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招警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问题精编.docx

上传人:ylj18****41534 文档编号:21517410 上传时间:2022-06-2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2.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招警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问题精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2招警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问题精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招警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问题精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招警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问题精编.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招警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问题方式二:扫描二维码招警题库军人考试题库三支一扶题库 赤峰招警 内蒙公务员 事业单位 老师聘请 银行聘请 农信社 国企 公选 国家公务员 医疗卫生 特岗老师 老师资格 选调生 招警 更多 招警 招考信息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报考指导 19课堂 面授课程 网络课程 图书教材 热点举荐 招警考试招考信息 招警考试阅读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招警 阅读资料 2022招警公共基础学问备考-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问题 2022-06-13 17:24:06| 来源:赤峰中公教化 共享到: 0 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为广阔考生供应内蒙古招警备考资料大全在

2、招警考试中各个题型常会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关注本站获得招考考试复习资料。 当前,电信诈骗案件依旧处于高发状态。通过电信诈骗等案件的新闻同学们也会发觉,有些时候电信诈骗当中的某些犯罪分子,他们可能是被头目利用,从而走上的犯罪道路。那么今日我们就来深化学习一下共同犯罪当中的教唆犯。一、学问点讲解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告、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有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1)成立教唆犯须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需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实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例如,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假如甲教唆乙杀人,甲便是教唆犯;假如甲

3、教唆乙盗窃,甲则是间接正犯。其次,必需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有意。假如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有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则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假如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不成立共犯,但教唆犯仍旧应当担当刑事责任。第三,必需有教唆有意。教唆犯只能由有意构成,过失不行能成立教唆犯。一般来说,教唆犯相识到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有意进而实施犯罪,相识到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被教唆人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发生。(2)教唆犯的认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根

4、据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地定为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3)教唆犯的惩罚惩罚教唆犯应当留意以下三点:第一,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惩罚。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状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有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状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惩罚。假如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惩罚;假如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其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惩罚。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峻,

5、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峻,理应从重惩罚。第三,假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这种状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状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状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二、典型例题(单选)关于教唆犯说法错误的是()A.过失可能成立教唆犯B.对于教唆犯应当根据他所教唆的罪定罪C.对于间接教唆也应按教唆犯惩罚D.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有意A。解析:教唆犯只能由有意构成,过失不行能成立教唆犯。故本题。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的认定问题是一个热点问题,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常常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希望此文章能帮到广阔考生,加深对此学问点的理解,在考试中取得佳绩。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nmcf) 关键词阅读 内蒙古招警考试 招警 招警考试招阅读资料 上一篇:2022招警公共基础学问备考-行政强制 下一篇:2022招警公共基础学问备考-不作为犯罪如何认定 快速访问手机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