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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教育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市教育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根据xxx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xxx市20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依法行政办字201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本系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自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本部门行政执法履职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现将我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局重点行政管理领域执法的基本情况我局根据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三定方案,梳理了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职权、依据,编制并公布了xxx市教育局权责清单。清单具体列明
2、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3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我局确定的重点行政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教育督导、学校管理、教师管理、招生考试和学生资助等方面。涉及这些领域的主要执法职责有:涉及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涉及教育督导和学生资助的行政检查;涉及民办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招生考试的行政处罚。二、20年重点行政管理领域执法情况(一)行政检查职责履行情况根据我局权责清单,我局共有教育督导等4项行政检查,重点领域执法项目一是教育督导,主要包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
3、,xxx市示范幼儿园、xxx市示范乡镇(街道)幼儿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二是中小学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和助学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教育督导方面,6月1216日、6月1921日我局组织评估组,对江南区、良庆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市级复核。评估组分别对两个城区的所辖的全部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进行了评估,共评估了江南区辖区内(经开区、市直属学校)的104个学校(点)、良庆区的40个学校(点)。同时,对两个城区政府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情况进行复核。经过复核,两个城区顺利通过市级复核。开展20年xxx市示范幼儿园、xxx市示范乡镇(街道)幼儿园复查评估工作。4月18-28日
4、,我局组织四个专家组,对20年需要接受复查评估的30所幼儿园进行了复查评估。经过评估,通过复查15所。未通过复查的幼儿园5所,整改期为5个月,整改期满后进行复核。在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和助学资金监管方面,我局坚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材料送审相交叉的督查工作制度。截至8月16日,我局共针对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和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2次专项检查,组织10多个(次)检查组深入市直属和各县区的40多所学校以查阅材料、抽查学生等形式进行督查,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学生助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二)其他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截至20年8月16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11
5、8件,其中包括: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3115件,民办学校变更2件,民办学校筹设同意1件。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期间内完成,按时办结率100%,无超期办结的事项。近年来我局没有行政处罚的案件发生,其主要原因在于高中阶段教育领域违法行为较少,管理相对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基本上均能通过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监督和纠正。同时,我局不断加大依法办学方面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强化各类学校管理行为和决策行为的程序性和合法性,将违法违规行为拒于校门之外。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的相应对策建议(一)疑难问题1. 政策法规体系仍待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存在空白。在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学
6、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存在,如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国家、xxx都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着缺乏监管部门,行业管理混乱等问题;二是现行教育法律制度中关于行政执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简单、笼统,而导致现实操作不理想。在教育违法违规的处理上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少,粗糙且模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虽有专章规定法律责任,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虚假出资、管理混乱、非法使用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做出规定,但其内容十分粗糙,使其法律责任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我们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追究起责任来非常困难。2. 教
7、育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一是法制机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法规股,但仍普遍存在执法手段单一,主动执法意识不高的现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需完善。二是对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执法困难。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国家没有出台法律法规作出规范,而且非学历教育培训涉及教育、人社、工商等多家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无力或疏于开展教育执法与监督工作,致使教育监管缺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少教育违法案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秩序。特别是在社会教育培训中发生的未经批准非法办学、虚假承诺骗取钱财、非法取得回报、抽资潜逃等违法案件
8、,涉及经济犯罪,教育行政部门更是难以执法。但这种少数混乱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对策建议1.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混乱,存在法律空白的问题,我局正在起草xxx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管理难的问题,建议进行民办教育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以当前的教育工作实际出发,关注基层实际需求,起草适合我市民办教育管理现状的地方性法规。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执法水平。借鉴人社、城管等部门的执法管理经验,改革教育行政执法管理模式,改进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建立专门的教育执法机构,杜绝权责不
9、明的现象。加强执法培训,建设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行为和程序,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3.推进柔性管理。教育是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活动,教育行政执法不能简单通过行政处罚来处理,要突出教育与改进。因此,教育行政执法应以“柔性”为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原则,积极采取指导、公告、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强调管理手段多样性、机制灵活性、评价多元性,以期达到既不损害教育主体利益,又能达到执法目的的效果。四、对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1. 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法活动的培训和指导。建议市法制办组织专门的执法规范讲座或者调研活动,了解基层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的状况,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多给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不断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市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尤其是在制定各部门重点领域或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方面的规定时,应当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进行细化,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规定不可为”,进一步简化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和透明,防止恶意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xxx市教育局20年月日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