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doc(2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JGJ 173-2009 备案号 J860-2009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eat metering of district heating system 2009-03-15 发布 2009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23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 173-2009,自 2009 年 7 月 1
2、日起实施。其中,第 3.0.1、 3.0.2、 4.2.1、5.2.1、 7.2.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 年 3 月 15 日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466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规程。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 7 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热源与热力站热计量,楼栋热计量,用户热计量及室内供暖系统等
3、。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欧文托普阀门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金房暖
4、通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丹佛斯(中国)有限公司 德国费特拉公司北京代表处 埃迈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众力德邦智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丹麦贝娜塔公司天津代表处 兰吉尔仪表系统(珠海)有限公司 伦敦弋阳联合有限公司 德国泰西姆能源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徐 伟 邹 瑜 黄 维 曹 越 狄洪发 方修睦 于晓明 孙延勋 宋 波 陆耀庆 伍小亭 董重成 俞英鹤 陈 明 张立谦 马学东 丁 琦 李晓鹏 王兆立 冯铁栓 俞 光 瓢 林 段晓军 李宝军 周品偌 李迎建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 许文发 郎四维 陈贻谅 温 丽 金丽娜 刘伟亮 李德英 高明亮 目 次
5、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热源和热力站热计量 6 4.1 计量方式 6 4.2 调节与控制 6 5. 楼栋热计量 7 5.1 计量方法 7 5.2 调节与控制 7 6. 分户热计量 9 6.1 一般规定 9 6.2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9 6.3 户用热量表法 10 7.室内供暖系统 11 7.1 系统配置 11 7.2 系统调控 11本规程用词说明 13 引用标准名录 14 附:条文说明 1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 1 2. Tre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Heat meterin
6、g for the heat source and heat exchange substation .6 4.1 Metering mode 6 4.2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6 5. Heat metering for the buildings 7 5.1 Metering mode 7 5.2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7 6. Heat metering in consumers 9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9 6.2 heat allocation by radiator allocators 9
7、 6.3 heat metering by household heat meters 10 7. Indoor heating system 11 7.1 System configuring 11 7.2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11 Explsns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13 Normative standards 14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5 1. 总 则 1.0.1 为了对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及其相应调控技术的应用加以规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
8、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集中供热计量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节能改造。 1.0.3 各地应根据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和工作基础等情况统筹考虑、科学论证,确定本地区的技术措施。 1.0.4 集中供热计量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热计量 heat metering 对集中供热系统的热源供热量、热用户的用热量进行的计量。 2.0.2 集中供热计量系统 heat metering and controlling system for central heating system 集中供热系统的热量计
9、量仪表及其相应调节控制系统。 2.0.3 热量结算点 heat settlement site 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通过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2.0.4 热量计量装置 heat meteing device 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结果进行分摊的、用于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2.0.5 热量测量装置 heat testing device 一般由流量传感器、计算器和配对温度传感器等部件所组成,用于计量热源、热力站以及建筑物的供热量或用热量的仪表。 2.0.6 用户热计量 heat metering in consumers 以住宅的户(套)为单位,以热量直接计量或热量分摊
10、计量方式计量每户的供热量。热量直接计量方式是采用户用热量表直接结算的方法,对各独立核算用户计量热量。热量分摊计量方式是在楼栋热力人口处(或热力站)安装热量表计量总热量,再通过设置在住宅户内的测量记录装置,确定每个独立核算用户的用热量占总热量的比例,进而计算出用户的分摊热量,实现分户热计量。用户热分摊方法主要有散热器热分配法、流量温度法、通断时间面积法和户用热量表法。 2.0.7 室温调控 indoor temperature controlling 通过设在供暖系统末端的调节装置,实现对室温的自动调节控制。 2.0.8 静态水力平衡阀 static hydraulic balancing va
11、lve 具有良好流量调节特性、开度显示和开度限定功能、可以在现场通过和阀体连接的专用仪表测量流经阀门流量的手动调节阀门,简称水力平衡阀或平衡阀。 2.0.9 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self-operate differential pressure control valve 通过自力式动作、无需外界动力驱动,在某个压差范围内自动控制压差保持恒定的调节阀。2.0.10 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self-operate flow limiter 通过自力式动作、无需外界动力驱动,在某个压差范围内自动控制流量保持恒定的调节阀。又叫流量限制阀(flow limiter)。 2.0.11 户间传热 heat t
12、ransfer between apartments 同一栋建筑内相邻的不同供暖住户之间,因室温差异而引起的热量传递现象。 2.0.12 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Automatic control device of heating load 安装在热源或热力站位置,能够根据室外气候的变化,结合供热参数的反馈,通过相关设备的执行动作,实现对供热量自动调节控制的装置。 3. 基本规定 3.0.1 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必须安装热量计量装置。 3.0.2 集中供热系统的热量结算点必须安装热量表。 3.0.3 设在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检定。 3.0.4 既有民
13、用建筑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节能技术改造应保证室内热舒适要求。 3.0.5 既有集中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应优先实行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热源的气候补偿和优化运行等系统节能技术,并通过热量表对节能改造效果加以考核和跟踪。 3.0.6 热量表的设计、安装及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校核在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照设计流量的80确定。 2 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仪表安装要求,且宜安装在回水管上。 3 热量表安装位置应保证仪表正常工作要求,不应安装在有碍检修、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和振动的位置。仪表安装前应将管道内部清扫干净。 4 热量表数据储存宜能够满足当地供暖季
14、供暖天数的日供热量的储存要求,且宜具备功能扩展的能力及数据远传功能。 5 热量表调试时,应设置存储参数和周期,内部时钟应校准一致。 3.0.7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和自力式温度调节阀等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其调节特性等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3.0.8 管网循环水应根据热量测量装置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水处理方式,在非供暖期间,应对集中供热系统进行满水保养。 4. 热源和热力站热计量 4.1 计量方式 4.1.1 热源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测量装置加以计量监测。 4.1.2 水水热力站
15、的热量测量装置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一次管网的回水管上。 4.1.3 热量测量装置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4.1.4 热源或热力站的燃料消耗量、补水量、耗电量均应计量。循环水泵耗电量宜单独计量。 4.2 调节与控制 4.2.1 热源或热力站必须安装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4.2.2 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的室外温度传感器应放置于通风遮阳、不受热源干扰的位置。 4.2.3 变水量系统的一、二次循环水泵,应采用调速水泵。调速水泵的性能曲线宜为陡降型。循环水泵调速控制方式宜根据系统的规模和特性确定。 4.2.4 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热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 4.2.5 新建热力站宜采用小型的
16、热力站或者混水站。 4.2.6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宜在热力入口设置混水站或组装式热交换机组。 4.2.7 热力站宜采用分级水泵调控技术。 5. 楼栋热计量 5.1 计量方法 5.1.1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对建筑类型相同、建设年代相近、围护结构作法相同、用户热分摊方式一致的若干栋建筑,也可确定一个共用的位置设置热量表。 5.1.2 公共建筑应在热力入口或热力站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 5.1.3 新建建筑的热量表应设置在专用表计小室中;既有建筑的热量表计算器宜就近安装在建筑物内。 5.1.4 专用表计小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地下室的建筑,宜设置在地下室的专用空
17、间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 2.0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 0.8m。 2 无地下室的建筑,宜于楼梯间下部设置小室,操作面净高不应低于 1.4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 1m。 5.1.5 楼栋热计量的热量表宜选用超声波或电磁式热量表。 5.2 调节与控制 5.2.1 集中供热工程设计必须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进行水力平衡检测。 5.2.2 集中供热系统中,建筑物热力入口应安装静态水力平衡阀,并应对系统进行水力平衡调试。 5.2.3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变流量系统时,不应设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是否设置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应通过计算热力入口的压差变化幅度确定。 5.2.4 静态水力平衡阀或自力式
18、控制阀的规格应按热媒设计流量、工作压力及阀门允许压降等参数经计算确定;其安装位置应保证阀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阀门前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 5 倍管径,阀门后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 2 倍管径。 5.2.5 供热系统进行热计量改造时,应对系统的水力工况进行校核。当热力入口资用压差不能满足既有供暖系统要求时,应采取提高管网循环泵扬程或增设局部加压泵等补偿措施,以满足室内系统资用压差的需要。 6. 分户热计量 6.1 一般规定 6.1.1 在楼栋或者热力站安装热量表作为热量结算点时,分户热计量应采取用户热分摊的方法确定。在每户安装户用热量表作为热量结算点时,可直接进行分户热计量。 6
19、.1.2 应根据建筑类别、室内供暖系统形式、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当地实践经验及供热管理方式,合理地选择计量方法,实施分户热计量。分户热计量可采用楼栋计量用户热分摊的方法,对按户分环的室内供暖系统也可采用户用热量表直接计量的方法。 6.1.3 同一个热量结算点计量范围内,用户热分摊方式应统一,仪表的种类和型号应一致。6.2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6.2.1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可用于采暖散热器供暖系统。 6.2.2 散热器热分配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要求,选用的热分配计应与用户的散热器相匹配,其修正系数应在实验室测算得出。 6.2.3 散热器热分配计水平安装位置应选在散热器水平方向的中心
20、,或最接近中心的位置;其安装高度应根据散热器的种类形式,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确定。 6.2.4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宜选用双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计。当散热器平均热媒设计温度低于 55时,不应采用蒸发式热分配计或单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计。 6.2.5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的操作应由专业公司统一管理和服务,用户热计量计算过程中的各项参数应有据可查、计算方法应清楚明了。 6.2.6 入户安装或更换散热器热分配计及读取数据时,服务人员应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干扰,对可能出现的无法入户读表或者用户恶意破坏热分配计的情况,应提前准备应对措施并告知用户。 6.3 户用热量表法 6.3.1 户用热量表法可用于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室内
21、供暖系统和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6.3.2 户用热量表应符合热量表CJ128 的规定,户用热量表宜采用电池供电方式。 6.3.3 户内系统入口装置应由供水管调节阀、置于户用热量表前的过滤器、户用热量表及回水管截止阀组成。 6.3.4 安装户用热量表时,应保证户用热量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户用热量表前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 5 倍管径,户用热量表后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 2 倍管径。 6.3.5 户用热量表法应考虑仪表堵塞或损坏的问题,并提前制定处理方案。 7. 室内供暖系统 7.1 系统配置 7.1.1 新建居住建筑的室内供暖系统宜采用垂直双管系统、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循环系统,也可
22、采用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7.1.2 既有居住建筑的室内垂直单管顺流式系统应改成垂直双管系统或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不宜改造为分户独立循环系统。 7.1.3 新建公共建筑的室内散热器供暖系统可采用垂直双管或单管跨越式系统;既有公共建筑的室内垂直单管顺流式散热器系统应改成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或垂直双管系统。 7.1.4 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的垂直层数不宜超过 6 层。 7.1.5 新建建筑散热器选型时,应考虑户间传热对供暖负荷的影响,散热量选型可附加不超过 50的系数,其建筑供暖总负荷不应附加。 7.1.6 新建建筑户间楼板和隔墙,不应为减少户间传热而作保温处理。 7.2 系统调控 7.2.1 新建和改
23、扩建的居住建筑或以散热器为主的公共建筑的室内供暖系统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进行室温调控。 7.2.2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垂直或水平双管系统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管上安装恒温控制阀。 2 垂直双管系统宜采用有预设阻力功能的恒温控制阀。 3 恒温控制阀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其调节特性等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T195 的要求。 4 恒温控制阀应具有带水带压清堵或更换阀芯的功能,施工运行人员应掌握专用工具和方法并及时清堵。 5 恒温控制阀的阀头和温包不得被破坏或遮挡,应能够正常感应室温并便于调节
24、。温包内置式恒温控制阀应水平安装,暗装散热器应匹配温包外置式恒温控制阀。 6 工程竣工之前,恒温控制阀应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阻力预设定和温度限定工作。 7.2.3 散热器系统不宜安装散热器罩,一定要安装散热器罩时应采用温包外置式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7.2.4 设有恒温控制阀的散热器系统,选用铸铁散热器时,应选用内腔无砂的合格产品。 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5、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T195 2热量表 CJ/T 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JGJ 1732009 条 文 说 明 制 订 说 明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 年 3 月 15 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237 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适
26、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境与节能研究院标准规范室(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编 100013;电子信箱:)。 目 次 1. 总 则.22 2. 术 语.23 3. 基本规定.24 4. 热源和热力站热计量.19 4.1 计量方式.19 4.2 调节与控制.19 5. 楼栋热计量.21 5.1 计量方法.30 5.2 调节与控制.31 6. 分户热计量.33 6.1 一般规定.33 6.2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376.3 户用热量表法
27、.37 7.室内供暖系统.38 7.1 系统配置.267.2 系统调控.39 1 1 总 则 101 供热计量的目的在于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在保证供热质量、改革收费制度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室温调控等节能控制技术是热计量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体现热计量节能效果的基本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因此,本规程以实现分户热计量为出发点,在规定热计量方式、计量器具和施工要求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节能控制技
28、术。 1O2 本规程对于新建、改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民用建筑的改造都适用。 103 本规程在紧紧围绕热计量和节能目标的前提下,留有较大技术空间和余地,没有强制规定热计量的方式、方法和器具,供各地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自主选择。特别是分户热计量的若干方法都有各自的缺点,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比较适用的计量方法。 2 术 语 204 热量计量装置包括用于热量结算的热量表,还有针对若干不同的用户热分摊方法所采用的仪器仪表。 205 热量测量装置包括符合热量表CJ 128 产品标准的热量表,也包括其他的用户自身管理使用的不作结算用的测量热量的仪表。 206 分户热计量从计量结
29、算的角度看,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采用楼栋热量表进行楼栋计量再按户分摊;另一种是采用户用热量表按户计量直接结算。其中,按户分摊的方法又有若干种。本术语条文列出了当前应用的四种分摊方法,排名不分先后,其工作原理分别如下: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是通过安装在每组散热器上的散热器热分配计(简称热分配计)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 流量温度法是通过连续测量散热器或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的进出口温差,结合测算的每个立管或分户独立系统与热力人口的流量比例关系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 通断日寸问面积法是通过控制安装在每户供暖系统入口支管上的电动通断阀门,根据阀门的接通时间与每户的建筑面积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 户用热量表
30、法是通过安装在每户的户用热量表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采用户表作为分摊依据时,楼栋或者热力站需要确定一个热量结算点,由户表分摊总热量值。该方式与户用热量表直接计量结算的做法是不同的。采用户表直接结算的方式时,结算点确定在每户供暖系统上,设在楼栋或者热力站的热量表不可再作结算之用;如果公共区域有独立供暖系统,应要考虑这部分热量由谁承担的问题。 207 室温调控包括两个调节控制功能,一是自动的室温恒温控制,二是人为主动的调节设定温度。 3 基本规定 3.0.1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目前很多项目只是预留了计量表
31、的安装位置,没有真正具备热计量的条件,所以本条文强调必须安装热量计量仪表,以推动热计量工作的实现。 3.0.2。本条是强制性条文。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间的热量结算,应以热量表作为结算依据。用于结算的热量表应符合相关国家产品标准,且计量检定证书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 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
32、定。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计量法规定,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该实行首检和周期性强制检定,不设置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和热量分摊仪表如散热器热分配计应按照产品标准,具备合格证书和型式检验证书。 3.0.4 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应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不能一味为了供热节能,而牺牲了室内热舒适度,甚至造成室温不达标。当然,室内温度过高是不合理的,在改造中没有必要保持原来过高的室温。 3.0.5 只有在水力平衡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气候补偿和室内温控计量才能起到节能作用,在热源处真正体现出节能效
33、果;这些节能技术之中,水力平衡技术是其它技术的前提;同时,既有住宅的室内温控改造工作量较大,对居民的生活干扰也比较大,应在供热系统外网节能和建筑围护结构保温节能达标的前提下开展进行。 本条文提倡在改造工程中热计量先行,是为了对于改造效果加以量化考核,避免虚假宣传等行为,鼓励节能市场公平,为能源服务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同时,在关注热量计量的同时,还应该关注热源的耗水、耗电的分项计量工作。 3.0.6 热量表的选型,不可按照管道直径直接选用,应按照流量和压降选用。理论上讲,设计流量是最大流量,在供热负荷没达到设计值时流量不应达到设计流量。因此,热量测量装置在多数工作时间里在低于设计流量的条件下工作
34、,因此根据经验本条文建议按照80设计流量选型热量表。目前热量表选型时,忽视热量表的流量范围、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等与设计工况相适应,不是根据仪表的流量范围来选择热量表,而是根据管径来选择热量表,从而导致热量表工作在高误差区。一般表示热量表的流量特性的指标主要有起始流量 qVm(有的资料称为最小流量),最小流量 qVt-最大误差区域向最小误差区域过渡的流量(有的资料称为分界流量),最大流量 qVmax;额定流量或常用流量 qVn。选择热流量表,应保证其流量经常工作在 qVt 与 qVn 之间。机械式热量表流量特性如图 1 所示。 图 1 机械式热量表流量特性 流量传感器安装在回水管上,有利于降低仪
35、表所处环境温度,延长电池寿命和改善仪表使用工况。曾经一度有观点提出热量表安装在供水上能够测量防止用户偷水,实际上仅供水装表既不能测出偷水量,也不能挽回多少偷水损失,还令热量表的工作环境变得恶劣。 本条文规定热量表存储当地供暖季供暖天数的日供热量的要求,是为了对供暖季运行管理水平的考核和追溯。在住户和供热企业对供暖效果有争议的情况下,通过热量表可以进行追溯和判定,这种做法在北京已经有了成功的案例;通过室外实测日平均温度的记录和日供热量的记录的对照,可以考核供热企业的实际运行是否按照气象变化主动调节控制。本条文建议热量表具有数据远传扩展功能,也是为了监控、管理和读表方便的需要。 通常情况下,为了满
36、足仪表测量精度的要求,需要有直管段的要求。有些地方安装热量表虽然提供了直管段,但是把变径段设在直管段和仪表之间,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目前有些热量表的安装不需要直管段也能保证测量精度,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而且对于供热系统改造工程非常有用。在仪表生产厂家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热量表上游侧直管段长度应不小于 5 倍管径、下游侧直管段长度应不小于 2 倍管径。 在试点测试过程中出现过这种情况,由于热量表的时钟没有校准一致,致使统计处理数据时出现误差,影响了工作,因此在此做出提醒。 3.0.7 目前伪劣的恒温控制阀和平衡阀在市场上占有很高比例,很多手动阀门冒充是恒温控制阀销售,很多没有测压孔和测量仪表的阀
37、门也冒充是平衡阀,这些伪劣产品既不能实现调节控制的功能,浪费了大量能量,本条文提出的目的是要求对此加以严格管理。 3.0.8 当前集中供热水质问题比较突出,致使散热器腐蚀漏水和调控设备阻塞等问题频频出现,迫切需要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标准并加以严格贯彻,有关系统水质要求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之中。 4 热源和热力站热计量 4.1 计量方式 4.1.1 热源包括热电厂、热电联产锅炉房和集中锅炉房;热力站包括换热站和混水站。在热源处计量仪表分为两类,一类为贸易结算用表,用于产热方与购热方贸易结算的热量计量,如热力站供应某个公共建筑并按表结算热费,此处必须采用热量表。另一类为企业管理用表,用于计算锅炉燃烧效
38、率、统计输出能耗,结合楼栋计量计算管网损失等等,此处的测量装置不用作热量结算,计量精度可以放宽,例如采用孔板流量计或者弯管流量计等测量流量,结合温度传感器计算热量。 4.1.2 本条文建议安装热量测量装置于高温水侧,是因为高温水温差大流量小,管径较小,可以节省计量设备投资;考虑到回水温度较低,建议热量测量装置安装在回水管路上。如果计量结算有具体要求,应按照需要选取计量位置。 4.1.3 在热源或热力站,连接电源比较方便,建议采用有断电保护的市电供电。 4.1.4 在热源进行耗电量分项计量有助于分析能耗构成、寻找节能途径,选择和采取节能措施。 4.2 调节与控制 4.2.1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为
39、了有效的降低能源的浪费。过去,锅炉房操作人员凭经验“看天烧火”,但是效果并不很好。近年来的试点实践发现,供热能耗浪费并不是主要浪费在严寒期,而是在初寒末寒期,由于没有根据气候变化调节供热量,造成能耗大量浪费。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能够根据负荷变化自动调节供水温度和流量,实现优化运行和按需供热。 热源处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通过锅炉系统热特性识别和工况优化程序,根据当前的室外温度和前几天的运行参数等,预测该时段的最佳工况,实现对系统用户侧的运行指导和调节。 气候补偿器是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的一种,比较简单和经济,主要用在热力站。它能够根据室外气候变化自动调节供热出力,从而实现按需供热,大量节能。气
40、候补偿器还可以根据需要设成分时控制模式,如针对办公建筑,可以设定不同时间段的不同室温需求,在上班时间设定正常供暖,在下班时间设定值班供暖。结合气候补偿器的系统调节作法比较多,也比较灵活,监测的对象除了用户侧供水温度之外,还可能包含回水温度和代表房间室内温度,控制的对象可以是热源侧的电动调节阀,也可以是水泵的变频器。 4.2.3 水泵变频调速控制的要求是为了强调量调节的重要性,以往的供热系统多年来一直采用质调节的方式,这种调节方式不能很好的节省水泵电能,因此,量调节正日益受到重视。同时,随着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等室内流量控制手段的应用,水泵变频调速控制成为不可或缺的控制手段。水泵变频调速控制是系统动
41、态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水泵节电的重要手段。 水泵变频调速技术目前普及很快,但是水泵变频调速技术并不能解决水泵设计选型不合理的问题,对水泵的设计选型不能因为有了变频调速控制而予以忽视。 调速水泵的性能曲线采用陡降型有利于调速节能。 目前,变频调速控制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 控制热力站进出口压差恒定:该方式简便易行,但流量调节幅度相对较小,节能潜力有限。 2 控制管网最不利环路压差恒定:该方式流量调节幅度相对较大,节能效果明显;但需要在每个热力入口都设置压力传感器,随时检测比较、控制,投资相对较高。 3 控制回水温度:这种方式响应较慢,滞后较长,节能效果相对较差。4.2.4 本条文的目的是将
42、住宅和公建等不同用热规律的建筑在管网系统分开,实现独立分时分区调节控制,以节省能量。对于系统管网能够分开的系统,可以在管网源头分开调节控制,对于无法分开的管网系统,可以在热用户热力入口通过调节阀分别调节。 4.2.5 过去由于热力站的人工值守要求和投资成本的增加限制了热力站的小型化,如今随着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热力站已经能够实现无人值守,同时,组装式热力站的普及也使得小型站的投资和占地大幅度下降,开始具备了推广普及的基础。随着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居住建筑实行三步节能之后,小型站和分级泵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 本条文推荐使用小型热力站技术的原因如下: 1 热力站的供热面积越小,
43、调控设备的节能效果就越显著; 2 采用小型热力站之后,外网采用大温差、小流量的运行模式,有利于水泵节电;这种成功的案例非常多,节电效果也明显; 3 由于温差较小、流量较大,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输配电耗比散热器系统高出很多,造成了节热不节电的现状;通过采用楼宇热力站,在热源侧实现大温差供热,在建筑内实现小温差供暖,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外网的输配电耗。所以地暖系统在此重点强调。其中,混水站的优势更加明显。 4 采用小型热力站技术,水力平衡比较容易,特别是具备了分级泵的条件。 4.2.6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回水温差较小,循环水量相应较大,长距离输送能耗较高。推荐在热力入口设置混水站或组装式热交换机组,可以
44、降低地面辐射供暖系统长距离输送能耗。 4.2.7 分级水泵技术是在混水站或热力站的一次管网上应用二级泵,实现“以泵代阀”,不但比较容易消除水力失调,还能够节省很多水泵电耗,也便于调节控制。调速的多级循环水泵选择陡降型水泵有利于节能。 5 楼栋热计量 5.1 计量方法 5.1.1 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水平是决定供暖能耗的重要因素,供热系统水平和运行水平也是重要因素。当前的供热系统中,热源、管网对能耗所占的影响比重远大于室内行为作用。设在居住建筑热力入口处的楼栋热量表可以判断围护结构保温质量、判断管网损失和运行调节水平以及水力失调情况等,是判定能耗症结的重要依据。 从我国建筑的特点来看,建筑物的耗热
45、量是楼内所有用户共同消耗的,只有将建筑物作为贸易结算的基本单位,才能够将复杂的热计量问题简单化,准确、合理地计量整栋建筑消耗的热量。在瑞典、挪威、芬兰等多数发达国家,实行的就是楼栋计量面积收费的办法。同时,楼栋计量结算还是户间分摊方法的前提条件,是供热计量收费的重要步骤,是近年来国内试点研究的重要成果和结论,符合原建设部等八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行热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由于入口总表为所耗热量的结算表,精度及可靠性要求高,如果在每个入口设置热量表,投资相对比较高昂。为了降低计量投资,应在一栋楼设置一个热力入口,以每栋楼作为一个计量单元。对于建筑结构相近的小区(组团),从降低热表投资角度,可以若干栋建筑物设置一个热力入口,以一块热表进行结算。 共用热量表的作法,既是为了节省热量表投资,还有一个考虑在其中,就是在同一小区之中,同样年代、作法的建筑,由于位置不同、楼层高度不同,能耗差距也较大,例如塔楼和板楼之间的差距较大,如果按照分栋计量结算的话,还会出现热费较大差异而引起的纠纷。因此,可以将这些建筑合并结算,再来分摊热费。 5.1.2 公建的情况不尽相同,作为热量结算终端对象,有可能一个建筑物是一个对象,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