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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出卖人(甲方)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买受人(乙方):代持机构(丙方)代持机构(丙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二年十二月制定二二年十二月制定2目目录录说明说明特别提示特别提示术语解释术语解释第一章第一章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第二章第二章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第三章第三章共有产权住房价款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第四章第四章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第五章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第六章规划设
2、计变更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第七章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和保修责任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和保修责任第八章第八章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第九章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第十章其他规定其他规定3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签订本合同文本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甲方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乙方尽到提示义务。乙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并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
3、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三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三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 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5.三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三方当事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乙方和丙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7.三方当事人知晓共有产权住房政
4、策的全部内容,按照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保障自身权益,履行相应义务。4特别提示您购买的房屋为共有产权住房,在签订合同前,请您认真阅读并知晓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按照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保障自身权益,履行相应义务。该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协议见附件一。1.甲方应当按照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并按照规划性质销售。乙方应当按照本省及房屋所在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占用、使用和处分房屋。2.乙方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乙方使用该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建筑主
5、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乙方有违反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擅自转让、出租等行为的,丙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责任。3.乙方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 5 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乙方需转让的,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提交转让申请。乙方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通过综合评分、 摇号抽签等方式, 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乙方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乙方所有。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丙方不予补偿差价。乙方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规定年限,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 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提出申请。乙方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
6、保障主管部门或丙方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乙方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丙方所有。退出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丙方不予补偿差价。若乙方亡故,其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继承共有产权住房5个人份额;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按前述规定进行产权转让或退出。4.乙方应当依法、依规、依约履行业主义务,并依法、依规、依约享有业主权利,丙方的业主权利、义务一并委托乙方行使、履行。乙方购买、转让共有产权住房所产生的税费,丙方不承担,由乙方或转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缴交。乙方因共有产权住房的产生的债权债务,丙方不享有连带债权、不承担连带债务。6术语解释1.
7、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支持,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供应,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2.共有产权住房预售: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方) 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共有产权住房预先出售给乙方,并由乙方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3.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4.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非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参考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定义计算。5.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层高在 2.20m 以上(含 2.20m),
8、有上盖的永久性建筑的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6.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7.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7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有产权住房预售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
9、人:联系电话: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8乙方:【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丙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9第二章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第一条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设依据(一)甲方以【
10、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乙方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二)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核准名称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第二条第二条预售依据预售依据该共有产权住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第三条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该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性质为住宅。(二)该共有产权住房
11、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三)该共有产权住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第层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共有产权住房的特定位置。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平面图等见附件二。(四)该共有产权住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为,10其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见附件三。该共有产权住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第四条第四条抵押情况抵押情况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已抵押】【未抵押】。抵押类型:,抵押人:,抵押
12、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抵押类型:,抵押人:,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人同意该共有产权住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第五条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房屋权利状况承诺1.甲方对该共有产权住房享有合法权利;2.该共有产权住房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乙方以外的其他人;3.该共有产权住房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4.;5.。如该共有产权住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 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乙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11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
13、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乙方、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 【乙方、丙方全部损失】的赔偿金。第三章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第六条第六条计价方式和价款计价方式和价款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共有产权住房价款: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根据丙方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该共有产权住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_元整)。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为%,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为
14、%,则乙方购买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出资(币种)元(大写元整)。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根据丙方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该共有产权住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_元整)。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为%,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为%,则乙方购买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出资(币种)元(大写元整)。3按照套计算,根据丙方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该共有产权住房总价款为(币12种)元(大写元整)。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为%,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为%,则乙
15、方购买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出资(币种)元 (大写元整) 。4按照计算,根据丙方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该共有产权住房总价款为_(币种)元(大写元整)。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为%,丙方占有房屋产权比例为%,则乙方购买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出资(币种)元(大写元整)。第七条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付款方式和期限(一) 签订本合同前, 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币种)元 (大写元整),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共有产权住房价款。(二)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当于年
16、月日前支付该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价款。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3.贷款方式付款: 【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 【】 。 乙方应当于年_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13_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4.其他方式:。(三)出售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优先用于本工程建设。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房款时,应当开具相应票据。该共有产权住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该共有产权住房价
17、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第第八八条条逾期付款责任逾期付款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三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14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不低于第
18、(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五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第四章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第九条第九条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条件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2、项所列条件:1.该共有产权住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共有产权住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3.;4.。甲方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第第十十条条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一)基础设施设备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
19、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153.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以上第 1、2 项由甲方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 3、4、5、6项需要乙方自行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因开通、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以上设施中第 1、2、3 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
20、交付条件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 4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第 5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第 6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甲方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2)。(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1.小区内绿地率:年月日达到;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年月日达到;3.规划的车位、 车库:年月日达到;4.物业服务用房:年月日达到;165.医疗卫生机构:年月日达到;6.幼儿园:年月日达到;7.学校:年月日达到;8.;
21、9.。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三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交付时间和手续(一)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二)该共有产权住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于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不少于 10 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乙方。乙方未收到交付通
22、知书的, 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时,甲方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17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三)查验房屋1.办理交付手续前,乙方有权对该共有产权住房进行查验,甲方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乙方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2.乙方查验的该共有产权住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
23、次日起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因修复导致该共有产权住房逾期交付的,甲方承担逾期交付责任。(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2)管道堵塞;(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5);(6)。3.该共有产权住房查验合格后,三方应当签署共有产权住房交接单。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该共有产权住房未能按期交付的,三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2)。第十二条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逾期交付责任除不可抗力外, 甲方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乙方的,三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8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
24、逾期在日之内 (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 1 (1) 项中的期限) ,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 (1)项中的比率)。(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甲方按照乙方支付的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
25、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 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面积差异处理面积差异处理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乙方提供该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处理。1.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19(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26、、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丙方按约定权属比例共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100
27、%预测套内建筑面积(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三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2.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以内(含 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 3%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计算给付利息。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建筑面
28、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 产权归乙方丙方按约定权属比例共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误差比100%预测建筑面积(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三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3.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甲方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三方约定如下:。4.三方自行约
29、定:。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规划规划变更变更(一) 甲方应当按照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擅自变更。三方签订合同后,因规划性质、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21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内容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 甲方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 10 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应当自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三)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
30、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甲方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三方约定如下:。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设计变更设计变更(一)三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乙方所购共有产权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 甲方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 10 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该共有产权住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3.;4.。(二)乙方应当自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
31、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22乙方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三)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甲方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三方约定如下:。第七章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和保修责任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共有产权住房质量(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甲方承诺该共有产权住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
32、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的, 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 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 (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乙方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解除合同的,。(二)其他质量问题该共有产权住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 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23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三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
33、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解除合同的,。(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该共有产权住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三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列第(1)、方式处理(可多选):(1)及
34、时更换、修理;(2)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3);(4)。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七。(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1.该共有产权住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 【国家】 【地方】 标准, 标准名称:,24标准文号:。该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 【国家】 【地方】 标准, 标准名称:,标准文号:。该共有产权住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 由甲方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35、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 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因整改导致该共有产权住房逾期交付的,甲方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2.该共有产权住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 甲方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 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保修责任保修责任(一)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保修制度。甲方自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见附件八。(
36、二)下列情形,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2.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3.。25因第 2 项原因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害的,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房屋,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三)在保修期内,乙方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日内,甲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质量担保质量担保甲方未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质量担保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九。第八章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一
37、)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日内】(不超过 30日)办理预售合同联机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乙方和丙方。(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一)甲方、乙方和丙方同意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二) 因甲方的原因, 乙方和丙方未能在该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三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261.乙方和丙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或丙方任一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
38、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乙方和丙方不解除合同的, 自甲方应当完成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 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和丙方各自持有的房屋份额比例分配。2.。(三) 因乙方和丙方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一) 甲方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二)物业服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
39、务费为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四) 乙方和丙方同意由甲方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乙方和丙方。(五)乙方和丙方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27(六) 丙方缴纳按照整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该共有产权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乙方缴纳按照整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在办理该共有产权住房【入住】【
40、购房合同备案】手续前,乙方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该共有产权住房。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乙方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二)以下部位为共有部分: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2.该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
41、用房;3.。(三)甲方、乙方、丙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1.规划的车位、车库:;282.会所:;3.。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税费税费甲方、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乙方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承担。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销售、购买和使用承诺销售、购买和使用承诺1.甲方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共有产权住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共有产权住房。2.甲方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共有产权住房使用性质, 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甲方
42、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共有产权住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3.甲方承诺对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乙方和丙方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4.甲方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乙方和丙方。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5.乙方承诺遵守政策规定, 提交的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材料真实、 合法、有效,并承担因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骗购共有产权住房,或承诺腾退公租房、公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的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方式确认合同无效, 乙方应当自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之日起日内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29偿金。同时,甲
43、方应当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6.乙方使用该共有产权住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共有产权住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7.。8.。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送达送达三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甲方信息保护甲方信息保护甲方对乙方、 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非因法律、 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
44、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乙方、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乙方信息,或将乙方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补充协议补充协议30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二)。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乙方责任、排除或限制乙方主要权利内容
45、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第三三十条十条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丙方_份,【】份,【】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乙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
46、期: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31丙方(签字或盖章):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32附件一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协议1.房屋转让约定2.房屋退出约定3.房屋使用约定4.使用房屋相关费用的约定5.房屋抵押约定6.房屋继承约定附件二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附件三关于该共有产权住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1.纳入共有产权住房分摊的共用部
47、位的名称、用途和所在位置2.未纳入该共有产权住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附件四抵押权人同意该共有产权住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1.抵押权人同意该共有产权住房转让的证明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33附件五关于该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附件六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2.其他约定附件七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交付的共有产权住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 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甲方未经三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乙方。三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
48、、 产地、 规格、 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1.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2.起居室:(1)内墙:【涂料】【壁纸】【】;。(2)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3)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 ;。343.厨房:(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4)厨具:。4.卫生间:(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4)卫生器具。5.阳台: 【塑钢封闭】 【铝合金封闭】 【断桥铝
49、合金封闭】 【不封闭】 【】 ;。6.电梯:(1)品牌:;(2)型号:。7.管道:35。8.窗户:。9.。10.。附件八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甲方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共有产权住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 5 年);。3.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 2 个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 2 年);36。5.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 2 年);。6.;7.;8.。(二)其他约定。附件九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附件十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十一甲方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如:该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附件十二补充协议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