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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永济市金融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机制为强化监管,加大金融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力度,进一步健全防控机制,确保我市金融秩序稳定、金融生态健康有序可控,推动地方金融治理由传统被动监管、粗放监管、突发式应对向主动监管、精准监管和协同监管模式转变,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机制。一、工作目标健全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机制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对我市系统性金融风险适时监测并作出准确判断和评价,确保全市金融秩序良好,无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市内重点骨干企业资金运行稳健,无重大债务问题;金融机构运行平稳健康,无重大金融风险隐患。二、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市内各
2、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和类金融机构;市内重点骨干企业。三、监测内容 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变动和处置情况;小额贷款公司逾期贷款变动和处置情况,拨备情况;市内重点骨干企业贷款异动情况;金融机构客户资金非法使用重大情况;金融机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涉嫌非法集资情况。四、预防预警(一)实行重点数据报告和风险情况报告制度。1.重点数据报告。各金融机构每月向市金融办报送常规统计数据及重点监测数据,每月10 日前向市金融办上报本机构上月相关情况,重点监测数据包括:银行存贷款增速,不良贷款占比;市内重点骨干企业信贷在本机构当月减少3000 万元以
3、上、新增5000 万元以上时,需报送企业名称、月末在本机构汇总贷款余额、当月增减情况、减少原因;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资产情况。2.风险情况报告。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自身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定期向市金融办上报金融运行情况,当出现风险隐患苗头时,要及时专报。特别是以下风险所涉金融机构必须在掌握相关情况后1日内向市金融办报告:重点骨干企业客户出现拖欠银行贷款本息情况;重点骨干企业客户被债权银行提起诉讼;重点骨干企业客户涉及重大诉讼,主要资产被查封或存款账户被冻结;银行(包括在同一家客户企业放贷的其他银行)对重点骨干企业客户出现大额抽贷,造成企业资金困难;重点骨干企业客户被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宣布为信用不良
4、客户;所涉各类客户涉嫌组织非法集资活动;金融机构因内控问题,发生客户或金融机构自身资金被骗等案件;虽未出现上述信号,但重点企业客户存在其他严重风险隐患。市内金融机构拟对重点骨干企业采取提起诉讼或可能导致重点骨干企业资金链断裂的贷款退出措施,须事先向市金融办报告。当市内金融机构涉及重大金融风险时,要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市金融办报告。(二)实行监测预警信息日报送制度。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配备非法集资专职联络员,为本区域非法集资直接责任人,负责配合市金融办完成所在区域非法集资排查、宣传等工作。在重要节日、重大事项期间实行监测预警信息日报送,落实“零报告”制度。若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须将
5、具体情况1日内向市金融办报告。(三)监管部门分析评价。市金融办、人行永济支行、市银监办负责对全市金融稳定、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各金融机构监测指标异常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同时,针对可能形成的风险指标向各金融机构及时反馈,要求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对涉及有可能在全市带来重要影响的金融风险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报告,做好预警和处置化解工作。永济市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机制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机制。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堵
6、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市地方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我市地方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二、总体目标通过排查,掌握全市金融风险真实情况和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机构,实现“产权明晰、资本充足,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营安全、风险可控”的目标;建立健全地方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促进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三、排查对象风险隐患排查对象为全市金融机构、境内上市公司和民间融资组织。其中,银行业主要是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
7、村镇银行;证券期货业主要是山西证券、大同证券以及我市境内上市公司;民间融资组织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四、排查重点内容1.地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风险。重点看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内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备;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基础性、系统性建设是否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是否依法合规等。2.民间融资领域风险。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风险隐患。3.市场主体资格问题。机构方面,重点查看是否持证执业;所持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许可是否过期);实际经营状况与登记注册事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违
8、规违法行为。执业人员方面,是否持证执业、挂牌上岗;人员数量是否符合中介机构开办要求;身份是否符合规定。4.经营行为规范问题。重点查看是否有超范围提供中介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出资、违规注资、抽逃资本金行为;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违法放贷、恶性竞争等行为;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行为;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服务,诋毁竞争对手、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时限收费等问题;保证金缴存是否符合监管比例,是否超限额提供担保;是否存在做假账、逃税漏税、暴力追债等违法问题。5.行政监管问题。登记机
9、关、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有无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依法监督投资担保公司在营业场所公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部门投诉电话等内容;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行为规范;是否建立业务台账和中介业务档案。五、职责分工市金融办:负责整个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负责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民银行永济支行:负责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给予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监测担保机构大额以及可疑资金交易活动,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洗
10、钱活动;督促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足额到位,对担保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对超额担保行为进行预警、整治、受理、移交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市银监办: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对市内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涉嫌非法融资等非法活动进行调查;对担保公司相关违法违规活动进行立项调查,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对已认定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予以取缔;制定银行业法人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强化人员和业务排查,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组织法人机构案防人员培训学习,定期对案防工作进行检查。市工商质监局:对投资、担保公司等从事超范围经营、违法宣传行为进行查处;依
11、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会同其他部门对资金融通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为各成员单位查处担保机构业务提供相关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各成员单位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的担保行为。市公安局:对发现涉嫌非法经营的机构,组织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对违法经营数额巨大、可能引发群体性挤提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机构,按照法律程序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金融机构在催收账款中的非法行为,会同银监办打击非法从事金融活动,联合人民银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永济市金融风险隐患评估机制为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市重点行业经营发展状况,分析行业风险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增强金融业
12、抗风险能力,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估机制。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全面评估风险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市地方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我市地方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二、评估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债务风险及担保链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证券公司经营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三、职责分工市金融办:负责非法集资风险评估工作,建立非法集资专职人员联络机制,组织人行永济支行、市银监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等有关单位对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门店、金融机构、企业等进行现场检查。
13、市银监办: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按照运城市银监分局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部署,做好自我评估和监管机构监管评价;督查地方法人机构案防工作情况,组织法人机构对本机构案防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完成对法人机构年度案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管评价;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对照非法集资特征与手段,出具认定结果。人行永济支行:落实人行运城中心支行对我市重点行业监测工作安排,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产销、经营、企业存贷款及不良贷款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不定期督查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是否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自主上报,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是否按时按质量要求上报市人民银行。永济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机制为有效加强对金融
14、风险的防控及处置,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维护全市金融安全,全面构建健康和谐的良好金融生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山西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机制,规范我市应对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行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保护
15、债权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市内所有金融媒介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特别是市内法人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发生的下列金融突发事件:由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以及金融诈骗等引起的危害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其他原因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三、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金融及互联网金融系统防范金融突发事件的意识,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将日
16、常监管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思想和组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各种可能引发金融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应对高效、有序。(二)统一指挥,协调配合。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较大金融突发事件由市人民银行永济支行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处置,并同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行;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组织处置;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要逐级报省政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涉及到的部门要强调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各部门之间注重协调配合,确保社会稳定。(三)依法处置,科学决策。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金融风险的扩散、蔓延往往十分迅速,处置不当极
17、有可能危及金融和社会稳定。因此,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稳妥缜密的原则,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四)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处置程序要求,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紧密衔接。四、组织领导(一)组织机构。特别重大、重大金融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 韩 波 副市长副组长: 唐江平 人行永济支行行长 王建业 市银监办主任 冯 杰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靳 丹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成 员: 薛翠凤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小民 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贾东升
18、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勃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李 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太山 市经信局副局长 郭红哲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李云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学强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万民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彩风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张贯中 市水利局副局长 宋守成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宏伟 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副主任 高思忠 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宁放心 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 军 城东街道副主任 闫冬梅 城西街道副主任 寻立波 城北街道副主任 樊 勇 虞乡镇常务副镇长 李康敏 卿头镇副镇长 韩双生 开张镇常务副镇长 王 军 栲栳镇党委副书记 戈 沛 张营镇党委副书记 贺 俊 蒲州镇常务副镇长 李剑玉 韩阳镇副
19、镇长领导组视情况设立咨询组、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等专门小组,由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职责。领导组成员单位可根据事件情况作适当调整,各成员单位指定1-2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有关事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靳丹兼任。(二)职责分工。人民银行永济支行:负责对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做出评估,及时向上级行报告并请示是否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及时启动本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负责处理本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上级行批准的方案,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向市政府、上级行报告有关信息。市银监办:负责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处理职责范围
20、内的事项;向市政府报告有关信息,同时通报运城市银监分局。市委宣传部:负责防范金融风险的日常宣传引导,以及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活动,会同有关监管部门确定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新闻;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搜集市内外舆论信息,对涉及我市的金融事件舆情进行研判,加强对全市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管理和引导,及时消除有害信息的影响。市财政局:负责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动用财政资金提出意见并报领导组审定;根据处置需要,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申请资金支持,组织市财政应承担的处置资金;及时划拨专项经费。市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商品交易市
21、场及金融权益类市场、网络借贷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处置;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金融机构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同时抄送人民银行永济支行。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金融风险事件的监测、排查,以及对引发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协助政府和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维护秩序,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办法制科:负责研究金融风险防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对投资类项目经营主体(包括并不限于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的经营主体)开展风险防控处置。市检察院:负责依
22、法查处金融风险中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视案件情况提前介入,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不法行为,积极指导金融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市法院:负责根据案件影响程度,依法确定管辖级别,有效打击犯罪分子,采取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市信访局:负责做好金融风险问题所引发的群众大规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接待、处置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区域内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向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组上报金融风险及防控处置情况。对苗头隐患期金融风险的防控化解,各镇(街道)及履行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应采取情况摸排、行政约谈、清理整顿、依法处置等措施,通过区域内信息资源、行业内监管平
23、台全面开展工作,并将防控化解风险的有关情况上报至市领导小组。五、金融突发事件分级(一)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事件:具有全省性影响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对多个市(区、市)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所涉及市(区、市)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市(区、市)协调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国际上已出现并有可能影响国内金融稳定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其他需要按I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二)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事件:具有全市性影响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对多个市(区、市
24、)的金融行业产生影响,所涉及市(区、市)或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市(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其他需要按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三)较大金融突发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事件:所涉及市(区、市)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跨市(区、市)协调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其他需要按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确定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随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照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六、应急处置(一)级应程序。1.级应急响应。由事件
25、所涉及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2.信息报送。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1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组和人行永济支行。3.人行永济支行对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4.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金融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
26、内容。5.应急措施:立即启动各部门应急预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加强与人行永济支行、市财政局以及风险涉及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处置工作;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包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派出警力维持现场秩序以及对债权人做好宣传、解释、说服工作等。(二)级响应程序。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同时启动级应急响应,申请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组启动本级响应,各相关单位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工作。2.人行永济支行、市政府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迅速了解情况,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
27、,指挥开展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3.决策及应急措施: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做好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领导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要采取的具体措施。领导组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人行永济支行、市政府应急办及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三)I级响应程序。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在省人
28、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2.人行永济支行、市政府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迅速向上级上报情况,指挥开展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等待上级统一部署。3.决策及应急措施: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做好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做好II级响应的相关措施。六、后期处置(一)善后工作。各相关部门按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账目妥善保管并进行清理,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金融突发事件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二)评估与总结。金融突
29、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工作的监管部门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市政府,同时抄送人行永济支行;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应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和防范手段、应急方案及时做出修改完善。(三)奖励和处罚。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单位应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参与处置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有关单位应给予处分,依法追究其责任。七、应急保障(一)通信保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联系,确
30、保通信方式稳定畅通;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二)文电运转保障。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三)技术保障。各相关部门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要害岗位至少要安排两名人员,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四)安全保障。各相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五)人力资源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八、
31、附则(一)本机制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制定并负责解释。(二)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永济市重大风险规避机制为加强金融领域风险管理,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机制。一、工作目标健全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机制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对我市系统性金融风险适时监测并作出准确判断和评价;确保全市金融秩序良好,无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市内重点骨干企业资金运行稳健,无重大债务问题;金融机构运行平稳健康,无重大金融风险隐患。二、风险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规避风险:员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业务运营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民间融资组
32、织重点规避非法集资风险。三、风险规避要求(一)银行业金融机构。1.信用风险。严格落实信贷及类信贷资产的分类标准和操作流程,真实、准确和动态地反映资产风险状况;建立健全信用风险预警体系,密切监测分析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的生成和迁徙变化情况,定期开展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加强统一授信、统一管理,严格不同层级的审批权限;加强授信风险审查,有效甄别高风险客户,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给“僵尸企业”授信、给“空壳企业”授信、财务欺诈等风险。2.流动性风险。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架构,将同业业务、投资业务、托管业务、理财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制定合理的流动性限额和管理方案;提高对重点营业网点、币种和业务领域的
33、关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3.理财业务风险。确保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做到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理财业务;确保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不得在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客户之间或理财产品客户与其他主体之间进行利益输送。4.互联网金融风险。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5.非法集资风险。加强对社会非法集资问题的宣传,通过各营业网点、户外广告、LED屏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
34、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非法集资危害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坚决打击和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发生和蔓延。6.员工管理风险。各行应按规定对所有员工进行案防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风险防范与处置、风险化解等),同时应定期对员工行为进行排查(排查方式应采用自查、走访、谈话、外围调查等)。7.财务风险。各行应严格遵循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财务核算,应建立财委会,集中对大额财务开支进行审议;每年要进行财务预算,核算经营成本。8.业务运营风险。各行应在监管规定要求内开展业务,严格控制非标资产投资业务,坚持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一一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9.
35、安全风险。各行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本行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防卫武器进行更新,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防止出现安全风险隐患。(二)监管机构。 1.不良贷款风险。重点关注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00%、关注类贷款占比较高或增长较快、类信贷及表外资产增长过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治理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通过各种手段隐匿或转移不良贷款的行为。2.存量风险。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运用重组、转让、追偿、核销等手段加快处置存量不良资产,通过追加担保、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措施缓释潜在风险;通过解包还原、置换担保、救助核心企业、联合授信管理等方式,妥善化解担保链风险;利用债权人委员会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处置计划;加强债权维护,切实遏制逃废债行为。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秘书处,市政协秘书处。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印发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