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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调整方案调整方案老四平老四平镇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二二 O 一八年五月一八年五月目目 录录前前 言言.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2一、指导思想 .2二、调整原则 .2三、调整依据 .3四、调整完善的总体思路 .6五、规划的期限与范围 .6第二章第二章 调调整完善目整完善目标标与控制指与控制指标标.7一、调整完善目标 .7二、调整完善控制指标 .7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结结构构调调整与布局整与布局优优化化.9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土地用途分区与
2、调调控控.14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4二、一般农地区 .14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15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16四、独立工矿区 .16I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7第五章第五章 建建设设用地空用地空间间管制管制.18一、允许建设区 .18二、有条件建设区 .18三、限制建设区 .19四、禁止建设区 .19第六章第六章 永久基本永久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红线护红线划定及管控措施划定及管控措施.21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21二、管控措施 .21第七章第七章 生生态态保保护红线护红线划定及管控措施划定及管控措施.22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22二、管控措施 .22第八章第八章 村土
3、地利用村土地利用调调控控.23第九章第九章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情况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情况.25一、土地整治目标 .25二、土地整治安排 .25第十章第十章 规规划划实实施保障措施施保障措施.26II附表:附表:附表 1 老四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 2 老四平镇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情况表附表 3 老四平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附表 4 老四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附表 5 老四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 6 老四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III附附图图附图 1 老四平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 年)附图 2 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 3 老四平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附图 4 老
4、四平镇土地整治规划图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0前前 言言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老四平镇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以及昌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对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本调整方案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现行规划执行,与现行规划共同组成了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
5、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划各项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一、指一、指导导思想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和昌图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二、调调整原整原则则(一)总体稳定、局
6、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认真执行占补平衡政策,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年)调整方案2永久保护。确保现有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
8、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三、三、调调整整依据依据(一)法律与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土地复垦条例;(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8)辽宁省实施办法;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3(9)辽宁省基本农田保护办法。(二)相关政策依据(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9、 号);(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辽宁省促进“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709 号);(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73 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推
10、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 号);(10)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674 号);(11)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4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 号);(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15)国土资源部办公
11、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16)关于征求调整方案意见的函(辽国土资函2016121 号);(1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1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19)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20)辽宁省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五条措施的通知;(21)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22)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2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三)相关规划依据(1)昌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12、划纲要;(2)昌图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5(3)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4)昌图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年);(5)昌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6)昌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四、四、调调整完善的整完善的总总体思路体思路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实施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
13、用结构和布局,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外延扩张,保障镇级重点建设项目落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效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现镇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五、五、规规划的期限与范划的期限与范围围现行规划期限为 2006 年-2020 年,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 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为 2014 年,规划调整完善执行期为 2015-2020 年。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与现行规划范围一致,包括老四平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区域总面积 9027.7 公顷,下辖 9 个村民委员会,1 个社区办事处。昌图县老四平镇
1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6第二章第二章 调调整完善目整完善目标标与控制指与控制指标标一、一、调调整完善目整完善目标标调整完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将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中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15、,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通过规划调整完善,解决现行规划与客观发展实际之间的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二、调调整完善控制指整完善控制指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至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调整为 6737.1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 5305.9 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 1573.2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 1350.9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 530.7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 117.1 公顷,非农
16、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10.3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88.2 公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7顷以内。(三)其他规划调控指标。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园林地规模分别调整为 4.4 公顷、337.1 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调整为 5.0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 190.0 平方米/人。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8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结结构构调调整与布局整与布局优优化化一、土地利用一、土地利用结结构构调调整整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老四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7、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一)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2014 年末,全镇农用地面积为 740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 82.05%;建设用地面积为 145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6.14%;其他土地面积为 16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 1.81%。根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土地利用战略重点和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调整、优化全镇土地利用结构。通过本次调整完善,规划到 2020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 7301.9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 104.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降
18、低到 80.88%;建设用地规模 1573.2 公顷,比 2014 年增加 11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 17.43%;其他土地面积为 152.6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 1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降低到 1.69%。全镇土地利用率为 98.31%。(二)农用地结构1.耕地。2014 年末,全镇耕地面积为 6981.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7.33%。到 2020 年,耕地面积调整为 6737.1 公顷,减少 244.1 公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9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降低到 74.63%。2.园地。2014 年末,全镇园
19、地面积为 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5%,规划期内园地面积保持不变。3.林地。2014 年末,全镇林地面积为 185.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6%。到 2020 年,林地面积调整为 337.1 公顷,净增加 15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 3.73%。4.其他农用地。2014 年末,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23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61%。到 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 223.3 公顷,减少 12.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降低到 2.47%。(三)建设用地结构1.城乡建设用地。2014 年末,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256.8 公顷,占土地总
20、面积的 13.93%,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436.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84%,农村居民点规模 82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09%。到 2020 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 1350.9 公顷,净增加9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 14.97%。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整为 530.7 公顷,净增加 9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5.88%;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调整为 820.2 公顷,规划期间面积保持不变。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14 年末,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199.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1%。到 2020 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
21、设用地面积调整为 222.3 公顷,净增加 23.0 公顷,占土地总面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0积的比重提高到 2.46%。(四)其他土地结构2014 年末,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 16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1%。到 2020 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 152.6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 1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降低到 1.69%。二、土地利用布局二、土地利用布局优优化化老四平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全镇坚持增量提升与存量优化并举,调结构与促发展并重的原则,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一)农用地布局1.耕地和基本农田
22、布局。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优先将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和交通方便的耕地以及城市周边、道路沿线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2.园地布局。老四平镇园地主要分布在金山村和徐家村等村。规划期内主要以维护现有园地为主,综合运用农业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1提高园地利用效益。3.林地布局
23、。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林地,适当安排退耕还林,加大对荒草地的植树造林力度,优化林地结构,扩大林地面积。林地主要分布在光辉村、金山村和徐家村等村。4.其他农用地布局。老四平镇规划期内优先选择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安排新建畜牧项目,尽量少占耕地,鼓励规模化养殖,发展畜禽加工龙头企业。积极推广温室栽培技术,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其他农用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二)建设用地布局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内,按照统筹城乡与区域用地的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安排上,优先保障老四平工业园区的合理用地需求。老四平镇城镇用地主要集中在光辉村和泉沟村等村,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光辉村和泉沟村
24、等村,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2.交通用地布局。规划期内,为完善全镇交通网络,老四平镇重点建设国道 303 线拓宽改造、园区路网、乡村道路村村互通、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路段加宽工程等项目,使交通系统有效的支撑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3.水利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期内,为提升全镇生态环境,保障水源地充足,老四平镇重点建设水库、水利合闸、河道治理工程、河流防洪工程等项目。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2(三)重点区域用地布局老四平镇工业园区位于沈铁工业走廊的最北端,园区主要以机械加工项目为主,轻工产品为辅,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工业园区的合理用地需求,
25、完善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生态、经济协调稳定发展。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3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土地用途分区与调调控控一、基本一、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护区区区域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长期不得占用或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以耕地为主的区域,该区是粮食作物及其他农作物的主产区,不得随意占用及改变用途和面积。结合老四平镇各村耕地资源规模、农业投入产出能力等因素,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 5452.4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 5305.9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
26、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油田产能用地、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风电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一般二、一般农农地区地区区域划定。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
27、需要,划分一般农地区。一般农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4地区包括除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以外的耕地、集中连片的园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和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园地,以及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业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该区规划范围为 2176.4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保障畜牧小区发展用地。区内的耕地禁止建设占用,确需占用的,经批准转用后,实行“占一补一”动态平衡,必须开发复垦出与
28、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否则须缴纳耕地开垦费。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区内土地严禁用于建窑、建房、建坟和堆放固体废弃物。鼓励实施土地整理,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搞好土地建设,提高土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三三、城、城镇镇建建设设用地区用地区区域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的城镇建设用地和规划期间新增的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该区在主要分布在光辉村和泉沟村,规划范围为 396.1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
29、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规划相衔接。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5和废弃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优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废弃、撂荒土地。在进行城镇建设规划发展区内土地开发利用时,首先保证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公共基础设施的配置来引导土地开发利用时序。四、村四、村镇镇建建设设用地区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规划期内需要重点发展的老四平镇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以及保留现状、不再扩大规模的村庄
30、和集镇建设用地。该区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规划范围为 820.5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村镇规划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划入村镇建设用地的面积要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相协调。四、独立工四、独立工矿矿区区区域划定。独立工矿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以及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该区规划范围为 134.3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但必须符合工矿建设规划,对进入区内的工业项目要严格审查,限制污染严重的工业,以保证本区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区内土昌图县老四平镇土
31、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6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状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生五、生态环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境安全控制区区域划定。包括丰产水库等重要水源区,主要分布在丰产村。该区规划范围为 48.0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32、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7第五章第五章 建建设设用地空用地空间间管制管制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老四平镇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的扩展态势,根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的划定,将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实行差别化的空间管制制度。一、允一、允许许建建设设区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规划期内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村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区域。该区总面积 1350.9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 14
33、.96%。管制规划: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二、有条件建设设区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8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该区总面积 856
34、.5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9.49%。管制规划: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三、限制建三、限制建设设区区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总面积 6772.3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75.02%。管制规划: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四、禁止建设设区区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
35、域。该区土地总面积 48.0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 0.53%。老四平镇禁止建设区主要分布在生态环境较为敏感的地区,包括重要水源地等地域范围。管制规划: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9禁止建设区不得调整。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0第六章第六章 永久基本永久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红线护红线划定及管控措施划定及管控措施一、永久基本一、永久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红线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方案老四平镇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5305.
36、9 公顷,将基本农田外围界线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二、管控措施二、管控措施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其它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要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加以保护,以达到永续利用的要求;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区内零星的非耕地或非农用地,要有计划地调整和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若短期内不能调整者,只能保留现状,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不得弃耕撂荒,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基本农田一经
37、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对确因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占用的基本农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并补充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1第七章第七章 生生态态保保护红线护红线划定及管控措施划定及管控措施一、生一、生态态保保护红线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方案老四平镇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水库等重要水源地。二、管控措施二、管控措施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应满足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的属性特征与保护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大型农业开发、畜禽养殖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
38、农业建设;红线范围内禁止与规划主导方向相违背的其他建设,现有建设应逐步引导改正或关闭;以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合理规划布局,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严格禁止与饮水工程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2第八章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村土地利用调调控控一、各村用地指标调控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老四平镇根据本镇土地资源状况与利用特点,综合考虑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水
39、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分析等因素,确定土地利用的重点和发展方向,依照定性、定量、定位与定序的有机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需要与可能,将老四平镇规划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与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地块。二、布局控制1.按照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并落实到地块。2.将上级下达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分解并逐一落实到地块。3.按照上级下达的土地复垦任务将复垦地块落实到位。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期内结合各村实际,合理确定各村耕地保有量,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规划调整完善后,老四平镇规划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 6737.1 公顷,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昌图县老四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