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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思想品德八年级思想品德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复习资料 第一课国家的主子 广泛的权利复习资料 ? 1、教材第4页插图“你知道整个国徽图案体现了什么吗?” 整个国徽图案显明地体现了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国家的性质 3、我国现阶段人民的构成: 4、第5页插图“上述情景表明白什么?” 上述情景表明:在我国,作为国家主子的人民,享有宪法给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形式是通过人民选举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再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5、公民权利: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给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6、公民的基
2、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这是公民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 7、教材第6页插图“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人民与公民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分在于: 在押犯人只要具有中国国籍就都是中国公民。不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能享有公民权利,但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8、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资格。 9、教材第6页“小寒的享有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 我们享有的权利,须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尤其是法律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小寒的父母将她遗弃街头,致使她的权利失去了家庭的保障,丢失了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幸亏得到
3、好心人的收养,才使她被抚养的权利得以接着。但她由于没有户口,却又导致她不能享受到就近入学的权利。由于失去了家庭、学校、社会的保障,所以,小寒的一部分权利没能实现。 10、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 提示:核心宪法;主要内容立法保障、司法保障 11、教材第7页“法律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 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爱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刚好进行预防和矫治的权利; 义务教化法:保障未成年人上学读书、接受教化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爱护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
4、害的权利; 婚姻法: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刑法: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债权、学问产权、人身权等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参加民事诉讼的权利不受违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你还知道哪些详细法律?说说他们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 12、教材第7页“6名女中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傅某把6 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扰了学生的权利? 此行为侵扰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6 名学生该如何维护白己的合法权利? 6名学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这种侵权行为,保障自己的权利。 6名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了柜台负责人非法
5、搜身的侵害,她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复原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处侵权者,讨回公道。 13、教材第8页“田甜享有哪些权利?” O上述材料中涉及主子公的哪些权利? 主子公有自己的名字,叫田甜,体现她享有 姓名名 权; 父母的抚育,体现她享有 被抚养 权; 在清爽漂亮的环境中成长,体现她享有 环境? 权; 按时入学,到校学习,体现她享有? 受教化? 权; 画作出版,体现她享有 著作 权; 获得荣誉称号,体现她享有 荣誉 权; 向工商局提出建议,体现她享有 建议 权; 获得劳动收入,体现她享有? 社会经济? 权; 参与选举,体现她享有? 选举? 权。 田甜享有的这些权利说明我国公民享
6、有的权利极为广泛。 O这些权利对她有什么好处? 这些权利使她的生存权、人身权、环境权、教化权、学问产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文化权等都得到充分保障。 O你认为我们还应当享有哪些权利? 提示:可参考教材第9页公民的基本权利作答。如同等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4) 取得赔偿权等。 公民基本权利包涵哪些内容?P9。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是 14、教材第9页“冯某的不文明养狗行为” O 在都市生活的冯某有养狗的权利吗? 有养狗的权利,但要文明养狗。 O 冯某不文明养狗侵扰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 侵扰了邻居和其它居民的休息权、平安权、环境权等 O 你认为文明养狗应留意什么? 文
7、明养狗要留意:如养狗是不是影响邻居,狗是不是按时打防疫针,狗的居住条件,还有遛狗时是不是带了狗粪袋,是不是刚好清理狗粪,是不是牵牢狗绳或把狗拴在固定的柱子上等。 15、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16、蒋某的所作所为是在正确行使言论自由吗?其危害是什么? 不是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蒋某那样做的危害:很简单引起社会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很可能会引起严峻的不良后果。 17、自由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参考教材P10 18、教材第11页“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
8、害?” 诬陷别人不属于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肯定自由。假如滥用言论自由,就会侵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如造成泄密、造谣、人身攻击,甚至危害国家平安等,自己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它说明行使公民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 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羞辱、诽谤他人;其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平安、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19、球迷上街游行受法律爱护吗? 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不能为所欲为
9、,必需采纳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中国女排重登世界冠军宝座,球迷要进行庆贺,这是爱国的情感和表现。但是,球迷必需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得到批准方可运用游行的方式表示庆贺,得不到批准可以采纳其它方式表示庆贺,而不得随意上街游行。否则,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20、教材第12页“老吴和小辛的父母实施的行为法律允许吗?” 老吴实施上述行为法律上不允许。因为张贴大字报是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 用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依据“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的有关规
10、定去回答。 小辛的父母没有经营权。因为他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提示: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法宝程序 :提出申请 办理手续 取得经营权。 其次课我们应尽的义务复习资料 ? 1、教材第14页“小明履行了哪些义务?” 付出的依据 付出的好处 不这样做的后果 A 家庭亲情 具有孝敬父母传统的美德,有利于增进父子之间的感情。 导致亲人间关系冷淡、得不到亲人间的暖和和关怀。 B 对人承诺 讲信用、讲诚信,能赢得别人的信任和敬重。 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和帮助,害人害己。 C 值日劳动 换来舒适、温馨、亮丽的生活学习、环境,增加了集体荣誉感、责任心。 使集体失去亲和力和凝合力,使个人失去责任心。 D 爱惜花草 能给后来的
11、其它人参观、观赏,带来美的享受。 破坏环境的美观、自私自利,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别人的损失之上。 2、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需履行的义务。 3、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需履行义务? 提示:首先,从获得和付出的关系来看,享有权利属于获得,履行义务属于付出,只有付出才能获得,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因而必需履行应尽的义务,特殊是法定义务。 其次,从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的角度来看。我们不仅要增加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加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第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国法律向我国公民提出的爱国的详细要求;是
12、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来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4、教材第15页“小珊究竟该不该纳税?” 5、我国公民应当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6、教材第16页“我们还应依法履行哪些义务?” 提示:公民的法定义务除了宪法里规定的基本义务外,在其它基本法里都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如环境爱护法里的“爱护环境的义务”、婚姻法里的“父母有抚养教化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义务教化法里还规定了“未成年人必需履行受教化的义务”等等。 7、教材第16页“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的相识正确吗? “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
13、义务”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密不行分,相互依存,具有一样性,这要求公民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8、教材第16页“小龚的行为体现了什么美德?” 小龚尽心照料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的行为,体现了他身上的关爱老人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关爱老人、赡养老人不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公民的道德义务。小龚照料的是一位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亲属关系的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他对老人没有法定的赡养、照料的义务,但他像侍候自己的亲人一样奉养老人,这种行为是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鲜活体现。所以,他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赞扬。 9、义务:义务是指每个公民应当担当的责任。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
14、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担当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10、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12、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 13、教材第17页“单先生的行为为什么受到人们的赞扬?” 道德义务的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履行道德义务,每个人责无旁贷。单先生拾到巨额现金后设法归还失主,是一种拾金不昧的高尚道德;同时也教化我们要自觉担当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义务。这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这种行为必定会受到人们的赞扬。我们应学习单先生的高尚品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4、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15、教材
15、第18页“某中学师生救济灾民的行为,体现了宪法提倡的什么公德?” 体现了宪法提倡的“爱人民”的公德。 16、为什么法律激励的我们要主动去做? 我国法律提倡和激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对法律提倡的,我们要主动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我国法律和道德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指责的行为;有很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我们主动实施法律所提倡和激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7、思索:还有哪些行为是法律提倡和激励做的行为? 18、教材第19页“地理环保小组同学的行为赐予我们什么启示?”
16、 启示:其一,法律要求做的,应当像地理环保小组的同学那样主动去做,自觉去做,不要无可奈何牵强去做。其二,假如不作为,就要担当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法律要求公民纳税,某公民不交纳应交的税款,甚至抗税,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好处:避开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爱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利国利民。 19、请列举法律要求我们必需去做的行为: 20、教材第21页“我们从贾某、姜某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中得到什么启示?” 第一问:不是贾某、姜某的初衷。或许他们只是为了新奇。 其次问:他们实施了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所以会触犯法律。警示: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必定会对他人、社会、国家造成危害;凡是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我们要坚决
17、不做;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即触犯法律,对所造成的后果,自己要担当相应的责任,也就是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21、列举我国法律禁止公民实施的行为: 22、综合题:忠实履行义务要做到哪三项要求?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复习资料 ? 1、主题探究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人格权给予我们维护自己生存与尊严的自由和力气,是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爱护神,是我们终身的灵与肉的守护者。在它的守护下,我们每个人应时刻关注自身的地位和价值,敬重和维护他人的人格权,在和谐、愉悦的氛围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教材第24页“以上行为侵扰了人的什么权利?” 插图分析:
18、以上行为侵扰了人的生命健康权。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霸王合同”的图片中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以及“煤矿爆炸”图片中受伤的工人,都反映了对工人健康权的侵害。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其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爱护工人生命健康平安的义务,工人因工受伤应当得到用人单位的救治和爱护,所以“工伤概不负责”,正是侵害了工人的健康维护权。而煤矿爆炸,工人手臂受伤,则工人的正常的手臂生理机能受到破坏,所以侵害了工人的健康权。恶作剧中,侵害了身体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对身体权的侵害并不当然侵害健
19、康权,比如对身体组织的不痒痛破坏行为非法剪人头发、指甲,非法撞击他人身体但未造成损害等,这些行为未造成个人生理机能、功能的破坏,不构成侵害健康权,但却是侵害了身体权。须要说明的是,恶作剧极易引发对他人健康权的侵害。 3、为什么说“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诞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行与我们的人身相分别。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
20、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假如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行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所以 4、教材第26页“上述行为侵扰了人的什么权利?” 班主任将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来接着做作业,不完成就不许回家;个别企业对工人下班进行搜身;自选商场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 这些行为都侵扰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人格权的组成部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扰,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法律给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21、所以上述情形中,学生放学后有离开学校的自由,老师的做法是一种非法限制学生身体的行为,侵扰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个别企业,自选商场保安的做法是典型的非法搜身和非法拘禁行为,非法剥夺和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侵扰他人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第一种情形,老师侵权情节尚轻,学生可要求赔礼致歉;其次、三种情形,受害人可要求企业,自选商场赔儿致歉、消退影响、复原名誉、赔偿损失。 5、教材第26页“法律禁止运用童工的意义” 答题提示:主要从有利于爱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于爱护未成人的受教化汉,促进义务教化的实施;有利于我国杜会主义事业兴盛发达等方面考虑。详细见P27“相关链接”的内容。 爱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
22、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等。 6教材第第28页“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 插图中的人们在行使生命健康权。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健康维护权是健康权的基本内容,其含义中包含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即参与各种体育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干完好状态;有生理、心理疾病时刚好医治,复原原来的健康状况。 人们熬炼身体的图片是通过主动的体育活动行使健康权的表现,而右侧图片中受伤的同学打算去医院医治,也是行使健康权来
23、复原原来的健康的表现。 还可以实行哪些方式行使以上权利要由学生自己扩展。 7、为什么说“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留意自身生命平安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平安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假如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定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怜悯而自残,必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
24、法不合。 8、教材第29页的“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 1、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正值防卫的行为。正值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肯定限度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值防卫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必要限度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而详细到书中案例,张某持铁棍入室抢劫,小王和家人打伤其手臂的行为是正值防卫,是合法行为。 2小红患感冒久拖不治得了心肌炎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留意自身生命平安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平安环境,免受他人侵害的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因此小红患病
25、不治是对保持自己健康权利的放弃。 3 小林闯红灯过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的行为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珍爱生命,使自己处于平安的环境的权利,所以小林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且是放弃爱护自己健康的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我们身边的珍爱健康的例子如主动参与体育熬炼,有病刚好医治的行为等,由学生自己扩展。 9、教材第30页“小君和小哲的故事” 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扩展。 此桩惨案避开的方法。首先,同学们应从小树立责随意识和法律意识。让学生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并要让大家相识到侵害他人
26、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即“非法侵害生命健康权者受制裁”,依据我国现有的民事立法规定,已满10周岁到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对于他们能够理解,推断的一些侵权行为,他们自己是要担当法律责任的;依据刑事法津规定,14 周岁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抢劫、有意损害致人死亡、有意杀人等8种严峻刑事犯罪也是要担当责任的;而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对于全部的刑事犯罪都要担当刑事责任。其次,同学们应培育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看法,要让大家理解“爱人者人恒爱之”、“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润天空”的道理,多关切他人,培育宽广的胸怀。牢记:“利己就是利人,亏人跳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
27、,君子以让人为荣”。再次,同学们应注意疏导自己的心情,尤其须制怒。 10、教材第31页“列举敬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如出售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护送盲人过公路等等。 “受过他人关爱”的体验由学生扩展。 特殊要留意,青少年务必要做到:关爱生命,远离暴力,拒绝毒品。 11、教材第32 页“抢救落水同学的故事” 对王明同学行为的评价 首先王明英勇地跳入水中抢救落水同学张刚是见义勇为、有高尚道德的行为应受法津爱护和道德褒奖。 其次,就本案而言,王明的行为无论从法律或道德方面都不宜提倡。理由有二。其一,我国法津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重点爱护的对象。由于未成年人普遍缺乏
28、对危急的充分预见实力和处理危机实力,他们的英勇行为往往只是出于本能,大多数在自告奋勇之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会死亡。要求他们在危急状况中爱护别人、救助别人,这已经超出了未成年人的实力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律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未成年人爱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和幼儿园支配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与集会、文化消遣、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功,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平安事故”。其二,从道德的角度讲,当前未成年人道德教化中,大力提倡的是“以人为本,敬重生命”的道德观,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孩子首先要学会的是自我爱护,然后才是机灵救人,理智救人。 再次,王明的行为不宜提倡,并非否
29、定在未成年人中进行“见义勇为”的道德教化。我们应提倡中小学生“见义智为”,从而将见义勇为”的教化更人性化、合理化、适当化。提俱“见义智为”,一方面是教化未成年人见义要有所为,不行冷漠、怯懦;另一方面则强调未成年人应以自护自救作为他们见义勇为的重要前提,且在救助他人的时候应发挥聪慧才智,培育他们临危不乱、充分动脑筋的科学看法,以避开鲁莽行事,造成不必要的牺牲。 对钟平、黄晓芳同学行为的评价 钟平、黄晓芳的行为既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又是道德教化提倡的行为。本案中钟平、黄晓芳勇于救人,机灵救人。在自己的实力达不到的时候,他俩主动开动脑筋想方法,依据当时的详细条件设法抢救,最终既保全了自己,又胜利地抢教了
30、他人。 对徐文同学行为的评价 徐文的行为不违法但应受道德的指责。徐文对落水同学没有法律上的特定救助义务,他没有救助落水的张刚是不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看到同学落水却袖手旁观、漠然置之,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假如你遇到类似状况怎么办?由学生扩展、探究。 提示:危难时刻要学会爱护自我,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平安与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平安与健康。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复习资料 、教材第34 页“小光的故事”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至少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至少的敬重。人格尊严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始于诞生,最终死亡,人人同等享有。人格尊严不行辱,羞辱
31、者应受到社会道义的指责,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敬重未成年气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羞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改插图中郭老师因小光考试不及格就指责小光比猪还笨并罚小光面壁,这是对小光羞辱、体罚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严权,是违反未成年人爱护法的行为。而小光父亲认为12 岁的小孩没有人格且可以随意体罚,是一种人身依附的错误观点,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本案受害人小光有权要求侵害人郭老师赔礼致歉、消退影响。 2、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困,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
32、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至少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至少敬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人格尊严不行侮,羞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指责,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3、教材第35页“信誉良好者能获得银行较高货款额”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能、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每一个人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敬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谚语所谓“名誉是人的
33、其次生命”,正说明白名誉对于一个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可举这方面的例子来说明:好的名誉对于公司、企业来说可以得到更多客户的信任,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4、教材第36页“大江的故事” 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但品德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公正客观的评价,人的名誉权经常会受到侵害。例如,有时一个诚恳的人会被羞辱成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针对这种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法律给予了被侵害人爱护自己的名誉权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对名誉权的爱护作了规定。 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一方面要从实际动身,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权爱护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羞辱等侵
34、扰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教材第37页“小明污蔑大江作弊的故事” 对于小明诬蔑大江作弊一事,大伟看到小明有心理问题,希望小明能更好地限制自己的心情,这是正确的。但大伟将小明的行为性质简洁地归结为心理问题,认为只是心情失控而已,这种相识无疑具有极大的片面性,既没有相识到小明行为的严峻性,也不利于小明改进错误。嫉妒的确是一种心理现象,但小明因嫉妒而诽谤他人的行为则违反了道德和法律。 小辉的观点看到了小明行为的不道德性,但是相识不够全面,缺乏权利意识。 小敏的看法是比较全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1 条明确规定公民享出名誉权,所谓名誉权就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
35、客观社会评价解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小明因嫉妒而诬蔑大江作弊,致使一些同学怀疑大江的人品,小明的行为不仅有悖道德而且是违法行为,这是一种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的诽谤方式、侵害大江名誉权的行为。小明的侵权行为轻则会损害同学感情,重则会造成严峻后果,要负法律责任。 大江的做法可取,依据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说明规定,名誉权人有权自己要求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担当停止侵害、赔礼致歉、消退影响、复原名誉、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大江实行与小明协商的方法行使自己的名誉权,一来能够融洽同学关系二来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可谓一箭双雕。 你会实行大江的做法吗?由学生扩展。 6、教材第38页“武人郎外
36、号的故事” 看法及理由:小立因为长得矮胖,因此被人起外号为“武大郎”,有讽刺、讪笑、挖苦小立身材矮小的意思。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爱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羞辱和诽谤他人。插图中别人给小立起外号为“武大郎”,正是对他的羞辱,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同学身边的类似现象,由学生扩展。 7、侵扰他人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 侵扰他人名誉表现为污辱、诽谤两种行为:公然漫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讪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海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敬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敬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
37、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指责,严峻的要担当法律责任。 8、教材第39页“小华被搜身的故事” 保安人员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侵扰了小华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爱护,假如为了搜查犯罪证据,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进行身体搜查,但必需出示搜查证。商店的保安人员既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又没有搜查证,因此,无权搜查他人的身体。而且保安人员的搜身行为既是不敬重小华和同学的行为,又贬低了他们的人格,使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本故事中,保安人员客观上实施了侵扰小华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的行为;主观上明知没有权力搜查而实施搜查行为
38、,因此有过错;保安人员的行为造成小华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受到损害且损害和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事实上是由于商场的商品消磁器出现故障,使小华在没拿任何商品从商场出来时,引起报警器的鸣叫。商场保安迫使小华脱下衣服证明自己的“清白”,商场的行为侵害了小华的名誉权。 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第43 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 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扰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复原名誉、消退影响、赔礼致歉,并赔偿损失。”假如我是法官,我会依据此规定,判定商场侵扰了小华的名誉权,判处商场在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以海报形式在商场门口对小华公开赔礼致歉,消退影响,复原名誉。同时,赔偿小华精神损失
39、费2000元。 9、教材第40页“网站举办丑星评比活动案例分析” 网站举办丑星评比活动这一事务涉及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 首先,网站的活动严峻侵害了某歌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每个公民都有权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基本敬重,而本案例中的网站拿某歌星的形象大做文章,选什么丑星,缺乏对该歌星作为人所应有的至少敬重,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已构成了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 其次,网站的活动严峻侵害了该歌星的肖像权。网站以营利为目的,擅自运用该歌星的肖像,已构成侵权。法院最终判决,举办丑星评比活动的网站因侵扰人格尊严和肖像权,须公开赔礼致歉、消退影响并赔偿受害人精神抚慰金2 万元和经济损
40、失1500 元。 法院判决的意义:第一,有利于爱护受害人应当享有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使受害者得到社会公正的评价并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不受他人非法利用和歪曲、丑化,并使受害者通过赔偿弥补一些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其次,有利于制裁侵权行为,激励人们增加权利意识,主动行使权利;第三,有利于为社会主义情神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10、肖像的涵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的作用: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分于他人。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记。 肖像权的涵义及
41、内容: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其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运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确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有权确定是否运用或如何运用自己的肖像,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有权就运用自己的肖像获得酬劳。不过,未成年人在运用自己肖像和获得酬劳方而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11、教材第41页“小红的故事” 小红行使了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详细包括对其肖像的运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运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确定是否运用或如何运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运用自己的肖像获得酬劳。 警方发布通缉令,运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构成侵权。依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享
42、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公民的肖像。而此处警方是为了打击犯罪,爱护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运用嫌疑人的照片,是一种合理使明,所以不构成对犯罪嫌疑人肖像权的侵害。 12、列举恶意丑化和擅自运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及危害: 13、侵害肖像权的形式及后果: 形式: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后果;要担当法律责任。 14、教材第42页“丽丽的故事” 该影楼的行为构成侵权,侵扰了
43、丽丽的肖像权。依据民法通则 第101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公民的肖像。而影楼未经丽丽本人同意便将其照片摆在橱窗中展出,作为影楼,这种行为明显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以达到营利目的,因此构成对丽丽肖像权的侵扰。 丽丽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致歉、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5、教材第42页“朱永明的故事” 朱永明以笔名发表文章,行使了姓名权中的运用权。姓名权是自然人确定、运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确定权、姓名运用权姓名变更权。 鲁迅、常香玉的真名请向语文老师求教。 16、姓名及姓名权 姓名
44、是将人区分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记。在社会生活中,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特别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因此,法律给予公民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确定、运用、变更姓名,并且解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确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确定运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7、侵扰姓名权及后果 干涉他人确定姓名、运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变更自己的名字等属于侵扰公民的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也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详细表现。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值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运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扰姓名权的后果: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敬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当具备的法律素养。 18、教材第43 页“牛顺改名的故事” 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侵扰了牛顺的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确定、运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己确定起什么名字,有权确定运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所以,牛顺改名是行使自己姓名权中的姓名变更权,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