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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北京2013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培训会课件汇算清缴政策培训会课件( (国、地税国、地税)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汇算清缴应重点关注的汇算清缴应重点关注的内容内容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政策问题解答政策问题解答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2 2)企业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企业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收入处理后,在5 5年(年(60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
2、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3.3.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的税务处理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的税务处理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1100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即征即退增值税款
3、,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4.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的税务处理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的税务处理根据根据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额时扣除。 5.5.不征税收
4、入的申报问题不征税收入的申报问题不得将不征税收入申报为免税收入不得将不征税收入申报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一例一 问问: :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收入常见账务处理为: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收入常见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 20002000万元万元 贷:递延收益贷:递延收益 20002000万元万元 以后年度,再结转:以后年度,再结转: 借: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 10001000万元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贷:营业外收入 10001000万元万元 财政补贴收入是否必须在取得年度一次性计入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是否必须在取得年度一次性计入收入? 答: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
5、补贴收入按实答: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补贴收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二:例二: 问问: :按照按照1515号公告第七条的规定号公告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1120117070号,以下简称财号,以下简称财税税201120117070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财税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财税2011201170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
6、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号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未按照财税对于未按照财税201120117070号号规定进行管理作为应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其发生的支规定进行管理作为应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其发生的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如支出符合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能出能否税前扣除?如支出符合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能否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否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答:对于未按照财税答:对于未按照财税201120117070号规定进行管理作为应税收号规定进行管理作为应税收入处理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其发生的支出可以按
7、税法规入处理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其发生的支出可以按税法规定从税前扣除;如支出符合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可享定从税前扣除;如支出符合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二、免税收入二、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1.1.政策依据政策依据 (1 1)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条例 (2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3636号)号) 内容略
8、内容略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性投资收益 1.1.政策依据政策依据(1 1)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条例(2 2)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 2009 692009 69号)号)(3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1079201079号)号)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
9、得税政策辅导 2.2.政策规定政策规定 (1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 2)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2007年度及以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
10、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3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
11、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4 4)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股息、红利)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股息、红利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回投资时,投资收回额大于初始投资成本和投资后新增收回投资时,投资收回额大于初始投资成本和投资后新增留存收益中权属于企业的份额部分。留存收益中权属于企业的份额部分。撤回或减少投资时,投资收回额大于初始投资成本和投资撤回或减少投资时,投资收回额大于初始
12、投资成本和投资后新增留存收益中权属于企业的份额部分。后新增留存收益中权属于企业的份额部分。转让股权时,投资后被投资企业新增留存收益中权属于企转让股权时,投资后被投资企业新增留存收益中权属于企业的份额。业的份额。被投资企业用预计利润分配的股息、红利。被投资企业用预计利润分配的股息、红利。超出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而分配的股息、红利。超出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而分配的股息、红利。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作方或合资方从开发企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作方或合资方从开发企业取得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利润。业取得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利润。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三、工资薪金支出三、工资
13、薪金支出 (一)(一)工资薪金工资薪金 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二)合理工资薪金(二)合理工资薪金 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
14、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
15、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人所得税义务。 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三)企业负担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支出属于与企(三)企业负担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支出属于与企业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从税前扣除。业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从税前扣除。企业和个人为不同的纳税主体,应分别负担各自企业和个人为不同的纳税主体,应分别负担各自支出支出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支出,企业不得承担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支出,企业不得承担企业的支出如构成个人收入来源,则属于企业支企业的支出如构成个人收入来源,则属于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对价付给个人的
16、对价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一例一 问: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的关系?问: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的关系?个税明细申报工资额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个税明细申报工资额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的税收金额? 安全奖等直接进费用科目,没有通过安全奖等直接进费用科目,没有通过“应付工资应付工资”等科目等科目核算,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则此部分工资性支出是否属核算,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则此部分工资性支出是否属于合理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于合理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判定工资
17、薪金支出是否答: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判定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合理的原则之一,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还应满足按工资薪合理的原则之一,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还应满足按工资薪金制度实际发放、该员工在企业任职或受雇等其他条件。因金制度实际发放、该员工在企业任职或受雇等其他条件。因此并非个税明细申报的工资额均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工资薪此并非个税明细申报的工资额均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金支出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按照按照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业每
18、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支付的安全奖虽未通过企业支付的安全奖虽未通过“应付工应付工资资”等科目核算,但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等科目核算,但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应符合国税函金支出应符合国税函20093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支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标准才可以从税前扣除。出的
19、标准才可以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二例二 问:职工工资薪金中增加发放的每月的住房补贴,是认定为问:职工工资薪金中增加发放的每月的住房补贴,是认定为工资薪金还是福利费?工资薪金还是福利费? 问题的争议点表现在:问题的争议点表现在:1.1.国税函国税函2009320093号文对于福利费的内容的列举,如果在工号文对于福利费的内容的列举,如果在工资中体现,是否一定要从工资明细中调整到福利费中进行额资中体现,是否一定要从工资明细中调整到福利费中进行额度计算与比较。度计算与比较。2.2.国税函国税函2009320093号与财企号与财企20092422009242号文对工资薪金的
20、处理号文对工资薪金的处理口径不同,口径不同,242242文也认可税法优先的原则。但上述企业用主文也认可税法优先的原则。但上述企业用主管政府部门批复的工资额度发放的补贴,与管政府部门批复的工资额度发放的补贴,与242242号文的表态号文的表态是否说明了调整的正确?是否说明了调整的正确?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对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酬制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对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酬制度,构成工资薪金一部分并按月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住房度,构成工资薪金一部分并按月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住房福利性补贴,不属于国税函福利性补贴,不属于国税函20093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
21、福利费,应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税前扣除。利费,应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三例三 总局总局20122012年第年第1515号公告规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号公告规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按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
22、据。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上述劳务派遣费已取得发票,在劳务派遣公司已作为工问:上述劳务派遣费已取得发票,在劳务派遣公司已作为工资薪金扣除,在用工单位还能再税前扣除吗?资薪金扣除,在用工单位还能再税前扣除吗? 答答: :为防止出现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企业和派遣企业均对为防止出现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企业和派遣企业均对同一员工扣除工资薪金支出的问题,考虑到企业(用人单位)同一员工扣除工资薪金支出的问题,考虑到企业(用人单位)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企业(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以下简称直接支付);企业(用
23、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以下简称直接支付);二是企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二是企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付给员工(以下简称间接支付)。对于直接支付的,按照位付给员工(以下简称间接支付)。对于直接支付的,按照1515号公告的规定,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号公告的规定,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按税法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间接支付的,作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间接支付的,作为劳务费支出从税前扣除,不再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为劳务费支出从税前扣除,不再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利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24、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四、职工福利费支出四、职工福利费支出 职工福利费的范围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
25、补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26、费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3 3号)号)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一例一 外籍员工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外籍员工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问:企业以报销或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方式支付的外问:企业以报销或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方式支付的外籍人员费用,如房租、探亲假路费、安家费、职工籍人员费用,如房租、探亲假路费、安家费、职工医疗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配偶继续教育医疗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配偶继续教育费等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费等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答:答
27、:1.1.按照财政部等八部门按照财政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财财建建20062006第第317317号号) )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与提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与提升工作能力或沟通能力有关的语言培训费作为职工升工作能力或沟通能力有关的语言培训费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2.5%的比例税前扣除。的比例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2.2.按照国税函按照国税函200920093 3号第三条的规定,探亲假号第三条的规定,探亲假路费、安家费、房租和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路费、安家费、房租和
28、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职工福利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同时考虑到职工福利应适用于企业全体费的范围,同时考虑到职工福利应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因此对外商企业发生的外籍人员探亲假路费、员工,因此对外商企业发生的外籍人员探亲假路费、安家费、房租、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等适用于全安家费、房租、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等适用于全体员工的费用计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不超体员工的费用计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过工资薪金总额14%14%的比例税前扣除;对于外籍人的比例税前扣除;对于外籍人员在我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外籍人员医
29、疗费员在我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外籍人员医疗费用不得计入职工福利费从税前扣除。用不得计入职工福利费从税前扣除。 福利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是指出现相同情形的员工福利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是指出现相同情形的员工应享有同等的福利。应享有同等的福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3.3.外商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外商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生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生的符合的符合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税函第三十四条和国税函20093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条件的外籍号第一条规定的工
30、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条件的外籍员工费用子女教育费、配偶继续教育费等作为企业员工费用子女教育费、配偶继续教育费等作为企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对不符合税法规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对不符合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条件的外籍员工费用,如定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条件的外籍员工费用,如未在工资薪金制度中明确或未计入个人工资薪金履未在工资薪金制度中明确或未计入个人工资薪金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各种补助补贴等,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各种补助补贴等,不得作为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不得作为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31、 例二例二 问:按照问: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理的通知(财企(财企20092422009242号)的规定,企业发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疗养费用、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生的职工疗养费用、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列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这部分支出税前能否计出列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这部分支出税前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扣除?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入职工福利费扣除?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如何进行税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处理? 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疗养费用、未办职工食堂统一答
32、:企业发生的职工疗养费用、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从税前扣除。供应午餐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从税前扣除。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按税放的午餐费补贴应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法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三例三 为员工报销的通讯费应如何税前扣除?为员工报销的通讯费应如何税前扣除? 问题描述问题描述 很多企业有为员工报销手机费(或电话费)的制度,一般员很多企业有为员工报销手机费(或电话费)的制度,一般员工按照员工级
33、别每月限额报销,公司领导据实报销,取得的工按照员工级别每月限额报销,公司领导据实报销,取得的手机费(或电话费)发票台头有两种情况:发票台头为个人手机费(或电话费)发票台头有两种情况:发票台头为个人或个人名字;发票台头为公司名称。账务处理一般放在管理或个人名字;发票台头为公司名称。账务处理一般放在管理费用费用- -通讯费中。通讯费中。 另外,部分企业也会采取统一购买充值卡,按照员工级别发另外,部分企业也会采取统一购买充值卡,按照员工级别发放的方式,为员工承担通讯费。放的方式,为员工承担通讯费。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对于上述问题,实务中目前有以下几种观点:对于上述问题,实务中目前有
34、以下几种观点: 1.1.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3 3号文中虽然并未列举企业给员工报销的号文中虽然并未列举企业给员工报销的通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但该项费用应属于为员工生活等所通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但该项费用应属于为员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非货币性福利,因此,企业为员工报销的通讯费发放的各项非货币性福利,因此,企业为员工报销的通讯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调入职工福利费进行纳税调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调入职工福利费进行纳税调整。 2.2.很多员工的手机已不仅仅是个人使用,实际上还经常用于很多员工的手机已不仅仅是个人使用,实际上还经常用于工作,例如:与客户、领导、同事等工作的联系,因此,通工作,
35、例如:与客户、领导、同事等工作的联系,因此,通讯费应属于员工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费用,可直接讯费应属于员工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在税前扣除。 3.3.员工的手机系员工个人所有,因此,该项费用属于企业为员工的手机系员工个人所有,因此,该项费用属于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员工承担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全额纳税调增。全额纳税调增。 4.4.如果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或直接在税前扣除,应如何规范发如果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或直接在税前扣除,应如何规范发票台头的问题?票台头的问题? 上述哪种方式可被税务机关接受?是否还有其他解
36、决方法?上述哪种方式可被税务机关接受?是否还有其他解决方法?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答:对企业按照工资薪酬制度规定发放给员工的通答:对企业按照工资薪酬制度规定发放给员工的通讯补贴,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规定从税前扣除;讯补贴,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规定从税前扣除; 对手机号属于职工个人的,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职工对手机号属于职工个人的,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职工个人负担,企业不得负担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对企个人负担,企业不得负担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对企业报销的员工个人手机费,无论发票台头为个人或业报销的员工个人手机费,无论发票台头为个人或企业,均属于企业发生的与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均属
37、于企业发生的与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按照税法和按照税法和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关于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关于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规定,不得从税前扣除。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规定,不得从税前扣除。 企业统一购买的手机话费充值卡,如不是为本企业企业统一购买的手机话费充值卡,如不是为本企业手机号充值,而是给员工手机号充值则不得从税前手机号充值,而是给员工手机号充值则不得从税前扣除。扣除。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五、借款利息支出五、借款利息支出 (一)(一)融资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融资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
38、、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1515号号 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化条件的融资性费用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化条件的融资性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不符合资本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不符合
39、资本化条件的融资性费用属于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化条件的融资性费用属于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期直接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二)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二)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 1.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以下规企业实际支
40、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以下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例为:金融企业,为金融企业,为5 5:1 1;其他企业,为其他企业,为2 2:1 1。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2.2.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
4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81212008121号)号)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例一例一 某企业某企业20132013年向银行借款用于建造一幢建设期为年向银行借款用于建造一幢建设期为 2 2 年的厂房,从银行专门借入款项年的厂房,从银行专门借入款项5000 5000 万元,年利万元,年利率率6.31%6.31%。同时银行的投资部与该企业签定协议,。同时银行的投资部与该企业签定协议,针对
42、此笔贷款收取财务顾问费针对此笔贷款收取财务顾问费500500万元。考虑到厂万元。考虑到厂房建造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对归属于厂房建房建造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对归属于厂房建造的借款利息和财务顾问费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应造的借款利息和财务顾问费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应计入厂房的计税基础,通过计算折旧予以扣除。计入厂房的计税基础,通过计算折旧予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二例二 问: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如何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机构问: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如何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机构证明?信托投资公司收利息不开发票,可否参照银证明?信托投资公司收利息不开发票,可否参照银行收息单据?行收息单据? 答
43、:企业可通过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关系获得金融答:企业可通过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关系获得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信托投资公司收取利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信托投资公司收取利息应开具发票。息应开具发票。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六、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六、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 (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照发生额的60%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营业) )收收入的入的55。 (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对从事
44、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除限额。 国税函国税函200979200979号号考虑到此项规定未明确股权投资性收入可以作为计算广考虑到此项规定未明确股权投资性收入可以作为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因此企业的股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因此企业的股权投资性收入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权投资性收入可以作
45、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但不能作为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但不能作为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数。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三)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三)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扣除时不受当期销售(营业)收入规定在税前扣除。扣除时不受当期销售(营业)收入5 5的限制。的限制。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
46、入企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扣除时不受当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扣除时不受当期销售(营业)收入期销售(营业)收入15%15%的限制。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1515号号 开(筹)办费的扣除开(筹)办费的扣除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47、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9898号)号)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题例题 问:问:20122012年年1515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筹建期间发生的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业务招待费支出按60%60%计入筹办费,在税前扣除,计入筹办费,在税前扣除,不受当年销售收入的限制,请问:筹建期如何界定?不受当年销售收入的限制,请问:筹建期如何界定?是否企业从开业到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之前都叫筹是否企业从开业到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之前都叫筹建期
48、?建期? 答: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答: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之日的期间。不同行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之日的期间。不同行业企业其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确认标准不同,因业企业其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确认标准不同,因此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不能仅以企业取此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不能仅以企业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作为判断开始生产经营的唯一标得第一笔销售收入作为判断开始生产经营的唯一标准。准。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七、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七、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一)企业
49、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企业将企业将货物(包括货物(包括自产产品)自产产品)、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配,应分解为
50、两个行为进行税务处理:一是按公允价值,应分解为两个行为进行税务处理:一是按公允价值销售销售货物货物、转让、转让财产财产或提供或提供劳务劳务;二是相应支出按公允;二是相应支出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计量。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2.用于交际应酬;用于交际应酬;3.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4.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