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加盟品牌标准合同范文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红加盟品牌标准合同范文汇编.docx(2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网红加盟品牌标准合同范文网红加盟品牌标准合同范文1 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运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记和与服务标记、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设设备设施、商品陈设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化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行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运用属于甲方全部的经营技术资产及
2、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记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运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相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其次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担当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独立,独立担当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推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3、。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_省_市(县)_街/路_商场_层以“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运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运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运用甲方商标、服务标记及表示这些标记、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详细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运用甲方商号、商标、标记、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运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像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运用甲方商标、标记、样式、招牌等。
4、 第五条运用范围和运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运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2)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 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仿照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仿照。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需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供应。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3.
5、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4.统一服装:必需运用“_”导购服,特别缘由必需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运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需由甲方供应、配备。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依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
6、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供应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2.免费供应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供应市场信息等。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供应足够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举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
7、费双方各负担_%。8.甲方缘由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9.免费供应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需经营甲方所供应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2.因经营环境改变及其他缘由,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需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需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需每月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
8、业报告书状况属实。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赐予第三者。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担当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行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接着营业时,必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9.乙方无论在何状况下不想再接着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协作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10.合同无论在何种状况下终止,乙方必需马上自行拆除公司招牌,
9、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退公司商标、服务标记、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需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11.乙方必需保证,在遇前第9项状况时,不再运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简单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记、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阻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隐私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旧有效。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需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果。1
10、4.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需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元/天计收;(2)其他人员按_元/天计收;(3)时间_至_天,最长不超过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动身日到返回日计算。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
11、)加盟专卖店/柜起先,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全部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中,甲方负责_%,乙方负责_%。增值税发票总额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4.乙方必需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刚好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刚好返款到甲
12、方账户,甲方停止供应税票给乙方。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记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1)单店:_万元(_万元);(2)市级:_万元(_万元);(3)省级:_万元(_万元);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13、 本合同距到期日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天累计不足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14、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供应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供应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15、具同等法律效力。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章):_代表人(签章)_身份证号:_地址:_地址:_邮编:_电话:_电话:_传真:_传真:_ 合同签订日期_年_月 网红加盟品牌标准合同范文2 甲方:(特许方) 法人代表: 住址: 乙方:(加盟者) 法人代表: 住址: “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系列连锁店主导的连锁志向,协约遵守
16、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_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领业,并全部“_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总部适应须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托付给第三者,并称作托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其次条加盟 、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托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居处)的_系
17、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恳地从事经营。 ()依照总部的标准化安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特地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在主动地帮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要相识作为_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依靠运用“_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进货“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运用“_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_食品
18、有限责任公司全部产品一级经销商 餐饮加盟合同简洁范本 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根据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安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安排,根据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安排,也可依据加盟店的实际状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得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可以参与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扬、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特地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救济; ()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化培训; ()可
19、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担当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运用 、总部承认加盟者运用“_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运用“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有关“_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运用有如下规定:()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运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供应或指定的徽记。其运用方法,要根据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带有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网红加盟品牌标准合同范文3 特许加盟总部:_(甲方) 地址:_ 电话:_ 传真:_ 特许加盟店
20、:_(乙方) 地址:_ 电话:_ 身份证号码:_ 双方在同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运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产业经营及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记和服务标记、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设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化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行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记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运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相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其次条独立的当事者 1
2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担当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独立,独立担当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推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惩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
22、代表,其次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赐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赐予加盟店运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运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运用公司商标、服务标记及表示这些标记、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运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运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运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运用范围和运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运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需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运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
23、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殊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仿照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仿照。 第七条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改变和其他缘由,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
24、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需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需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爱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全部。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改变,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探讨、完善和积累
25、。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需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学问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需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担当责任的员工参与总部规定的教化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学问和技术,加盟店担当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需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与总部规定的进修教化,获得必需的学问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担当。 4加盟店必需参与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
26、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状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状况作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依据教化安排,随时培训、教化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协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运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
27、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促销 1总部要安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扬、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担当。 第十四条帮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举荐进货渠道。 b举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供应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供应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举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详细方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
28、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个月以上,并保证全部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举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状况。总部应依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状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化、研修的费用为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
29、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运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立刻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详细金额为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假如其退出
30、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接着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运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起先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起先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
31、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其次十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需遵守总部供应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学问、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供应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其次十二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精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
32、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终一天。 其次十三条用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需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果。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其次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需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隐私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隐私。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
33、内仍旧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全部,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根据侵扰总部学问产权论处。 其次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阻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其次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吵或其他纠纷,须刚好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实行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确定。 其次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起至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
34、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状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其次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说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说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
35、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报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任关系裂开,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殊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起先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
36、经营隐私,或让他人运用或向他人供应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阻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状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任关系裂开。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托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丢失。 l加盟店店铺运用权丢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天以后仍未开业。 3
37、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报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殊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殊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丢失。 g加盟店店铺运用权丢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其次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全部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
38、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报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其次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运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需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退公司商标、服务标记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
39、条第一款状况,不再运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简单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觉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马上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运用总部授予的物品运用权,并刚好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殊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刚好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
40、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接着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运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担当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担当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担当。 第三十五条遇不行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_、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限制限度的缘由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
41、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具体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胜利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胜利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