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院.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高校探讨生“三助”岗位助学金 管理实施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探讨生的综合素养,调动探讨生参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主动性,增加探讨生实践创新实力,缓解部分探讨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学校、探讨生培育单位、导师面对探讨生设立“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依据教化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探讨生“三助”岗位助学金是探讨生通过兼做“三助”工作而获得的助学金。“三助”岗位申请者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探讨生(指原安排内非定向生、安排外自筹生)。其他探讨生(指原安排
2、内定向生、安排外委培生)不能申请“三助”岗位助学金。各类专业学位探讨生(不含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能申请“三助”岗位助学金。国家少数民族骨干安排等专项安排招收的探讨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探讨生院负责对学校“三助”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制定“三助”工作的总体原则和实施方案,监督“三助”工作执行状况。探讨生管理处详细负责探讨生“三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各探讨生培育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探讨生“三助”岗位设置应遵循公开聘请、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则。探讨生“三助”岗位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 其次章 基本条件和原则 第五条 参与“三助”工作的探讨生,必需是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
3、,学有余力,不能因参与“三助”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 第六条 为保证探讨生培育安排的完成,考虑到探讨生的实际承受实力,探讨生参与“三助”工作,须经其导师同意。 第七条 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探讨生,不得从事“助教”、“助管”工作。聘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探讨生取消其“助教”、“助管”资格。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 助教:担当学校学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试验报告,参与考务工作,随班听课,指导试验,帮助指导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工作。 助管:主要担当学校本科生班主任、辅导员,探讨生工作秘书助理,协助校内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助研:主要担当学校或指导老师安排或指定的与科学探讨相关的各项工作
4、。 第四章 岗位设置 第九条 学校为探讨生供应“三助”岗位,每位探讨生只能选择一个“三助”岗位。 探讨生“助教”岗位由探讨生院会同教务处和各需求单位制定“助教”待聘安排。 探讨生“助管”岗位由探讨生院会同人事处和各需求单位制定待聘安排。“助管”岗位分为固定“助管”岗位和临时“助管”岗位。 未申请或未受聘“助教”、“助管”岗位的探讨生,学校为其供应“助研”岗位。 第十条 每学期“助教”、“助管”岗位安排由探讨生院在网上统一公布,探讨生向探讨生院提出申请,聘用结果由探讨生院公布。 第十一条 各培育单位在制订“三助”岗位聘用安排时,应明确岗位职责、每周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岗位要求等,并统一报探讨生院备
5、案。 第五章 岗位津贴 第十二条 探讨生“三助”岗位津贴的经费来源 (一)“助教”与固定“助管”岗位津贴由学校担当,临时“助管”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担当。 (二)“助研”岗位津贴分为“助研”岗位基本津贴和“助研”岗位业绩津贴。“助研”岗位基本津贴由学校担当并统一发放,“助研”岗位业绩津贴由导师依据探讨生的工作表现确定。导师招生出资配套经费必需用于支付探讨生“助研”岗位业绩津贴。 (三)探讨生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出资渠道。 1.导师科研经费; 2.国家专项经费中可以支取的费用; 3.导师的业务费; 4.各探讨生培育单位创收分成部分; 5.捐赠等其他经费。 第十三条 探讨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 (一)“
6、助教”岗位津贴。满工作量资助标准为:博士探讨生一般不低于500元/月,硕士探讨生一般不低于3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资助。 (二)“助管”岗位津贴。固定“助管”岗位工作量为每周16个小时。固定“助管”岗位满工作量资助标准一般为:5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资助。临时“助管”岗位资助标准为:10元/小时。 (三)“助研”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助研”岗位基本津贴为:硕士探讨生每人每年2400元,博士探讨生每人每年4000元。“助研”岗位业绩津贴额度由导师确定。 第六章 岗位申请 第十四条 探讨生院于每学期初公布“助教”岗位需求安排。申请者须填写吉林高校“助教”岗位审批表(见附件一),并
7、报探讨生院批准。 第十五条 探讨生院于每年9月初公布“助管”岗位需求安排。申请者需填写吉林高校“助管”岗位审批表(见附件二),并报探讨生院批准。 第七章 岗位考核 第十六条 “三助”岗位考核工作在每学期末进行,放假前结束。被考核者应填写吉林高校“助教”岗位考核表(见附件四)、吉林高校“助管”岗位考核表(见附件五)、吉林高校“助研”岗位考核表(见附件六)。“助教”、“助管”考核表报探讨生院;“助研”考核表由各培育单位留存,但须将考核不合格者名单报送探讨生院。 第十七条 “助教”岗位考核工作主要听取设岗课程主讲老师和听课学生的看法;“助管”岗位由设岗部门赐予评定;“助研”岗位考核由导师和课题组依据
8、探讨生科研工作看法、成果产出状况和工作量等赐予评定。 第十八条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如探讨生本人因故不再担当“三助”工作,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探讨生院备案。 第八章 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起先执行。 其次十条 本方法说明权属探讨生院。 吉林高校探讨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方法吉林高校探讨生院 吉林高校学科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吉林高校探讨生院 吉林高校探讨生管理规定 吉林高校探讨生学籍变动(材料) 吉林高校探讨生学位论文材料 吉林高校探讨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试行方法 吉林高校探讨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方法 吉林高校探讨生会各部门职能 吉林高校探讨生违纪处分规定 吉林高校探讨生违纪处分规定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