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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中外合作合同中外合作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信任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行忽视,它也是削减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中外合作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爱。 中外合作合同1第一章 总则_有限公司,遵照_法律注册的_公司(简称_),地址:_为甲方与_有限公司,遵照_法律注册的_公司(简称_),地址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供应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供应专利技术。双
2、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运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供应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方法作为补偿。其次章 定义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好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2.3 “技术”系指为满意生产、运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书目及信息等。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
3、明的商标。2.5 “技术帮助”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来回差旅费由乙方担当,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供应更有效的技术帮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2.6 “技术信息互换”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运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全部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
4、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供应的技术信息应是精确的、完整的和清楚的,由乙方供应的好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运用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运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运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实行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运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
5、方供应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恳求,在可能的状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供应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3.5 合营公司根据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记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运用的名称和标记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 公司可运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第四章 第三方伪造及侵扰合营公司若发觉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扰专利或商标时,应马上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运用产品、侵扰专利或商标时实行追究或多次诉讼或实行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状
6、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赐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第五章 提成费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供应的技术及帮助赐予补偿费。5.2 依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依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年,以后,每年递减_%。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年_月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
7、内向乙方供应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5.5 合营公司依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第六章 技术培训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供应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供应培训: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运用;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6.3 乙方不供应与制造、销售或修理保养该产品无干脆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供应乙方对第三方担当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6.4 培训人数
8、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6.5 合营公司若须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与并完成由乙方供应的培训安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第七章 优先条款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须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购买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同中华人民
9、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需优先购买和采纳由甲、乙任何一方干脆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供应的货物和服务。第八章 保密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供应的技术系属隐私。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运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年。第九章 合营期限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年。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
10、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方法规定接着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接着运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第十章 仲裁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吵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相互信任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举荐第三方予以调解。10.2 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吵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说明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吵时,仲裁员应依据合同条款及国际
11、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10.4 在发生争吵,并将争吵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吵并提交仲裁的争吵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接着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第十一章 不行抗力11.1 双方遇有无法限制的事务或状况应视为不行抗力事务,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斗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遇不行抗力事务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行抗力事务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1.2 遭遇不行抗力事务影响的一方应马上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行抗力的事务通知另一方,并于
12、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行抗力事务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行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第十三章 其他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说明。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
13、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甲方:_ 乙方:_姓名:_ 姓名:_职务:_ 职务:_电传:_ 电传:_电挂:_ 电挂: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中外合作合同2第一章 总则中国_公司和_国(或地区)_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其次章 合作各方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省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省_市_区_路_号。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_国(或地区)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
14、,其法定地址在_。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其次条 甲、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省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_。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省_市_区_路_号。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供应土地运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供应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供应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共享方法,并各自担当风险。合作
15、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全部。(注:应依据双方的约定详细写明)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实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足的经济利益。(注:在详细合同中要依据详细状况写)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修理服务;探讨和发展新产品。(注:要依据详细状况写)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实力为:(二)随着生产经
16、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产品品种将发展_。(注:要依据详细状况写)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元。(注:甲方所供应的土地运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供应如下合作条件:甲方:供应总面积为_平方米的土地运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运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依据双方约定写)其中:厂房(上盖)面积_平方米;商场(上盖)面积_平方米;修理部(上盖)面积_平方米。乙方:投资总额为_元,其中:现金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元
17、;其他_元。第十二条 甲方供应的土地运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运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修理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乙方供应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淌资金等;其次期必需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依据详细状况写)。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需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须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
18、投资时,甲、乙方必需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运用权的手续;(三)帮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供应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四)帮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五)帮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六)帮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七)帮助合作公司在当地聘请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19、工人和其他人员;(八)帮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九)办理合作公司托付的其他事宜。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其次款、第十三条的规定,供应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二)办理合作公司托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三)供应须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实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托付的其他事宜。(注:要依据详细状况写)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第
20、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需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托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第八章 利润安排和偿还乙方投资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依次运用和安排:(一)提取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嘉奖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二)以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料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依据双方的约定详细写)(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乙方_安排。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
21、其中:(一)向外销售_;(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注:销售方法可敏捷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托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第十章 董事会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其次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确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确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确定公司利润安排和亏损弥补方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确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方法等一切重大事宜。其次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
22、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名,由乙方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接着委派可以连任。其次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托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其次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托付书托付他人代为出席和实行表决。其次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确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其次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理部设总经理
23、一人,副总经理_人。总经理由_方举荐;副总经理由_方举荐_人,另一方举荐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年。其次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帮助总经理工作。其次十七条 总经理必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其次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假公济私或严峻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赐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其次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聘请、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安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聘请,经考核择
24、优录用。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修理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举荐,董事会聘请。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
25、计师一人,由甲方举荐,董事会聘请。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方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确定。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需经甲、乙方协商一样,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托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行抗力,造成公司严峻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
26、能接着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殊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峻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接着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供应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个月仍未供应,除累
27、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担当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依据实际状况,由双方分别担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天内相互供应履约的银行担保书。第十七章 不行抗力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斗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开的不行抗力事故,致使干脆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行抗力事故的一方,应马上将事故状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供应事
28、故的具体状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须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爱护和管辖。第十九章 文字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写成,两种文字
29、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说明有冲突,以中文本为准。其次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第四十六条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托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假如采纳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方各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份;
30、分报有关机关。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省_市签字。甲方:_公司(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_乙方:_公司(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_中外合作合同3合同编号:_中方:中国_公司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托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XX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外方:_国(或地区)_公司 国籍:_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托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XX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3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公司和_国(或地区)_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其次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1、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省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省_市_区_路_号。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2、_国(或地区)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
32、_国籍_。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3、外文名称为_。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省_市_区_路_号。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实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足的经济利益。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修理服务;探讨和发展新产品。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大写:_元),中方出资_计_(
33、大写:_元)、外方各出资_计_(大写: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共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供应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担当责任。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担当责任。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削减。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改变,确需削减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供应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运用权等财产权利。6、中方的投资或者供应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
34、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供应合作条件的详细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9、合作各方没有根据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供应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10、未根据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供应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根据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供应合作条件的他方担当违
35、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供应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第六条 双方分别供应如下合作条件:1、中方:供应总面积为_平方米的土地运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运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依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平方米; 修理部(上盖)面积_平方米。2、外方:投资总额为_元,其中:现金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元;工业
36、产权_元;其他_元。 中方供应的土地运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运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修理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确定。 外方供应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淌资金等;其次期必需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需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须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
37、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运用权的手续;3、帮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供应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内的运输;4、帮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5、帮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6、帮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7、帮助合作企业在当地聘请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8、帮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9、办理合作企业托付的其他事宜。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现金、机器设备、工业
38、产权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2、办理合作企业托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3、供应须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实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托付的其他事宜。第九条 合同期限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状况,延长合作期限的缘由,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
39、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确定批准或者不批准。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第十条 安排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纳安排利润、安排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安排收益。1、采纳安排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
40、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全部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根据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1)在根据投资或者供应合作条件进行安排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安排比例;(2)经财政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担当责任。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详细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6、合作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托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托付查帐方负担。第十一条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1、合作企业根据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安排。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