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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物业服务合同范文汇编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服务合同 篇1一、当前理论界通说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托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团体在同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签订的以物业管理公司供应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规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义务的协议。在该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为业主及业主团体,即托付人;另一方为物业管理公司,即受托人。通说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托付合同,其理由是物业服
2、务合同的特征符合托付合同的特征。详细体现在:(一)两者的价值取向(或者目的)基本一样托付合同是托付人为了克服自己的某些不足,而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处理肯定事务的合同。而业主作为物业的全部权人,依据“自己事务自己管理”的原则,其本应亲自对物业进行管理,但是,业主由于人数众多、精力、时间、实力等方面的限制,根本不能亲自管理物业,因而授权业主委员会代替业主,与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进行有效管理,以期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由此可见,就价值取向(或目的)而言,物业服务合同与托付合同基本一样。(二)两者均以相互信任为订立合同的基础托付合同的托付人既然是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供应服
3、务,就必定要对受托人的资信、技能等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签订合同。作为托付方的业主之所以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替之对物业进行管理,是因为国家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要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实力,其从业人员也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且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参见20xx年9月1日起先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和第33条)。业主也只有在了解了上述状况并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信、服务业绩、业绩等进行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才会依据自己的意志在公允的条件下,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当然,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权确定是否接受
4、业主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的托付。但是,物业服务合同一旦成立,没有法定或约定缘由,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明显,物业服务合同和托付合同均以相互信任为基础,而且更加强调托付人(业主)对受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信任。(三)有偿的托付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合同。在有偿的托付合同中,托付人主要担当缴纳费用、支付酬劳的义务,受托人则负有处理托付事务以及报告的义务,相应地,双方互享有权利。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也完全符合这一特征。托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负有缴纳服务费用、支付适当酬劳以使物业管理公司接着经营的义务,而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依照合同
5、约定供应物业管理服务,修理、养护物业,保持区域内整齐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义务。相应地,托付方享有获得良好物业服务的权利,受托方享有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四)托付合同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而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条说明托付合同存在有偿与无偿之分。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一种有偿托付合同,物业服务的目的在于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物业管理公司运用专业技术和管理手段,投入大量的人
6、力、物力和财力,向小区业主供应综合性、专业性的服务,相应地就必需要求业主支付费用和酬劳,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就没有了生存的基础,也就失去了供应物业服务的动力。(五)两者均是诺成性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即可成立的合同。一般理论认为托付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主要是面对全体业主的,只要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意思达成一样,合同一旦签订即告成立。二、笔者认为物业服务合同不是托付合同,至少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托付合同20xx年8月完成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将“物业管理合同”单列为第五十二章,共有十四条,该草案将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归位于托付合同,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7、。因为,物业服务合同与托付合同相比,还有许多特别之处。详细如下:(一)主体的特别性在托付合同法律关系中,只涉及两方主体,即托付人与受托人,且双方不以其它条件为要件。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涉及四方主体,即开发商、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在不同阶段,详细涉及的主体是不一样的:1.物业起先销售后,业主入住达到符合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比率后,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此时,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涉及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三方主体。2.在物业销售起先后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则由开发商作为“大业主”选聘临时的物业管理
8、公司。此时,合同法律关系涉及开发商、部分已经购房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三方主体。3.由于我国现实还存在部分小区是由上世纪六七十年头的公房转化而来,业主团体自治意识还不是很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自行托付物业管理公司与之签订服务合同。此时,合同法律关系就仅仅存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方主体。4.以上所述是在合同签订阶段,而在合同履行阶段,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都享有肯定的权利,负有肯定的义务。此时,合同法律关系涉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四方主体。另外,物业服务合同的受托方只能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不仅必需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必需具备相应地资质。这是
9、因为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的、专业性强的活动,只有具有相应管理实力的组织才能供应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相同的管理服务。(二)形式的要式性托付合同可以为要式也可以为不要式,而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则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为要式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三)解除合同的严格性托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10条:“托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托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行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须要有严格条件,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第3款规定:业主大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10、的确定,必需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同样对于业主委员会违反合同约定,错误地行使权利或不履行相应地义务,使物业管理公司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在肯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假如任由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必定会造成物业管理公司短期行为,小区管理极度不稳定,从根本上造成对全体业主利益的损害,并且造成社会资源奢侈,激化各种社会冲突。(四)转托付的范围限制性不同托付合同中受托人要亲自处理事务,经托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托付,没有范围限制,因为托付合同是基于双方信任才成立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则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物业管理区
11、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托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不须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托付给他人,这主要是为了更充分地爱护小区业主利益。(五)隐名代理问题托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托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托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干脆约束托付人和第三人,发生的后果干脆归属于托付人。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在合同履行阶段,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即使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物业服务合同也只能约束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三人,发生的后果干脆归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而不是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例如
12、:物业管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清洁工签订合同并且清洁工知道物业服务合同的存在,当清洁工因为意外事务受到损害,此时应由谁来担当责任(解除物业管理公司与专业清洁公司签订合同,因为此时涉及的是民法中雇佣关系,应由清洁公司担当责任)?假如由业主来担当责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是一种托付合同,发生的后果干脆约束托付人与第三人),在实践中是不现实的,因为业主并没有为任何侵权行为,依据“自己行为自己负责”的法理,要求不是行为主体的业主担当责任是不合适的,虽然物业管理公司是因为业主的利益与之签订合同,但是不能因此就必定得出由业主担当责任的结论,同时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子数众多,假如由业主担当责任,原委如何安
13、排才能公允?因此由业主担当责任是不公允而且是不现实的;同样由业主委员会担当责任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在实践中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如何本身还不统一,业主委员会是否为法人机构,是否为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的非法人组织,是否具有一般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都没有做出清晰的回答,虽然业主委员会有自己的名称、场所,但是没有独立的财产、组织机构,无法独立担当民事责任。因此,由物业管理公司担当责任是最可行也是正确的。(六)归责原则托付合同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详细体现在:1、假如托付合同是有偿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过错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2、假如托付合同是无偿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有
14、意或重大过失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而物业服务合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物业管理公司有没有过错,只要其没有根据合同供应物业管理服务或者供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或者标准,就应当担当法律责任。三、结束语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一种托付合同,至少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托付合同,现行合同法中没有任何一个合同类型可以包涵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从性质上说物业服务合同应属于混合型合同。国家建设部20xx年9月6日颁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是以20xx年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52章所规定的“物业管理托付合同”,而是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标题,不仅可以说明建设部好像已经
15、清晰、精确的相识到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是综合性的服务合同,而并非单纯的托付合同,而且这也是上述理论的一次胜利的立法实践物业服务合同 篇2答辩人: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略)法定代表人:(略)代理人:张欣,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答辩人:张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诞生,住址(略),身份证(略)答辩人就张某所诉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xxx3)深南法蛇民初字第4xx号,答辩如下:被答辩人张某因其居住的B栋2单元3A于xxx2年11月1x日发生严峻的渗水、漏水而起诉答辩人,认为是答辩人失于管理造成其经济损失,要求答辩人作出相关赔偿。然而答辩人认为本案的事实状况与张某所称并不一样,适用法
16、律上张某也有所不当,详细理由为:一、被答辩人张某所称的损失是由其户内装修时变更了房屋的原有运用功能,从而变更了原有的排水设施及功能而造成的。xxx2年11月1x日12:53 分,答辩人值班人员在小区公共区域巡察检查中发觉,张某所居住的B栋2单元3A门口发觉有水渍,初步判定水源系从张某家的室内流出,答辩人的物业工作人员马上通知张某,等待张某回来查明缘由,张某回家打开门后,答辩人马上组织物业有关工作人员紧急清理室内积水,答辩人的工程人员会同张某现场查看渗水缘由,答辩人的工程人员在现场查看时发觉,水源系从房屋天花中心空调排风口流出,依据现场流出的水发觉有异味,当时推断这应是污水管道堵塞所造成。而答辩
17、人调阅了张某装修申报的图纸发觉,张某将原有的阳台改为厨房,原有厨房改成餐厅,变更了房屋原有结构,为此又私自改动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将空调排水接入污水主管,将污水排放接入雨水管道,雨水污水管道混排是导致张某改动后现有厨房污水倒流的主要缘由。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建设部令xxx2第11x号)第五条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也明确有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房、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明显,张某在
18、装修过程中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也违反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装修手册的相关管理规定与要求。二、答辩人已尽到告知和维护义务,没有任何失职的过错。张某于xxxx年12月5日向答辩人提出了装修申请,答辩人对其装修内容审批时已就装修明令禁止事项进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业主严禁变更房屋的原有运用功能,事实上答辩人已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张某尽了告知义务。并且,xxxx年5月5日张某的装修延期申请审批表里,答辩人再次提示和书面告知了相关事项。不仅如此,答辩人还主动帮助处理本次事故,当时是答辩人的值班人员在小区公共区域巡
19、察检查中发觉张某户内有水溢出,答辩人还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业主,并全程帮助业主处理户内积水及进行事务事故调查。因此,本案事故的过错系张某本人所造成,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过错,更不存在民事法律责任的前因后果联系,答辩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人情关怀上都履行了帮助义务。三、依照双方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张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担当。答辩人与张某双方签订的装修进场协议第十二条明确约定:“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责任人或业主负责赔偿。”第十五条还约定:“由业主装修改动房屋结构而造成的房屋开裂、渗漏等后果,由业主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20、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而本案张某装修期间变更了原有的排水设施及功能在先,导致户内设施损失,其主要干脆责任在于张某,依据上述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其责任应自负。四、张某应马上复原户内原有的房屋运用功能,复原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设施原有功能,停止对该栋全体业主共用管道设施的民事侵权行为。张某户内装修时变更了房屋的原有运用功能,改动了原有的排水设施及功能,答辩人已严格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但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物业管理须要,希望法院能劝诫
21、张某马上复原户内原有的房屋运用功能,复原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设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对该栋全体业主共用管道设施的民事侵权行为,望法院能主持法律公允与正义。答辩人:深圳市某业管理有限公司xxx年七月二十九日物业服务合同 篇3甲方:负责人:地 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地 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物业类型: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座落位置:_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其次条 乙方
22、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运用人供应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心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修理、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包括平安监控、巡察、门岗执勤。(六)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八)业主托付的其他物业
23、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乙方依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一)住 宅:高层_元/月平方米; 多层_元/月平方米; 别墅_元/月平方米; 物业:_元/月平方米;(二)办公楼:_ 元/月平方米(三)商业用房:_元/月平方米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修理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二、非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修理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
24、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其他费用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修理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修理的费用在修理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第四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五条 物业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甲方应在_(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2、实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向甲方供应正式的完税发票。3、乙方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第六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实行以下方式:(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并且甲方运用的,甲方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25、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全部、托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甲方有优先运用权,甲方运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三)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运用权由业主购置的并且甲方运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上述费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缴纳,乙方向甲方供应正规完税发票。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第七条、供电、供水、供暖相关约定1、供电收费标准:依据西安市有关规定,电费为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供电局购电,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
26、。甲方用电将实行预购电的方式到乙方财务购电,方可供电运用。因乙方不能刚好购电造成甲方无电可用,同时甲方因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停电三日以上乙方将参照合同执行。乙方负责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担当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不得擅自变更线路、用电负荷、电表及开关等配置。2、 供水收费标准:依据甲方经营项目和西安市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水费。遇有水价调整和甲方经营项目改变,收费标准相应调整。因本物业实行先购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应预购水后方可运用。 因乙方不能刚好供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3、供暖方式及收费标准:供暖方
27、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供暖方式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收费时间: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且提出服务改进看法等。(二)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一)设立特地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二)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运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供应
28、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得不当利益;(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四)刚好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五)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觉问题刚好订正。负责预售电、水卡;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服务区域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甲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削减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29、,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3、甲、乙任一方无正值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赐予赔偿。4、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的,每延迟一日,根据欠缴额的千分之 缴纳滞纳金。5、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
30、成的,实行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物业服务合同 篇4甲方:_法定代表人:_居处地:_邮编:_乙方:_法定代表人:_居处地:_邮编:_资质等级:_证书编号:_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
31、业名称)供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状况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物业类型_;座落位置_;建筑面积_。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南至_;西至_;北至_。(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其次章服务内容与质量其次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
32、等事项的帮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_;2、_;3、_。第四条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单个业主可托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供应修理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详细标准如下:多层住宅: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元/月.平方米;别墅: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元/月.平方米;物业:_
33、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_。乙方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供应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担当。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详细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34、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元/月.平方米;别墅: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元/月.平方米;物业:_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全部,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_。乙方实行以下第种方式提
35、取酬金:(1)乙方按_(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接着运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担当。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缘由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运用人约定由物业运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运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
36、主应刚好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应在_(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安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1、_;2、_。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实行以下方式: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
37、服务费。2、停车场属于甲方全部、托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有优先运用权,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3、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运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元/个?月、车库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运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运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全部。会所托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运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运用
38、人收取费用:1、_;2、_。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托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安排:1、_;2、_。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协作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1、_;2、_;3、_。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1、_;2、_;3、_。甲方应担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1、_;2、_;3、_。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根据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由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担当责
39、任的依据。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运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运用说明文件;4、_。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运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六章物业的运用与维护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协作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依据规章制度供应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应赐予必要协作。第十九条乙方可实行规劝、
40、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运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其次十条乙方应刚好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刚好处理业主和物业运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的监督。其次十一条因修理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复原原状。其次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
41、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运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留意事项。其次十三条甲方应于_(详细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供应能够干脆投入运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平方米,位于_;住宿用房_平方米,位于_;用房_平方米,位于_。其次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运用,但不得变更其用途。第七章专项修理资金其次十五条专项修理资金的缴存_。其次十六条专项修理资金的管理_。其次十七条专项修理资金的运用_。其次十八条专项修理资金的续筹_。第八章违约责任其次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
42、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其次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运用人造成的损失。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状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其次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运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运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运用人可以自行或托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担当。第三十四条以下状况乙方不担当责任:1、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修理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运用人,短暂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运用等造成损失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5、_。第九章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