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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 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全厂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组织第一条 建立健全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厂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第二条 建立健全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厂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条 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董事长作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全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 总经理,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职责负有领导责任。总经理的安全责任是:1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2认真做好全厂的安全管理工作。3,定期组织检查全厂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4在编制所有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第三条 副总经理兼厂长,作为全厂生产的实际管理者,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职责负有主要责任。副总经理的安全责任是: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按照安全要求下达安全考核指标。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编制安全技
3、术劳动保护措施。3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管理工作。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厂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5,加强生产、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6,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是:1检查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4、。2在拟制本厂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3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信息。4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第五条 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安全生产的责任是:1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定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2督促、检查食堂卫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安全工作。3做好厂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4结合班组宣传工作,定期做好安全生产、卫生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第六条 厂安全员(生产副厂长兼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执行人。安全员的责任是: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
5、及时传达、检查执行情况。2参加、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贯彻执行情况。3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检查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4经常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隐患,发限期整改通知,对重大危及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治理并迅速报厂长。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7. 定期组织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8.在编制职工技术培训计划、考工、定级时都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9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督促按期实行。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第七条 班组
6、长和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责任是:1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按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带头遵守和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现象。3,在安排班组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防护措施。4发现生产中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本班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汇报,在落实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5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落实防护措施。第八条 单位职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职工的责任是:1应自觉遵守厂内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
7、程,不违章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熟悉和掌握设备日常维护规程,及时、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机具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做好个人安全生产工作。三安全生产教育第一条 对进入本厂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厂部进行厂安全生产规章教育,主管科室进行班组教育,分配到岗位后进行岗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第二条 对于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并定期参加年审、考核、换证工作。第三条 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设
8、备或调换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四安全生产检查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措施。第二条 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检查。第三条 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第四条 定期安全检查由厂长主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每月对全厂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第五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
9、检查和夏季防暑降温、雷电大风、防涝安全检查,确保季节变化时的安全生产。第六条 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第七条 重点部位检查是对配电室、进水泵房、风机房和污泥处理岗位等,这几个在生产过程中影响大、功率大、危险性大的关键岗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五奖励与处罚第一条 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第二条 对积极工作,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第三条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者,
10、视情节,给予扣除奖金、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事故及处理第一条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或厂长报告。第二条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厂长报告,厂长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等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三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事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第四条 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第五条 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 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第七条 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