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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生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中学生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 寒假最终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头,小说围围着卖血的经验,绽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担当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其次次卖血,挽救了一个面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变更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冲突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当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须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
2、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终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恒久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夫具有的和善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终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夫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终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确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原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行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当度过的。他的哭荒谬
3、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心情会始终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痴迷,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如同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渐渐拉出来,拉到路的终点。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子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心情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
4、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夫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或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夫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中学生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2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子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验来折射出那个年头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困和愚昧;其次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困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芳香,因为自己强_了她,好像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
5、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_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困,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一般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点。 最终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终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许多种相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始终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终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
6、他饱受熬煎,倍感煎熬。最终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来,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子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冲突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切。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微环节描写也是相当的精彩,如最终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许三观起先哭了,他放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颈项里,
7、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毅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溢了哀痛。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犬牙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裂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终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子公简洁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终只想美美
8、的吃一顿,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白余华作为一个胜利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中学生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3 很早以前就看过这本书,遗忘了是从哪里看到的举荐,图书馆的他很破,想必是因为有肯定的阅读价值了才被那么多人借去观赏,所以我不介意他的破,反而觉得这样,他的阅读价值会更大,既然决然的拿回来! 他表达的是作者对长度的痴迷,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未绝的回忆,一首朴实无华的民歌,一个人的一声,这一切如同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渐渐拉出去,拉到了录得终点。 整本书的基调感觉有点沉闷,书是以许三多一生为主线,通过献血的事务,
9、将整本书贯穿出来,纵观本书,许三多总共卖了五次血: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殊,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头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干脆,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产全拉走了,许三观用其次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产。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宽恕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推断一乐原委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
10、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探望摔断了腿的林芳香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当补偿林芳香,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芳香。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愿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无望哭泣。许三观最终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
11、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焦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忙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款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峻,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邻
12、居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打算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剧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许多中国人一样慢慢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知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中学生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4 余华,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
13、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务背景下,一个一般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牵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子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解并描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探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刚要去医院卖血的农夫的队伍,起先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起先了他结婚生子以及接着卖血的生活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
14、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好像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阅历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骄傲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挽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须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文化_,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解并描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
15、状况以及它的兴衰改变。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尝和剖析会发觉,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识了的奇妙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深思:那些人在那儿原委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深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爱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子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接着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坚韧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牢固的人都
16、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这话看似贪欲,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慎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超,情结清楚,易于理解。全部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绽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冲突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旁敲侧击、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受颇深,收获巨多。 中学生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5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一般的许三观的不一
17、般的卖血经验,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一般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伤。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定。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定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困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
18、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假如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其次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舍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验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簇新感,满意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似乎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宝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
19、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确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好像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验都是与这个家休戚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一般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很多的感动,或许是因为父亲原来就是一个宏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其次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情愿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照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
20、象里便有了林芳香。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意。 三年饥荒,十年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备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最终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孤独,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劝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中学生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