省级财政资金补贴。2016年1月1日起,对纳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在我省推广应用的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省级补贴资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对省内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给予省级营销补助。2016年1月1日起,对我省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且实现终端销售的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的标准给予省级营销补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研究制定农用、工矿作业类专用车辆及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政策,对上述领域用车给予财政补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机局、省经信委)鼓励市级财政设立配套专项资金,

16、支持区域内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电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符合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要求的电动汽车免征车船税。(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我省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产品纳入省、市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采购本省电动汽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三)金融市场助力。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积极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鼓

17、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信贷支持;鼓励各类投融资公司以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形式参与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发挥消费金融公司作用,促进电动汽车产品消费。(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企业在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用足用好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等融资工具。(责任单位:省金融办)(四)完善用电政策。贯彻落实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商字2014366号),明确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各市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出台充换电服务价格,按照“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在国家及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无偿

18、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降低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原则上按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10%左右核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充换电设施产权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核算。(责任单位:省物价局,各市人民政府)(五)差异化交通管理。对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启用专用号段,积极争取国家同意使用专用号牌,核发行驶证要明显标注专用号牌号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等相关信息。对2015年及以前已上牌但未使用专用号段的电

19、动汽车,免费更换为专用号段牌照。(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交管局)对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免收新车牌证费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交管局)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对电动汽车通行给予便利。(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电动汽车停车费。(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六)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展览、学术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普及电动汽车知识,宣传电动汽车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落实国家及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提高公众对电动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有利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材料 > 车辆标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