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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淮南师范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暂 行)一、总则(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和安徽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基本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基建工程管理的主要任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报建、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工程款支付、保修、大型土建维修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基建工程顺利实施。二、校园规划和建设计划(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建设规
2、划。校园建设规划由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上级部门批准、备案。(二)按照学校发展需要,经充分论证,体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部门预算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由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三、立项和可行性研究(一)根据学校确定的基建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由相关职能部门编写立项报告,经学校审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职能部门报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节能评估报告,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四、勘察和设计(一)基建工程项目必须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类别,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
3、进行工程勘察。(二)根据基建工程项目的性质和类别,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做好方案优化、初步设计的论证、报批、备案,以及施工图审查(含消防、人防专业审查)。(三)基建工程项目设计应当符合校园整体规划,体现建筑风格的一致性,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绿建)、美观的原则。五、工程报建和报批(一)根据总体规划办理单体建筑规划许可,并按规定向市规划、建设、消防、房管、气象、地震、环保、人防等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二)做好新建工程的水、电、气使用报批以及增容手续。(三)向市政、市容等主管部门申办市政道路使用、渣土运输等批
4、准手续。六、基建工程招标(一)基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按照淮南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二)中标公示期间,要约谈相关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定承诺书。七、合同管理(一)基建办公室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约谈会议纪要拟定建设工程合同初稿。(二)根据淮南师范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招标办公室、基建办公室和财务处对拟定的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报审的合同文本,并填写建设工程合同审批单,报基建维修领导小组审定。建设合同的签订,由校领导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三)基建办公室督促承包方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基建办公室、财务处和招标办公室严格按照招标文
5、件的要求做好履行经济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八、施工管理(一)根据项目规模和功能定位,择优聘任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学校在职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运用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实施合同、质量、工期、费用、资源和信息等项管理,同时进行与学校职能部门、各项目用户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与基建办内各部门的相关配合工作。其中,涉及现场管理的业务,项目负责人要接受基建办工程管理科直接领导。(二)项目负责人组织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规划许可换发、放线定位手续,做好三通一平,并确保施工人员、机械及时到位。(三)认真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确保建设期间的校园秩序。督促施工单位
6、向学校保卫处签订安全承诺书。(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检查和质量控制。(五)做好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尤其做好原材料和隐蔽工程验收,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性和基建投资的合理性。九、工程变更及签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及签证,确需变更的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基本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履行变更及签证审批手续。十、工程款支付(一)依据合同约定,到达工程款支付节点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监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助理共同对工程量签字确认,基建办公室工程管理科核查、报基建办副主任初审,基建办主任审定后由工程造价科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二)工程价款的结算,严
7、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及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支付。大额资金支付按照淮南师范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十一、工程结算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办公室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结算资料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造价控制规定及相关造价规范要求严格初核,并将初核结果送交基建办公室。(二)基建办公室将工程项目的审查意见,以及包括施工图、竣工图纸、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经济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工程验收单、监理单位的初核结果等相关资料报学校审计处。(三)审计处组织工程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基建办公室应准确、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决算
8、及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十二、工程监理管理(一)督促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基建办公室主持召开第一次监理工作例会,授权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二)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约定,认真督促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十三、竣工验收及保修(一)督促监理单位及时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并监督整改。(二)按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验收意见落实整改。(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确保工程正常使用。十四、工程档案移交、保管及工程备案(一)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时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并按规范要求做好整理、归档、保
9、管工作。(二)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其中涉及到的第三方电子档案的制作单位的确定,制作费用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由基建办公室负责议标,结果报分管校长审定;制作费用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由学校招标办公室采购。十五、维修在保修期内的需要维修的工程项目,由基建办依据该项目的施工合同,督促承包单位维修。已过保修期的需要维修的工程项目,由使用单位向后勤保障处提出申请,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实施,预算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由学校招标办公室选定施工单位,基建办公室组织实施。十六、基建廉政建设(一)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二)建立基建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在校园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建设项目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对违反廉政规定、谋取私利的,以及违反工作程序要求造成工程项目质量低劣、损失浪费严重和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十七、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专心-专注-专业