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_869-2004_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LT_869-2004_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pdf(4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I C S 2 5 . 1 6 0 . 1 0 F 2 3 备案号:1 3 6 1 9 一2 0 0 4 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 行 业 标 准 DL / T 8 6 9一 2 0 0 4 代替 DL 5 0 0 7一 1 9 9 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T h e c o d e o f w e l d i n g f o r p o w e r p l a n t 2 0 0 4 - 0 3 - 0 9发布2 0 0 4 - 0 6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DL/ T8 6 9一2 0 0 4 目次 前言 ” n 1 范围 “ 1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二 二 一 1 3 一般规定 2 4 坡口 制备及组对要求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4 5 焊接工艺 ” ” 8 6 质量检验 ” . 1 2 7 质量标准 1 5 8 焊接修复 ” 1 7 9 焊接技术文件 1 8 附录A( 资料性附 录) 火力发电 厂常用钢材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常用焊条 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和常 温力学性能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2 9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常用焊丝的化学成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 附录D( 资料性附 录) 埋弧自 动焊常用焊剂简明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5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焊接异种钢的焊条 ( 焊丝)及焊后热处理温度速查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6 DL / T 8 6 9一2 0 0 4 月 U吕 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 会电 力司 关于确认 1 9 9 9年度电 力行业 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 通知 电 力 2 0 0 0 2 2号文的 要求,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组织行业内有关单位组成标准修订组, 对 D L 5 0 0 7 -1 9 9 2 电
5、 力建设施工 及验收技术规范 ( 火力发电 厂焊接篇) 进行了修订, 其格式按照D L T 6 0 0 -2 0 0 1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的规定。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参照了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国内有关标准及规定。根据我国电力建设 工程技术的发展和标准化工作的 要求, 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 础上, 对本 标准作出 定位。 本标准和D L T 6 7 8 -1 9 9 9 电 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共同构成电 力行业焊接工作的主干标准。本标准可以作为电 力工程 所涉及的业主、监理、 施工单位等各方均认可的焊 接技术要求使用。 D L 5 0 0 7 -1 9 9 2 实施己经1 0 年
6、。该标准对推动电 力行业焊接技术的发展, 尤其是大型火力发电 机 组的 焊接技术进步,提高 焊接工程的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随着技术的 进步,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是 必要的。本次修订的重点如下: 从原来强制性标准改变为推荐性标准; 标准名称更改为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其适用范围从原标准侧重电 力基本建设领域 扩大到火电 厂的技术改造、 检修和修复工作中所涉及的 焊接工 作; 火力发电机组的容量不作限制: 扩大了焊接方法适用范围。本标准扩大的新 焊接方法包括钨极氢弧焊 ( 含自 动或半自 动)、 熔化极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电 弧焊; 在标准结构设计上,根据新的要求以及本标准与其他支持性标准的
7、衔接的需要,作了较大的 调整。对其他支持性标准已经作出了 具体的 技术规定的内 容, 本标准尽量不再重复规定; 增加了近年来电 站已 经采用的新钢种, 重新安排了 钢材分类方法; 对原规程中过于繁琐的 程序和内 容进行了 调整。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 L 5 0 0 7 -1 9 9 2 0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C,附录 D、附录 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 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江苏 电 力建设 第一工
8、程公司、河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平、郭军、任永宁、严正、张学诚、张健、张佩 良、张信林。 DL/ T8 6 9一2 0 0 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设计、制造、安装和检修火力发电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 结构和在受压元件上焊接非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以及主、辅机本体和转动部件的焊接修复工作的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 ( 碳含量- 0 . 3 5 %) 、普通低合金 钢和耐热钢的焊条电弧焊、钨极氦弧焊、熔 化极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电弧焊、氧一 乙炔焊和埋弧自动焊等焊接方法。其他的材料、部件和焊接方 法,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技术要
9、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 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 / T 2 2 8 -2 0 0 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 B / T 2 3 1 . 1 金属布氏 硬度试验 第一部分:试验方法 G B / T 3 3 2 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 B 4 1 9 1 惰性气体保护电 弧焊和等离子焊接、切割用钨饰电极 G B
10、/ T 4 8 7 2 纯缸 G B / T 5 2 9 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 B 6 8 1 9 溶解乙炔 G B 1 1 3 4 5 -1 9 8 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 B / T 1 2 4 7 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 B 1 7 3 9 4 金属里氏 硬度试验方法 G B 5 0 2 3 6 -1 9 9 8 现场设各、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 UT 6 7 5 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D UT 6 7 8 电站 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 UT 6 7 9 焊工 技术考核规程 D L I T 7 3 4 火力 发电厂锅
11、炉汽包焊接修复 技术导则 D UT 7 5 2 火力 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 UT 7 5 3 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导则 D UT 8 1 9 -2 0 0 2 火力发电 厂焊接热处理 技术 规程 D UT 8 2 0 -2 0 0 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 UT 8 2 1 钢制承压管 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 D UT 8 6 8 -2 0 0 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H G / T 2 5 3 7 焊接用二氧化碳 J B / T 3 2 2 3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J B 4 7 3 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 8 4 )电基火字第 1 4 6号 电力建设金相检验
12、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 9 8 4 - 1 1 - 1 4 DL/ T 8 6 9一2 0 0 4 基建司电基 ( 1 9 9 3 ) 1 5 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光谱分析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 9 9 3 - 0 7 - 0 6 劳部发 1 9 9 6 2 7 6 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 动部 1 9 9 6 - 0 8 - 1 9 质技监锅发 【 1 9 9 9 1 5 4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 生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 9 9 9 - 0 6 - 2 5 3 一般规定 3 . 1 总的要求 3 . 1 . 1 除相关合同中另有规
13、定的部分外,火力发电机组的焊接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工作应按本规程的规 定执行,对于火力发电厂相关设备部件的修复、技改除应执行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 压 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外,其焊接工作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3 . 1 . 2 电站钢结构焊接工作应按D L / T 6 7 8的规定执行。 3 . 1 . 3 焊接工程应事先根据 D UT 8 6 8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确认、 制定工作 程序,编制焊接工艺指导 书和必要的焊接施工措施文件。 3 . 1 . 4 焊缝质量检验应根据部件工况条件和质量要求分 类进行。 3 . 1 . 5 金属材料 检验、设备焊缝检查、通球试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接
14、头质量检验、焊接人员考核 等项工作,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 . 1 . 6 重要部件的 焊接修复应按照专门的 规程、 规范、技术导则的 规定执行。 3 . 2 企业及焊接人员 3 . 2 . 1 承担火力 发电 厂焊接工程的企业 ( 或单位) 应具备的条件 3 . 2 . 1 . 1 具有国家认可的 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企业资质, 具各相应的质量体系。 3 . 2 . 1 . 2 企业的 质量体系中应对焊接工程管理有明确的规定, 在焊接工程施工中,企业的质量体系应 能有效运行,确保焊接工程的质量。 3 . 2 . 1 . 3 具备 3 . 2 .2所规定资格的 焊接人员,并应明确符合资
15、格的 专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工程的 焊接 技术工作。 3 . 2 . 1 . 4 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 焊接装备条件。 3 . 2 . 1 . 5 承担火电 厂焊接工程的 企业应经常组织焊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 不断提高他们的 专业 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3 . 2 . 2 企业在承担火电厂焊接工程时, 焊接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 . 2 . 2 . 1 焊接技术人员 a )焊接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b )焊接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一年的专业技术实践; c )在焊接工程中担任管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焊接技术人员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焊接工程师
16、 资格。 3 . 2 . 2 . 2 焊接质量检查人员 a )火力发电厂焊接工程中的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技 术水平: b )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c )焊接专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焊接质量检查高级资格。 3 . 2 . 2 . 3 焊接检验、检测人员 a ) 焊接检验人员应具备初中以 上的文化程度, 其中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照 D L / f 6 7 5的 规定 参加考 核并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 b )焊接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员应按照考核合格项目及相应
17、的级别从 事检验、检测工作; DL / T 8 6 9一2 0 0 4 c )评定检测结果, 签署无损检验报告的检验人员必 须由n 级及以 上人员担任; d )从事金相、光谱、力学性能检测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 . 2 . 2 . 4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应按照D UT 6 7 9 的 规定参加焊工技术考核, 取得焊工 合格证书, 并按照考试合 格项 目 适用范围从事焊接工作。 3 .2 . 2 . 5 焊接热处理人员 a )焊接热处理操作人员应具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 b )焊接热处理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考核合
18、格并取得资格证书。 3 . 2 . 3 焊接人员的基本职责 3 . 2 . 3 . 1 焊接技术人员 a )贯彻工程质量方针, 掌握工程概况, 编制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拟定焊接技术措 施,参与焊 工技术培训工作; b ) 组织并参与焊接工艺评定, 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制定焊工技术培训方案; c )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工程中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 d )参与重要部件的焊接质量验收; e )记录、 检查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本专业工程竣工技术文件的移交, 组织进行焊接工程专 业技术总结。 3 . 2 . 3 . 2 焊接质0 检查人员 a )编制焊接质量验收项 目 和实施计划,负责
19、焊接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相关质量措施的实施; b )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深入工程实际监督有关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 报告有关部门; c )确定受检焊缝或检验部位,记录并监督检验质量,负责工程质量统计; d ) 掌握焊工技术状况, 检查焊工合格证件。对违章作业或作 业质量不稳定的 焊工有权停止其焊接 工作,有权建议焊工技术考核委员会吊销焊工合格证书; e )及时积累和总结焊接质量监督资料,整理焊工质量档案,配合整理工程竣工技术文件并移交。 3 . 2 . 3 . 3 焊接检验、检测人员 a )按照指定部位和委托内 容依据本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检测工作,做到检验及时、结
20、论准 确、及时反馈; b ) 填写、 整理、签发和保管全部检验记录;配合有关人员整理、 移交专业工 程竣工技术资 料; c )对外观不合格或不符合无损检验要求的焊缝,应拒绝进行无损检验。 3 . 2 . 3 . 4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 a )按照D UT 6 7 9 规定的合格项目 适用范围从事焊接工作; b ) 熟悉并严格执行焊接作业指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 c )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自检: d )当 作业条 件与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不相符时,应停止或拒绝施焊。在作业过程中出 现重大质量问 题时,应停止施焊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3 . 2 . 3 . 5 焊接热处理人员
21、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照D UT 8 1 9 的 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3 . 3 材料 3 . 3 . 1 钢材 3 . 3 . 1 . 1 钢材材质必须符合设计选用标准的规定, 进口 钢材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钢材必须 附有材质合格证书。 首次使用的 钢材应收集焊接性资料和焊接、焊接热处理以 及其他热加工方法的指 导性工艺资料,按照D UT 8 6 8 确认焊接工艺。 DL / T 8 6 9一2 0 0 4 火电 厂常用钢材的化学成分和 力学性能见附录A o 3 . 3 . 1 . 2 工程代用材料应经过设计批准。工程中使用的临时材料应符合 3 . 3 . 1 . 1的规定,并应经
22、过工程 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3 . 3 . 1 . 3 在使用中 对钢材材质有怀疑时 应按照该钢材批号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检验。 3 . 3 . 2 焊接材料 3 . 3 . 2 . 1 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使用工况条件和焊接工艺 评定的结果选用。 3 . 3 . 2 . 2 同种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a )焊缝金属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与母材相当; b )焊接材料熔敷金属的下转变点 ( A c , )应与被焊母材相当 ( 不低于1 0 0C ); c )焊接工艺性能良 好。 3 . 3 . 2 . 3 异种钢材焊接时焊接工艺及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
23、合DUT 7 5 2的规定。 3 . 3 . 2 . 4 焊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 规定,焊接工程中使用的进口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工艺提供方提交的技术文件的要求。 火电 厂常用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 熔敷金属力学性能和相关标准见附 录B o 3 . 3 . 2 . 5 钨极氢弧焊应使用符合 G B 4 1 9 1 规定的钨饰电极。 3 . 3 . 2 . 6 埋弧焊用焊剂应符合G B / T 5 2 9 3 或G B / T 1 2 4 7 0 的规定。 3 . 3 . 2 . 7 首次使用的新型焊接材料应由 供应商提供该材料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 含常、高 温)、A c
24、 , 、 指导 性焊接及热处理工艺参数等技术资料,经过焊接工艺评定后方可在工程中 使用。 3 . 3 . 2 . 8 焊接材料的 存放、管理应符合 J B / T 3 2 2 3的 规定。存放一年以 上的焊接材料用于重要部件焊 接时,如对其质量产生怀疑,应重新做出鉴定,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3 . 3 . 2 . 9 焊条、 焊剂在使用前应按照其说明 书的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焊接重要部 件的焊条,使用时应装入保温温度为 8 0 0 C -1 1 0 的专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 3 . 3 . 2 . 1 0 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锈、垢、油污。 3 . 3 . 3 焊接用气体
25、3 . 3 . 3 . 1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氢气应符合GB / T 4 8 7 2的规定。 3 . 3 . 3 . 2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二 氧化碳气体应符合H G / T 2 5 3 7 的 规定。 3 . 3 . 3 . 3 氧一 乙 炔焊接方法 所用的氧气纯度应在9 8 . 5 %以上。 3 . 3 . 3 . 4 氧一 乙炔焊接方法所用的乙炔气体应符合 G B 6 8 1 9的规定。 3 . 3 . 3 . 5 乙炔气体质量可用检查焊缝金属中硫、 磷含量的方法确定, 其含量不得超过被焊接金属的 标 准含量。 3 . 3 . 3 . 6 使用氧一 乙 炔焊接方法时, 焊接工艺评定应结合现场
26、使用条件进行,并测定焊缝金属的硫、 磷 含量。 3 . 3 . 3 . 7 焊接工程中使用的 其他气体应符合相关标准的 规定。 3 . 4 焊接设备 3 . 4 . 1 焊接设备 ( 含热处理设备、无损检测设备) 及仪 表应定期检查,需要计量的 部分应定期校验。 3 . 4 . 2 所有焊接和焊接修复所 涉及的设备、仪器、 仪表在使用前应确认其与承担的 焊接工作相适应。 4 坡口 制备及组对要求 4 . 1 一般要求 4 . 1 . 1 焊口 的位置应避开 应力 集中区,且便于施焊及焊后热处理。 4 . 1 . 2 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 其中 心线距离管子弯曲 起点或联箱外壁或支架边缘至少 7
27、 0 m m ,同根管 子两个对接焊口间 距离不得小于1 5 0 m m o 4 . 1 . 3 管道对接焊口, 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 起点 不小于管道外径, 且不小于1 0 0 n i m ( 定型管 件除外) , 4 DL/ T8 6 9一2 0 0 4 距支、吊 架边缘不小于 5 0 m m。同 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 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1 5 0 m m ,当管道公称直径大 于 5 0 0 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 5 0 0 mmo 4 . 1 . 4 管接头和仪表插座一般不可设置在焊缝或焊接热影响区内 。 4 . 1 . 5 容器筒体的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封头弯曲起点
28、应不小于容器壁厚加 1 5 m m ,且不小于 2 5 m m。相互平行的两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容器壁厚的3 倍,且不小于 l 0 0 mmx 不 要 求 全 焊透 的 结构 1 3 I T型接 单 v形一 】 20 】500600 匡 习 50600 不 要 求 焊 透 的 结 构 1 2 要 求 焊 透的结构 少 1 4 IT型接!K形 D s M z 1 2 要 求 焊 透 的大 型 结构 容 器 和 结构 QsDsMz 1 51搭 接 a 焊接方法的符号表示按DUI 6 7 9的规定。 b 对口间隙视现场实际 情况在焊接作业指导书中 预先规定。 c 当不采用全氢弧焊时,本栏表示 W
29、s 用于根层焊接,D s 用于填充和2 或盖面焊接 ( 下同)。 表2 管子端面与管中心线的偏斜度要求 图例 管子外径 ( ” l m )( o f(m m ) 庄虱 56 0 6 01 5 9 巧 9 2 1 9 2 1 9 0. 5 1 1 . 5 2 d ) 焊件壁厚不相等, 且厚度差不 超过 5 m m 时, 可在不影响焊缝强度的 情况下,按照图 l d )形式 简易 加工。 5 焊接工艺 51 环境要求 5 . 1 . 1 允许进行焊接操作的 最低环境温度因钢材不同 分别为: DL / T 8 6 9 一2 0 0 4 A - I 类为一 1 0 0C; A - I I 、A - 1
30、 1 1 , B - I 类为0 0 C; B - 1 1 、B - I II 为5 0 C; C类不作规定。 5 . 1 . 2 应采取措施减小焊接场所的风力, 现场风速应符合G B 5 0 2 3 6 - 1 9 9 8 中2 . 0 .4 .2 的规定。 5 . 1 . 3 焊接现场应该具有防潮、防雨、防雪设施。 5 . 2 焊前预热 5 . 2 . 1 焊前预热的加热方法、 加热宽 度、保温要求、测温要求等按照D L / T 8 1 9 有关规定执行。 5 . 2 . 2 预热工艺应该包含在焊接工艺评定范围之内并进行评定。 5 . 2 . 3 推荐各种钢材施焊的预热温度见表 3 0 5
31、 . 2 . 4 特殊情况下的焊前预热要求: a )在 0 及以下低温下,壁厚不小于 6 mm 的耐热钢管子、管件和厚度不小于 3 4 m m 的板件焊接 时,预热温度可按表 3的规定值提高 3 0 C-5 0 C; b )在一 1 0 及以下低温下,壁厚小于 6 mm的耐热钢管子及壁厚大于 1 5 mm的碳素钢管焊接时应适 当预热; C )异种钢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焊接性能较差或合金成分较高的一侧选择; d )接管座与主管焊 接时,应以 主管规定的 预热温度为准; e )非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承压件选择。 5 . 2 . 5 施焊过程中,层间温度应不 低于规定的预热温度的 下限
32、, 且不高于4 0 0 0 C a 5 . 3 焊接方法和工艺 5 . 3 . 1 承压管道焊接时,所用的焊接方法可采用表4的规定。 5 . 3 . 2 除非 确有办法防止焊道根层氧化或过烧, 合金含量较高的耐热钢 ( 铬含量) 3 % 或合金总含量 5 %)管子 和管道对接焊接时内 壁必须充氢气或混合气体保护,并确认保护有效。 5 . 3 . 3 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 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 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 对口用卡具。 5 . 3 . 4 焊接时, 管子或管 道内不得有穿堂风。 5 . 3 . 5 定位焊时,除其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焊工和预热温度等应与正式施焊时间
33、相同外,还应满足 下列要求: a )在对口根部定位焊时,定位焊后应检查各个焊点质量,如有缺陷应立即清除,重新进行定位焊; b )厚壁大径管若采用填加物方法定位,填加物必须采用同种材料,当去除临时填加物时,不应损 伤母材,并将其残留焊疤清除干净、打磨修整。 表 3 各种钢材焊前预热温度 钢的合金系 ( 举例钢号) 管材板材 器 预热温度 ( ) N NE 气 刃 口 夕 预热温度 ( ) 碳含量50 .3 5 %的 碳素钢及其铸件 3 2 6 1 0 0 20 033 4 1 0 0 - 1 5 0 C- Mn ( Q3 4 5 ) 3 1 51 5 0 20 0 3 3 0 3 2 8 Mn
34、- V ( Q3 9 0 ) 告 M o- 告 M o- V ( 1 4 M n M o V . 18 M n M o N b g ) 李 1 51 5 0 20 0 1 C r - 告 M o ( 1 5 C r M o . Z G 2 0 C rM o ) 告 C r- 告 M o ( 12 C rM o ) 笋 1 01 5 0 2 5 0 DL / T 8 6 9一2 0 0 4 表3( 续) 钢的合金系 ( 举例钢号) 管材 板材 鬃 预热温度 ( ) N AE 、1 口I n 尸 预热温度 ( ) 1 C r - 1 M o - V ( 1 2 C r 1 M o V , Z G 2 0 C r M o ) 2 62 0 03 0 0 , 告 C r- 1 M o- V ( 1 5 C rl M o lV , Z G 1 5 C r lM o 1V ) 2 C r - 生 M o- W - V ( 1 2 C r 2 M o V V V T i B ) ; 号 C r- 全 M o- V , 2 去 C r- 1 M o ( 12 C r2 M o ) 3 C r - 1 M o- V - T i ( 1 2 Cr3 Mo VS iT i B) 62 5 0 . 3 5 0 9 C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