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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 录销售合同一、 签约方名称 2二、 合同期限 2三、 销售授权、销售任务与销售返利 2四、 结算方式 3五、 履约保证金 3六、 物流方式 3七、 费用申报与核销 4八、 销售通路管理 5九、 销售支持 6十、 质量问题认定与赔付 8十一、 甲方权利与义务 9十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9十三、 其它 10十四、 合同关联 11十五、 不可抗力 11十六、 条件可分割性 11十七、 合同生效 11十八、 合同续签 11销售合同附件一:报价单销售合同附件二:订货单销售合同附件三:综合信息 销售合同附件四:月度销售任务与返利 销售合同附件五:费用确认函(样本)销售合同附件
2、六:对账函(样本)市场合同一、 签约方名称 12二、 合同期限 12三、 媒体支持 12四、 促销支持 12五、 活动支持 14六、 费用申报与核销 15七、 合同生效 15八、 合同关联 15市场合同附件一:数据反馈方式与标准表格销售合同正文一、 签约方名称甲方: 乙方:二、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合同期为: 贰年 壹年如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年销售任务本合同顺延1年。三、 销售授权与销售任务与销售返利1、 销售授权:1)甲方授权乙方为 “ 在 _ 省 _ _市/地区 渠道指定的 _ 。2)授权地区包含: 。2、 年度销售任务以及销售返利分类省级代理商省会城
3、市代理商地区/市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第一年度数量捌万箱叁万箱贰万箱壹万箱金额销售返利6%4%4%4%3、 月度销售任务及返利见附件三月度销售任务与返利。4、 补充解释1) 年、月度销售任务的计算以乙方在甲方实际进货金额(含费用抵货款,不含赠送产品)作为计算依据。2) 在合同期内乙方未完成单月销售任务(乙方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见十三条第8款)但已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甲方应按照乙方年度实际完成金额给予乙方核算年度销售返利。3) 年度和月度销售返利以产品赠送的方式支付。4) 如甲乙双方选择贰年期合同,双方下一年度的补充协议的销售任务部分中,原则上乙方销售任务递增比例相对于第一年提高15%30%之间(
4、30%以上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年度销售返利的递增比例与乙方销售任务的递增比例相同(例如:乙方第二年销售任务递增30%,第一年年度合同返利为4%,通过同比递增30%,第二年年度返利为5.2%)。5) 乙方超额完成年度销售任务15%(含)30%(不含),甲方将按照乙方在甲方处进货的全部金额(含费用抵货款)为基数追加1%的返利,乙方超额完成30%(含)以上,甲方将按照乙方在甲方处进货的全部金额(含费用抵货款)为基数再行追加1%的返利。四、 结算方式1、 订货结算方式1) 乙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综合信息,将订货单传真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同时通过银行将足额款项(含以下乙方承担的运费部分)转账至
5、甲方指定账户后将扫描件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2) 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和足额款项的二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予乙方确认订货单内容。2、 费用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均按照本合同或双方签署的费用确认函中条款给予支付。3、 票据1) 甲方提供的销售发票种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2) 甲方以费用抵货款的方式核销费用时,甲方应开具销售发票,乙方应给予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费用发票,发票中付款单位项中填写甲方公司全称,发票类型限制为服务类发票中的赞助费、场地费、广告费、咨询费。3) 甲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二综合信息,在乙方确认收货的5个工作日内将此批货物的销售发票以快递方式寄出至乙方通信地址,同时告知乙
6、方快递单号供乙方查询。五、 履约保证金 乙方为甲方授权的省级代理商,首批进货为: 箱,折合货款:_ _ 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定金)为首批进货金额的20%以上,金额为: 元,此部分折入乙方首批进货货款。 乙方为甲方授权的市级/其它级别代理商,首批进货为: 箱,折合货款:_ _ 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定金)为首批进货金额的30%以上,金额为: 元,此部分折入乙方首批进货货款。六、 物流方式1、 最小单次发货数量3月份 10月份: 省级代理商3000箱;省会城市及地级代理商1000箱;其它经销商600箱11月份 次年2月份:省级代理商1000箱;省会城市及地级代理商600箱;其它经销商500箱2、 发
7、货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和全额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3、 货物批号:甲方在接受乙方订货单后,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不超过甲方产品标签标注保质期的四分之一,如超过此时间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退/换货或其他形式补偿。4、 运输费用:甲乙双方按照以下表格承担物流费用地区简称黑吉辽京津翼鲁晋蒙江浙沪皖豫陕甘宁川渝湘鄂云贵赣桂闽粤数量800箱以下800箱以上1500箱以下1500箱以上2500箱以下2500箱以上甲方承担剩余部分全额剩余部分全额剩余部分全额乙方承担0.30元/箱00.50元/箱00.80元/箱0注:1)甲方只负责将乙方订货单的全部货物送至乙
8、方指定的唯一库房。2)以上表格中的数量为乙方进货数量(含费用抵货款不含赠送货物的数量)。3)甲方以赠送方式给予乙方的货物,运费由甲方全额承担,不受以上运输费用限制。4)乙方应在订货时将乙方应承担的运输费用连同货款一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5、 卸货费用:甲方给予乙方每箱0.20元的卸货费用补贴(含费用抵货款和赠送产品的数量),以赠送货物的方式支付,随同此批货物一同到达乙方指定库房。6、 货物发出:甲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二综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在货物装车后,给予乙方装车和预计到货时间的确认信息。7、 货物收讫: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认真验收并完整填写验收单,如有缺货、包装箱污损等问题应在送货人员未离开时与
9、甲方销售人员协商,同时在验收单上注明情况,经送货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甲乙双方根据验收单标明问题协商处理。8、 其它1) 甲方给予乙方发货时,在针对于国际和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卖场系统的货物以热塑膜的方式装箱,售点、批发市场、流通渠道以纸箱的方式装箱,其它销售渠道甲乙双方协商装箱方式。2) 最小单次发货数量含费用抵货款不包含甲方随货赠送产品的数量。七、 费用申报与核销1、 常规费用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执行,甲方按照以上第四条结算方式中费用的结算方式予以确认和结算。2、 非常规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以外,根据市场和销售通路的需求,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加销售费用投入,乙方申报新增销售费用应填写费用确认函,经
10、所辖甲方人员签字后由其呈报甲方公司批准,甲方公司应在乙方将费用确认函交予甲方业务人员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回复。3、 费用核对每月 日(节假日顺延)甲乙双方可对甲方未支付费用进行核对。4、 费用的审核与监管1) 根据合同或费用确认函中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甲方延迟支付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自延迟支付费用(含费用抵货款)的第11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甲方应支付乙方此笔费用的0.5%(每日)作为滞纳金。2) 乙方或乙方人员未按照本合同或费用确认函的费用流向使用费用的,甲方不给予支付全部销售和市场费用。5、 费用支付1) 现金支付:根据本合同或费用确认函中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
11、,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予支付。2) 费用抵货款和货物赠送:根据本合同或甲方费用确认函中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甲方随乙方订货时随货给予支付。6、 费用抹零甲方费用抵货款或赠送货物时,不足一箱的50%甲方不给予计算,超过50%(含)甲方按照整箱支付,支付产品的规格由乙方自选。八、 销售通路管理1、 价格保护:为维护整体市场环境和价格结构的稳定,保护多方利益,甲乙双方应在执行产品分销和各类型终端管理以及团购、促销时达成信息共享的合作规则,基于此规则,甲乙双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1) 分销价格备案制度乙方应根据合同的产品价格单中确定的分销价格,给予乙方的下级分销商(二批商
12、)供货,如价格变动应在供货前告知甲方,甲方在甲方网站的销售网络模块予以公示。2) KA渠道零售价格备案制度a. KA渠道:连锁综合超市、卖场系统(以下同样名称,同样解释)。b.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合同附件的产品价格单确定KA系统零售价格区间,根据此区间确定或适当调整终端供货价格。c. 乙方如在此类型终端降价促销,终端零售价格降价幅度在25%之内,乙方可以不告知甲方处备案,如降价幅度超过25%,乙方应在价格调整前的10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甲方网站的销售网络模块予以公示。d. 乙方供货的KA渠道特价周期为连续2个自然月内不能超过15日。e. 乙方应禁止终端负毛利、清仓等销售方式。f
13、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甲乙双方针对在乙方销售区域供货的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和卖场系统进行零售价格更新工作,乙方应填写本合同的附件五KA系统零售价格统计表,通过传真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网站的销售网络模块予以公示。3) 电商价格备案制度基于电商渠道的信息量和信息反应速度,甲乙双方只能通过此渠道零售产品,价格应完全按照合同附件产品价格单的标准执行,降价促销额度不能超过10%,降价周期不能超过20日(每自然月)。4) 团购价格备案制度为避免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对于团购渠道开发时,价格冲突所造成不必要的利益损失,同时考虑到团购渠道的特征和隐秘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的产品价格单统一全国团购
14、标准开票价格。2、 货物流向1) 基本原则乙方仅能在销售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如经过核实存在跨区域销售行为,甲方停止对乙方所有费用(包含已经发生,但未支付部分)的支付。2) 分销系统和KA中转仓a. 乙方应保证分销商的货物流向为乙方授权销售区域范围,乙方对于分销商的跨区域销售负担全部责任。b. 乙方供货的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卖场系统,通过系统自身物流范围销售的产品,乙方不承担跨区域销售的责任。九、 销售支持1、 条码费用支持此部分涉及乙方供货的大型综合超市、连锁卖场、便利超市系统。1) 费用确认在本合同签署1个自然月内,乙方填写KA终端条码费明细表传真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5个
15、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出具费用确认函。乙方自甲方确认后的3个自然月内提供终端缴费凭据或终端账扣证明、终端订单和单店价签照片,甲方根据不高于确认费用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乙方核销。2) 费用支付a. 核销比例:甲方首批给予乙方核销的费用为乙方前期进货总额(汇款)的20%,后期甲方核销月比例为乙方在此类终端上个月的供货数量(乙方按照送货量提供)的20%,核销总周期不超过10个月(自乙方首批进货时间开始计算),超过此周期的未核销费用甲方不再给予核销。b. 核销方式:费用抵货款。2、 售点开发支持此部分涉及乙方供货的便利店、士多店、社区售点(售亭)、中小型食品店等。1) 费用确认基于售点终端类型的变动性和零散
16、程度,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此类型终端的供货数量确定。2) 费用支付a. 核销比例:甲方首批给予乙方核销的费用为乙方前期进货总额(汇款)的20%,后期甲方核销月比例为乙方在此类终端上个月的供货数量(乙方按照送货量提供)的20%,核销周期为10个月(自乙方首批进货时间开始计算),超过此周期的未核销费用甲方不再给予核销。b. 核销方式:赠送货物方式。3) 授权专卖a. 授权范围:乙方供货的售点渠道中有甲方产品销售的校园店和公共区域门店。b. 授权形式:授予坐标全国青少年健康饮水指定销售点,售点将标牌悬挂或张贴于店门外的明显位置。c. 授权认定:甲方给予乙方首次进货箱数的5%作为比例(乙方首批进货1000
17、箱甲方给予50个授权标牌),后期根据渠道发展甲乙双方再行商定。d. 授权期限:12个月。e. 授权责任:甲乙双方与被授权售点签订授权保障协议,同时乙方如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将收回所有授权标牌。3、 分销支持1) 物流支持:甲方根据以上第六条第4部分物流费用的标准,为乙方的分销商(二批商)提供物流送货服务。2) 分销奖励:如乙方将分销商在甲方处备案,同时由甲方提供物流送货服务,甲方在次年度的5月份,按照甲方协助配送货物的数量统计前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数量统计)与甲方签约的所有代理商/经销商的分销商进货量,进货数量前三名的,甲方给予乙方前12个月此分销商所有进货数量(甲方协助
18、配送数量)为基数计算的销售奖励(比例),第一名:15%、第二名:10%、第三名:5%,甲方以赠送货物(同规格)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此部分在甲方经销商会议和网站上公布。4、 人员支持1) 甲方将在全国市场设立6个销售大区,甲方所有人员均有为乙方提供销售服务、分销支持和终端管理的义务,如乙方发现甲方人员不能提供以上服务或消极懈怠的可随时向甲方公司投诉,甲方需在36小时内给予乙方回复。2) 甲方支持乙方销售人员的费用标准分类省级代理商省会城市代理商地区代理商人数622费用(人/元)300030002500基本考核完成本合同中乙方的月销售任务后发放注: a.以上表格中所涉及的销售人员是甲方独立支持(非兼
19、职)乙方的人员,不含甲方办事机构的人员。b.以上表格中人员由甲方主导,双方协调管理,参与甲乙双方的会议、培训和综合考评,此部分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负责此部分人员的一切劳动保障、处理所有劳动纠纷,甲方按照以上表格的费用标准发放此部分费用,乙方负责人员考核的奖金或提成。5、 客户托管甲方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协作开发的客户、直营和电商部分,均由乙方负责供货和日常协调管理,销售利益归于乙方所有。6、 首批进货奖励分类600箱1000箱2500箱赠送货物比例5%10%15%7、 其它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以上各项销售支持之间不存在选择性的关系,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渠道基础和渠道发展全部或部分享有。2) 甲
20、方给予乙方的KA条码费和售点开发支持的费用总和,在核销周期内不能超过乙方在甲方处进货金额(汇款)的20%。十、 质量问题认定与赔付1、 质量问题的认定1) 内容物标准:杂质、悬浮物、微生物超标或其它经过食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认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2) 包装材料标准:漏水、瘪瓶、涨瓶、歪脖、缺标、保险环脱落。2、 质量问题的赔付1)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在局部引起客户或消费者投诉的,如果该批出问题的产品中存在内容物质量问题产品数量所占比例小于10%,经甲乙双方派人已圆满解决的,乙方在处理问题时所发生的差旅费、客户赔偿等直接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若问题产品占该批次产品大于10
21、%的,则甲方应无条件召回该批次产品,并给予销毁,在赔偿差旅费、客户或消费者赔偿等直接损失后,对于乙方存在质量问题的本批号产品给予全部更换货物。2) 乙方在发生质量问题后第一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授权自行处理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3、 其它1) 甲方不能将存在内容物质量问题的产品,经过挑拣后再次销售给乙方。2) 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相关物流费用。十一、 甲方权利与义务1 权利1) 甲方制订全国产品营销战略,安排各区域的销售和市场的指导工作,协同乙方完善对各区域市场或销售通路的管理。2) 甲方对乙方区域的销售价格和市场行为负有监管的权利,乙方违反本合同中
22、规定或因主观故意的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或返利用于赔偿损失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责任。3) 如遇原材料大幅上涨甲方需要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时,甲方应提前60天以价格调整函的方式告知乙方,同时提供材料上涨明细和涨幅比例与营业亏损的财务说明。2、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本合同涉及产品的所有完整、有效的生产和销售资质,甲方应承担此部分资质的法律责任,但因乙方不规范的经营资质或经营行为所带来的损失或处罚,甲方在不予承担;2) 根据甲方年度企业形象和视觉设计标准,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素材。3)
23、根据甲方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纲要,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及营销知识的培训。4)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遵循客户至上的合作原则,在发生纠纷时应首先保护乙方利益。十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1 权利1) 要求甲方对自身销售通路提供支持、协作的权利。2) 对于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投诉和获得赔偿的权利。2 义务1) 在进行与产品有关的商业活动时,维护甲方的商业、商标及企业形象等利益。2) 积极参加和支持甲方举办的与产品有关的推广活动。3) 提供销售建议,优化产品销售策略。4) 乙方需售卖甲方在合同附件产品价格单的全系列产品。十三、 其它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销售权转让给第三方或变相交由第三方全权销
24、售本合同中提及产品。2、 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进货时给予乙方区域销售授权书。3、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甲方不允许甲方员工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借款、借物或以个人名义承诺各项费用,若乙方在业务往来中产生此类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 如违反本合同第八条销售通路管理,所造成的任何一方(包含第三方)的损失,责任方应对于损失方给予全额赔偿。5、 乙方在所辖销售区域发布的任何文字、图片以及其它的广告形式,必须经甲方核准后执行。6、 如双方选择一年期合同,乙方完成本合同期销售任务,甲乙双方签订下年度销售合同,在本合同期内甲方承诺费用未完全支付的转移至下一年度继续支付。7、 甲方确认乙方从甲方处进货的
25、标准为乙方最终签收货物的时间、数量和金额。8、 乙方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不含甲方断货和发货延迟的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同时扣除部分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和销售返利。9、 乙方需确保在本合同签署的3个月内,甲方产品覆盖授权销售区域地/县级市范围的开放渠道,否则甲方有权缩小乙方授权销售范围,同时甲方对未覆盖地区进行独立招商,独立与此区域经销商合作。10、 甲方已经全部或部分承担条码费的KA系统中,乙方须保证甲方产品在此系统内销售周期在24个月以上,如未满足24个月的标准(终端关停除外),甲方应在此终端总体条码费中(或在乙方其它未支付费中)按比例扣除相对应未达到销售周期的
26、费用,作为补偿。11、 甲乙双方并非合伙人,亦非合营伙伴及关联企业。12、 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四、 合同关联本合同与甲乙双方签署的市场合同有法律责任的连带性,在市场合同中甲乙双方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完全体现或无能力承担的,由本合同中所涵盖的条件代为体现或承担。十五、 不可抗力1、如因发生不可预见事件,妨碍或延迟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合同项下义务,该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力减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
27、限内提供其合理范围内可以提供的证据,以及说明其所预计的妨碍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情况和将持续的时间及能够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2、如因发生不可预见事件,妨碍或延迟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超过二个月的,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对方立即终止本合同。3、在本合同中,“不可预见”指一方合同控制范围以外的行为、事件、意外所引起而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各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风暴、水灾、地震、疫症和其他自然灾害。十六、 条款可分割性如有司法机关等其它机关宣布本合同的某条款无效、违法或不能强制执行时,甲乙双方需对该条款作出合理修订,使双方的合法意向得以实现;甲乙双方亦可选择将有上述情况之条款从本合同分割,
28、而在该情况下,本合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十七、 合同生效条件在甲乙双方盖章后,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同时在合同签署的7个自然日内完成第一次进货,进货数量满足甲乙双方约定的进货数量。十八、 合同续签甲乙双方选择一年期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协商签订下年度合同,甲乙双方选择两年期合同的,在合同期满一年的前30日,签订补充协议十九、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到共识时,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二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销售合同以下无正文)专心-专注-专业甲方(盖章):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代理人电话:201年
29、 月 日 乙方(盖章):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托代理人电话:201年 月 日 市场合同正文一、 签约方名称甲方:北京华夏强龙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1 年 月 日 至 自 201 年 月 日。合同期为: 贰年 壹年如乙方完成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年销售任务本合同顺延1年。三、 媒体支持1、 甲方主导 1) 甲方2016年与产品授权组织以及多家公益组织、志愿者、电视和网络媒体合作,在各省巡回举办“寻找失散儿童千万人签名活动”,正面曝光甲方的产品形象。2) 甲方在各地区的产品和地面公益活动,乙方可以免费参与以及冠名。3) 甲方联合产品授权组织,对于全国性的夏令营、希望工
30、程等提供支持和赞助,从而获得媒体的正面曝光。2、 甲乙双方合作1)执行方式:在乙方授权销售地区的各类媒体和广告方式(包含:车贴、店招、楼宇、校园等)根据乙方对地区市场的了解由乙方提出,双方协商确定。2)费用核销:乙方根据媒体广告剪影(照片或视频)、媒体方合作协议作为核销凭证,甲方将在乙方提供完整核销手续时开始计算,给予乙方核销周期为6个月,每月按照上月进货额(汇款)8%的比例以费用抵货款的方式,在乙方进货时随货支付,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的,未核销部分费用甲方不再给予核销。四、 促销支持1、 KA市场此部分涉及乙方供货的国际卖场和大型连锁卖场、综合超市系统。1) 促销周期甲方固定支持乙
31、方每年度二次定期促销,其中上市期(合同期第一年:甲方产品在此终端上市的3个月之内;合同期第二年:时间由乙方自选)一次,销售旺季(每年度6月份至10月份)一次。2) 促销范围甲方给予乙方此类型的促销支持涉及此终端的特殊陈列和DM部分。3) 核销方式乙方与终端签订的促销协议和费用账扣凭证。4) 费用核销乙方提供相应的核销凭证后,甲方以费用抵货款的方式给予乙方核销,给予乙方核销周期为10个月,每月按照上月进货额(汇款)18%的比例以费用抵货款的方式,在乙方进货时随货支付,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的,未核销部分费用甲方不再给予核销。5) 价格折让a 折让限制:以上活动周期中乙方终端供货需要价格折
32、让时,折价比例不能造成促销零售价低于终端正常零售价的75%(例如:终端正常零售价2.5元/瓶,促销零售价不能低于1.88元/瓶),折让周期每2个月不超过15个自然日。b 核销补偿:根据以上的促销周期,乙方凭终端促销协议(包含价格折让比例)、终端销售明细(实际销售数量的单据)核销,甲方以赠送货物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比例为乙方终端供货折价部分的50%(例如:经销商正常供货价1.8元/瓶,促销供货价1.5元/瓶,折价0.3元/瓶,甲方每瓶补偿0.15元)此部分不受乙方在甲方处的进货量限制,甲方随乙方进货时给予一次性补偿。2、 流通市场:此部分涉及乙方供货的批发市场、便利店、士多店、社区售点(售亭
33、)、小型食品店。1)售点陈列(堆箱、货架特殊陈列)a陈列原则: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的4个月之内,对于乙方所辖已进货终端中40%的门店给予陈列支持。 b. 陈列标准:正对门店门口位置8个以上的单品陈列(2个月)或门口醒目位置2个以上的切箱产品陈列(2个月)。c核销凭证:乙方在核销此部分费用时,应给予甲方提供终端供货明细及标注陈列门店名称,同时提供终端陈列照片。d.费用标准:按照以上陈列原则参与活动的终端每店支持终端一箱货物(330ml)。e.核销比例:按照乙方提供核销凭证的当月开始计算,根据陈列店数量和费用标准,按照乙方前期进货总额(汇款)的18%给予核销,核销周期为10个月,超过此周期或乙方连
34、续2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的,未核销费用甲方不再给予核销。f.核销方式:费用抵货款。3、 其它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以上各项销售支持之间不存在选择性的关系,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渠道基础和渠道发展全部或部分享有。2) 甲方给予乙方的KA和流通市场促销支持的费月总和(不含价格折让部分),在核销周期内不能超过乙方在甲方处进货额(汇款)的18%。 五、 活动支持1、 公益活动1)甲方与多家公益组织联合举行全国性“寻找失散儿童”活动,活动内容在各类媒体刊发、网络刊发,消费者参与互动,同时甲方在给予乙方的产品中悬挂活动标识(瓶脖贴),此部分费用甲方全额承担,但乙方有义务督促自身业务人员和终端售货人员在瓶身上悬挂此
35、活动标识,如甲方终端检查(不含KA,含:批发市场、便利店、士多店、社区售点、售亭、小型食品店)发现单店陈列产品中(瓶)50%以上没有悬挂的,每一个终端扣除乙方应支付费用200元或同等值货物。 2)在乙方连续4个月完成销售任务时,甲方在乙方授权销售区域结合当地公益志愿者组织和地方媒体,支持乙方 省级代理商5次;省会代理商2次;地级市代理商1次 产品与公益宣传活动,此部分费用甲方全额承担,不需要乙方垫付。 3)在乙方连续4个月完成销售任务时,结合甲乙双方教育系统资源,甲方提供公益类型的校园活动省级代理商10次;省会代理商5次;地级市代理商3次,题目涉及:防拐知识、饮水与青少年儿童成长知识等,此部分
36、现场费用和赠品由乙方垫付,甲方以费用抵货款的方式给予一次性核销。 4)其它类型公益活动根据市场和甲乙双方需求再行协商而定。2、其它活动 1) 2016年7月份:甲方举办开箱有奖活动,甲方设置奖项总价值为甲方出厂价的15%,按照不同奖项分类综合中奖率100%,持续到2016年10月31日结束。 2)甲方给予乙方选择性活动赞助的支持,支持范围涵盖乙方销售区域青少年类的文艺、教育、体育类活动,活动由乙方提出议案经过甲方确认,赠品货物由乙方垫付,活动结束后甲方根据乙方与受赠方签订的活动协议(原件)、现场照片甲方按照乙方月进货额(含费用抵货款)的5%以赠送货物的方式核销(此部分如乙方多项目赞助,甲方可适
37、当延长核销周期,但核销总额不能超过乙方进货额的5%),核销期为5个月,超过核销期未核销费用,甲方不给予核销。六、 费用申报与核销1、 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甲方延迟支付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按照延迟支付费用金额的0.5%/日的标准给予乙方补偿。2、 乙方或乙方人员未按照本合同的费用流向使用费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此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费用。3、 甲方以费用抵货款的方式核销费用时,甲方应开具销售发票,乙方应给予甲方提供费用支付的同等金额发票,发票类型限制为服务类发票中的(赞助费、场地费、广告费、咨询费)。4、 甲方费用抵货款或赠送货物时,不足一箱的50%甲方不给予计算,超过50%(含)甲
38、方按照整箱支付,支付产品的规格由乙方自选。5、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未支付的费用,转移至下一年度继续支付,核销方式不变。七、 合同生效条件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本公司销售合同生效此合同即可生效。八、 合同关联此合同与甲乙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有法律责任的连贯性,如销售合同终止,此合同也相应终止,在销售合同中甲乙双方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完全表现或无能力承担的,由此合同中所涵盖的合作条件代为承担。九、 以上条款如有不完整性,请参阅销售合同执行。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 地址: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