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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纳税筹划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纳税筹划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9号其次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下面是yjbys我为大家带来的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纳税筹划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欢迎阅读。(一)纳税筹划的法律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9号)其次条第(一)项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
2、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9号其次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依据本条规定,企业接受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分为两种状况,第一种状况,作为接受投资处理,即:无需作为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种状况,作为收入处理,即:根据接受捐赠,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
3、通知(财会函6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假如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干脆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推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全部者权益(资本公积)。3、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第5号第六条:问: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干脆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干脆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
4、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全部者权益(资本公积)。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执行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安排,通过让渡所持有的.该企业部分股份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企业应将非控股股东所让渡股份根据其在让渡之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全部者权益(资本公积),削减所豁免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让渡股份公允价值与被豁免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控股股东根据破产重整安排让渡了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权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该企业也按此原则处理。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对无论控股股东,还是非控股股东的投入,均分为两种情形,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作为收入处理,否则作为资本金(资本公
5、积)处理,这种规定同29号公告规定是相符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9号)的税收政策与股东划入资产的会计准则界定保持一样。(二)纳税筹划方案为了节约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最有利的纳税筹划工具是合同,即企业必需在合同签订环节或必需通过合同进行纳税筹划。本案例中的纳税筹划技巧是: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行为,必需签订投资或增资协议,在投资合同或增资协议中明确投资或资资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而不能签订捐赠协议,作为捐赠处理。分析:某企业接受股东资产划入的纳税筹划技巧1、案情介绍集团公司甲以货币资金100万元投资设立资产管理
6、有限公司乙;一个月后,集团公司甲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达成协议,在协议书中明确:集团公司甲以货币资金200万元及评估价值为30641万元的土地运用权划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请分析如何纳税筹划使企业乙的税负最低?2、纳税筹划技巧本案例中的乙公司接受甲集团划入资产的纳税筹划,主要通过合同签订来实现。有两种合同签订技巧:第一种是集团公司甲与资产管理公司乙签订资产无偿划入协议或捐赠协议书。其次种是集团公司甲与资产管理公司乙签订投资或增资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集团公司甲以货币资金200万元及评估价值为30641万元的土地运用权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进行增资,增资后资产管理公司乙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为
7、30641万元。3、纳税筹划技巧的税负分析假如根据第一种合同签订方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9号其次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基于此规定,乙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30641万元25%=7660.25(万元)。假如根据其次种合同签订技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9号其次条第(一)项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则乙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得税30641万元25%=7660.25(万元)。因此,其次种合同签订技巧比第一种合同签订技巧节约税收7660.25万元。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