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2135083 上传时间:2019-12-12 格式:PDF 页数:79 大小:2.4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中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华中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华中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中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7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1 - 学学 校校 简简 介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国内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是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是 1984 年教育部批准试办的首批 22 所研究生院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在 1995 年全国研究生院首次评估中,进入全国十佳研究生院行列;在近年的研究生教育高校竞争力排行榜中稳居前十位。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 7000 余亩,各种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园内树

2、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 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0 大学科门类和 29 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7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15 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7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5 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188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20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29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9 个,8 个学

3、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 44 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4 个学科进入 A+,A 类学科 14 个,B+及以上学科33 个。与世界一流大学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文理医工百花齐放、各具优势,各学科大师云集、平台集聚、成果涌现、人才辈出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400 余人,其中教授 1200 余人,副教授约 1400 余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17 人(不含双聘院士) ,“千人计划”入选者 48 人(其中“外专千人计划

4、”8 人) ,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149 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9 人、讲座教授 42 人、青年项目 15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9 人,“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5 人,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2 人,973 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青年科学家 3 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8 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9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24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9 人。 学校在第三方评价中表现优异。2019 年,我校居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 101-150,列大陆高校第 5-8;中国最好大

5、学排名并列第 7。2019 年 7 月我校 ESI 全领域排名全球第 242 位,前 1%学科领域数达 15 个;前 1学科领域数 3 个,数量并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第 8 位。2018 年 10 月发布的USNews 全球最佳大学学科排名,计算机科学列全球第 6,工程学列全球第 19,材料科学列全球第32。2017 年以来,邀请近 70 位境外顶级专家到校开展学科国际评估,对 12 个学科的发展状态进行诊断性评估,获得高度评价。 - 2 -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

6、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及国家脉冲强磁场科学中心(筹) 、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还拥有 4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 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6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 个国家专业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文献资源 1098 万余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和一家出版社。附属

7、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是湖北省乃至中南地区的医疗诊治中心。附属梨园医院突出老年病学的特色,是湖北省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 35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0 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约 1600 余人次的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我校任教、合作科研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4 年学校工程科学学院成为全国首批四家国际化示范学院之一。中欧能源学院、光电国家实验室、脉冲强磁场和精密重力测量中心等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成为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 - 3 - 华中科技大学华

8、中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定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037号。 第三条第三条 学校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接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在医学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中接受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严格执行

9、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生院负责执行上级部门招生法律法规,制订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关管理文件,组织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监察处负责对初试考务、命题评卷、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受理信访投诉、处理违纪舞弊、加强风险防控。 第六条第六条 各研究生招生

10、单位(院系、附属医院等二级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章第三章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 第七条第七条 2020 年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硕士研究生 7500名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700 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400 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300名左右。最终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第八条第八条 允许应届生报考的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全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3000 名左右,最终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院系

11、统考生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复试前公布的工作细则为准。 第九条第九条 国家专项计划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均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种专项计划须满足各类计划的报考条件) ,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后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专项计划硕士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 第四章第四章 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第十条第十条 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

12、和- 4 -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所有专业的学制为 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关院系的工程管理专业,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会计专业,软件学院的电子信息类别(原软件工程)学制为 2.5 年;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设计、法律硕士、临床医学各领域、口腔医学和护理的学制

13、为 3 年;其他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 2 年。学制年限最终以2020年培养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考生应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的说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第五章第五章 报考条件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

14、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相关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

15、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的人员,须

16、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 5 -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第(一)

17、、(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经 5 年或 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各项

18、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生; 3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的要求(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四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

19、需在现场确认前到各院系研究生科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确认。 3我校 2020 年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为刑法学(030104)的检察专业方向和经济法学(030107)的知识产权法方向,其他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录取类型均为学术学位定向就业。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20、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 2019 年 11 月 10 日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及复印件。所有考生需在信息确认(11 月 6 日-11 月 10 日)前准备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 6 - 行认证报告并记录好认证编号。 第六章第六章 报名及信息确认报名及信息确认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

21、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报名及信息确认; 3其他所有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选择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外地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年 9月 24 日至 9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 生

22、通 过 互 联 网 登 录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网 报 名 , 网 址 : http:/ ( 教 育 网 )或http:/(公网) ,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二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

23、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信息确认时应向报考点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名、考试或复试资格。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考点(4202)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填写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编号。我报考点将核实其认证报告的真实性后,考生方可进入上传照片页面,若认证报告真实性审查未通过,考生不可继

24、续确认。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 、 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开据工资转移介绍信或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全部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 ,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7 - 或学籍。 第七章第七章 考试及录取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初试时间及准考证要求 1考生应当在 2019年 12月 14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

25、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2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进行(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复试 1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26、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初试成绩满足报考院系专业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2复试一般在 3 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的复试细则及基本要求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3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 4其他相关加分和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5调剂工作根据复试后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发布信息。接收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

27、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

28、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第八章 学费、资助及就业学费、资助及就业 - 8 -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2020 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费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内容以我校研究生院及院系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

29、。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录取时签订的用人单位就业合同执行,不进行就业派遣。 第九章第九章 违规处理违规处理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

30、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处分(处理)等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 ,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

31、诚信档案 ,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网站。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 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表。各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

32、人数)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硕士专业目录查询页面。实际招生人数以复试细则为准。 - 9 -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7-87541746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 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微信公众号:hust_gszs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欢迎扫码关注留言。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 10 - 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

33、位研究生招生规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 (教民20045 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 (教民200511 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的高校之一,为国家培养定向专项人才,每年的招生任务由教育部下达。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录取人员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 50%。招

34、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 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三、招生生源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1.西部 12 省(区、市) ,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5、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7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 。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

36、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日,下同)或 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11 - 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五、报名与

37、考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六、录取六、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七、其他 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安排单独强化基础培训,各招生学校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

38、,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 5 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 8 年) 。 - 12 - 各院(系)联系方式各院(系)联系方式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区号 027)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区号 027) 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邓老师 87543431 400 人文学院 陈老师 87557713 012 物理学院 高老师 87543881 陈老师 87542403 013 化学与化工学院 刘老师

39、87559334 章老师 87556545 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崔老师 87541744 403 法学院 沈老师 87556343 1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老师 87557904 法律硕士中心 沈老师 87557648 1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王老师 87557814 404 社会学院 张老师 87543252 122 中欧能源学院 刘老师 87559713 407 公共管理学院 蒋老师 87559344 123 航空航天学院 朱老师 87540293 13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陈老师 87543035 MPA 中心 游老师 87556744 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徐

40、老师 87543258 4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卢老师 87544455 151 力学系 程老师 87543238 411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87543339 17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陆老师 87792269 420 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老师 87543347 181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王老师 87543704 431 体育部 童老师 87558789 18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何老师 87558730 440 软件学院 廖老师 87792252 184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王老师 87540131 450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谭老师 87557253 187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41、胡老师 87793536 510 基础医学院 吴老师 83692627 2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郭老师 87556058 513 公共卫生学院 袁老师 83692341 22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胡老师 87559134 514 药学院 汪老师 83692733 24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骆老师 87542231 515 法医学系 刘老师 83692638 26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87792403 51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张老师 83692824 271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程老师 87541142 517 护理学院 郑老师 83692654 300 管理学院 陈老师

42、 87556491 519 计划生育研究所 张老师 83692651 MBA 中心 刘老师 87541915 530 附属协和医院 舒老师 85726337 MPAcc 中心 朱老师 87541911 540 附属同济医院 王老师 83663649 310 经济学院 陆老师 87543251 550 附属梨园医院 江老师 86777897 580 附属武汉儿童医院 吕老师 82308859 92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汤老师 - 13 - 学术学位学术学位招生目录招生目录(011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0

43、11)(011) 数学数学(070100)(070100) 01(全日制)分形几何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01|数学分 析 801|高等代数 02(全日制)几何与拓扑 03(全日制)代数学 04(全日制)泛函分析 05(全日制)微分方程数值解法及其应用 06(全日制)智能计算与图像处理 07(全日制)非线性系统的介观建模与仿真 08(全日制)随机分析 09(全日制)随机动力系统 10(全日制)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11(全日制)调和分析及其应用 12(全日制)动力系统及其应用 13(全日制)优化理论与方法 14(全日制)控制理论及其应用 15(全日制)深度学习的数学理论 统计学

44、统计学(071400)(071400) 01(全日制)数理统计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01|数学分 析 801|高等代数 02(全日制)应用统计 03(全日制)统计计算 04(全日制)机器学习与模式识别 - 14 - 专业学位专业学位招生目录招生目录(011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011)(011) 应用统计应用统计(025200)(025200) 01(全日制)统计建模与数据挖掘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2|统计学 02(全日制)信息统计 03(全日

45、制)经济与金融统计分析 04(全日制)生物与医学统计分析 05(全日制)社会统计与管理统计 06(全日制)统计计算及应用软件 - 15 - 学术学位学术学位招生目录招生目录(012012 物理学院物理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物理学院物理学院(012)(012) 物理学物理学(070200)(070200) 研究方向 10 的招生人数 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 10%。 01(全日制)理论物理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02|数学 (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870|量子力学 02(全日制)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03(全日制)原子与分子物理 04(全日制)等

46、离子体物理 05(全日制)凝聚态物理 06(全日制)声学 07(全日制)光学 08(全日制)无线电物理 09(全日制)精密测量物理 10(全日制)固体地球物理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02|数学 (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804|大学物理 或 870|量子力学 11(全日制)天体物理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02|数学 (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870|量子力学 12(全日制)生物物理 - 16 - 学术学位学术学位招生目录招生目录(013013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013)

47、(013) 化学化学(070300)(070300) 01(全日制)无机化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或 622|有机化学 或 623|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 874|物理化学 或 875|化工原理 02(全日制)分析化学 03(全日制)有机化学 04(全日制)物理化学 05(全日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6(全日制)化学生物学 07(全日制)材料化学 08(全日制)工程化学 - 17 - 学术学位学术学位招生目录招生目录(100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100)(

48、100) 机械工程机械工程(080200)(080200) 01(全日制)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806|机械设计基础 02(全日制)机械电子工程 03(全日制)机械设计及理论 04(全日制)车辆工程 05(全日制)工业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68|生产与运作管理 06(全日制)测试技术及仪器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806|机械设计基础 或 807|互换性与技术测量 设计学设计学(130500)(130500) 01(全日制)工业设计与产品战略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26|工业设 计史论(工业设计史、工业设计概论) 505|工 业设计综合(含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方法学、命 题设计) 或 806|机械设计基础 02(全日制)现代展示与景观设计 03(全日制)信息与交互设计 04(全日制)设计教育研究 05(全日制)服务设计 专业学位专业学位招生目录招生目录(1001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材料 > 建筑材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