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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工作处考核办法附件: 学院学生工作处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处是学院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与辅导员是学院为实施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而设置的专职工作岗位。辅导员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骨干力量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就业全面落实“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的培养目标努力创建高素质的学生工作队伍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教职工聘用和期末考核兑现奖惩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范围 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全体辅导员 二、 考核内容 主要
2、考核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辅导员个人思想状况及开展学生质养成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素养、学生满意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学生指导情况。 (一)个人思想政治素养 1、 思想政治状况: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的稳定。 2、 职业素质状况:是否熟悉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能否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 师德状况:是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辅导员带学生数量及学生满意情况 1、 带学生情况:是否按
3、要求带学生及带学生的数量; 2、 学生网上评价情况:所带学生的日常评价及通过期末学生网上评教达到满意度情况。 (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素质养成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2、 指导党团工作开展情况:能否协助学院党委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能否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 3、 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学风建设情况:能否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习进步;能否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能否经常与系主任、任课教师沟通联系每学期至少参加2次系例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能否根据系主任、任
4、课教师反映的学生思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确定指导发展的方案和具体措施;随堂听课情况::能否做到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6次、所带学生的必修课程每学期听课1次.并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决。 4、 进学生宿舍情况:能否做到每周进学生宿舍不少于2次所带学生宿舍每学期走访一遍;指导宿舍文化建设、营造学习生活环境情况。 5、 指导班级建设情况:能否帮助学生建立班级管理档案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能否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宽松和谐的氛围。能否做到利用晚点名组织主题班会不少于4次;能否让每个学生在会上都有发言和展示的机会增强班会效果提高学生能力。 6、 心理健康教育与
5、指导情况:能否为学生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举办普及性讲座开展个别咨询与团体辅导活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恶性事故;是否按规定每学年至少与每个学生谈心一次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谈心效果如何。 7、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能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能否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8、 指导学生开展素质拓展情况:能否加强对学生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的指导依托班级和团支部组织好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区活动、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文体
6、娱乐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设计职业生涯规划进行就业指导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三、 考核的原则 1、 坚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德、能、勤、绩实际表现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考核并做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 2、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3、 坚持群众与领导、学生与教师、述职与评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四、 考核的程序 1、 组织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及方法。 2、 个人书面总结。被考核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学期工作总结。 3、 民主评议。组织被考核人员在全处会议上述职、接受评议。 4、 对被
7、考核人的日常考核结果及本人的总结和职工的评议给出本部门人员评分。 5、 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五、 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体系与评分细则见附件: 附1:学生工作处考核指标体系 附2: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细节 附3:学生素质养成教育考核细则 附4: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 附5:学生对年级辅导员的评分细则 六、 考核加减分 1、 被学院书面通报批评一次在总分中扣1分其他情况按学院规定执行。 2、 主动承担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并取得突出的成绩的由考核小组议定在日常工作考核中加1至5分。 3、 被学院书面通报表扬的每次在日常工作考核中加1分。 4、 承担院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由考核小组议定
8、在日常工作考核中加1至5分。 (日常工作考核加分后最高分不得超过100分) 七、 考核的等级评定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辅导员由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认定为不称职辅导员: 1、 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责任事故的; 2、 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3、 传播不良思想、反动言论的; 4、 重大活动组织不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5、 工作长期懈怠不主动改进的; 6、 学生评价极差的学生满意度低于70%的。 八、 考核情况反馈及惩罚 1、 考核完成后部门负责人与被考核人谈话转达考核意见。 2、 将考核结果做为学期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绩效工资发放和年度评优的依据。在考核学期中辅导员所辖学生发生重_全责任事故或学生欠费率超过1%的扣发考核学期内剩余的特殊岗位津贴。 3、 对履行岗位责任不好、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按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处理。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