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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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目 录录第一节 总 则 .1第二节 镇区性质、职能、规模和发展目标 .1第三节 镇区空间发展与控制 .2第四节 镇区总体布局 .3第五节 镇区对外交通规划 .4第六节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4第七节 镇区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 .5第八节 公用设施规划 .6第九节 防灾工程规划 .7第十节 环境保护规划 .8第十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 .8第十二节 远景规划构想 .9第十三节 土地使用性质与控制 .9第十四节 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措施 .10第十五节 附则 .11附表附表一:镇区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附表二:镇区城镇用地汇总表附表三: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附表四:镇区道路规划一览表附表五:五盖山镇

2、区公共基础设施一览表附表六:镇区近期建设用地一览表附表七:指标控制一览表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1第一节第一节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规划目的目的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科学指导五盖山镇镇区建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五盖山镇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在五盖山镇镇区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等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第三条第三条 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文本中加粗黑体字下划线条文加粗黑体字下划线条文为强制性内容,是对城乡

3、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镇区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镇区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3、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 号);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规2005146 号) ;5、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划 (建规199816 号)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建规2002218 号) ;7、 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 建村2010184 号;8、 镇规划标准 (CJJ/T07200

4、3) ;9、 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10、 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暂行) 11、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 ;12、 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区域规划(20122030) ;13、 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总体规划 ;14、 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15、 泛五盖山旅游概念性规划(20122020) ;16、 苏仙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17、 大奎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8、 郴州市苏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14

5、2030 年。近期:2014-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远景为 2031 年以后,展望到 2050 年。第二节第二节 镇区性质、职能、规模和发展目标镇区性质、职能、规模和发展目标第六条第六条 镇区性质镇区性质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生态旅游接待中心和绿色食品集散基地,建设宜居山水城镇。第七条第七条 城镇职能城镇职能五盖山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生态旅游接待中心;绿色食品集散基地。宜居山水城镇。第八条第八条 镇区规模镇区规模近期 2020 年:人口规模人口规模 0.450.45 万人;用地万人;用地 0.450.45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100,100 平方米平方米/ /人

6、;人;远期 2030 年:人口规模人口规模 1 1 万人;用地万人;用地 1 1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100,100 平方米平方米/ /人。人。第九条第九条 镇区发展总目标镇区发展总目标规划期限内,将五盖山镇城区建设成为高山养生为主导,集政治、文化、商贸、绿色食品生产、农副产品交易集散、休闲旅游服务于一体,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生态宜居镇区。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2第三节第三节 镇区空间发展与控制镇区空间发展与控制第十条第十条 建设用地评定建设用地评定镇区土地山体较多,除镇政府所在地和凉伞坪村委会旁土地较为平坦外,其他丘陵

7、坡度较大,可用于建设的土地较少,城镇发展方向选择局限。坦背水库沿岸,利用生态环境发展休闲度假。随着五盖山大道的建设和 S207 省道(郴宜线)的改线,镇区交通优势进一步增强,应结合公路改造开发土地,提升价值。镇区为丘陵地带,镇区多有小山地,坡度 1025%的为可建设区,坡度大于 25%的为不宜建设区。不宜建设区可规划为公共绿地。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镇区空间增长边界与土地利用控制镇区空间增长边界与土地利用控制(一)镇区空间增长边界 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且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大奎 上居委会、大奎上村和凉伞坪村,面积 10.42 km。1、规划建设区用地 1km。2、耕地面积约 1.3

8、3km。3、生态林地约 6.39km。4、 公路、河流湖泊等其它用地约 1.5km。(二)镇区规划建设区规划建设区北至凉伞坪村龙头岭,南至长青路,西至坦背水库,东至绕城线,总面积 1km2。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三线三线”控制控制1城镇绿线城镇绿线是指城镇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范围的控制线。五盖山镇城五盖山镇城镇绿线包括南部片区公园绿地控制线、北部片区沿生态路控制的镇绿线包括南部片区公园绿地控制线、北部片区沿生态路控制的 20m20m 绿地控绿地控制线、北部片区山体公园绿地控制线、凉伞坪制线、北部片区山体公园绿地控制线、凉伞坪 3

9、5kv35kv 变电站高压走廊控制的变电站高压走廊控制的20m20m 防护绿地控制线以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控制的防护绿地控制线以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控制的 20m20m 防护绿地控制线防护绿地控制线和加油站控制的和加油站控制的 10m10m 防护绿地控制线。防护绿地控制线。城镇绿线范围内的所有绿地必须按照镇规划标准 、 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在城镇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城镇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城镇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

10、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2城镇蓝线城镇蓝线是指为加强对城镇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镇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提升城市人居生态环境,需要确定的河、湖、库、渠、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控制区。五盖山镇城五盖山镇城镇蓝线包括沿坦背水库和石脚河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和北部片区中部东西镇蓝线包括沿坦背水库和石脚河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和北部片区中部东西向水渠控制线。向水渠控制线。城镇蓝线划定应统筹考虑城镇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满足堤防建设、防洪

11、安全、原水供应、环境保护、景观营造、生态修复的需要,并遵循强制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原则。城镇蓝线划定对象包括河道、水库(湖泊) 、滞洪区和湿地(包括公园湿地) 、大型排水渠、原水管渠等 5 大类。在城镇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违反城镇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擅自填埋、占用城镇蓝线范围,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从事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 影响蓝线保护范围内设施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 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擅自建设与河道防洪滞洪、湿地保护、水源工程安全无关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其它对城镇蓝线保护与控制构成破坏的活动。在蓝线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设置

12、阻碍行洪物体或围垦、种植阻碍行洪植物; 堆放、倾倒余泥渣土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或阻碍行洪的物体; 堆放、倾倒、掩埋或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 清洗装储过油类或有毒物的车辆、容器等污染水质的物品; 其他妨碍蓝线管理的行为。3城镇黄线城镇黄线是指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3力设施、通信设施、燃气设施、防灾设施以及其它设施等九大类设施用地控制范围。五盖山镇城镇黄线包括南部片区客运站用地控制线、邮电站控制线五盖山镇城镇黄线包括南部片区客运站用地

13、控制线、邮电站控制线和消防站控制线、中部自来水厂用地控制线和风电场用地控制线、北部污水和消防站控制线、中部自来水厂用地控制线和风电场用地控制线、北部污水处理厂用地控制线、凉伞坪处理厂用地控制线、凉伞坪 35kv35kv 变电站用地控制线、燃气用地控制线、环变电站用地控制线、燃气用地控制线、环卫设施用地控制线和广场用地控制线。卫设施用地控制线和广场用地控制线。城镇黄线的划定遵循“全面覆盖、完善系统、远近结合、节约用地、保持延续”的原则。在城镇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

14、市基础设施; 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城镇黄线一经划定并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镇黄线内土地的,在不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实施建设和安全正常运转情况下,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城镇黄线划定前,在城镇黄线范围内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由区政府依法收回用地并给予补偿;城镇黄线范围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应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时序,由区政府适时依法收回用地并给予补偿。第四节第四节 镇区总体布局镇区总体布局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用地发展方向用地发展方向城镇用地发展方向为向北发展。利用坦背水库滨河风光带和风景生

15、态林大力发展高山养生和旅游接待功能,城镇沿坦背水库适当向东扩展,建设山水宜居小城镇特色。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布局结构布局结构 根据五盖山镇的地理特征、地形条件,现状情况和远期发展方向,五盖山镇区用地布局结构总体上形成“一轴一带两区一轴一带两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一轴:即沿五盖山大道纵向镇区发展主轴;一带一带:即镇区沿坦背水库和石脚河的滨水景观带;两区两区:规划镇区分为以生活服务等综合功能为主的南片区和以生态旅游接待服务为主的北片区。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布局布局1、规划到 2030 年,居住用地达到 37.26ha,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6.85%,人均居住用地 37.26。2、居住用地

16、主要在南片区南部和北片区东部集中布局。3、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二、三类工业项目。4、按照镇规划标准 (CJJ/T072003)要求,进行住宅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5、旧镇区应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水平为目标,逐步加以改造,并应注意控制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改善环境质量。6、建设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比例达到 40%左右,准廉租房每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50以内,经济适用房每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左右。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按镇级和组团级配套,对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应予以优先安排,提供用地保障。按照“调整结构、分级配置、

17、布局均衡”的原则安排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用地。本次规划内容分为行政管理用地(C1) ,教育机构用地(C2) ,文体科技用地(C3) ,医疗保健用地(C4) ,商业金融用地(C5) ,集贸市场用地(C6) 。规划以指标控制为主,注重规划的引导性。规划到 2030 年,城镇公共设施用地达到 26.46ha,占城镇建设用地 26.1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为 26.46。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到 2030 年,行政管理用地达到 1.23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1.22%。规划在镇区南面配套公共服务组团布局行政管理机构等地,完善镇区功能,为城镇发展服务,并在镇区北面规划行政管理机构用地一处。2、教育机构

18、用地:到2030 年,教育机构用地达到4.45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4.40%。现状保留原有的镇中心完小、凉伞坪小学和镇中心幼儿园,规划在镇区现状保留原有的镇中心完小、凉伞坪小学和镇中心幼儿园,规划在镇区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4北片区新布置幼儿园一处。北片区新布置幼儿园一处。3、文体科技用地:规划设置三处文体科技用地,一处位于坦背水库东侧,一处位于健康路南侧,一处位于长青路南侧。到 2030 年,文体科技用地达到 7.05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 6.97%。4、医疗保健用地:到 2030 年,医疗保健用地达到 1.69ha,占

19、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1.67%。对现状大奎上卫生院进行改造、扩容,使之成为满足镇域范围一般对现状大奎上卫生院进行改造、扩容,使之成为满足镇域范围一般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点,并加快郴州市区医疗设施共享建设,并在北片区新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点,并加快郴州市区医疗设施共享建设,并在北片区新建医院一处。居住用地内按居住区规范要求配套社区医院。保留并完善现状建医院一处。居住用地内按居住区规范要求配套社区医院。保留并完善现状镇敬老院。镇敬老院。5、商业金融用地:到 2030 年,商业金融用地达到 10.34ha,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0.23%。集中布局两处商业设施用地,一处位于镇区北片区,坦背水库东岸,为发展休

20、闲度假服务,主要考虑建设酒店、商业街、美食街、娱乐设施等。另一处位于南片区中部,是未来服务全镇的商业中心。6、集贸市场用地:规划在南片区新规划布置一处集贸市场,主要用于绿色食品展销。到2030 年,集贸市场用地达到 1.70ha,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 1.68%。第第十七十七条条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建立由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停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贮存设施、市政管线工程等组成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综合考虑地面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建筑功能,做到地面地下相互协调,实现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新区开发必须按相关要求配套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要求配套停车泊位数的 90%设在地下。在不影响城

21、镇广场正常使用和不破坏城镇公园景观风貌的前提下,鼓励开发利用城镇广场、公园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商场、仓库等,服务周边市民。鼓励利用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第第十八十八条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综合评定城镇环境对土地开发强度的承载能力,城镇用地区划类型及控制要求如下:1、中低密度区:主要指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附近地区、一类住宅区及村民安置区,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2530%,建筑高度:1220m,容积率:0.81.5。2、中高密度区:指城镇重要公共空间节点地区,是城镇对外展示的窗口和最具有活力的地区,该地区鼓励用地复合利用,形成多样性的城市环境和景观,塑造现代城市形象。

22、建筑密度:2535%,建筑高度:2060m,容积率:2.0 以上。 第五节第五节 镇区对外交通规划镇区对外交通规划第第十九十九条条 公路规划公路规划规划郴宜线从镇区南部纵穿而过,减少对外交通与城镇交通之间的相互干扰。第第二十二十条条 公路枢纽规划公路枢纽规划绕城线与五盖山大道交叉口西侧规划一处公路客运站。绕城线与五盖山大道交叉口西侧规划一处公路客运站。第六节第六节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镇区道路交通规划第第二十一二十一条条 道路系统道路系统至 2030 年,道路广场用地 19.68ha,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9.46%,人均用地 19.68。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构成。1、路网结构镇区构建“一

23、纵两横”的道路骨架:“一纵”:五盖山大道,设计时速 30-50 km/h,道路路幅宽度 24m。“两横”:大奎上路,设计时速 30-50 km/h,道路路幅 24m;凉伞坪路,设计车速 40-50 km/h,道路路幅为 18m。2、路网间距主干路间距为 400-800m;次干路间距为 200-500m;支路间距为 120-300m。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53、道路交叉口镇区内道路交叉口原则上采用平面交叉 ,平面交叉口两条道路交叉的角度控制在60-90之间,减少四条以上道路交叉,按规划合理组织 镇区交通,确定道路交叉口形式。第第二十二二十二

24、条条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规划规划1、公共停车场:南片区和北片区各规划一处社会公共停车场。镇区停车南片区和北片区各规划一处社会公共停车场。镇区停车采用集中停车与分散停车相结合的方式。规划的居住用地内应配置相应的停采用集中停车与分散停车相结合的方式。规划的居住用地内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在停车场总面积中,车场地。在停车场总面积中,8080应为机动车停车,在机动车停车场中,地应为机动车停车,在机动车停车场中,地面停车场按每个车位面停车场按每个车位 25253030计。计。2、建筑退让应严格控制道路红线宽度,道路两侧建筑按其性质、高度不同实施后退道路红线控制:主干路为 1015m(一类高层15m,二类高

25、层12m,低多层10m) ,次干路为 810m(高层10m,低多层8m) 。第第二十三二十三条条 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公共交通发展规划1 1、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形成人性化、智能化、无污染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力争到规划期末公交出行占到居民出行总量的 30%。2 2、公交站场设施规划、公交站场设施规划规划一处公交首末站,结合五盖山镇客运站布置,开通联系镇区南北两规划一处公交首末站,结合五盖山镇客运站布置,开通联系镇区南北两个片区的公交路线。个片区的公交路线。第七节第七节 镇区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镇区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第第二十四二十四条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规划

26、至 2020 年,规划区绿地率不低于 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40,人均绿地不低于 8;至 2030 年,绿地率不低于 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绿地不低于 10。第第二十五二十五条条 景观结构景观结构规划镇区形成“一带一轴、四廊五心”的绿地景观结构系统。“一带”:即坦背水库滨河风光带。做到“水清、堤固、岸绿、路通、景美” 。形成水绕城走,山城共映的山水边城。“一轴”:即五盖山大道沿路景观轴线。“四廊”:北片区规划三条东西向与坦背水库相通的景观廊道,规划一条南北向相通的景观廊道。“五心”:即规划布置的五个公园,南片区一个山体公园,北片区四个生态公园,湿地公园、滨河公园和山地公园,形成景观

27、中心,体现山水宜居小城镇特色。第第二十六二十六条条 绿地布局规划绿地布局规划1 1、公共绿地、公共绿地综合性公园:利用坦背水库,布局集中绿地,建设坦背水库滨水公园。利用坦背水库,布局集中绿地,建设滨河湿地公园。镇区建设湿地公园、山地公园和滨河公园,组成山水相依的景观系统。带状绿地:沿主干路、渠道两侧控制 5-10m 的绿化带,沿干路两侧一般控制3-5m 的绿化带。重点打造坦背水库沿岸园林景观。街头绿地:以绿地为主的公共游憩场所,面积不小于 400,其中绿化占地比例不小于 70%。广场绿地:结合广场的功能及其规模,配置绿化种植区域。以绿化为主的广场,绿化占地比例应不小于 20%。2 2、道路绿化

28、、道路绿化园林景观路的绿地率不得小于园林景观路的绿地率不得小于 40%40%;红线宽度小于;红线宽度小于 40m40m 的道路,绿地率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不得小于 20%20%。3 3、居住区绿化、居住区绿化旧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旧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 25%25%。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 30%30%。4 4、附属绿地、附属绿地镇区单位绿地率规划指标按所属用地的条件和性质分别控制为镇区单位绿地率规划指标按所属用地的条件和性质分别控制为 20-20-30%30%;镇区新开发地区按;镇区新开发地区按 30-35%30-35%控制。医院、文化科研单位必须保证有控制。医院、

29、文化科研单位必须保证有 35%35%以上的绿地面积;各类学校的绿地率应达到以上的绿地面积;各类学校的绿地率应达到 35%35%,商业中心绿地率不低于,商业中心绿地率不低于 20%20%且且集中绿化率不小于集中绿化率不小于 8%8%。5 5、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在城镇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在城镇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S207S207 省道(郴宜线)省道(郴宜线)绕城线道路两侧绕城线道路两侧 20m20m 设道路防护绿地。设道路防护绿地。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6污水处理厂四周各污水处理厂四周各 20-30m20-

30、30m 设卫生隔离带,水渠两侧不小于设卫生隔离带,水渠两侧不小于 7.5m7.5m 设防护设防护绿带。绿带。6 6、其他绿地、其他绿地其他绿地主要包括被城镇建设用地包围的规划保留的不适宜城镇建设的山体等生态绿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外围的风景区、郊野公园、自然山体、保留农田等生态绿地,生产绿地在镇区外布置。重点建设坦背水库滨水公园,形成五盖山镇的标志性景观区。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生态圈生态圈镇区生态圈由黄牛垄、龙头岭、高坟山、马鞍山、沙帽岭等山岭围合而成。生态圈要加强封山育林和森林防护,为城市提供绿化屏障。第八节第八节 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给水给水据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的划分

31、,五盖山镇属于三类气候区,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确定该类气候区的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 450L/人日。规划期末 1 万人,据此标准推算,五盖山镇镇区规划建设区日用水量为4500 吨/日。规划供水由五盖山镇水厂供给。在现状水厂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现在现状水厂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现状水厂设计供水为状水厂设计供水为 20002000 吨吨/ /日,能满足近期供水量要求,并将水厂规模扩建日,能满足近期供水量要求,并将水厂规模扩建至至 25002500 吨吨/ /日,占地面积日,占地面积 0.2ha0.2ha,满足南片区用水需求。远期在用地中部山,满足南片区用水需求。远期在用地中部山

32、体旁新建自来水厂一座,占地体旁新建自来水厂一座,占地 0.56ha0.56ha,水厂规模为,水厂规模为 45004500 吨吨/ /日,满足整个日,满足整个镇区供水量需求。镇区供水量需求。镇区供水形成环网管网,管径 150300mm。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排水排水1、污水逐步建成独立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污水处理站,提高污水处理率,保证镇区内的水系及其周围相关水系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规划污水量为给水量的 80%计,则污水量为 3600 吨/日。规划近期污水作生态处理,远期规划在镇区北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日规划近期污水作生态处理,远期规划在镇区北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处理能力

33、36003600 吨吨/ /日,用地日,用地 0.45ha0.45ha。污水排水管线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北,并敷设在快车道下。2、雨水雨水排放基本以分片收集,就近排入附近水体为主;雨水排水管线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下方,或敷设在道路中心线以东、以南的快车道下。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电力电力规划至 2030 年,镇区总用电量为 8125KWh/日。规划电力近期由凉伞坪规划电力近期由凉伞坪 35kv35kv 变电站供给。变电站供给。35kv 及其以上等级的输电线路采用架空形式,并留足相关规定的高压走廊。10 kv 及其以下的供电线路近期采用架空,远期采用地下敷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电信电信1、邮政规

34、划在新塘路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北角布置邮政设施一处。规划在新塘路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北角布置邮政设施一处。结合居住小区的公建设施设置小区级的邮政服务代办点;沿主要道路设置邮政报刊亭和信箱(筒) ,一般为 200300m 为宜;居住区要留有建设信报箱的用地位置。2、通信进一步扩大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注重对移动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的开发应用,促进移动通信本身业务量的增长和用户数的增长,规划移动电话普及率达 80%以上。近期重点做好移动通信网络结构及路由组织的调整,使网络结构清晰,路由组织合理,为今后 3G 网络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远期规划结合电信中心接汇局扩建现移动通信局,引入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提供语

35、音、数据及各种多媒体业务。3、有线电视规划建设成为安全、稳固、宽带和适合大众消费的多功能双向网。实现广播电视 100%覆盖。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镇区管道燃气气化率近期达 80%,远期达 95%以上;近期居民生活耗热定额为 50 万千大卡/人.年,远期耗热定额为 60 万大千卡/人.年。燃气管线远期从郴州市区接入,燃气压力级制为中压一级燃气输配系统,燃气管线远期从郴州市区接入,燃气压力级制为中压一级燃气输配系统,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7燃气中压支管直接进入用户,经调压后使用。燃气中压支管直接进入用户,经调压后使用。

36、燃气管道需要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主干管靠近用气大户,配气管网结合输气干管形成环网供气。天然气门站、高压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LNG 站、输配管网等燃气基础设施必须按照相关安全防护要求进行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防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公共安全。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规划1、各种管线的布置从建筑红线向中心线方面平行布置次序如下:在道路的西、北侧依次为电讯电缆、燃气管道、给水管道、污水管道,在道路的东、南侧依次为电力电缆、给水管道、雨水暗沟。2、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为:电讯电缆、电力电缆、燃气管道、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3、其它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

37、划 (GB50289)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环卫规划环卫规划1、垃圾生产量预测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近期按 1.1Kg/人.日,远期按 1.0Kg/人.日预测;近期产量为 0.5T/日,远期产量为 1T/日。工业垃圾按照“谁堆放,谁管理”的原则,由工业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生活居住区近期采用定点、袋装收集方式,居住区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为 70-100m。远期取消垃圾箱、桶,在居住区内设置分类、袋装的垃圾容器间。在商业街道、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间距为 50m/只,交通干路上间距为 80m/只,一般道路上间距为 100-200m/只。镇区规划建设垃圾

38、收集站镇区规划建设垃圾收集站 2 2 处分区收集,垃圾最终转运至垃圾最终转运处分区收集,垃圾最终转运至垃圾最终转运至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或无害化处理。至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或无害化处理。3、公共厕所近期近期 2 2 座,远期座,远期 4 4 座;每座公厕面积不小于座;每座公厕面积不小于 6060,全部为水冲式公厕。,全部为水冲式公厕。商业街道及主干路间距为商业街道及主干路间距为 300300500m500m,一般街道上公厕间距不超过,一般街道上公厕间距不超过 800m800m。4、粪便无害化处理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镇区的生活污水管道系统,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5、环卫专用车辆及停车场环

39、卫车辆按国标 2 辆万人配置,停车、修理场用地面积按 200辆计算,环卫车辆规划为 2 辆;每处停车场、修理场用地为 1200-2400,结合垃圾收集站布置。6、进镇车辆冲洗站在镇区南入口处规划 1 处进镇车辆冲洗站,结合入口广场设置。第九节第九节 防灾工程规划防灾工程规划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战时疏散人口为城镇总人口的战时疏散人口为城镇总人口的 60%60%,留镇人口,留镇人口 40%40%;人均人防使用面积;人均人防使用面积11。规划人防工程所需面积为。规划人防工程所需面积为 40004000。结合大型公建的建设,开发地下空间,建设人防工程。结合大型公建的建设,开发地下空间

40、,建设人防工程。人防指挥中心设在五盖山镇人民政府机关院内。人防指挥中心设在五盖山镇人民政府机关院内。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抗震防灾抗震防灾1、抗震设防标准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措施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措施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GBJ11-89)六度标准设防,镇区的生命线及主要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六度标准设防,镇区的生命线及主要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医疗等)系统、关键的生产用房和大型公建构造设施应按消防、医疗等)系统、关键的生产用房和大型公建构造设施应按建筑抗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规范七度标准设防。七度标准设防。2、避震疏散

41、避震疏散场地半径避震疏散场地半径 0.5-1.0Km0.5-1.0Km。疏散道路:绕城线(。疏散道路:绕城线(S207S207 省道)省道) 、五盖、五盖山大道、凉伞坪路、长青路等干路分别作为避震疏散道路。山大道、凉伞坪路、长青路等干路分别作为避震疏散道路。避震场所以五盖山镇区中小学操场、广场、体育设施用地、公园和绿地避震场所以五盖山镇区中小学操场、广场、体育设施用地、公园和绿地为主。为主。3、防灾指挥中心规划防灾指挥中心设于镇政府机关内。规划防灾指挥中心设于镇政府机关内。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防洪防洪1 1、防洪标准、防洪标准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

42、市规划设计院8镇区防洪标准的重现期为镇区防洪标准的重现期为 2020 年一遇。排涝标准镇区排涝标准按年一遇。排涝标准镇区排涝标准按 1010 年一年一遇频率,采用重力自排与电排相结合。遇频率,采用重力自排与电排相结合。2、防洪工程措施完善坦背水库沿岸的防洪设施,与生态建设和道路建设相结合,建设生态环境好和防洪标准高的防洪安全系统工程。加强河道疏浚,提高泄洪能力。加强坦背水库生态环境建设。3、排涝工程措施尽量不要在地势低洼处建房或设立重要的设施。设排涝泵站,采用重力自排与电排相结合。保障镇区排水设施的通畅。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消防消防1 1、镇区内设置消防站,配备两台消防车及相应的消防通信设备

43、和灭火、镇区内设置消防站,配备两台消防车及相应的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设施。2 2、给水主管网采用环状布置,消防给水管径不应小于、给水主管网采用环状布置,消防给水管径不应小于 150mm150mm,镇区主,镇区主干路消火栓服务间距不应超过干路消火栓服务间距不应超过 120m120m,管网末端消火栓的水压不应小于,管网末端消火栓的水压不应小于0.15MPa0.15MPa。对河道水源、人工水池等消防水源应进行保护,设立明显标志。对河道水源、人工水池等消防水源应进行保护,设立明显标志。3 3、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 160m160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路面宽度不

44、得小于 4m4m,当消,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4m。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减灾措施减灾措施1、建立综合防灾办公室,附设在镇政府内,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加强防灾减灾管理,实施基本建设全过程控制。3、加强综合防灾重要性宣传,提高领导和居民防灾意识。第十节第十节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1、总目标力争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高,使镇区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最终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高度协调统一。2、治理目标污水、废水治理目

45、标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工业废水经排放单位处理达到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三级后进入镇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废气治理目标工业废气由排放单位处理合格后排放,达标排放率近期和远期均为 100%;烟尘控制区覆盖达到 100%。镇区生活垃圾治理目标镇区规划两处生活垃圾收集站,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或无害化处理。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对策措施对策措施1、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目标责任制。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规定,以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实现。3、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环境保护法制教育的深度和力度

46、,努力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4、合理调整镇区的用地布局,划分环境功能区,按照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功能区的环境质量。5、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察,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稳定达标排放。6、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轻污染、无污染、低能耗、低物耗企业。7、推广实施雨污分流制,完善排水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8、加强镇区内噪声环境管理,有计划淘汰高噪声车辆,对固定噪声源加强治理,严禁商场播放高音喇叭。9、进一步做好固体废弃物管理工作,严禁有害废弃物任意排放。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9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与规模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与规模1、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 2014-2020 年。2、至至 20202020 年五盖山镇区人口规模为年五盖山镇区人口规模为 0.450.45 万人。万人。规划近期建设用地规模为规划近期建设用地规模为 0.45km0.45km2 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100/100/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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