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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乡村冲突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 冲突与契合?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 冲突与契合?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 在法律与文化之间 周 博 文 摘 要 从古至今,乡村文化深深蕴含着定纷止争的调解功能,呈现出法律之外传统文化对于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人文关怀。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体现在法律运行的全过程,而在调解中引入 乡村传统文化则是对法律的社会性理论的深化。然而,文化的多元化必定在乡村文化的内在规则与现 实社会的法律体系之间引发激烈的冲突与对立,使得乡村文化不能完全切合司法实践的须要,影
2、响着 社会秩序的发展与修复。因此,应深化探讨乡村社会的文化特征,分析乡村文化与司法实践的冲突与 契合,考察乡村文化介入调解的司法价值,探寻乡村法文化在化解社会冲突和维护法律秩序中的重要 途径。 关键词 治安管理 冲突纠纷调解 法律与乡村文化 , , , 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 也是人情社会 规则不是法律 而是沿袭下来的礼仪习俗。在传统文 , 化气息深厚的乡村地区 社会秩序的修复和冲突纠纷的化解主要依靠宗族权威、伦理教化以及习 , , 俗规范 法律只是维护乡村秩序的重要手段而非主要手段。长期以来 我国国家权力在文化领域 进行强势宣扬和全面监管,推动乡村文化的强制性改造,国家法律政策不断取代乡村习俗和
3、规 , 范 其影响力和限制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因此乡村地区的任何纠纷与冲突都可能遭 到来自乡村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双重压力,然而,农夫面对纠纷与冲突先想到的不是法律,而是 , , 人情伦理与习俗规范 希望通过乡土文化和家族血缘调和冲突 法律只是他们行为的参照物。面 对国家权力向上收缩和乡村秩序重构复归的新格局,调解工作要充分考虑来自乡土文化和制度制 , , 约的双重影响 敬重乡村文化规则 以达到化解冲突纠纷的目的。 一、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中蕴含的法文化 ? 一? 和合文化与无讼文化 ? “和”“合”两字都见于甲骨文、金文。“和”的初义是声音相应和谐 “合” 的本义是上唇 , , , 与下唇
4、的合拢。后来 “和合”引申为和谐、和善之意 其蕴含着中华五千年文明的精髓 是和 , , 谐社会的文化基础。春秋战国时期 诸子一百零一家从不同角度深化理解和合文化 至今在乡村地区仍 , 然能够感受到儒道互补的文化内核。儒家思想是古代中国的正统思想 德主刑辅和道德教化观念 ? 作者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委政法委 15 公安探讨 2022 年第 12 期 ? 总第 218 期? , , , , 深化人心 主见 “礼之用 和为贵” 注意用礼仪秩序促进社会整体和谐 依靠道德教化避开冲 , 突对立 体现出 “求同存异”、“和而不同” 的和合文化价值目标。而道家主见 “天人合一”、 , , “道法自然” 认为人
5、类应当像大自然那样和谐有序 要求人们淡泊名利、与世无争。 文明意味着秩序,秩序又意味着协调,和合文化在调解冲突纠纷中干脆引起无讼习俗的形 , , , 成。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 法律文化主要是刑法文化 人们习惯将法等同于刑 因而畏惧和 , , 厌恶法律 相反出现对伦理道德的依靠和崇拜。我国乡村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淡薄 传统法律文化 和现实社会法治进程缓慢问题交织,导致其不信任也不情愿了解法律,往往倾向于通过非法律途 , , 径解决问题 希望达到 “无讼” 的志向状态。乡村居民的厌讼心理 会让更多的人面临冲突纠 , 纷倾向求助于感情、道德、文化 符合调解工作的心理预期。 ? 二? 中庸之道与礼让文化
6、 , , 中庸之道是儒家重要的伦理观念 被孔子视为君子的最高道德 并在 礼记中庸 中进 , , 行特地论述。中庸之道实质讲的就是一种方法论 其强调 “无过” 又非 “不及” 最终目的是 , , , “求和” 主见因形势改变而顺应时势、权衡利弊 强调保持事物的稳定性 反对片面化、极端 , , 化 体现出求和谐、求稳定、求合宜、求适时的行为方法和思维方法 其精神与儒家的 “和为 , 贵”思想一脉相承 并逐步发展成为调解的干脆依据和原则。 , , 儒家的仁政思想 从道德的角度体现出 “礼让文化” 的和谐观 从行为的角度则体现出 , , “息事宁人”的处事哲学观 而法律从不被人们认为是解决纠纷、维护权
7、利的主要手段 仅仅是 , 歼灭诉求、抑制私欲的工具。“德主刑辅”作为中国传统法律在乡村广泛流转 乡村居民内心的 , , 谦让加上外在礼节 形成特有的礼让文化。有了这种文化的引领 乡村调解冲突纠纷进一步顺应 , , 情理法的内涵需求 得到了理论的支持和实践的拥护。同时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渐渐成为一种社 , , , 会文化 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最佳手段 也是衡量是非善恶的重要标准。 ? 三? 乡土权威与宗族文化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礼治社会和熟人社会,人们主动听从于礼教习俗,依照世代的自然传递 , 和阅历的积累熏陶 在不自觉中形成了上下尊卑、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亲疏贵贱的差序格局。 ,
8、 , 中国人重视家庭 “尊长者权威”已经成为乡村社会的一种既定习俗。出于对威望者的敬重 乡 村内部出现的冲突纠纷,依据伦理规范就会产生调解的文化默契,而干脆利用法律手段调解有关 , , 问题与乡土权威相悖。在当代 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 代表全体村民处理村 , , 务 其作为冲突纠纷的调解者 正是民众的期望与乡土权威文化的产物。这种礼治秩序反映出乡 , 村地区传统权威的强大与法律权威的淡薄。正因为这种文化的存在 调解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民间 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 中国乡村社会经验过野蛮与文明,但是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宗族文化依旧具有旺盛的生命 力,乡村社会并没有摆脱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形
9、成的纽带关系,血缘关系绵延不息,比其他人际 , , 关系更坚固和长久。乡村居民习惯与家族内部成员交往 寻求经济的支持和生活的帮助 出现家 族内部冲突冲突,假如绕开宗族关系而采纳法律手段解决,则视为对家族亲情的严峻损害,不符 , , 合乡村社会的心理价值取向。同时 居民特殊注意日常生活中的血缘交往 宗族给居民供应的帮 , 助和服务也远远超出法律的实力范围 在农村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中法文化的继承与变革 ? 一?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中法文化的继承 现代乡村调解冲突纠纷根植于中国上下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尽管社会在发展,制度在变革, 调解依旧持续着乡村的优良习俗,与中国传统文化保
10、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 , , 设的道路上不断扬弃和变革 这种继承是社会的惯性 也是文化的选择。 16 冲突与契合?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 , 乡村调解冲突纠纷源于 “和为贵”的处事哲理和 “无讼” 的文化传统 反映出中国社会以 , “和谐”为核心的文化价值体系。传统并不意味着保守和腐朽 古代乡村社会更倾向于建立柔性 , 的文化来调解处理冲突 而现代社会更倾向于采纳刚性的法律手段。在传统文化与现代秩序发生 激烈冲突的今日,纠纷与争议不行避开,但是作为一种文化的积淀,和合文化依旧根深蒂固,定 , 纷止争和息讼止讼仍旧是乡村习俗的重要内容 深刻蕴含着内和外顺、政通人和、
11、和衷共济、和 , , 以处众的和谐追求。从调解的实际状况看 传统和现代调解都以民事纠纷和稍微刑事案件为主 , , 而且都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方法敏捷多样 更加重视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化解冲突。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在古今中国社会中都带有剧烈的政治色调。古代在“德主刑辅”思想指导 , , 下 调解工作是为政治统治服务的 统治阶级通过 “和合”、“中庸” 的传统文化禁锢人们的思 , , 想 以达到维护政治平安的目的。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深刻 , , 改变 调解在乡村地区也在孕育着现代政治文明。司法实务界主动构建的 “大调解” 客观上就 是将国家权力注入调解工作,达到综合治理和
12、维护稳定的政治效果,以及化解干群冲突和亲密群 , , , 众联系的政治功能。法律根植于文化 并在特定的文化氛围内产生深刻反应 可见 现代乡村矛 盾纠纷调解对传统法文化的继承是历史发展的必定结果。 调解是适应熟人社会而产生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这种低成本意味着不须要实际 支付高额的费用,便可通过刚好有效地化解冲突,修复破损的家族家庭或邻里的社会关系,利于 , 政治的统治须要与社会的和谐和谐。尽管现实社会逐步过渡到生疏人社会 但是乡村地区照旧依 , , 靠血缘关系维系熟人社会 对 “和” 的追求和遵从从未间断 利用调解化解乡村冲突特别符合 , 乡村居民特性内敛和不爱张扬的心理特点。随着乡村
13、经济的快速发展 低成本高效率的调解工作 愈加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其不仅可以削减国家机关的过多介入,而且给乡村居民带来 , 生活便利 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乡村地区得以持续。 ? 二?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中法文化的变革 , , , , 中华文化卓尔不群 特性显明 规模浩大 影响深远 叹为观止。乡村传统法文化充斥着封 建礼教,持续着等级观念,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激烈碰撞,必将使现实社会取其精华,去其糟 , 粕 给乡村冲突纠纷调解的内涵与外延带来深刻变革。 古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产生于封建社会,其建立在封建等级伦理的基础上,维护的是封建王 , , , 权以及 “三纲五常” 是统治阶级镇压和愚昧人
14、民的工具 调解当事人无同等地位可言 实质上 , 是不同等的调解。现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表现形式 是人民当家 作主的集中体现,虽然形式上依旧是解决内部纷争,但是与传统调解相比,在本质属性上存在根 本性区分,整个调解过程建立在双方同等自愿的基础上,摒弃了封建礼教对人们思想的禁锢,乡 村居民可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 古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受 “无讼文化” 的影响 当事人虽然具有自由选择权 但是乡村社 会以诉讼为耻,社会舆论变相强制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放弃诉讼权利,这种调解没有对与错, , 也没有自愿可言。现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中当事人不仅具有形式上的选择权 更
15、具有实质的意识 , , 自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当事人对于纠纷的解决享有充分的自由处分权 不因调解而影响诉 , , 权的行使。同时 先进文化正在引领现代舆论和法制宣扬的前进方向 调解处在一个相对宽松和 , 自由的舆论氛围中 其体现的民主自由价值是传统乡村冲突纠纷调解所不具备的。 , , 从秦朝的 “公室告”与 “非公室告” 到汉代 “亲亲得相首匿” 再到唐代 “礼法合流”、 , , “一准乎礼” 可以看出历朝历代都对当事人诉权进行严格限制。同时 古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 更多是依据伦理道德和宗法习俗,冲突纠纷的是非曲直并不重要,封建礼教只会让居民知道道德 的义务,而不是享有的权利,伦理道德代替法
16、律规范,从而使传统调解成封建社会人治的工 , , 具。现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不再局限于封建宗法伦理 逐步依据情理法的现代法治原则 并以尊 , , , 重和保障公民的诉权为宗旨 法律面前人人同等 法律是依据和底线 调解工作不得逾越法律。 17 公安探讨 2022 年第 12 期 ? 总第 218 期? ? 三? 法文化介入乡村冲突纠纷调解的司法价值 现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是在对传统法文化予以继承和变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我们用现 代法治的眼光重新谛视乡村冲突纠纷调解的时候,可以发觉现代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与传统法文化 , 的精神是亲密相容的。部分学者认为调解是政治导向与策略 是以丢失权利主见或压制权利
17、意 识为代价的,但是就此否认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与传统法文化的共生共存,说明还没有充分看清传 统法文化介入乡村冲突纠纷调解的司法价值。 , , 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社会 利益的多元导致文化和价值的多元。面对不同主体的多元需求 单 一的纠纷解决方式无法满意社会的多元化须要,一味地追究法律文化,引发的诉讼爆炸会产生巨 , , 大的司法压力。从世界范围来看 各国越来越关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日本在民事诉讼中建立 , , 了调停制度 有力地缓解了传统社会与移植法律的冲突冲突 而美国则通过建立 ADR 即代替性 , 纠纷解决机制 缓解司法。值得关注的是各国都注意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良性互补与互 , 动。我
18、国乡村文化资源丰富 传统文化介入乡村冲突纠纷调解的过程既是适应社会多元化须要的 , , 过程 也是敬重当事人多元选择的过程 符合现代法治文化社会化的基本精神。 , , “徒法不能以自行 徒善不足以为政”。法律是现实中事实的逻辑关系表达 是确定的规范。 但是法律在乡村未必能与传统习俗和谐相容,也并未能在社会实践中实现应有价值,现实司法中 , “案结事未了”问题正是对法律原有价值的嘲弄。“法之理在法外” 我国乡村传统文化已经渗透 到人们的内心,成为国家法治发展的历史考量,而法治发展必定关系到乡村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变 , 革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的司法价值便体现在法律与文化交融的逻辑循环之中。 乡村调解冲
19、突纠纷避开僵硬的法律程序,将意思自治运用到纠纷解决领域,体现出实质正义 , , 的司法价值。“迟来的正义并非正义” 乡村冲突纠纷调解的终极目标是刚好修复社会关系 防 , , , 止冲突激化 消退社会中不和谐因素 其不仅以法律为基础和标准 而且充分考虑习俗习惯、道 德伦理的应用价值,为法律与文化的互动搭建了沟通的平台,避开了不同等占用司法资源带来的 , 诉累和非正义。面对司法权的独立性、程序性和被动性 调解的敏捷、简便、快捷、低廉能够克 服司法权属性的缺陷,更好地满意当事人的利益需求,弥补现行法律与传统文化的裂隙,实现调 解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平衡。 三、乡村冲突纠纷调解中法文化的冲突 ? 一? 礼治等级传统与法治同等原则的冲突 , 中国传统社会是依靠礼教伦理维系根基的社会 重礼轻法、礼法合一是传统的法文化习俗。 礼教特殊强调伦理规范和等级差别,依据不同的社会地位确定不同的道德伦理准则,其功能在于 , , 别尊卑、序民人、定名分、异贵贱。在乡村地区 宗族势力强大 导致冲突纠纷调解当事人往往 , , 不是自由、同等、独立的主体 深厚的宗族伦理意识与匮乏的现代契约意识形成显明对比 造成 , 乡村居民对传统权威的崇拜。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巩固伦理等级秩序 减弱了法治权威力气。 , , 卢梭认为 “法律的对象恒久是普遍的”。在现代法治国家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