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北京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教学协议书(共7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批北京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教学协议书(共7页).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第四批北京市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教学协议书指 导 老 师 继 承 人 签 订 日 期 专心-专注-专业继承教学协议经单位同意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双方自愿建立学术继承关系。为保证完成三年继承教学任务,根据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第四批北京市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有关文件要求,双方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如下:1.继承教学时间:自2011年9月至2014年8 月止。2.继承教学的基本目标:通过继承工作,继承人达到下列要求:(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愈加丰富,对指导老师指定的医药典籍著作的领悟更加深刻。三年内撰写的经典
2、或专著学习心得不少于10篇。(2)基本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达到指导老师的基本要求,技术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升。三年内反映真实学习过程的跟师笔记(具有原始记录性质)不少于180次。(3)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自己的新见解和新观点。以月记形式撰写的学习记录不少于36篇。(4)学术继承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至少1篇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多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能为同一专题。(5)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
3、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典型临床医案总结不少于60份。药学专业继承人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现场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术总结资料不少于60份。(6)结业时提交2万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和论文摘要,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3.继承教学的主要内容:继承教学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或技术水平。继承人应高度重视经典和专著的学习,应通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其中撰写心得体会
4、的不少于1部,研读至少1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专著。中药专业继承人应通读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灸大法以及2006年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等经典著作,其中撰写心得体会的不少于1部,研读至少一部指导老师指定的其他中药学著作。民族医药的继承人要研读本民族医药学经典著作。其他:4.继承教学的方式方法:主要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其中跟师学习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独立临床(实践)不少于2个工作日(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继承人在病房或基层继承人从事社区居民中医健康管理工作实践不少于60个工作日)。5.指导老师职责:(1)临床(实践)带教时间每周不少于3个半
5、天(节假日、病事假除外),保证三年带教时间不少于180个工作日,其中在基层(指继承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每月出诊时间不少于1个半天。带多名基层继承人的,可每月选择其中一个基层医疗机构。(2)为人师表,根据继承人情况精心组织教学,真心实意传授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严格督促、检查继承人学习,按照确定的继承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带教任务,绝不弄虚作假。6.继承人职责: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提升,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高质量完成教学计
6、划确定的继承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绝不弄虚作假。7.继承教学期间,继承人所在单位要能保证继承人跟师学习时间以及原待遇不变,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应为指导老师从事继承教学提供条件保障,并为指导老师在基层医疗机构出诊提供支持。8继承教学起止时间,从继承人实际进岗跟师学习起,连续3年,原则上不得中断。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不得连续离岗3个月以上,对于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中断带教者,须经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同意,其带教时间相应顺延。对于个别继承人确有特殊原因中断学习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者,经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继承学习超过6个月者,协议自行终
7、止,取消继承人资格,并追回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拨付的补助经费。9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情况的处理:(1)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2年半并学有成效者,经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继承学习任务。(2)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1年者,经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可转跟其他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学习,并重新签订继承教学协议书,学习时间须延长半年。(3)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不满1年者,应终止学习,并按终止月计算追回余下时间段的经费补助。10其他事宜:指导老师(签名): 继承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指导老师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继承人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区县卫生局审批意见:负责人(签章) (盖 章)年 月 日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审批意见:负责人(签章) (盖 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