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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安全保卫部【精品文档】第 34 页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005编制部门:安全保卫部版 次 号: A/0生效日期:20 年 月 日目 录修改记录.4第一章基本要求.5第二章营业网点建设要求.5第一节防护级别划分.5第二节防护建设要求.9第三节防弹玻璃及安装要求.16第三章离行自助设施安防建设.17第一节自助银行建设标准.17第二节离行式ATM、CDM、CRS等的防护.18第三节离行式自助银行的防护.18第四章金库及守库室建设.19第一节业务金库及中心金库建设.19第二节中心库守库室建设.22第五章枪支库与弹药库
2、建设.23第一节基础要求.23第二节枪支库房建设.23第三节弹药库房.24第四节枪库与弹药库安全设施.24第六章远程监控中心建设.24第一节远程监控中心室建设.24第二节监控中心安全管理系统建设.25第七章参考依据及名词说明.26第一节规范性引用文件.26第二节术语和定义.26修改记录版次号生效日期修改原因编撰人 A/0 体系文件A版 首次发布第一章 基本要求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第二条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
3、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第三条 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第二章 营业网点建设要求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卷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
4、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第一节 防护级别划分第一条 防护级别的划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护的级别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为:三级防护、二级防护、一级防护。这里对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的划分采用由低及高的方式,即通常称之为“叠加法”。由最低的三级防护开始到最高的一级防护,对安全防范技术及设施的要求相应提高。第二条 风险等级的划分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分为三个级别,由低到高为:三级风险、二级风险、一级风险(不含中心库)。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三级风险单位。1、设在乡、镇(村庄)、农林场、牧区、山区或机关
5、、院校、部队、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营业场所;2、现金出纳柜台不超过2个(含2个)的营业场所;3、设有现金保管点,存放现金5万元(含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营业场所。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二级风险单位:1、设在县(含县)以上城市、城乡结合部的营业场所;2、与业务库相连,库存现金余额80万元以下的营业场所;3、现金出纳柜台不超过5个(含5个)的营业场所。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一级风险单位:1、与业务库相连,库存现金余额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的营业场所;2、现金出纳柜台6个(含6个)以上的营业场所。即三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三级防护要求;二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二级防护要求;一级风险
6、单位应达到一级防护要求。第三条 防护级别的确定一、防护级别的确定,原则上应与风险等级相对应。二、银行机构也可根据安全防护的需要,结合营业场所的营业规模、现金收付量、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应急能力等因素对防护级别进行高配,即对风险等级低的营业场所配备高于其对应防护级别的防护设施。第四条 基础防护建设要求一、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二、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2、营业场所门外(或门内)的墙上应安装声光报警装置。三、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入侵报警系统。1、应能准确探测、报告
7、区域内门、窗、通道及要害部位的入侵事件。2、现金业务库区应安装2种以上的探测器。四、各业务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1、应能实时监视银行交易或操作的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2、存款业务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3、运钞交接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4、出入口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5、现金业务库清点室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的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复点、打捆等操作的过程,不能有死角死面。五、各业务区应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和声音/图像复核装置。1、存款业务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联动互锁
8、门。2、现金业务库守库室、监控中心出入口应安装可视/对讲装置。3、在发生入侵报警时,应能进行声音/图像复核。4、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地探测现场的话音和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声音。5、对现金柜台的声音复核应能清晰辨别柜员与客户对话的内容。六、现金业务库房出入口宜安装生物特征识别装置。1、存款业务区采用“安全柜员系统”时,安全柜员系统的音、视频部分应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有机组合。2、现金业务区的出入口应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门体上有透明屏障的,应采用透明防护板。安装防弹复合玻璃的,防弹复合玻璃应符合GA 165的相关要求。门体上的锁具应符合GA/T 73的要求。七、营业场所应建设独立的监
9、控、网络设备室,预留出线路出入口,安装换气装置,室内温度保持在24左右,如条件允许或无法保持良好通风的,应加装独立空调。八、现金业务区(营业室内)要建立独立的室内卫生间。第二节 防护建设要求第一条 三级防护建设要求一、银行营业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二、银行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栏,防护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6mm圆钢或16mm16mm的方钢,间距不大于100mm;防护栏应使用同一金属材料水平加固,加固间距300mm至400mm。在设计安防系统时还应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也要兼顾工作环境的采光与通风等条件。三、银行营业场所外围有围
10、墙的,应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障碍物”可以是铁丝网、尖栅栏、碎玻璃碴等。“周界报警装置”常用的有室外双光束主动红外、电场式、压力平衡式等周界入侵探测系统。四、现金出纳柜台必须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柜台高度应800mm、厚度应500mm。从安全防范的“均衡防护”原则来看,柜台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它的防护功能不能低于它上面所设置的防弹复合玻璃的防范能力;二是它必须能够支撑住它上方的防弹复合玻璃的重量。五、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应设置300mm(长)200mm(宽)150mm(高,以槽底计算)底部为弧形的收银槽。规定的“收银槽”是为了现金交易时传递现金、单据等用,其形状与尺寸可视实
11、际需要设计,但必须符合防护和保证安全的要求。如需大宗现金进出,可采用“安全柜员系统(抽屉式)”或其他类似设施加以解决,原则是要有安全的保证。六、现金业务区应安装不少于2路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恐吓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位置,且便于操作和维修。紧急报警子系统就地报警的相应时间应不大于2s,经市话网传至公安110接警中心的报警相应时间应不大于20s。大型营业场所紧急报警装置数量较多,尤其是现金柜台,这时可允许适当串接,但为防止降低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同一防区回路上串接的数量应不多于4个。七、紧急报警线路上一般不应挂接电话
12、机、传真机或其他通讯设备。如挂接此类设备,系统须具有抢线发送报警信号的功能。八、实行安全柜员制的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视频安防监控装置还应能够实时监视营业场所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柜员等重要通道安防系统记录资料要保存期一年,其他通道不应少于90天。九、现金业务区采用安全柜员系统时,安全柜员系统的视频部分应符合10的要求。 十、银行营业场所内应设卫生设施,配置自卫器材、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十一、银行营业场所外围没有围墙或没有铁栅栏应安装临街防爆玻璃。银行营业场所
13、的营业室外围没有围墙或没有铁栅栏应安装临街防弹玻璃。第二条 二级防护要求二级防护除应满足三级防护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能够监视营业场所大门外人员往来情况及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分辨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二、运钞交接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三、现金业务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四、非现金业务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能够实时监视营业室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
14、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五、银行营业场所内设置的自助机具(指ATM、CDM、CRS等)应安装摄像机,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客户面部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密码。对装填现金的操作区应安装摄像机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六、枪弹库、计算机室等部位的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和入侵报警装置,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七、监控室应具备有线和/或无线通讯方式向110报警紧急报警。八、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具体要求可参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2006)的相关条款。九、业务库防护除应符合JR/T0003
15、2000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库区应安装2种以上入侵探测器,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应安装与110报警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恐吓报警装置。2、业务库清点室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复点、打捆等操作的全过程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能清晰显示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3、业务库守库室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和可视/对讲装置。守库室内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守库人员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4、无人值守的业务库应全方位防护。报警系统应具有红外报警、振动感应报警、视频移动侦测报警等多种功能,并应有声音复核装置。监控系统应能实现远程报警、图像、声音
16、等信息的传输。 第三条 一级防护要求一级防护除应满足二级防护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立全方位防护体系,全方位防护体系应满足安全防范系统的几个最主要的原则,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等:一、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设施,并能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核等设备联动。入侵报警设施能准确、及时报告入侵异常事件,即在向安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同时,清楚显示事件发生的部位、性质(抢劫、盗窃、故障等),准确记录报警时间、位置等信息,并能够详细查询、打印以上内容。二、代保管箱库的防护可参照二级防护要求(九)执行。但安装
17、的摄像机不应看到用户密码。三、现金业务区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只允许授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并记录所有出入人员、出入时间等信息。四、现金业务柜台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并能连续记录交易过程的对话内容。五、监控中心应安装安全管理子系统,并应设有线和无线两种通讯联络方式。六、安全管理子系统应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实现对安全防护其他子系统的控制与管理。七、监控中心、守库室应设卫生设施。 第四条 特级防护要求(中心库)一、中心库面积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但金库的内库、外库、清点室、交接室、守库室、卫生间、主要通道等面积不应该少于250平方米。二、金库结构。金库建筑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六面整体浇注,墙体厚度不得
18、少于250mm,配直径14mm以上的螺纹钢筋,双层双向钢筋网状排列,钢筋间距150mml50mm。库房底部不得有管道、暗沟或地下室。库房必须设置外低内高的“S”型通风孔,要求在墙体内转弯,不易直接通透,外排风口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00mm,风口处应安装钢筋保护网。金库建筑应为双向回廊式,回廊净宽一般为600-800mm,四面贯通,转角处设折射装置。金库的墙、顶板、底板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不宜选用现场搅拌的混凝土。三、二层以上多层库体,其柱子纵向与横向中心轴线间距为8m左右。四、负荷能力。落地层单位负荷为每平方米6000kg,非落地层负荷每平方米3000。五、库体层高。金库墙内净高度不
19、低于2.8m(梁下净高)。每层净高不低于3.2m(梁下净高)。六、库围净场。库房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不得在库房周边搭建任何建筑物,与围墙和其它建筑物间距不得小于6m。七、库顶防水要选用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止漏水潮湿现象发生。地下防水要采取多道设防,将围岩防水、结构防水、地下排水等措施进行综合运用。库内应根据建筑物面积的大小,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库外周边应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配备消火栓等相应防火设施。八、库房内必须安装通风、除潮、除湿设备,相对湿度保持在70左右。库内不得安装水暖设施。九、出入通道。通道是构成库房结构的要素之一,应单一设置,无观察死角,便于警戒与监控。十、根据公安部86号文件
20、及省联社安全保卫制度汇编要求无特殊情况,现金库房一般不宜建在地下。十一、金库门、门锁。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规定的金库门、金库门锁,并安装金库备用门。十二、金库的内库、外库、清点室、交接室、守库室、主要通道,必须安装电视监控和防盗、防抢报警设施。库内安装振动报警、红外线报警、烟感三种报警设施。十三、守库室、出入库交接场地、主要通道,在作业期间要实时不间断的录像、录音。非作业期间应能在接受报警信号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设备,并发出声光报警。防盗报警系统必须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联网。十四、中心库要具备远程监控中心室、授权、语音提示等功能,远程监控中心分应为监控室、调阅室、
21、休息室、卫生间等四项功能。 十五、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由保卫门负责制定设计方案,组织安装、指导使用和维护。第三节 防弹玻璃及安装要求第一条 现金柜台防弹玻璃一、玻璃材质标准:玻璃厚度为三层玻璃两层胶,厚度为(F79B30)即30mm1mm,8mm(钢化玻璃)+0.76mm(胶片)+12mm(钢化玻璃)+0.76mm(胶片)+8mm(钢化玻璃)。二、安装要求:1、高度为1500mm以上,宽度不超过1800mm,未到顶部分应采用金属防护栏封顶,底部应与柜台面持平,单片不应超过4。2、整块安装并与四周固定物镶嵌牢固,镶嵌部分应分别大于2cm。3、型钢骨架上下与结构构件相连,上与梁连接固定,下与
22、地面连接固定。4、收银槽300mm(长)200mm(宽)150mm(高),底部为弧形,槽口上沿安装滑板,具备对讲、输入密码功能。三、临街防爆玻璃标准:玻璃材质:8mm(钢化玻璃)+0.76mm(胶片)+12mm(钢化玻璃)+0.76mm(胶片)+8mm(钢化玻璃)+12A(中空密封防寒玻璃)+8mm(钢化玻璃)。第三章 离行自助设施安防建设第一节 自助银行建设标准第一条 自助银行选址原则上应尽量挑选周边环境安全、地平面较高的位置,尽量避免火灾、水灾的影响。第二条 自助银行建设墙体厚度应不小于250mm。第三条 自助银行可根据周边治安环境或墙体质量适当增加钢板进行安全加固。第四条 填钞区域要设置
23、S型通风口,用以保持填钞区域通风良好。第五条 填钞室与外界应建立两道以上防盗门,两道门之间为缓冲区域。第六条 填钞室内不得设置窗户,要安装红外线报警器。第二节 离行式ATM、CDM、CRS等的防护第一条 应安装“110”报警装置(门磁、震动、温感报警器),对撬窃事件进行探测报警,并应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第二条 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操作人员进行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操作人员的面貌特征。第三条 要安装红外线报警器。第三节 离行式自助银行的防护第一条 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门磁、红外线、震动报警器),对装填现金区发生的入侵事件进行探测,并应具备“110”报警联动功能。第二条 应
24、安装温感报警装置,以防止火灾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 所有报警装置直接与“110”指挥中心连接,并与自助银行负责人、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手机进行连接。第四条 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进入自助银行区域的人员进行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密码。第五条 应能实现远程报警、图像、声音等信息的传输监控,用以进行远程值守。第六条 自助银行内应安装客户语音提示装置,对进入的客户进行安全提示。第七条 填钞室内不得设置窗户。第八条 各种报警器除清钞、维修外,都应24小时设防。第四章 金库及守库室建设第一节 业务金库及中心金库建设第一条 建库原则一、金库建设要坚持实用与安全相统一
25、的原则。有条件的单位要设有后院,既便于运钞车停放和款箱交接,又利于安全保密。二、金库布局要合理。各单位在金库建设时,要充分考虑今后银行逐步实现押运社会的发展趋势,除偏远网点的金库改造外。离中心库15公里以内的网点,有条件的要合并金库,能够分片设库的网点,在新建、改建金库时要严格控制,避免造成闲置浪费。三、金库的规划设计要合理。应以金库为主体进行总体规划,库房与清点室、交接室、守库室等配套设计和建筑形成库区。有条件的库区应与营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严格分开。第二条 库址选择一、库址的选择要考虑到地形、位置、水文条件,占地面积及周围环境,交通状况要符合建库要求。二、地形力求平整,便于地面排水,利于出
26、入库作业。库房位置应隐蔽、坚固,设在建筑群体内的金库,其墙体不得与其他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相连。三、库房的地下水位应低于地下管道网深度,禁止选择强烈地震区、断层区、滑坡区、泥石流区、可能被洪水淹没的地区建库。第三条 建库标准一、金库面积。农村商业银行新建、改扩建金库,使用面积最小不小于10(基层),中心库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二、金库结构。金库建筑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六面整体浇注,墙体厚度不得少于250mm,配直径14mm以上的螺纹钢筋,双层双向钢筋网状排列,钢筋间距150mml50mm。库房底部不得有管道、暗沟或地下室。库房必须设置外低内高的“S”型通风孔,要求在墙体内转弯,不易直接通透,外
27、排风口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00mm,风口处应安装钢筋保护网。金库建筑应为双向回廊式,回廊净宽一般为600-800mm,四面贯通,转角处设折射装置。金库的墙、顶板、底板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不宜选用现场搅拌的混凝土。三、二层以上多层库体,其柱子纵向与横向中心轴线间距为8m左右。四、负荷能力。落地层单位负荷为每平方米6000kg,非落地层负荷每平方米3000。五、库体层高。金库墙内净高度不低于2.8m(梁下净高)。每层净高不低于3.2m(梁下净高)。六、库围净场。库房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不得在库房周边搭建任何建筑物,与围墙和其它建筑物间距不得小于6m。七、库顶防水要选用高分子防水材料,
28、防止漏水潮湿现象发生。地下防水要采取多道设防,将围岩防水、结构防水、地下排水等措施进行综合运用。库内应根据建筑物面积的大小,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库外周边应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配备消火栓等相应防火设施。八、库房内必须安装通风、除潮、除湿设备,相对湿度保持在70左右。库内不得安装水暖设施。九、出入通道。通道是构成库房结构的要素之一,应单一设置,无观察死角,便于警戒与监控。十、根据公安部86号文件及省联社安全保卫制度汇编要求无特殊情况,现金库房一般不宜建在地下。十一、金库门、门锁。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规定的金库门、金库门锁,并安装金库备用门。第四条 金库安全设施一、金库的内库、外库、清
29、点室、交接室、守库室、主要通道,必须安装电视监控和防盗、防抢报警设施。库内安装振动报警、红外线报警、烟感三种报警设施。二、守库室、出入库交接场地、主要通道,在作业期间要实时不间断的录像、录音。非作业期间应能在接受报警信号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设备,并发出声光报警。防盗报警系统必须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联网。三、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由保卫门负责审定设计方案,组织安装、指导使用和维护。第五条 金库建设及验收一、农商行在建造或改建金库施工过程中,保卫部门要对金库的图纸进行严格审核。图纸正式确定后,应报上级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审批后进行施工。二、保卫部门要对参与金库建筑
30、安装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填写施工人员政审表。其内容包括:姓名、籍贯、常驻地址、暂住地址、身份证号码、建筑公司名称、公司法人代表、工种、操作证及参与本工程的建设项目等。三、保卫部门在金库施工期间,应设立监督员,对金库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施工前和施工期间,要请公安机关对工程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四、金库竣工后,保卫部门应填写金融机构安全合格证审批表,报上级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进行验收。五、经验收合格,由当地公安机关颁发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第二节 中心库守库室建设第一条 守库室必须安装防盗门,守库室应配置应急照明设备、可视对讲门铃及与外界联络的通讯设施,并设有卫生间。第二条 守库室内
31、要保持良好通风,需安装空调使监控设备处于标准温度范围内,确保稳定运行延长使用寿命。第三条 守库室应尽量建于中心库楼上,以便于观察周边情况。第四条 守库室必须安装能够全面覆盖的摄像头,保证守库室内没有死角,并且枪柜必须安放在监控范围内。第五条 值班室与守库室必须分离,并且在两室之间加装双锁闭的隔离栅栏门。第六条 守库室内应安装监控显示器,以便于守库人员随时观察守卫目标及周围情况。第五章 枪支库与弹药库建设第一节 基础要求第一条 枪支库房与弹药库房必须分别建立。第二条 枪支库房与弹药库房不得建立在金库内。第三条 新建枪支库房与弹药库房必须采用封闭式建筑。第四条 改建的枪支库房与弹药库房如无法满足封
32、闭式建筑,所留窗口必须按照营业室建设要求改建,并且进行遮蔽。第二节 枪支库房建设第一条 枪库面积。中心库枪库使用面积最小不得少于3,非中心库枪库面积最小不得少于2。网点建设时,枪库可以在确保基础面积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第二条 枪库结构。枪库墙体厚度不得少于250mm,库房必须设置外低内高的“S”型通风孔,要求在墙体内转弯,不易直接通透,外排风口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00mm,风口处应安装钢筋保护网。第三条 枪库门、门锁。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 17565的要求。该防盗门应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锁具应符合GA/T 73的要求。第三节 弹药库房第一条 弹药库面积。中心库弹药库使用面积最小不得少于
33、2,非中心库弹药库面积最小不得少于2。网点建设时,弹药库可以在确保基础面积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第二条 弹药库结构。弹药库墙体厚度不得少于250mm,库房必须设置外低内高的“S”型通风孔,要求在墙体内转弯,不易直接通透,外排风口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00mm,风口处应安装钢筋保护网。第三条 弹药库门、门锁。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 17565的要求。该防盗门应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锁具应符合GA/T 73的要求。第四节 枪库与弹药库安全设施第一条 枪库与弹药库内必须安装电视监控和防盗、防抢报警设施。库内应安装门磁报警及红外线报警两种报警设施。防盗报警系统必须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联网。第二
34、条 在枪支、弹药出入库期间要实时不间断的录像、录音。枪支、弹药库房在接受到报警信号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设备,并发出声光报警。第三条 枪库与弹药库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由保卫门负责审定设计方案,组织安装、指导使用和维护。第六章 远程监控中心建设第一节 远程监控中心室建设第一条 监控中心分为监控室、调阅室、休息室、卫生间四部分。第二条 监控室面积根据办公楼实际情况,应在35米至40米为宜。第三条 室内地板应采用高架式防静电地板。第四条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左右,并安装独立空调及通风设备。第五条 网络资源,中心室应设立综合业务网端口(内网)以及广域网端口(下行1.5M,外网)。第六条 电力
35、供应。电压220V,满足功率:10KVA;UPS不间断电源:8小时;UPS共120节,每节30公斤,总重量7吨左右,需要加装承重墙及承重设备;要安装静电接地设备及避雷接地设备。第二节 监控中心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第一条 安全管理系统应安装在有防护措施和人员值班的监控中心(监控室)内。第二条 应能利用计算机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统一控制与管理。第三条 当安全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第四条 有分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设在有安全管理措施的区域内。对具备远程监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第五条 基层网点设有金库或枪柜的单位,要安装实时授权功能,监控中心随时对开启金库、枪柜的单位给
36、予授权。第六条 电视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必须确定6人以上24小时值守,其中有12名具有专业技能的员工担任电视安防监控管理员。第七条 电视安防监控网络必须是专线管理,严禁将外网网线接入监控设备。第八条 监控中心必须要安装UPS断电保护系统,用于断电情况下监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第七章 参考依据及名词说明第一节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3 机械防盗锁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第二节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第一条 银行营业场所各银行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营业厅(室)、与营业厅(室)相通的库房、通道、办公室
37、及相关设施。第二条 风险等级银行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相关设施等在营业场所环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程度。第三条 防护级别为保障银行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相关设施等的安全,银行机构对不同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采取的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的程度。第四条 透明防护板以各种满足防护要求的透明板材或其组合构成的、限制尺寸的平板,用以组成防护屏障的透明部分,主要以防弹玻璃为主,防弹玻璃标准为F79B30。第五条 业务库JR/T 00032000 银行金库指银行机构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业务而设立的现金保管库房。其保管的现金是为保证正常营业的准备金,是银行营运资金的组成部分。它经常处于有收有付的周转
38、状态,属于流通中货币的一部分。第六条 自动柜员机(简称ATM)银行提供给客户用于自行完成存款、取款和转账业务的设备。第七条 自动存款机(简称CDM)银行提供给客户用于自行完成存款业务的设备。第八条 自动存取款机(简称CRS)银行提供给客户自行完成存、取款业务的设备。第九条 自助银行银行机构设立的电子化无人值守营业场所。由客户使用银行提供的自动柜员机、自动存款机等自助设备,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支持,客户可自行完成取款、存款、转账和查询等金融服务。第十条 安全柜员系统(简称STS)柜员和客户间采用音视频技术和安全传递装置,完成银行业务交易的一套综合安全设施。第十一条 数字录像设备(DVR
39、)利用标准接口的数字存储介质,采用数字压缩算法,实现视(音)频信息的数字记录、监视与回放,并可带有系统控制功能的视频设备或视频网络传输与监控的设备。第十二条 风险本标准中的“风险”是指“单位风险”、“部位风险”、“目标风险”。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第三十条 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是由两道通勤门及电子联动装置组成的一个封闭式安全通道,当工作人员因公需要出入存款业务区而打开一扇通勤门时,存款业务区与外界这时就由另一扇通勤门阻隔,且由于电子联动装置的作用,第二扇通勤门只有在第一扇通勤门关闭状态下才能够打开。而当第二扇通勤门未关闭时,与外界相通的第一扇通勤门是无法打开的。这就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分子尾随或强行侵入存款业务区作案。相关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防尾随电控联动安全门”是同一装置的两种不同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