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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_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
2、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
3、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4、: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5、(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
6、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
7、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
8、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
9、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
10、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
11、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
12、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
13、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
14、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 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