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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第六章 中国古代制度文化.精品文档. 第六章 中国古代制度文化第一节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国家的产生,开始于夏代,而职官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才出现的,所以讲职官,也只能从夏代开始。我国古代的职官,历代建置不同,其间因袭变革、增加减少,情况十分复杂,内容非常丰富。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体系完整的职官制度。所谓职官,是指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这里面有职官的名称、职权范围和品级地位等方面的内容。科举是以考试为主要方式的一种选官制度,与职官
2、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是我国古代国家制度中的一项重大发明。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的人,只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 二、中央职官类别1、国君 夏、商、周称“后”、“王”、“天子”、“天王”。战国开始称“皇”、“帝”。(帝本是至上神的称号,皇原本是形容帝的。)秦开始称“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结束。匈奴称“单(chn)于”、单于妻称“阏氏(yn zh)”,乌孙称“昆莫”,高车称“候娄訇(f)勒”,鲜卑、柔然、突厥、回纥(h)、契丹、蒙古等称“可汗(k hn)”,简称“汗”;土蕃(b)称“赞普”。2、 宰相 宰
3、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秦统一后,宰相之职称作“丞相”。东汉末年,权臣董卓、曹操等恢复丞相或相国之职,但是他们自任此职,实权在皇帝之上。 隋唐两代,宰相名称有所改变。中书令隋代称内史令、内书令,唐代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等。尚书令因李世民为秦王时曾任此职,后来不置,所以唐代尚书省的长官只有左右仆射。北宋另设中书内省于禁中,为宰相的办事机构,称“政事堂”、“中书门下”、“中书”等。后另设“参知政事”,实为副丞相明代废除中书省及宰相等职,设立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后来这些入阁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
4、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首辅”,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 清初仿明制。实际任宰相职务的,是康熙时的“南书房行走”,雍正以后的“军机大臣”。在各种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为频繁,无定职、无定称、无定员,这是由君主专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君主既离不开宰相,又最担心宰相权力过重,大权旁落,这是宰相官职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明代废除中书省及宰相等职,设立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后来这些入阁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首辅”,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 清初仿明制。实际任宰相职务的,是康熙时的“南书房行走”,雍正以后的“
5、军机大臣”。在各种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为频繁,无定职、无定称、无定员,这是由君主专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君主既离不开宰相,又最担心宰相权力过重,大权旁落,这是宰相官职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魏晋以后,尚书机构得到迅速发展。尚书台的总人数由秦时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以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到隋唐时确定为六部,唐代定名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后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6、;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六部取代的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权,九卿名称虽还存在,但内容有很大变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 太常称太常寺卿;光禄勋称光禄寺卿;卫尉称卫尉寺卿;太仆称太仆寺卿;廷尉称大理寺卿;宗正称宗正寺卿;大鸿胪称鸿胪寺卿;大司农称司农寺卿;太府称太府寺卿。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个:即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三、 地方长官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为诸侯与大夫两级,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战国时期,郡的长官称守(或太守),县的长官称令。秦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汉代列侯所食县叫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叫邑。侯国的行政长
7、官称相。汉武帝初置十三州,为监察区,每州设刺史(有时称牧)。北齐县分九等,长官都称令。郡长官仍称太守。州长官称刺史。唐初置十道,玄宗时增至十五道,为监察区,每道设观察使(按察使、采访使)。唐代的军区置都督府,都督加使持节称节度使。节度使初设于边镇,后遍设于内地。节度使一身兼军事、行政、督察三种职务,成为权力很大的地方军政长官。宋代的地方行政,又有新的变化。朝廷派朝官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州的行政长官称权知某州军州事,简称知州。辽代州的长官为节度使,或观察使、或团练使、或防御史、或刺史等。县的长官为令。明代省的下一级政区为府,府的地位相当于汉代的郡、唐代的州。府的长官称知府,京府则称府尹。
8、州有两种:一种是直隶州,与府同级;一种是散州,与县同级。州的长官称知州,县的长官称知县。清代的地方行政大体沿袭明制而略有不同。在省一级,正式以总督或巡抚为最高长官。总督、巡抚并称封疆大吏,或称疆臣、疆吏、岳伯。乾隆时,管辖府、州的高级行政长官通称道员,别称道台、观察。清代在新开发地区又创设厅的建置,其长官为同知或通判。 除此之外 ,尚有武官、监官与谏官、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学官、宫廷事务官等。四、 职官的等级爵、勋、品、阶表示职官的等级。 (1)爵爵一般称爵位,是表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的一种尊号,多根据血缘亲疏或功劳大小来授给,长期不变,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世袭。西周的爵位有诸侯、大夫、士三级。
9、战国时期各国的爵位有君、侯、卿、大夫等。执圭是楚国特殊的爵称。战国时的爵称大都与官职分开,有的只有爵称而无官职。汉代宗室封爵有王、侯二等,功臣封爵有二十等。魏晋以后,历代宗室和功臣的封爵大多以王、公、侯、伯、子、男为号。王有亲王、嗣王、郡王之分。亲王只分给皇子和皇帝的兄弟,嗣王指亲王嫡子继承者,郡王次亲王一等。汉时,皇帝之女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唐代诸王之女称郡主。清代皇后生女称固伦公主,妃嫔生女称和硕公主,皇族女儿称格格,亲王之女称和硕格格,即郡主。公主的(2)勋勋通称勋官,是为奖赏有功人员而定的称号。其制始于北周,本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到唐时定制,共有十二转,转多为贵,
10、受勋者即称勋官。明代有文勋十级,武勋十二级。清代勋官合并于爵位。丈夫,魏晋以后皆加驸马称号,清代则称额驸。(3) 品品是指官的等级。西周时官有九命之别,九命最高,一命最低。汉代以禄秩的多少来表示官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千石、八百石等级别。每一种官职都有固定的俸禄级别,所以有时以俸禄级别指官职,如郡守俸禄为二千石,二千石遂为郡守的通称。魏晋开始,官分九品,以一品为高。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称为流内,不入九品的称为流外。流外也有品级,用以安排胥吏,明清则总称为不入流。(4) 阶阶即阶官,又称散官,宋朝称寄禄官,是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阶位和称号。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
11、的人,只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第二节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一、王位世袭制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二、 秦朝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和诸卿以及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征辟制)。三、汉代
12、察举制 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其中,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这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东汉时期,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逐渐被官僚家族所支配,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四、魏晋九品中正制曹丕称帝后创立。九品是划分人才优劣的等级;中正是品评官,一般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吏兼任。中央有关部门根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级,选任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五、 隋朝
13、 - 科举制度的创立隋到清科举制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诏令了“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斡济二科举人”的分科科举制度。 隋炀帝时,又扩大了分科范围,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
14、科举这一名称,就是从分科举人这一概念所产生的,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在中国的选举任官史上打开了新的一页,科举制度从此开创。 唐朝 - 科举制度的完善唐代也实行的是科举取士。唐代的科考,分为常科和制科。每年按例举行的分科考称为常科,而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则称制科。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为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
15、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唐朝 - 科举制度的完善常科的科目,设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算、明字、一史、三史、道举、童子、开元礼等。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16、的说法。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
17、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我国最早的殿试,为唐武则天载初元年(689年)二月。据通典载录:“策问贡人于洛载殿,数日方了。”只不过,唐代的殿试还没有成为制度。唐代的制科是由皇帝特别召集一些知名人士举行的考试科目。制科名目繁多。 宋朝 - 科举制度的发展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动“陈桥驿兵变”,夺取了后周政权,建立起北宋王朝。为进一步杜绝武将拥兵自重的状况,他任用文官主持军务。重
18、文轻武,成为宋朝的基本国策。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
19、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至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据宋史载:开宝六年(973年)下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主考官李昉“用情取舍”,并建议举行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太祖下诏,令从已被录取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选出一百九十五人,在讲武殿复试,由太祖皇帝亲自主持。复试结果,得进士二
20、十六人,皆赐及第。原先被李昉录取的人中,竟有十人落选。为此李昉受到降职的处分。从此,殿试成为科举制度下的最高一级考试,而被录取的人则都成为“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多次殿试落第者张元投靠西夏王,为西夏侵犯大宋边界出谋划策。仁宗下旨:“进士殿试,皆不默落。”自此开始,凡省试合格者,在殿试中只有名次的先后,再也没有殿试落榜的现象。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
21、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
22、争的变化而被取消,考试内容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元朝 - 科举制度的中落元代的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一次。元朝统治者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指西域各部及中亚地区各族人民),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江南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据元史选举志、续通考选举等书的记载统计,元代共举行科举世16次,仅录取进士1135人。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弃学业,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明朝 - 科举制度的鼎盛 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是由
23、南(南京)、北(北京)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三年举行一次,又称乡闱。乡试的地点,在南、北京府和各布政司驻地。主持乡试的有正、副主考各一人,同考官四人,提调官一人,另外还有负责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巡绰监门、搜检挟带等官。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国家一级考试,又称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于京城举行。参加会试者必须为乡试中的举人。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监临等官员,都由较高级别的官员来担任。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
24、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l )。 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
25、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l)二人而已。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
26、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清朝 - 科举制度的终结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中国的科举制度,自隋唐创立之后,由于它在选拔人才方面比以往选官制度都显得公正得多,所以逐渐趋于鼎盛。但由于科举制度本身是以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出发的,故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某些消极因素。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科考内容脱离实际的弊端突显,八股文作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
27、越来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遏制了人们创造力的发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变法中皇帝下诏废科举改试策论,后遭慈禧太后废除。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迫于形势,不得不下诏改革科举,实行新政。然而点滴改革无济于事。在中国资产阶级兴学校、废科举的压力下,慈禧根据张之洞等人建议,于1905年宣布:“自丙午科为始,所以乡、会试一律停止。”自此,在我国实行达一千三百年之久的科举制度终结了。科举考试之江南贡院江南贡院,又称南京贡院、建康贡院。位于江苏南京城南秦淮河边,毗邻夫子庙,是中国古代最大的科举考场。它东接桃叶渡,南抵秦淮河,西邻状元境,北对建康路,为古之“风水宝地”。江南贡院陈列馆,是
28、我国目前唯一的一座以反映中国科举制度为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江南贡院始建于南宋乾道四年(1168年),起初占地不大,后经明、清两代不断扩建,鼎盛时期规模居全国各贡院之冠,与北京顺天贡院并称为“南围”和“北围”。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集乡试、会试于此。永乐年间,京师迁往北京后, 明清两代仍作乡试考场。仅清一代,科考共举行了112科,其中在江南贡院 乡试中举, 后经殿试考中状元者江苏籍49名、安徽籍9名,共计58名,占全 国状元总数的51.78%。 明清两代名人唐伯虎、郑板桥、吴敬梓、施耐庵、 翁同和、张骞、陈独秀等皆出自于此。经过明清两朝的不断扩建,至光绪年间,江南贡院以形成一座拥有考试号舍二万零
29、六百四十四间,另有主考、监临、监试、巡察以及同考、提调执事等官员的官房千余间,再加上膳食、仓库、杂役、禁卫等用房,更有水池、花园、桥梁、通道、岗楼的用地,规模之大,占地之广,房舍之多为全国考场之冠。 明远楼为江南贡院的中心建筑,建于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今已有460 年历史,是我国目前所保留的最古老的一座贡院考场建筑。“明远”取自于大学中“慎终追远,明德归厚矣”的含义。明远楼是江南贡院内楼宇之一,楼宇层出不穷,作四方形,飞檐出甍,四面皆窗。位于贡院中间,原是用来监视应试士子在贡院考试的行动和院落内执役员工有无传递关节的设施。 “明远”是“慎终追远,明德归原”的意思。楼下南面曾悬楹联,系清康熙年间名士李渔所撰并题:“矩令若霜严,看多士俯伏低徊,群器尽息;襟期同月朗,喜此地江山人物,一览无余。”从联中也可看出明远楼设置的目的和作用。大门上悬有横额“明远楼”三个金字,外墙嵌金陵贡院遗迹碑,记述了贡院的兴衰历史,碑文最后叹道:“今则娄百年文战之场,一时尽归商战,君子与此,可以观世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