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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黄兴兴镇镇 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 2 20 00 06 6- -2 20 02 20 0 年年) (2 20 01 16 6 年年修修订订版版)黄兴镇人民政府黄兴镇人民政府二二一六年八月一六年八月2黄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文 本1目目 录录前前 言言.1 1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1 1第一节 规划目的.1第二节 规划任务.1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1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2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3 3第一节 区域概况.3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3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4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5
2、5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5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5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6 6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6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7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7第五章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8 8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8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8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8第四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9第六章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9 9第一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9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10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1第七章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1212第八章第八章 生态环境
3、建设和地质环境评价生态环境建设和地质环境评价.1414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14第二节 地质环境评价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15第九章第九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1616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1919附表附表.2020附表 1 黄兴镇主要控制指标表.20附表 2 黄兴镇 2006-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1附表 3 黄兴镇 2006-2020 年耕地保有量规划表 .22附表 4 黄兴镇 2006-2020 年土地整治规划表 .22附表 5 黄兴镇 2006-2020 年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23附表 6 黄兴镇 2006-2020 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24附
4、表 7 黄兴镇 2006-2020 年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 .261前前 言言黄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以下简称“现行规划 ”)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黄兴镇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及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原干杉镇被整体并入了黄兴镇。在长沙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力推进城乡统筹和产城融合建设的大背景下,合并后的黄兴镇凭借其东临黄花国际机场、西靠长沙高铁新城的优越地理位置,将成为长沙县发展前景最具优势的卫星城镇之一。黄兴镇面临的经
5、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现行规划与黄兴镇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与用地布局等方面的矛盾逐步凸显,亟需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现行规划修改以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为基础,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湘国土资发201447号)等文件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黄兴镇自身的土地利用特点以及近几年来土地管理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引导黄兴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
6、对策建议,以便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更好的服务于黄兴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进一步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黄兴镇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第二节 规划任务根据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类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
7、用地及其他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6、 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2二、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政策文件及批复1、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41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
8、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514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 (湘政发201129号)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湘国土资发201447号)7、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长政办函发201530号)8、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号) (2016年5月16日)三、相关规划及规程1、 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 黄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 长沙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
9、-2020年) 4、 长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 长沙县功能分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规划(20132020)6、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7、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8、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09)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本次规划范围为长沙县黄兴镇,土地总面积15710.87公顷。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3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第一节 区域概况黄兴镇位于长沙县南部,地处东经 1130411314、北纬
10、28032811之间,东接江背镇,南抵浏阳市,西邻长沙市雨花区,北靠榔梨镇和黄花镇。2014年全镇总人口 10.85 万人,辖 20 个行政村。本镇紧靠长沙市高铁新城区,处于湖南“长株潭”一体化经济圈北核心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京珠高速、上瑞高速两条交通大动脉擦身而过;长株高速公路纵贯南北,且设有互通与黄江公路相接;镇区距黄花国际机场 8 公里,距长沙县城 10 公里。本镇地处浏阳河畔,地貌以平原、丘陵为主,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境内水资源丰富,浏阳河自东南流入,环北沿边界向北流出;另有小型水库 11 座。本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温暖潮湿、四季分明、春夏多雨、秋冬多旱、暑热期长、严寒期短。
11、年平均气温 17.2,年平均无霜期 275 天,年平均降水量1368 毫米。本镇是辛亥革命元勋黄兴和共和国大将许光达的故乡,是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区、省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马王堆市场群、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均坐落于本镇。本镇农业发达,是长沙地区无公害蔬菜主要供应地之一、浏阳河百里万顷花卉苗木产业带的前沿窗口,镇内有全国最大水培蔬菜观光园绿世界、中南五省最大的气调果蔬保鲜库长沙华中气调果蔬保鲜有限公司等知名涉农企业。本镇依托浏阳河风光带及黄兴故居、许光达故居等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2014 年,全镇共完成区域内财税总收入 5872 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
12、66.30 亿元。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一、区位交通优势得到明显提升被浏阳河三面环绕的黄兴镇,东接黄花国际机场,西与高铁长沙南站隔河相望。境内黄江公路、黄兴大道等纵横交错的城市立体交通体系与长沙县城星沙融为一体;黄兴大桥、劳动路跨浏阳河大桥和地铁 2 号线实现了黄兴与长沙市区的完美对接,长株高速、绕城高速、沪昆高铁、低速磁悬浮轨道等穿境而过,区位交通优势的明显提升,加速了黄兴城市化的步伐。二、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发展潜力提升2015 年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原干杉镇整体划入黄兴镇,合并后的黄兴镇,资源更加丰富、产业更加多元。马王堆市场群、湖南物流总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等项目的相继落户与建成,
13、黄兴镇将成为供应长株潭、辐射中南地区的大型现代化物流枢纽中心。以上汽大众为龙头的汽车产业发展,使得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聚效应更加凸显。随着长沙市临空经济区的建设,黄兴镇凭借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将发展成为长沙县的汽车制造、机械配件和现代物流中心。4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2014 年全镇农用地 12214.1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7.74 %,其中耕地5515.0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5.10%;建设用地 3056.1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5%;其他土地 440.5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0%(详见表 1-1) 。二、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以耕地、林
14、地为主。2005 年,全镇耕地、林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 35.10%、32.51%,合计占土地总面积的 67.61%。2、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2005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 8.37%,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72.99%;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440.78 平方米,比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确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上限标准 140 平方米高出 300.78 平方米。三、土地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1、城镇空间扩展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本镇城镇建成区坐落于北部的平原和低丘地带,地势平坦、资源环境优越,周边分布着大量优质耕地。城镇扩张势必会占用大量优质农田,
15、这使得城镇空间扩张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2、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大,利用效率低2014 年全镇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 217 平方米,超出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确定的人均 140 平方米上限标准。农村居民点布局中,聚居农户四户以下的农村居民点个数达到 1760 个,占全镇农村居民点个数的 72.58%。表 1-1 2014 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表单位:公顷、%地地 类类面积面积比重比重土地总面积15710.87 100.00 耕地5515.01 35.10 园地169.39 1.08 林地5108.23 32.51 其他农用地1421.56 9.05 农用地农用地合计122
16、14.19 77.74 城镇用地658.03 4.19 农村居民点用地1868.97 11.90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3.00 0.46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2600.00 16.55 交通用地341.66 2.17 水利设施98.66 0.63 交通水利用地 小计440.32 2.80 特殊用地15.80 0.10 其他建设用地小计15.80 0.10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3056.12 19.45 水域363.87 2.32 自然保留地76.69 0.49 其他土地 合计440.56 2.80 5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一、战略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科
17、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城北新区”建设,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用地。进一步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更好地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二、战略重点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资源质量,引导农用地向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企业集中。2、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积极改造现有道路,提升道
18、路等级,为加快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条件。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4、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布局,引导农村人口向集镇集中,引导工业用地向集镇内工业小区集中。5、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集镇、中心居民点或基层居民点集中,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三、区域产业发展定位1、加大农业开发力度,以花木产业、蔬菜等郊区农业产业为重点,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2、依托武广新城,大力发展商贸、金融、教育、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区域性服务中心;加快技术和产品结构调
19、整,在现有工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汽配机械制造产业,打造长沙县“百里百亿”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走廊核心区;同时,依托空港城建设带来的独特区位优势,发展与航空运输相关的产业,全力推动临空经济发展。3、积极承接长沙市区各类市场搬迁,建设以蔬菜、生鲜食品和水产品市场,副食及日用品市场,家电和零配件市场为主的大型现代市场群;4、发挥人文和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滨河旅游、农业旅游、历史旅游、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业。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5032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600 公顷;2006-2020 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 707 公顷
20、。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5297.05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96.68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3775.42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3357.74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3176.73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2251.82 公顷以内。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具体见表 3-1。6表 3-1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指标名称2005 年年2020 年年指标属性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5747.45 5032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34.50 3600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2239.41 5297.
21、05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967.44 4796.68约束性总量目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60.43 3775.42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3357.74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176.73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251.82约束性增量目标补充耕地任务量707约束性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2020 年农用地 10077.98 公顷,比 2005 年净减少 2936.51 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82.84 %调整到 2020 年的
22、 64.15 %,减少 18.69 个百分点。一、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结合城乡一体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耕地由 2005 年的 5747.45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4309.31 公顷,净减少1438.14 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6.58 %调整到 2020 年的27.43 %。二、园地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挖掘现有园地的生产潜力。调整园地生产布局,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规模化和基地化。园地由 2005 年的 197.25 公顷调整到
23、2020 年的 103.04 公顷,净减少 94.21 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1.26 %调整到 2020 年的 0.66 %。三、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生态林地;重点加强主要公路沿线防护林地保护和建设;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7林地由 2005 年的 5557.18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4587.95 公顷,净减少 969.23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5.37 %调整到 2020 年的 29.20%。四、其他农用地保障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面积。其他农用地由 2
24、005 年的 1512.61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1077.68 公顷,净减少434.93 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9.63 %调整到 2020 年的 6.86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实现建设用地与人口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县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满足必需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2020 年建设用地 5253.36 公顷,比 2005 年净增
25、加 3013.94 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14.25%调整到 2020 年的 33.44 %,增加 19.18 个百分点。一、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由 2005 年的 1967.44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4729.32 公顷,净增加 2761.8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12.52 %调整到2020 年的 30.10%。其中:城镇用地由 2005 年的 89.26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3589.08 公顷,净增加3499.82 公顷。城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0.57%调整到 2020 年的2
26、2.84%。农村居民点用地由 2005 年的 1807.01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1008.59 公顷,净减少 798.42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11.50%调整到 2020 年的 6.42%。采矿用地由 2005 年的 71.17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53.64 公顷,净减少 17.53公顷。采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0.45%调整到 2020 年 0.34 %。2005 年本镇未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到 2020 年,全镇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8.0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0 %,较 2005 年增加 78.01
27、 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由 2005 年的 255.99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511.33 公顷,净增加255.34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1.63 %调整到 2020年的 3.25%。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由 2005 年的 15.99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12.71 公顷,净减少3.28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0.10 %调整到 2020 年的 0.08%。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20 年其他土地 379.53 公顷,比 2005 年净减少 77.43 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
28、由 2005 年的 2.91%调整到 2020 年的 2.42 %,下降 0.49 个百分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数据具体见附表 2。8第五章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按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一、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的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
29、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比选的重要因素。2006-2020 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2251.82 公顷以内。二、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湖南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三、落实耕地保有量到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5032 公顷,主要分布在黄兴新村、鹿芝岭村、打卦岭村、沿江山村、干杉社区、新建村和斗塘新村。四、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加
30、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 “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的间隔功能。五、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一、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按照“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和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结合长沙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
31、布局。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600 公顷。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加强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经培肥达到中等以上耕地质量后调整为基本农田。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集中连片、配套设施齐全、高产稳产、抗灾能力优异、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围绕“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村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耕地
32、的同时,做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9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全镇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707 公顷。第四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一、耕地保护措施1、保护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区内土地用途;2、大力改造区内中低产田,努力提高耕地质量;3、非农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4、耕地不得闲置、荒芜;5、严禁一切不利于水土保持的活动;6、不得在保护区内擅自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7、开发本区域的耕地后备资源,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破坏生态环境。二、基本农
33、田保护措施1、保护区内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六章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与管制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提高建设用地保
34、障科学发展的能力。第一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和总量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5297.05 公顷之内。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357.74 公顷之内。二、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集约高效”的原则,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工矿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合理调整城镇工矿用地供应结构,调整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保卫生等用地的比例,
35、切实提高生态用地比例,促进城镇、工矿和谐发展。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 100 平方米以内。三、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搞好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逐步形成既保持湖湘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用地格局;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宅基地超标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10地合理流转,农民新建住宅用地指标采取等量置换的办法,并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四、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整合交通用地,严格项目用地管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
36、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新建公路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加大防洪、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的建设力度,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确保部分沿河风光带、防洪堤加固和防汛设施等水利设施项目用地。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一、城乡建设用地(一)城镇用地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城镇用地 3397.67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946.53 公顷,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2072.17 公顷以内。新增城镇用地主要分布于高铁新区片区、临空经济片区和大众汽车片区等区域。到 2020 年,全镇城镇用地规模为35
37、89.08 公顷。(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1008.59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144.01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 46.49 公顷以内。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全镇规划中心居民点 95 个和基层居民点 259 个,选择鹿芝岭村、蓝田新村、光达村和长安村作为长沙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以示范村为典型,以城镇和中心居民点为重点,以基层居民点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中心居民点和基层居民点集中,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控制下,在农村居民点集中过程中,各中心居民点和基层
38、居民点布局可根据村庄规划适当调整。(三)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20 年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 131.65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新增用地控制在 78.01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 69.27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25.96 公顷以内。规划建设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项目主要是长沙监狱和陕西汽车集团长沙环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二、交通水利用地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 511.33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新增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 258.07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 107.20 公顷以内。(一)交通用地规划新建交通项目 10 个,分别为:绕城高速、东八线联络线、黄兴大道北延线、北横线、物流大道、香堤北路、星沙 500KV 变电站进站道路、万家丽北路及北延线、长沙 1000KV 交流变电站进站道路和停车站附站。规划扩建交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