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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法制教育实例演讲稿多篇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今天讲三个主题: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一滴水蕴藏着大海的本质,一束光反映了太阳的光辉,一件小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修养。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某大公司招聘一名员工,因为待遇好,来应聘的人很多。最后,是一位其貌不扬,学历也不高的人被选中了。其他的应聘者不服,就问公司老板。老板说:“聘用他的原因是他带来了许多介绍信 。第一,他在门口蹭掉脚下的泥土,进办公室后随手关上了门,说明他办事认真、仔细;第二,他看到有个残疾老人,立即起身让座,表明他心地善良,体贴别人;第三,应聘时他先脱掉帽子,回答问题干脆果断,说明他既懂
2、礼貌又有魄力;第四,其他人都从我故意放在地板上的那本书上迈过去,只有他俯身拾起并放在桌子上 这些不是很好的介绍信吗?把工作交给这样的人,不是很放心吗?”这个报道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点滴小事会给人以成功的阶梯,也会使人与成功失之交臂。难道举手投足的瞬间小事真的会有如此作用吗?其实文明习惯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行为情操的重要表现,文明与不文明二者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同样是一件小事,这样做就文明,那样做就不文明,泾渭分明,道理并不复杂,但贵就贵在文明习惯的养成,难就难在长期的坚持。大家都是长期接受教育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如何对待手中的一张废纸,教室寝室中洁白的墙壁,嘴里的一口痰
3、,吃后的果皮、包装袋,教室寝室中的公物;如何面对每一节课,一次日常的作业,一次普通的考试;如何对待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口角俗语?无论大家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人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善待身边的小事,才算具有成功的基础。一个不知道爱父母、爱家庭的人,一个不知道爱培养他教育他的学校的人,一个不知道爱自己工作环境的人,哪里谈得上爱国呢?同样一个不知道爱别人的人,也是不可能得到别人的爱和帮助的。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
4、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 ,学会忍让大家知道,清明节中国的传统节日,一个纪念祖先的日子,其主要的纪念仪式扫墓是行孝的具体表现。当你们在扫墓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身体从哪里来?父母处来。父母的身体又是哪里来?祖父母处”这样一直追问下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为表示感谢,所以我们要到祖先的坟前奠祭,这就叫感恩。
5、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悲剧或不幸就是一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我任何东西。但事实上,一个人来到社会后尚未作任何贡献就已经得到了社会恩泽,享受着科技文化和教育等社会资源和社会服务。一个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首先是他人和社会帮助的结果。所以,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安身立命,就要学会感恩。那么,作为尚未进入社会的高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谁感恩,怎样感恩呢?这是我们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给大家讲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负气出门远游,其实他只不过是被妈妈责备了两句而已。年轻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又冷又饿,整整四天没吃到东西了。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温暖的床上,额头上放着一块浸了湿水的
6、毛巾,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床边给他一勺一勺地喂姜汤。担心姜汤太烫,老人总是轻轻地对着汤勺吹几口气,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给他,看着老人那慈爱的模样,他的鼻子顿感发酸,两颗晶莹的泪珠慢慢涌上了他的眼角,他哽咽的对老太太说:“大娘,谢谢您!” 。夜里,窗外飘起鹅毛大雪,他刚刚闭上眼睛,忽然听到门吱的一声轻响,老人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给他掖了掖被角。看着额上落满雪花的老人,他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紧紧拉着老人的手说:“大娘,真的谢谢你了!”接着,他便如实的告诉了老人自己离家出走的缘由。听完他的话,老人怜爱的叹息了一声:“你真是一个傻孩子啊!”老人顿了顿对他说:“我只不过是为你做了一顿饭,掖了
7、一次被角,你就这么的感激我。可是有人给你做了几千次饭,给你掖过几千次被角,可你感激过她一次吗?他怔住了,不解地望着床边的老人,这个人是谁呢?。老人笑着对他说:“这个人就是你妈妈呀。你妈妈为你做了那么多,可你曾对她说过一句谢谢了吗?” 。是啊!妈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自己真的至今连一声谢谢都没说过。愧疚的泪水渐渐涌满了他的眼眶,为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更为那一个神圣而温暖的称呼:妈妈。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 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
8、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我们的父母起早摸黑挣钱供养我们读书。当你们在小店购物或在食堂就餐时,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钱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树立一种正确的消费观,适当消费。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这样的现象:有的同学星期天从父母那里拿来的一周生活费不到一天就用完了,以后的几天靠从同学教师那里借钱度日;有的同学甚至用钱进行赌博、抽烟或买小灵通、手机等。我想,父母把我们养大成人,非常不容易。我
9、们要对父母感恩,就不应该贪得无厌地索求他们的付出。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
10、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
11、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 15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我的讲话完了,谢谢!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各位老师、同学们
12、,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
13、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 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 1 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
14、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 20XX 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
15、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 20XX 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 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
16、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以
17、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
18、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 40 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
19、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
20、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 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
21、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
22、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
23、的好公民.谢谢大家.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 20 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
24、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0 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 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
25、是,近年来,14-18 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
26、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
27、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
28、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其中影响青少
29、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 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
30、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
31、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
32、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 XX 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 11 岁,最大的 17 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 XXXX 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同学们:今天受我们学校之邀,到这里与你们谈一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事.当我看到这个花园般的校园,干净明亮的教室,还有你们一张张充满青春朝气的脸,我也觉得
33、年轻了许多,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但同时,我的心情也是沉重的,因为当我面对你们的时候,我也想到那些在高墙内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孩子,他们现在不能在这里享受自由的阳光,不能在操场上自由的奔跑,不能坐在这里细心聆听老师的教诲.他们就是因为未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么失学,要么接受政府管教,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和条件像你们一样接受正常的教育,正常地学习,他们因为一时的冲动或无知触犯法律,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我希望你们能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自己能够健康成长.那作为一名学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面对复杂的社会,如何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呢?下面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希望能够对你们有所启发
34、:一、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什么是遵纪守法?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有难度的.遵纪守法要求作为学生除了守法外还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老师的话,听家长的话.在你们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以后,你们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任何单位都无法保障一个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也不会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没有章法,任何人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怎么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学生,生活的圈子本来就不大,遇到的事情也不会太复杂.当自己想做非正常的事的时候,建议你先想想能不能做?自己先在心里给一个初步的判断.如果你还不是很清楚,我告诉你一个办法:先和你的好朋友商量一下,听听朋友的意见.因为
35、每个人的成长与学识不同,判断问题的能力也不同.如果还不能确定,去学校问问老师,回家问问家长.我告诉你们,在你们这个年龄,老师和家长是你们最值得信赖的人,可能也是你们最讨厌的人,那是因为他们管束着你们,使你们不能尽情地玩、不能舒服地睡懒觉,还催促你们去做你们并不喜欢的东西.但你们要知道,老师和家长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把你们往邪路上引,因为你们是他们的希望和未来.任何人都崇尚美好的未来.我自己也有过花季的年龄,也经过你们的这个阶段.那个时候,我最讨厌的就是家长和老师.当时,我感觉没有他们我的生活才是快乐和丰富多彩的,但几十年过来,我现在的感觉,这个世界上给我最亲、最近的就是家长和老师,我从内心感谢他们
36、,在行为上报答他们.没有他们的管束和悉心照顾,我也难以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那什么是法?也就是说法律是什么?法律的定义非常拗口,也不好懂.下面我给你们解释一下: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准则.即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不能做事有什么不利的后果.下面说个案例:XXX,XX 学院大三的学生.20XX 年 10 月 20 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XX 年 10 月 23 日,被告人 XX 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XX 年 1 月 11 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 XX
37、 提起了公诉.同年 4 月 22 日在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XX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 月 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 XX 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XX 年 6 月 7 日上午,XX 被执行死刑.这里大家思考一下四个问题:1、这是一个什么性质案件?这是一个刑事案件,为什么说是刑事案件?因为案件当事人已经触犯了刑法,就受到刑罚处罚.这里有一个转化的过程,本来是一般的交通肇事,XX 未必触犯刑律,应该是民事案件.但事故发生后,XX 的杀人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了.我们国家在处理民事与刑事案件时,采取先刑后民的原则.即如果一个的行为既违反了民事法律,又触犯了刑律
38、,就是要先处理刑事案件,后处理民事案件.区别民事与刑事案件的方法:民事要钱,刑事要命.2、事故发生后,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维持现场,尽快送附近医院或者打 120 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求助.同时,报警,让警察来处理.3、XX 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都触犯了哪些法律?撞人:主观是过失.违反了交通法规,根据受害人张妙的伤势分三种情况,如果是轻微伤或者轻伤,构成交通违法,进行民事赔偿即可;如果是重伤或死亡,构成犯罪,则要负刑事责任.但因为是过失犯罪,在处罚上与故意犯罪相比轻很多.杀人:主观是故意.触犯刑法第 232 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39、徒刑.4、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 17 条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 14 条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个案件中,XX 不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二、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怎么区分打架还手与正当防卫?为说明这个问题,我先说一个案例:李某在某市场以卖水果为生.2007 年 1 月 15 日,李某守在水果摊前卖水果.王某要买水果,于是过来询问价格,感觉价格合适并买了 5 斤水果.傍
40、晚王某来到李某的摊位前,说是因为水果不好吃想退掉已买的水果,李某不同意.于是王某拿起水果扔向李某,李某随即躲闪没有打到李某.王某因为水果没有打到李某,更加愤怒,于是上去朝李某的脸部打了两拳,因李某长得瘦小,王某长得高大,不敢还手,还是躲闪.王某于是上去掐住李某的脖子朝其腹部用脚猛踢.李某想跑,王某拽住他继续殴打.李某情急之下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腹部刺去,王某倒地.李某拨打了 110 与 120,王某经鉴定构成重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遭到王某的不法侵害时,一度采取了克制与躲避的态度.后为避免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被迫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刺伤.李某将王某刺伤后没有继续
41、刺伤王某,而是拨打了 110 与 120.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程度与不法侵害的性质与程度相适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负刑事责任.解析: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及其意义刑法第 20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正当防卫行为的概念来看,其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它具有
42、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刑法之所以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三、学生面对校园内外的恶少,如何保护自己?现在中小学校园周围出现“恶少”这样一种现象,“恶少”往往是一些不能完成学业的流生,或是厌学、逃学的在籍生,平时十分无聊,强欺弱,大欺小,往往存在追求刺激的心理,用别人的痛苦换取自己的快乐.这种在中学生周围欺负他人,劫取钱财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屡发现,有不少中小学生被“恶少
43、”侵袭,更多的学生惟恐日后遇上“恶少”的纠缠和欺负而心有余悸.如何对付这种“恶少”呢?我给同学们介绍几种办法:1、遇到这种人,你要大胆地回应他,以自己的正气去压住那邪气.与他们讲话要大声,尽可能让其他同学或人听见,这样,他们可能会立即收敛并停止对你们的威胁.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因为他们一是做贼心虚;二是怕老师或其他知道.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给了钱、物以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们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 “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
44、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2、远离班里和学校里的“坏孩子”,更不能与出了名的“坏孩子”交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3、上学、放学或者课间,尽量不要一个人外出,尽可能地结伴而行,特别是女生.4、不与校外的同龄人一块玩.一般情况下,如果校外的孩子找你们玩,你可以想想,他为什么不读书?上课的时间,他为什么能跑到外面去玩?这种孩子一般都不是好孩子.当然也有特别的例外情况.5、当你遇到威胁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搭话;你不与他搭话,他们就不知道你是与谁出来,也不知道有没人接你回家?他们就不敢轻易对你们动手.6、当你一
45、个人遇到几个人对你威胁时,不要轻易与他们动手,毕竟寡不敌众,伺机尽快离开是最好的办法.7、如你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如果再不让你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四、电脑、手机对学生学习与生活习惯的负面影响,如何避免?我这里所说的电脑、手机不是指用电脑、手机去学习去工作,而是指痴迷、沉迷于电脑、手机游戏.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吧,据调查,在我国网吧中,18 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数 16.4,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人中,约有 244 万人上网成瘾者,他们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
46、长的社会问题.但有的同学就是喜欢去那里,因为新鲜好玩,为了玩游戏,有的同学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电脑游戏给我们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甚至发展到中午不吃饭,省钱下网吧,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向低年级学生索要,如果你已做过了上述的行为,那就离坏孩子不远了,走上社会以后,你进看守所的概率要比其他人大得多.同学们!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自己的未来,为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去学法、懂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