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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乡塘区扶贫开发以奖代补自选产业项目西乡塘区扶贫开发以奖代补自选产业项目 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项目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8 号)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府办2016112 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行以奖代补促进我城区“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确保建档立卡户(含未脱贫、已脱贫、已退出,以下简称贫困户)如期实现稳定脱贫的有关事项,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以奖代补是指由贫困户先行实施特色产业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其进行奖励的补助方案。实施以奖代补,必须遵循以
2、下四项原则:(一)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和贫困户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立足本地实际,依照我城区“5+2”、村级“3+1”特色产业,建立城区、镇、村三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二)聚焦精准。始终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紧紧围绕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模板,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参与产业发展能力,推动扶贫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三)全面覆盖。20182020 年分布实现贫困户参与特色产业全覆盖目标。2018 年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的比例要达 80%以上,力争达到 100%,2019 年及以后达到全覆盖。动员有 1
3、个劳动力以上(含)的贫困户,自主选择参与 1 个以上的村级“3+1”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发展(非贫困村参照执行);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搭建平台,帮助贫困户与经营主体签订代种代养代加工、委托经营、股份合作、合作经营等协议,参与特色产业项目开发,获得产业收益,实现稳定脱贫;对于技术要求较高,单靠一家一户难以有效实施的项目,要注重引进经营主体实施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受益,实现双赢。(四)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城区、乡镇、村委实行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城区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奖补政策、补助标准;镇、村通过公开栏(墙)等宣传媒介,公开奖补政策、补助标准、补助数量
4、、补助金额和受益对象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0 天,并保留照片、文字等资料备查。二、奖补对象以奖代补实施对象为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户;结合当年脱贫摘帽指标任务要求,优先支持未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脱贫户和当年计划脱贫户。三、奖补标准奖补对象统一以户为单位。在扶持期内按特色产业项目类别和单个贫困户的最高、最低限额奖补标准进行奖补(详见附件 1)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累计不超过 5000 元。已经得到各级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等争取到的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项目不予奖补。四、资金来源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整合的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等。五、奖补流程(一)贫困户申报以奖代补项目。帮扶责任
5、人指导贫困户根据我城区“5+2”、村级“3+1”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范围,结合自身种养情况确定拟申请项目后,参照西乡塘区特色产业项目及分类奖补目录及标准(见附件 1),提出以奖代补项目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需在 5 日内组织村干部、帮扶干部对项目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填报西乡塘区_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 2)。(二)奖补对象申请验收。贫困户实施完成以奖代补项目,经该贫困户的帮扶联系人现场核实后,由贫困户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西乡塘区贫困户以奖代补产业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 3)该贫困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基础信息
6、表、身份证复印件、 “一卡通”账户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等申报材料。 (以上材料经村委会盖章后有效且缺一不可)(三)组织验收。各镇人民政府作为验收主体部门,负责组织本级相关部门(所),依据各村的验收申请数据,对拟受益对象申请的以奖代补自选产业项目开展验收,验收结果报备城区领导开发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四)公示公告。以奖代补自选产业项目的资金使用应严格实行城区、乡镇、村委实行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城区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奖补政策、补助标准;镇、村通过公开栏(墙)等宣传媒介,公开奖补政策、补助标准、补助数量、补助金额和受益对象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0 天,并保留照片、文字等资料备查。对于公
7、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重新报备。(五)奖补资金兑现。对验收合格并经公示公告无异议的项目,各镇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六、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分工。乡镇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是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产业扶贫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奖代补产业项目,包括计划编制、项目申请、报批、审核、实施、验收、拨款和监督等各项工作。城区扶城区扶贫贫开开发领导发领导小小组产业组产业开开发专责发专责小小组组负责制定城区“5+2”特色产业规划、指导各村制定“3+1”特色产业规划,并督促、指导特色产业计划实施
8、;牵头协调组织城区项目主干管部门审核以奖代补补助对象相关材料;定期向上级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提供特色产业发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城区扶城区扶贫办贫办负责配合城区开发领导小组产业专责小组做好扶贫特色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监督以奖代补对象的真实性、合规性。城区财政局负责筹措特色产业发展资金,并指导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发放到户。城区城区农农林水利局、林水利局、发发改局、工信局、商旅局等改局、工信局、商旅局等项项目主管目主管部部门门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拟定以奖代补产业扶贫项目计划,审核资金发放材料,加强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组织项目验收,引导行业专项资金向特色产业项目倾斜支持。(二)加
9、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及时公开奖补程序、奖补对象、奖补项目、奖补标准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完善管理服务。城区相关单位、各镇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农林工旅等部门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疾病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解决奖补项目产品的销路问题。(四)强化监督指导。城区审计、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对产业
10、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的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严肃查处。各乡镇要成立奖补资金监督小组,对奖补资金的项目审批、实施、验收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扶贫监督员要将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监督范围。(五)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记入城区相关部门诚信黑名单,给予相应惩戒。城区、乡镇两级相关人员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以奖代补项目推进不力或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比例达不到年度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分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 年 10 月 19 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府办201611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