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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事故风险分析 碱沟煤矿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日常井下动用电氧焊等情况和以往事故案例,通过风险等级划分表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值为20,确定为重大风险。1.1事故类型及危害1、事故类型:火灾事故2、事故危害:火灾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外因火灾具有突发性,内因火灾具有隐蔽性,事故发生具有灾难性,易引起瓦斯爆炸和煤尘爆炸,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3、事故危害分析: 1)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烟及有毒有害气体。矿内发生火灾时,火源附近的高温常达1000以上,同时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这些有害有毒气体,随高温火烟一起流入井下各作业场所后,会造成井下作业人员
2、人身组织和细胞大量缺氧而中毒死亡。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发生火灾是相当危险的。3)造成井下风流逆转。火灾发生后,由于矿内温度升高及空气成分变化,产生一种附加的热风压,即火风压,会破坏原来的通风系统,使矿井总风量增加或减少,甚至导致局部地区风流方向的变化,即风流逆转,从而使井下那些似乎安全的地点也会突然遭到火烟的侵袭,以致灾情进一步扩大。4)产生再生火源。矿内火灾时,如在高温火烟流经的途中有新鲜风流掺入,将会在掺风地点引发燃烧,引燃煤壁,形成再生火源。5)烧毁设备,损失资源,造成煤量呆滞,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形
3、式:成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应急救援技术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抢救组、矿区保卫组、恢复生产组等工作组。构成单位:救护队、本安办、生产办、生产指挥中心、设备办、通风队、机运队、采掘队、地测科、综合办、经营办、财务科、物供站、后勤服务部、东部矿区医院。碱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图见附件五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2.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根据事故类别、灾害程度等情况,确定事故抢险救灾技术方案,调度矿山救护队,安排各工作组的工作。抢险救灾指挥部设在生产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调度会议室。2.2.1.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总指挥:总工程师副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安全
4、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采煤副总、通风副总、掘进副总、矿长助理成员:救护队、本安办、生产办、生产指挥中心、设备办、通风队、机运队、采掘队、地测科、综合办、经营办、驻矿财务科、物供站、后勤服务部、东部矿区医院。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指挥部职责: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类别、灾害程度等情况,制定事故抢险救灾最佳方案,报请事故抢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参与抢救的人力资源、设备、物资进行统一调度,下达抢救命令,维持煤矿井口秩序,签发人员入井许可证。总指挥职责:是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第一责任者,召集指挥部工作会,研讨抢险救灾方案,下达作战命令。副总指挥职责:是总指挥的助手。在总指挥
5、的领导下组织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完成总指挥交办的专项工作。成员职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制定可靠的抢险救灾方案,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确保主要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救灾方案,对矿井的风流、设施、安全通道、顶板状况等进行调整、疏通、支护。对井下的环境参数进行有效监控。监控入井人员,发放入井特别许可证,确保矿区通信系统畅通。3处置程序 3.1事故报告程序矿井事故报警系统由人工电话汇报及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两种报警。如出现瓦斯事故、火灾时,事故地点人员可以就近电话报警,矿调度指挥中心也可通过事发地点的甲烷传感器及一氧化碳传感器的示数变化了解事故变化的大小。矿调度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991-
6、6805111;0991-6805112,调度台电话:2111,井下拨打生产指挥中心电话直接拨9。事故发现人要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及简单事故经过电话报矿调度指挥中心。如需上级增援,应急救援小组可与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联系请求支援,联系电话:0991-6809111。3.2 响应分级 生产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生产指挥中心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什么级别应急预案。 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级响应:可能
7、导致3人以下重伤或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本队当班作业人员,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3.3 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矿生产指挥中心作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生产指挥中心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
8、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当灾区再次发上火灾时或灾区的灾情继续恶化时应扩大应急救援。4 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控风措施: 根据井下发火位置、面积、火灾性质及灾区人员被困情况,决定采取(如发生在主斜井,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可采取立即反风措施,如发生在总回风巷时,应采取正常通风的措施,如发生在回采工作面,且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决定在人员安全撤离后,是否对灾区进行封闭)安全有效的措施扑灭。 2)隔绝灾区的供氧: 采取从地面注惰气、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O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
9、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3) 对矿井明火火灾和煤炭自燃性火灾,且范围小灭火人员容易靠近、不存在爆炸危险的事故,可以采取用水直接灭火法、封闭灾区法等措施。 4) 用水封闭火区:如果发火区在掘进工作面下山,可以在撤离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送水,直至用水封闭火区。火区用水封闭,能够保证密闭无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同时,在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 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2) 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开启矿井消防系统。 (3) 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 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复燃。 (5) 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 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