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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乱补短全民反诈专题学习心得三篇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站今日为大家细心打算了治乱补短全民反诈专题学习心得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治乱补短全民反诈专题学习心得一篇落实此次治乱补短全民反诈活动,我部门组织全员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扬工作,并仔细贯彻执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提高客户的防骗意识和识骗实力,实行有效措施,大力宣扬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平安的危害,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扬活动。现将有关状况总结如下:一、提高相识,增加防范意识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犯罪活动已经
2、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犯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改变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我部刚好召开部门会议,通过阅读宣扬手册、观看警示教化片等形式,大力宣扬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平安的危害,从电信网络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对全员工进行了具体说明,要求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扬活动,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严峻危害性。通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扬活动,切实增加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悟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刚好通知身边家人及来往客户提高
3、警惕性,同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爱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平安。二、了解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主动参加防范宣扬活动我部主动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扬工作,本月我部组成宣扬小组到周边社区开展普及金融学问活动向公众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以供应博彩、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同时还为在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运用自己不熟识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生疏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银行卡密码等
4、几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刚好报案。本次的宣扬活动让到场的群众认清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纷纷表示将主动参加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平安和保障财产平安贡献自己的力气。三、实行有效措施,共同抵制电信网络诈骗一是在营业厅内显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扬海报。并在LED显示屏上每日滚动播放防电信网络诈骗宣扬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示员工、客户和广阔群众随时提高警惕。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悟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示义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做到了多提示、多沟通,主动发放
5、宣扬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扬教化,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提高客户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树立了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治乱补短全民反诈专题学习心得二篇六月初,我们支行实行了一场防范电信诈骗关于假存单的演练。虽是演练,但也不乏真实感。其中扮演持有假存单的客户是一名孕妇,选择孕妇做为诈骗份子是因为孕妇做为弱势群体,一般而言都是受爱护的对象,不会引起疑心。这名客户拿着假存单到2号窗口办理存单销户的业务,2号窗口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发觉存单异样,系统显示金额与存单上的金额明显不一样,便找借口拖住客户,称我们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网络不好,须要运管员授权重新核查身份证才可以办理业务,并关闭话筒向1号窗
6、口柜员示意,用我们江南银行的暗语:娘舅来要钞票了,我这钱不够,先借点钱给我告知1号窗口柜员这名客户是有犯罪动机的可疑份子,须要提高警惕。这时我们的运管员也来到2号柜员窗口,看到屏显与存单后跟客户说明,现在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网络故障,请其稍等片刻。为了爱护大厅的其他客户的人身平安,也为了不刺激犯罪份子的心情,1号窗口的柜员在不动声色的状况下按动了无声报警按钮,我们的运管员也到了后台拨打了戚_支行平安保卫负责人的电话与总行安保部门的电话告知这里的状况。与此同时,我们负责大堂平安的保安人员意识到有状况发生,也做好了平安保卫的打算,到两侧本外看看是否有可疑车辆停靠在旁边,并巡察是否有可疑份子在外徘徊。
7、由于客户见销存单也要等这么久,便说既然网络不好,我就下次再来取钱吧,要求2号窗口的柜员把假存单和身份证还给她,为了不让客户起疑,2号窗口的柜员便一边向客户致歉,一边整理好客户的存单与证件归还给客户,起身如平常一样送别客户。我们的保安人员也关注着这名孕妇,让其当心台阶,以护着孕妇走出营业大厅的名义看着这名可疑客户的离开方向与逃离时用的交通工具,以便为警察做好追捕工作。这次是演练让我们每位员工再次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在可能遇到此类类似的状况下,应当如何应对,既能够保证大厅其他客户的平安,也能顺当的向安保部门报案,避开更糟糕的状况发生。治乱补短全民反诈专题学习心得三篇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
8、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平安造成严峻威逼。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一、电信诈骗的特点(一)诈骗手段多样化近期犯罪分子以电话为平台实施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也日益翻新。依据我们所办理的案件及媒体的相关报道来分析,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一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二是冒充电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电信欠费、送话费、送奖品为由进行诈骗;三是冒充被害人的
9、亲属、挚友:编造生急病、发生车祸等意外急需用钱,或称被害人家人被绑架索要赎金为名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四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假称被害人银联卡在某地刷卡消费为名,诱骗被害人转帐实施诈骗等。(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运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三)作案技术科技化犯罪分子首先通过有关手段套取到被害人家庭固定电话的开户资料后,再利用高科技手段使被害人的电话来电显示出拨打过来的电话的确是110或12315或电信10000或13800138000等常见的业务电话,或是被害人熟识的亲友的电话,
10、使被害人信任对方的确是公安、工商或是电信和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或是自己的亲友,从而放松警惕。作案手段涉及计算机黑客、网络电话、U盾转帐等技术,并运用了心理学的相关学问限制了被害人的心理后,远程掌控其行为,致使其上当受骗。(四)作案手段隐藏化犯罪分子往往只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从不干脆和被害人见面,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几乎从来不抛头露面,即使到银行提取或转移诈骗所得的款项也从不出面,而是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较高的酬劳雇请不明真相的群众去进行转移赃款的活动,使侦查机关即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精确的进行抓捕。(五)社会危害猛烈化该类案件的诈骗范围广,诈骗数额大,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万,使受害人蒙受
11、巨大财产损失,严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相对于一般诈骗中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诈骗,电信诈骗表现出来的是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者特定户群体的诈骗,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是特意针对特定对象,而是广泛散布诈骗信息,等待受害者上钩。这种方式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大批的电话用户上当受骗,涉案数额往往很大,其对社会的危害极其严峻。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一般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其次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全部为目的,运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纳了
12、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其主观方面表现为干脆有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有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分问题。二者的区分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扰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13、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扰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全部权,而招摇撞骗罪侵扰的客体是困难客体,它既侵扰了公、私财产全部权,也侵扰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法全部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状况。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状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根据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
14、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藏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藏,导致取证难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干脆见面或干脆接受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干脆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干脆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干脆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肯定的酬劳请不知情的一般群众
15、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运用,且每个帐户运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运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得的证据中干脆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二)因犯罪分子的流淌性强,且反侦查实力较强,导致抓捕难首先,犯罪分子为了躲避法律或者降低风险,一般都不运用固定电话,联系工具多为无开户资料或不以实名注册开户的手机或网络电话,因此锁定详细的作案地点与作案人有很大难度;其次,犯罪分子普遍采纳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异地跨行甚至跨国取款的方式,地域流淌性大;最终,在有些团伙诈骗作案中,多数成员间并不熟识,一般都运用外号或假名,犯罪分子之间多是单
16、线联系,只和自己的上下家联系,甚至在遥控指挥下,分工明确,只做自己被支配的事情,如有人只负责打电话欺瞒被害人,有人负责转移钱款,另外有人特地负责到银行取款,这导致公安机关很难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一是由于我国刑法中没有特地规定电信诈骗犯罪,只能结合刑法第266条一般诈骗犯罪的刑法条文进行定罪及惩罚。但是,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电话诈骗时,也有用伪造的身份证开办银行帐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这些手段行为是否同时涉嫌其他犯罪,是否须要数罪并罚,值得探讨。二是犯罪金额与共同犯罪的主从犯问题有时难以认定,导致量刑有肯定难度,电话诈骗犯罪针对的一般是
17、不特定的电话用户,其受害者在地域上的分布往往非常广泛,一些被骗金额小的受害者并不情愿主动报案,因此往往难以核定详细的涉案金额。三是有些团伙成员不是主犯,虽有共同诈骗的犯意,但对其他成员单独作案所得的金额是否须要负责也值得探讨。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一般民众,应当注意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实行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1.不贪欲:不要轻信中奖的电话和短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接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发过来的所谓中奖短信时,不要急于兑奖,更不要急于按对方的指示支付给对方款项。2.不轻信:不要信任任何紧急
18、通知。不要拨打ATM自动取款机旁的任何紧急通知上的所谓银行值班电话。当取款中发生事故或者ATM机故障时,应拨打银行正规的客服热线恳求帮助。警惕短信诈骗行为,对短信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肯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独自做出推断急于转账,也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银行、司法部门都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3.多防范: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要谨慎当心,防止坏人借机诈骗。如接到猜猜我是谁这种电话时,不要急于说出对方的名字也不要透露自己更多的信息,要叫他说出自己的姓名还有和你的关系,如若对方仍旧不说,可以不予理睬,如若对方可以精确说出挚友、亲戚的名字和与自己的
19、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挚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话,一般状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刚好拨打110进行报警、询问。(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1.加大电信、金融等简单被犯罪分子冒名关联部门的平安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简单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
20、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样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殊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2.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殊要注意探讨、采纳、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快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得、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
21、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假如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惩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殊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一般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明显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处力度。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