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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减征比例_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征比例_教育费附加(%)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 (减免性质代码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 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 减免性质代码_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是 否减征比例_地方教育附加(%)当期新增投资额上期留抵可抵免金额本期是否适用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政策是 否结转下期可抵免金额 计税
2、(费)依据 增值税本期减免税 (费)额试点建设培育 产教融合型企业税(费) 种一般 增值税免抵 税额消费税营业税合计税率 (征收率)本期应纳 税(费) 额减免 性质 代码减免税 (费) 额本期增 值税小 规模纳 税人减 征额减免 性质本期抵 免金额本期已 缴税 (费) 额本期应补 (退)税 (费)额12345=1+2+ 3+467891011121314=7-9- 10- 12-13城建税 教育费 附 加 地方教 育附加 合计 谨声明:本申报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
3、信用代码: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填表说明: 1.“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2.“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减免性质代 码_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 ”:纳税人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
4、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 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勾选“是” ; 否则,勾选“否” 。 3.“减征比例(%) ” ,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13 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 4.“本期是否适用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政策”:符合财税201946 号文件规定的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选择“是” ;否则, 选择“否” 。 5.“当期新增投资额” ,填写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当期新增投资额减去股权转让、撤
5、回投资等金额后的投资净额,该数值可为负数。 6.“上期留抵可抵免金额” ,填写上期“结转下期可抵免金额” 。 7.“结转下期可抵免金额” ,填写本期抵免应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后允许结转下期抵免部分。计算公式:“结转下期可抵免金额”=“当期 新增投资额”30%+“上期留抵可抵免金额”教育费附加“本期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金额”地方教育附加“本期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 合型企业抵免金额” ,该数值应大于等于零,若计算结果为负,填零。 8.第 1 栏“一般增值税” ,填写本期缴纳的一般增值税税额。 9.第 2 栏“免抵税额” ,填写增值税免抵税额。 10.第 3 栏“消费税” ,填写本期缴
6、纳的消费税税额。 11.第 4 栏“营业税” ,填写本期补缴以前年度的营业税税额,其附加不适用减征规定。 12.第 5 栏“合计” ,反映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合计。 13.第 6 栏“税率(征收率) ” ,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或征收率。 14.第 7 栏“本期应纳税(费)额” ,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7=56。 15.第 8 栏“减免性质代码” ,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费)情况 的必填,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不填列此栏。 16.第 9
7、栏“减免税(费)额” ,反映本期减免的税(费)额。 17.第 10 栏“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 ,反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税(费)额。计算公式为:10(79)减征比例。 18.第 11 栏“减免性质” ,符合财税201946 号文件规定的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分别填写教育费附加产教融合试点减免性质代码 61101402、地方教育附加产教融合试点减免性质代码 99101401。 19.第 12 栏“本期抵免金额” ,填写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本期抵免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金额。 20.第 13 栏“本期已缴税(费)额” ,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21.第 14 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计算公式为:14=79101213。 2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缴费)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