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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锦集9篇在人们越来越信任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须要留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须要的挚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1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2、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
3、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种常态化的劳动合同,不是无终止时间的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不会导致用工制度僵化。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用工中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劳动合同1年一签
4、、甚至1年几签的状况较为普遍而作出的,目的是激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加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提高劳动主动性,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现在,在很多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成为普遍的合同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可以签订、应当签订及视为签订三种情形:一、可以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应当签订: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3类: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20xx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实施前的工作时间。2、用人单
5、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须要留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自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固定劳动合同次数,跨年度的劳动合同和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都可以视为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的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法定被解除劳动合怜悯形的,则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后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自20xx
6、年1月1日后,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单位应留意不要将试用期约定成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视为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3在分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准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
7、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接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好处: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实力的确定。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困难、工作又须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削减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弊端: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将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赐予员工补偿。2、肯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淌性。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爱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
8、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温馨提示全部的劳动者知道如下状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4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有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尤其是:“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其没有到期时间,不能到期自动终止,其解除上的不便导致被广泛理解为终身合同。一旦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为终身合同,员工的这种心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这个问题已经成了广阔企业管理
9、者最为担忧的问题之一。:谢某于1996年7月24日入职某百货公司并连续签订多份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未明确谢某的详细工作地点,只写明“乙方(谢某)听从公司支配至广东省内工作”,谢某实际始终在广州工作。双方最终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7月24日起至20xx年7月23日止,约定谢某的工作岗位为“营业员”,月工资1456元。20xx年7月15日,谢某收到百货公司发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文本,该合同载明谢某的工作岗位为“零售服务岗、行政岗”,工作地点为“广州市、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佛山市(包括甲方以及属于其管理范畴的其他公司)”,月工资860元。谢某提出异议,认为工作地点范围扩大
10、、工资数额降低。20xx年7月22日,百货公司向谢某发出书面通知,称双方就续签劳动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样,故通知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谢某收到该通知后于20xx年7月24日正式离职。后谢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百货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百货公司表示工资削减是笔误所致,但没有供应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百货公司支付谢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630元;驳回其他仲裁恳求。谢某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百货公司一次性支付谢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3120元。百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百货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6820元(20xx年1月1日前按一倍计算,之后按二倍计算)。: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
11、动条件的确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根据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样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而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其次款规定 “依据劳动法其次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爱护劳动者
12、合法权益角度动身,对于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基础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百货公司变更工作地点、降低劳动酬劳是不当的,其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二、经济补偿的分段计算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次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对此,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分段计算,百货公司应对谢某的全部工作时间支付赔偿。另一种观点则主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济补偿的处理应以20xx年1月1日为界分段计算。之前的依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的有关规定,按一
13、倍计算;之后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二倍计算。二审法院最终接受了其次种观点。首先,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原则。给予一部法律或一部法律中的某一条文具有溯及力,应由制定该法律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明确规定。依据这一原则,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关于适用时间的规定,可以认定劳动合同法不具有溯及力。其次,二倍赔偿金是劳动合同法新规定的制度,假如将赔偿金的计算时间确定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用工之日,让用人单位为新法颁布前的行为担当责任,有失公允。再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次十五条的理解,应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因此,将该条规定的“用工之日”理解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用工之日
14、”更为精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5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相关的一些问题劳动者不知道与用人单位之间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想要辞职,却不知道能否得到补偿。对于这种问题,为您详细作答。问:我在一家印刷厂工作已经5年多。公司原来是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去年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单位不同意,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裁决印刷厂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也跟我签了,此后就始终支配我干一些又脏又累没人情愿干的工作,而每月工资全加起来才1800元。我觉得现在接着在这儿工作没什么意思,想辞职,请问:单位已跟我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我主动辞职,能得到经济
15、补偿吗?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关,而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关。一般状况下,劳动者因个人缘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假如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详细到您的状况,假如您所在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您是因为觉得工资低、“接着在这儿工作没什么意思”等
16、个人缘由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所在单位就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问:我是某企业一名劳资人员,企业里出名职工在厂里工作已经10年了,他想和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是否符合规定。答: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14条中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当满意以下三个条件时,用人单位必需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二)劳
17、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三)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你询问的问题看,该职工在你单位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其提出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法有据。依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既无权终止劳动合同,也无权提出不再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6编号: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状况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
18、地址其次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须要,担当岗位(工种)工作。第五条 依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方支配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
19、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支配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别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确定。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五、劳动酬劳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担当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
20、假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福利待遇七、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 甲方依据生产岗位的须要,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平安、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第十六条 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平安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平安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削减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21、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次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其次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其次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干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
22、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次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7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
23、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举例: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资10000元,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老王也体量公司,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老王可以
24、获得的补偿是11万元。假设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单方面要解除,那么,老王可获得的补偿就应当是22万元,差了整整一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8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25、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样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样,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
26、定解除合怜悯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怜悯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次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a、劳动者患病或
27、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面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28、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该情形也分两种: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a、在试用期内的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c、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9、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需留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9案例张某是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在公司工作了许多年,每5年与公司签订一次劳动合同。20xx年,张某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2年,但其劳动合同还有3年没有到期。张某想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的人事部门告知张某其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因此没有方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签订的话,也须要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才可以签订。公司的说明是否成立呢?评析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
30、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持续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以上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有3个: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3个条件同时具备的状况下,双方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规定还表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只在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时发生,是对双方劳动合同续订中有关期限的一种限制性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
31、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应担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因此本案中,张某的劳动合同虽然还没有到期,但其已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了,已经具有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因此,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该公司应当与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5页 共25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第 25 页 共 2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