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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基础练习题4第四章 保险法第五章 保险法【阶段测试】一、名词解释1。保险2。保险单3.保险公司4.保险代理人二、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保险的判断正确的是(D ) A.保险就是要消灭危险 B。保险就是保证不发生危险 C.保险就是保证发生危险 D。保险就是要分散危险带来的损失2.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D )A。附合性 B。议商性 C.要式性 D.射幸性3.关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 A.保险人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方可视为成立 B。只要投保人按规定填写了投保单,保险合同即可视为成立 C.只有投保人交付了
2、保险费,保险合同方可视为成立 D.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即可视为成立4.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 B ) A.该合同无效 B.该免责条款无效 C。投保人可免交保险费 D。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解除合同5.投保人一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D ) A。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B。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要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D。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三、判断题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只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当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时,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月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4。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前,若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
4、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而保险人则应当退还保单现金价值。()5.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当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指定数人为受益人。()四、案例分析1.2018年5月,某厂 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 (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 .8月 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19年 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
5、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在本案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其没有声明自己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的关键恰恰在这里。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最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作了感知
6、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报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 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2.2017年10月,王某为其妻投保了5万元人身保险,交纳3000多元保险费,指定受益人为王某。投保时,王某在投保书中被保险人健康告知栏中均填写“无疾病.之后,王某一直按时交纳保险费。2019年2月,王妻患癌症死亡。王某申请赔付,保险公司经审核,认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于是准备给付。后经
7、举报,保险公司查明王妻在2014年11月已被确诊为食道癌,保险公司因此拒赔,请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其他条件同上,假设王妻于2019年11月死亡,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本案例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本案中王某明知其妻子在2014年11月已经被确诊患有食道癌,但在2017年10月购买保险时未如实相告,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履行赔付义务,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假设王妻于2019年2月死亡,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因被告对其进行健康状况隐瞒事实真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尚某未履
8、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欺诈,使保险公司在违背真实的意图之下订立的合同。保险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本案中王某故意的心态比较明显,这种情况就不能机械适用两年抗辩期了,否则就是变相鼓励恶意骗保行为。3.2018年4月29日,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但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18年5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2018年4月30日,该公司的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责任。请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是否合理?参考答案:1本案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期间开始于2018年5月1日,保险事故发生在2018年4月30日,正好在保险责任期间外,所以,保险公司对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之外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