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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汇编2015年4月目 录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图1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2办理劳务派遣业务许可流程图5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办理服务指南6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图9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10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流程图13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办理服务指南14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图17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服务指南18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主办机构对申请当
2、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限 5 个工作日内分送当场当场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申 符 请 合 材 法 简 料 定 退 补易 齐 形程 全 式 序 驳回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核准人员审查(限10个工作日) 核 准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打印(限5个工作日) 申请人到主办机构领取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1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主办机构: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审批事项名称: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
3、章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一章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四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第29号) 第二章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1 -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4、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办事流程: 1、所有材料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提交,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2、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发给就业许可证,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日。 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办理拟聘用外国人就业许可的申请(内容包括:单位情况说明、拟聘用外国人情况说明、聘用外国人的原因说明); 2、用人单位营业
5、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3、拟聘用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4、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外国人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6、拟聘用外国人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7、拟聘用外国人健康检查证明书(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8、拟聘用外国人最高学历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查看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交中文翻译件); 9、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10、彩色照片2张。 办结时限:申请材料齐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
6、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 咨询电话:0473-3158016(科室) 0473-3998390(大厅) 投诉电话:0473-3158014(纪检监督) 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街奥体中心北门市政务中心2楼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劳务派遣业务许可流程图提出申请填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
7、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决定与告知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8、讼的权利。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年度报告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许可延续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逾期未提出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办理。许可变更劳务派遣单位涉及变更事项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收
9、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19 -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批事项名称:劳务派遣业务许可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3号主席令)2、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审批范围和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事流程:1、提出申请2、决
10、定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3、做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申报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办公场地在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服务场所和设施 5、劳务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明、资质证明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 8、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9、2013年7月1日前已经办劳务派遣业务的按运营要求和服务规范提交上一
11、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10、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11、有异地劳务派遣业务的需提交劳务派遣单位异地派遣备案登记表 12、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办结时限:申请材料齐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申请表格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获取方式: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咨询电话:0473-3158022(科室) 0473-3998390(大厅)投诉电话:0473-3158014(纪检监督) 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街奥体中心北门市政务中心2楼乌海
1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主办机构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限2个工作日内分送)当场当场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申 符 请 合 材 法 简 料 定 退 补易 齐 形程 全 式 序 驳回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核准人员审查(限15个工作日) 核 准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打印(限3个工作日) 申请人到主办机构领取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主办机构:乌海
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审批事项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第十一条 审批范围:初级技能培训机构由旗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中级技能培训机构由盟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高级技能培训机构、跨区域、冠“乌海市”名称的技能培训机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审批条件:内蒙古自治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内人社发2011213号) 1、举办者资格条件 2、学校人员配置条件 3、办学经费、资产和财务要求 4、办学规模、场所、设施、设备条件 5、规章制度和教学文件 办事流程:1、
14、学校提出筹设申请,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办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2、 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评估报告。3、 符合办学条件,发文批复并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申报材料:(一)申请筹设需提交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申办报告一份 2、资产来源、产权、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一份(二)申请正式设立需提交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设施设备清单 5、校长、管理人员、教师资格证明材料 6、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7、筹设、正式设立报告
15、 办结时限:申请材料齐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申请表格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获取方式: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咨询电话:0473-3158015(科室) 0473-3998390(大厅)投诉电话:0473-3158014(纪检监督)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街奥体中心北门市政务中心2楼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申请人
16、提出申请工商部门预核准名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限10个工作日内分送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退 补简易程序不符合法定形式业务场地勘察(限 3 个工作日)核准符合设立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限 5 个工作日)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限 2 个工作日)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审批事项名称: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8页、中华人
17、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审批范围和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2、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3、有开展业务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4、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事流程:1、 工商行政部门预核准名称;2、 对申请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3、 对经营场地进行勘验;4、 符合设立条件的按规定颁发行政许可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申报材料:1、设立申请;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场所使用权证明;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5、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学历、职业资格和身份证明;6、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工作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
18、;7、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表格名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许可(变更)申请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变更)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股东)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员信息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登记表;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表;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审批表;变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项目审批表;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理登记表。获取方式: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咨询电话:0473-3158017(科室) 0473-3998390(大厅)投诉电话:047
19、3-3158014(纪检监督)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街奥体中心北门市政务中心2楼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工商部门预核准名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限10个工作日内分送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退 补简易程序不符合法定形式业务场地勘察(限 3 个工作日)核准符合设立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限 5 个工作日)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限 2 个工作日)
20、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审批事项名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86页、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第十九条审批范围和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2、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3、有开展业务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4、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事流程:1、 工商行政部门预核准名称;2、 对申请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3、 对经营场地进行勘验;4、 符合设立条件的按规定颁发行政许可证;不予批
21、准的说明理由申报材料:1、设立申请;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场所使用权证明;4、工商部门予核准名称通知书;5、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学历、职业资格和身份证明;6、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工作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7、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表格名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许可(变更)申请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变更)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股东)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员信息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登记表;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表;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审批表;变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项目审批表;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理登记表。获取方式: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咨询电话:0473-3158017(科室) 0473-3998390(大厅)投诉电话:0473-3158014(纪检监督)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街奥体中心北门市政务中心2楼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